汉语大全>行政管理论文>为什么要赋予城建档案馆行政管理职能

为什么要赋予城建档案馆行政管理职能

详细内容

城市建设档案馆是以城市为单位设立的集中统一管理城市建设各类专业档案的国家专门档案馆是市政府下属的科技事业单位,本身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在履行城建档案馆法定职能的过程中,因为没有行政管理职能,城建档案馆工作的开展遇到很大的困难。表现在:应当集中到城建档案馆的重要档案无法集中;档案和案卷质量无法保证;形成城建档案的各建设、施工单位不建立城建档案工作,城建档案馆也无权监督、检查;城建档案工作没有法规、规范去约束,进而造成城建档案馆无档案可收,无合格档案可收。一个城市的城建档案工作基本处于各自为政、随意管理的状态。甚至在一些档案意识相对薄弱的单位,城建档案自生自灭·城建档案馆实现自身职能的基础受到一定的破坏因而.从八十年代初以来·全国大多数设立了城建档案馆的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城建档案馆都相继增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公室”的牌子,赋予城建档案馆事业机构以行政管理权,履行市政府管理城建档案工作专门机构的职能

然而.对城建档案馆同时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出现很多异仪.诸如认为城建档案馆同时履行行政职能与久档案法不相符;认为城建档案馆履行行政职能的依据不足;认为城建档案馆加挂行政机构牌子是机构设置重复……等。这些不同认识己经影响到城建档案工作的开展,一定程度上也妨碍了城建档案馆职能的实现。因此,有必要对“为什么要赋予城建档案馆行政理职能”的问题作一番分析与探讨

集中统一管理国家档案,是我国档案工作的基原则,也是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特点。这一基本原则贯彻到科技档案工作领导并和科学技术活动的规律相结合,就形成了我国科技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19吕。年国科技档案工作会议确定的科技档案工作基本原则: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之下,按专业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科学技术活动和社会各方面提供利用根据这一基本原则.我国各个专业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分别由各自的国家专业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城建档案作为科技档案的一个类别由国家建设部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国家档案局的指导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各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地、市、县同样由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建委或建设局)统一管理根据这一管理原则,按照我国行政机构的设置,一个城市的城建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应设在市建设行政理部门(建委或规划部门),但为了精简机构,方便城建档案工作,将城建档案行政管理职能与城建档案馆收集保管的事业职能一体化.更有利于这项工作的展因此,不少城市将城建档案行政管理机构设在城建档案馆,不再在建委(或规划局)单独设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由地方法规或行政规章赋予城建档案馆行使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应当着重强调的一点是:所谓“赋予城建档案馆行政管理职能”其实是在市城建档案馆这一事业机构的基础上增设一个城建档案行政管理机构,与城建档案馆合署办公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两块牌子、一套马”亡因此并不是说城建档案馆本身具有政府职能

城建档案馆是国家专门档案馆,并非部门档案唁集中保管全市重要的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城市管理等重要档案,是一项涉及到各行各业、方方面面的工作因此,城建档案馆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决不是一个机关、一个部门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由于城建档案馆本身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不具备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和制订行业标准、行业法规的权力。但是城建档案馆为保障法定职能的实现又必须做这些工作试问,没有行政职能如何开展监督指导工作?有哪个行政部门能具体地替城建档案馆做这些工作?城建档案馆在没有行政职能授权的情况下开展这些工作合不合法?

很显然,没有行政职能的保障根本尤法保证城建
档案馆事业职能的实现阳年9月成立的城建档案馆因为没有行政职能,收集全口理论研究市重要城建档案进馆的工作十分被动和困难。而正是这个时期,深圳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工作形成了大量珍贵的城建档案。因为没有管理、检查、督促的权力,致使应当集中进馆的大量城建档案根无法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