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混乱的成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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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审计中发现,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比较混乱,各项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流于形式,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国有资产损失严重。造成这些问题发生的原因,除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单位负责人缺乏法制意识、外部监督不到位等原因外,下面几项因素也是重要原因:内部管理混乱,制度形同虚设。财务制度不健全或形同虚设,如在开支手续上领导一人说了算,出纳、会计一人兼任。这些做法不符合内部控制制度,违反了不相容职位分离的原则,容易给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造成可乘之机。
会计监督弱化,会计监督不能充分发挥作用。会计的主要职能是反映和监督,从会计监督职能方面看,出现问题说明监督职能没有真正发挥作用。如在实际会计工作中,报销程序是领导人先签字,然后再由会计人员审核报销,弱化了会计的监督职能。三、会计人员素质偏低,加之用人机制、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的不完备、不科学,造成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不能满足会计工作需要。目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及担任会计机构重要职务的人员,大多数是半路改行,不具备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人员执行会计法规,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的积极性,从而弱化了会计职能。忽视会计交接工作,导致责任不清,容易发生违纪问题。不少单位由于工作疏忽或缺乏对工作的谨慎态度,没有办理交接手续或交接手续不严格,不能分清会计责任,使接替人员与前任会计人员工作脱节,影响单位会计工作的连续性,甚至影响财务管理工作,还容易为贪污舞弊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提供条件。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切实防范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要明确内部控制责任,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运行。二、加强财务人员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对会计人员要进行培训学习,使其尽快掌握新的会计知识和财经法规知识,以适应会计岗位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机构,会计、出纳岗位必须单独设立,账款必须分离,所配财会人员和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政治业务素质,确实做到会计核算规范,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不折不扣。
尽快实施会计委派制。实行会计委派制从会计体制上解决了会计人员依法监督一、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基础与前提根据有关法规制度,在单位内部一般应实施的内部控制制度有:组织机构控制。设定组织机构,即在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分工中,就应当遵循相互牵制、相互协调的原则。并结合企业规模、业务特点等具体情况分设职能部门,进行业务分工,以使每一项业务的全部过程或过程中重要环节,不是由一个部门单独办理,而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基础上共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