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管理去行政化困境及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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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高校管理“去行政化”的必要性分析 经济体制改革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目前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建立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这就要求政府调整对高校的管理方式,变直接的、微观的行政管理为间接的、宏观的、更多的依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的管理。同时政府还要树立为高校发展服务的意识,改变命令式的上传下达的管理方式。 2.市场需求多样化市场经济要求企业依据“客户”特征对客户进行细分,实行差异化、个性化服务。同样,高校也需要做好差异化、个性化服务。如今的大学生大都属于独生子女,成长环境有其特殊性,造成许多个性化的问题。学生差异性的不断扩大,为高校的管理增加了难度。高校的教学与管理应该注重学生个性化的需求,为其步入社会做好准备。差异化服务还体现在高校要为各种不同层次需要的用人单位提供合适的人才。 社会力量力求影响高等院校的发展企业愈加认识到科学技术是发展的关键,希望通过不同的形式与大学合作,将大学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作为非盈利组织的第三部门也力图影响高等教育,使之朝着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社会力量的参与,使得高等院校意识到要主动适应环境,从环境中获取资源。同时,这还提高了高校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使高校的发展更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我国高等教育积累了一些经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初步实现了权力结构的创新转变。经过六十年的发展和调整,高教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了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统筹管理为主的格局。为了促进高校更好发展,改革了“条块分割”中的部门管理,实现部分高校由为行业服务到为社会服务、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转变。国外高校的管理经验为我国高校管理改革提供借鉴。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高等教育进入了以提高质量为中心目标的时代。同时,许多国家开始重新重视本科教育,把提高本科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的核心,不仅注重学生专业素质的培养,也关注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教育。产学研一体化,是当代国际高等教育、科学和经济综合发展的产物,也将成为世界各国推崇的高等教育发展的模式。通过合作办学以及各种形式的交流,我国高等教育吸收了国际高等教育的办学经验,为自身发展积蓄了能量。
二、我国高校管理“去行政化”的困境分析 “官本位”意识的影响我国传统文化中形成的“官本位”意识在高校影响深入。一些大学行政人员甚至是学术人员对行政权力“情有独钟”,高校内部行政机关服务意识薄弱;社会往往也根据行政级别、行政权力等因素去判断学术人员的价值;学术组织的主要负责人由各级领导兼任,一般教职人员没有话语权。形成了行政权力代替学术权力以及学术人员追求官职的氛围,甚至出现了一些人利用行政职务谋取学术职称,获取学历、学位或拉帮结派等权力寻租现象。 路径依赖路径依赖是一个具有正反馈机制的体系,该体系一旦在外部性偶然事件的影响下被系统所采纳,便会沿着一定的路径发展演进,而很难为其他潜在的甚至更优的体系取代。正是由于这种路径依赖的存在,使得社会一旦选择某种制度,不管这种制度是否有效率,都很难从这种制度中摆脱出来。我国近代高校是在高度集中的政治经济体制的背景下由政府主导建立起来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严密的控制机制。改革开放以来,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形成的管理机制的惯性继续影响着高校教学管我国高校管理“去行政化”困境及对策分析 高校论坛理模式。变革将会带来利益的重新分配。任何变革都将带来利益的重新分配,高等院校管理的改革也不例外。因为既得利益团体会积极或者消极阻碍变革的进行,这也是路径依赖产生的原因之一。政府相关部门拥有对高校进行管理的人事权、财政权以及决定权,甚至具体到专业和课程设置权。高校内部的行政部门牢牢把握行政权力,用行政权力来决定学术事务。在此情形下,为了维护既得利益,政府主管部门和高校内部行政部门不愿放权。改革成本与改革收益关系的不确定性。高校“去行政化”改革要打破既有的管理机制与结构,耗费政府相关部门及高校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去行政化”改革能否达到预定目标还有待检验,高校管理的“去行政化”改革也可能引发高教系统的混乱,以及学术权力“越位”与“错位”等问题,因而这种改革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3.高等院校的学术组织泛化为行政组织,或处于虚位目前高校的学术组织或者泛化为行政组织,或者作为“虚位”组织。我国高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各高校的学术委员会主席一般由校长兼任,学术组织大多由学校、院系以及行政部门负责人构成。在学术机构的运作中,他们兼有双重身份,权力交叉。在这种管理模式下,政府和非学术部门可以通过对学术组织人员施加影响来对学术事务实施干涉。目前很多高校成立了教授委员会等学术机构,名义上其有学术权力,但实际上处于虚位状态。学校只是通过这些组织传达相关政策,或者把一些不重要的问题放到这些机构决策。但对于事关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仍由学校行政部门进行决策,没有行政职务的教职人员没有参与重大事务决策的渠道。
三、我国高等院校管理“去行政化”的对策分析 营造良好学术环境,促使学术价值回归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进行高校管理“去行政化”改革,要在全社会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环境。一方面,政府部门应积极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宣传高校“去行政化”改革,让社会大众、有关部门和高校逐渐对学术权力产生认同,对改革产生认同。另一方面,各高校还应积极对自身形象进行管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争取更多的社会认同。转变各级行政管理人员的思想观念,逐渐减少“官本位”思想的影响。高校的主要目标是“培养人”,它本质上是学术机构,学术事务是高校最重要的事务,学术管理是高校管理活动的中心,行政权力要为学术事务服务。政府相关部门和高校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消除“官本位”思想,深化对高等教育基本规律、任务的认识,重新审视高校的本质属性,明确自身职责。高校的教职人员要明确自身价值,对自己进行清晰的定位。高校教职人员的学术能力总与学科专业联系在一起,其地位、影响力及权力来源于其在某一学科领域的绝对专长及个人对这一领域中的知识的占有量。因而高校教职人员要明确学术权力的源头,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坚定学术权力的基础。 政府从直接行政干预到间接的管理转变相关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保障高校办学自主权。一方面,高校提供的是具有正外部效应的准公共物品。作为最大的受益者,政府有义务为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要处理好政府和高校的关系,正确定位政府职能,转变管理方式。政府要实现从管理者向投资者、监督者和服务者的转变,推进高等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明确学术权力的地位与作用,发挥学术权力的价值现代大学制度必须遵循学术规律,坚持学术本位,彰显学术权力,尊重学术自由,规范学术道德,促进学术卓越。但是,我国高校一直未能建立学术权力主导的学术制度,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严重失衡。为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明确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界限。其次,应充分发挥学者与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决策与学术管理活动中的主导作用。要加强学术民主制度建设,明确学术组织的职责和权力,将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力落到实处。最后,立法机关和行政部门应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及其实施细则来保障学术权力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相关立法部门应结合高校管理的实际,在征求广大教职人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立法,促进学术权力实际作用的发挥。 大力培育与高校管理相关的第三部门组织国际上,高等教育的第三部门组织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拨款中介机构;二是评估中介机构;三是服务中介机构;四是行业协会。我国高等教育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因而目前来看,我国高等教育的第三部门组织主要为后三种类型。第三部门组织的建立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高等教育的管理提供了组织支持和制度化的渠道。因而要大力培育与高校管理相关的第三部门组织,促进高校管理的“去行政化”改革。(本论文由上海论文网://shlunwen. 整理提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或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