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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315宗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文书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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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来源与方法 1. 1 资料来源 宜兴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07 年在食品卫生执法过程中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案例计315宗,并且为各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处罚案例归档资料。 1. 2 方法 按卫生部法制与监督司编写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指导手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4号《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要求。对所制作的行政处罚文书中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影视证据进行评析,有一处及以上不符合要求即列为不合格文书。

2 结果与分析  本文仅对案卷制作中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影视证据进行评析, 2007年归档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315宗,合格案卷60宗,合格率为 19. 45%。

2.1 文书制作的规范性 一份完整合格的处罚案卷必须在制作过程中要严谨,对违法事实的记录要客观、确切,不夸大,不虚构,不断章,符合现场的真实性,同时又要及时固定违法事实的实际状况,经得起推敲,经得起行政诉讼。 2.1. 1 文书缺项及修改(现场检查笔录) 统计现场检查笔录315份,不合格84份,不合格率为 26. 67%,其中文书缺项49份,占15. 56%,修改不规范35份占11. 11%。

2. 1. 2 现场检查笔录的书写 现场检查笔录是对违法现场检查时最重要的证据,不可以随意书写, 故是一份非常严格的文书,由统计不合格的现场检查笔录194份,不合格率为61. 59%,其中对违法事实描述不清的17份,占5. 39 %,违法事实记录不完整的141份,占44. 76 %,违法事实记录不全的 13份,占4. 10%,现场检查笔录与违法事实无关联性12份,占3. 81%,抓不住违法事实的实质11份, 占3. 49%。

2. 1. 3 询问笔录 询问笔录是根据现场检查笔录中所记录的所有违法事实来询问后,对违法事实进行佐证,同时也是进行确认的过程,由统计表明, 315份案卷中有询问笔录787份,不合格的询问笔录164份,不合格率为20. 84%,其中抓不住主题的 3份,占0. 38 %,违法事实询问不深入、不全面的 145份,占18. 42 %,违法事实询问出现偏差的5 份,占0. 64 %,违法事实询问无完整性11份,占 13. 98%。

2. 1. 4 影视证据 351份影视证据的来源为315 宗食品卫生行政处罚案卷中拍摄的照片一共有351 张。影视证据是对现场监督检查中用数码相机进行固定、确认,也是起到一个违法事实必须有2个以上证据来佐证的要求。由统计315份案卷中,影视证据不合格51份,不合格率为16. 19%,主要是照片拍摄后未经当事人确认31份,占9. 84 %,照片描述不详细的20份,占6.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