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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以理释疑推动竞争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省略法办案工作中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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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总局周伯华局长为竞争执法局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工作题词:“以案说法,以理释疑,推动竞争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这既是周局长对说理文书推广工作的高度肯定,又对进一步做好竞争执法工作提出了殷切期望。落实法治工商建设要求“积极开展增强行政处罚文书说理性工作”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一项具体工作,被写入了总局去年12月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施行以来,总局提出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工商的要求。各级竞争执法部门努力探索规范执法行为、提高队伍执法水平的举措和方法,江苏、浙江、宁夏、重庆、成都等地工商机关率先在竞争执法工作中实行了说理式文书。2008年停收“两费”、落实“新三定”后,基层工商已基本完成了职能转变,更加关注公平公正执法权威的树立。竞争执法条线承担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以及经济检查任务,在总局党组的重视和领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对照总局党组的要求,经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发现,部分干部的执法理念、办案水平还存在差距,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也有提升的空间。为寻找破解问题的方法,竞争执法局在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决定以实行说理式处罚文书为抓手,努力夯实竞争执法基础。

于2010年4月下发了《关于在竞争执法办案工作中实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的指导意见》,将执法办案的标准从“合法”的基本要求上升到“合法、合理、合情”三者兼备的新高度。力争用3年时间,即截至2012年前底前,对竞争执法案件全部实行说理式处罚文书。为推进这项工作,总局在武汉、成都等地多次召开经验交流会,到目前为止,已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市)局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典型示范引路说理式处罚文书的全面实行经历了一个过程。各地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由点到面、由易而难,分阶段、分类型地通过示范引路,稳步推进。江苏省局在2005年镇江工商局试点的基础上,于2006年下发通知,分两个阶段向全省系统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

即:2006年7月先在省各直属公平交易处(局)、经检支队自办案件中试点,再从2007年1月开始向各县(市)区全面推行。通过实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这个抓手,系统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证据意识、法律素养都得到了提高。浙江省局确定了海宁市、临海市工商局为试点单位,2007年7月,省局在临海市召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说理性工作现场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决定书增强说理性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省推行该项工作。湖北省局在广水、仙桃、鄂州等市局试点的基础上,于2010年1月全面实行了说理式处罚文书。为便于基层工作,省局制定了《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并将实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作为评选“执法办案岗位能手”的标准之一。四川省局认真学习领会总局《指导意见》,以以案说法以理释疑推动竞争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在竞争执法办案工作中实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情况(本论文由上海论文网://shlunwen. 整理提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或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