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女性主义身体观的历史演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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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女性主义身体观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身体始终成为女性主义研究的焦点问题。身体的含混性,构成了以身体为理论“根据地”的女性主义的巨大张力和推动力。
关键词:女性主义;身体;性别;男根-逻各斯中心主义
从广义上说,女性主义几乎可以视为身体研究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无论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还是在社会生产与日常生活中,女性是如此密切地与其身体联系在一起,而身体又是女性主义研究的核心对象。“女性主义者一直致力于思考发生在女性身体上的一切,以及女性身体以何种方式塑造与‘书写’自我。”以思考性别身体为主要内容的女性主义理论为冲破传统哲学中一成不变的、无性别或者说男性化的主体概念,还原身体的差异性及其与文化和意识形态的互动关系做出了瞩目的成绩。
妇女运动与平等的公民
传统逻各斯中心主义哲学及文化最受女性主义者诟病的是,它假设人(human)都是稳定的、无差异的、普遍性的主体,具体来说就是男性(man)的意识、心灵与精神。女性要么不在理论家们的视野之内,要么在精神悯体、男性/女性、理性/感性、政治社会/家庭的类比结构中与肉体等一道处于从属地位。“在道德理论、科学哲学、形而上学和认识论中,女性主义者反复地把源头追溯到理性概念,这一作为心灵的功能的概念既使人的活动与非人的活动区别开来,又想当然地认为男性要优越于女性。对于许多认识论来说,其结果就是,条理化的和理性的认知者都是男性,而女性被认为更多地是由感觉和情感所控制。在道德理论中,有责任心、冷静和正义的楷模都是男性,而女性的形象则是犹豫不决和温柔娴静。在政治学中,男性的世界是公共的和抽象的,是与‘心灵’联系在一起的;而女性的世界则主要在家庭内部,是与“肉体”联系在一起的。这种无差别化的主体哲学,认为理性的男人比感性的女人更为优越,其根源可追溯至以亚里士多德的形式论为代表的古希腊哲学。在古希腊哲学中,物质内容需要被形式化才能成为可见的、有意义的,物质性的身体则须在灵魂的指导下才能成为有生命力的,而女人有如客体化的物质与身体,等待着支配性的男性赋予其形式与意义。就如同理性对感性、精神对肉体的宰制是古典时代以哲学与美学代表的人类思想文化的基本特征,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地位以及女性在文化生产中的集体缺席也是男性中心主义时代的共同点。故在女性主义者看来,逻各斯中心主义又与男性中心主义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男根-逻各斯中心主义(phallogocentrism)。可以说,精神与肉体、理性与感性的不平等关系是造成男性与女性主从关系的原因之一,而男性优于女性论也是提倡精神支配肉体的理性主体论的一大表征。
在这样的历史与社会语境中,女性主义者开始了批判父权性与主体意识哲学、解开女性身体生成之谜的漫长的革命。从女性主义运动及理论的发展史来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它们又对应着对女性身体的不同认识阶段。第一阶段是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为高潮的妇女运动时期,也就是女性主义者克里斯蒂娃(Julia Kristeva)所说的“自由女性主义”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女性要求走出维多利亚时代为女性划分的活动领域――家庭,成为与男性平等的公民,享有平等的政治法律权利与自由。在这个阶段,女性主义者在对身体及自我的认识上,还没有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她们并没有充分意识到传统观念中女性与男性身体不同其实受到了文化的影响,也没有看到男性中心主义与逻各斯中心主义作为一枚硬币的两面,是导致女性受压迫的根源,她们只是企图争取与男性一样的公民权利。在启蒙主义与人道主义的自由、平等、博爱精神的影响下,女性主义者强调女性是与男性一样的自由的主体,所以她们就应和男性一样作为社会活动参与者加入既定社会秩序,争取权利与自由的“普遍化”。有意思的是,妇女们在提出同工同酬以及享有选举权的同时,还提出了流产与避孕的权力。可见她们已经初步意识到男性化的政治、法律形态并不能跨越性别的不同而具有完全的普遍性,女性有着不同的身体、体验及需求。
性别研究与平等的主体
妇女运动的第二次浪潮开始于20世纪的六七十年代。此前女性主义者开始关注女性身体的特点,区分了生理解剖学意义上的“性”(sex)与社会构成性的“性别”(gender)的不同,指出是男性统治秩序即父权制(patriarchy)造成了女性失去自我,失去话语权及家庭之外的广阔空间。1969年凯特・米丽特(Kate Millett)的《性政治》(Sexual Politics)是这一思潮的代表。在她看来,父权制的男女关系是一切权利关系的范式,也是女性受男性压迫的根源。这种父权制的观点认为,男女两性在生理上的差别使得女性更适合停留在家庭,扮演“贤妻良母”的角色,服从男性的支配。她针锋相对地指出,男性与女性在生理上并无太大差别,造成两者差异的真正原因其实是社会文化体系在观念上对男女两性的气质、行为、心理与地位进行暗示或宣传,潜移默化地区分并改造、固定人们的性别。易言之,男女两性的差异不是生理学上的,而是文化上的。米丽特以性别取代阶级分析社会权利对男性与女性身体的微观塑造,把传统无身体区别的主体构成论引渡到对身体性别形成的研究。她把身体置于两性关系与文化情境中,关注身体在社会关系与文化情境中的被动构成,这样的研究方法也启发了后来的女性主义研究者,直接引发了性别研究的女性主义流派的形成,并且情境式的研究方式也成为女性主义理论生产的方法特征。
如前所述,传统观念中女性一直被等同于自己的身体,而男性则是超越肉体束缚的精神主体,他在把外物客观化的同时,也把女人客体化、他者化了。女性主义者若要从根本上动摇父权制度,就必须首先指出传统观念的虚假与虚伪,把勒进女性身体的“绳索”清除出去,使女性成为与男性一样的自南主体。因此我们说,身体性别研究是女性主义理论发展的重要起点与推动力。上溯至1949年,西蒙・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的《第二性》就是性别研究的开山之作。波伏娃提出,“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决定这种介于男性与阉人之间的、所谓具有女性气质的人的,是整个文明。只有另一个人的干预,才能把一个人树为他者。”她认为,男权主宰的社会意识形态一直把女性当作男性的“他者”来建构,女性被降格为男性“主体”的被动的、机械的“客体”,女性并不是被自身生理条件所“生就”的。波伏娃明确了身体性别是被社会建构的这一事实,为传统生理意义上的身体概念增加了新的内涵。桑德拉・吉尔伯特(Sandra Gilbert)和苏珊・格巴(Susan Guhar)合着的《阁楼上的疯女人》(1979)也充分展示了父权制对女性性别塑造甚至是扭曲,从而显示女性身体及性别的非自然性特点。她们从《简・爱》这部小说中原不为人所关注的小角色――男主人公的前妻博萨入手,指出父权制社会中理想的女性形象是甜蜜的、温顺的、服从的,而博萨代表的是另一类女性形象,她是冲动的、疯狂的,具有破坏一切的力量。男性对女性的两种类型的想象,披露了男性对女性性别的想象性建构以及对拒不接受统治秩序的女性的恐惧。这一阶段女性主义者集中探讨身体性别的被建构性,因此她们的性别论也称为性别建构论(constructivism)。
与前一阶段力图成为与男性平等的社会公民不同,这一阶段女性主义者讨论性别差异的成因,目的是抨击文化及意识形态对性别差异的人为性建构,使女人摆脱客体的角色,成为与男人一样的理性主体。一方面,以波伏娃为代表的性别建构论从女性性别差异的被建构性切入,揭示性别差异的虚幻性,期待女性成为与男性平等的主体。另一方面,由于男性中心主义的基本论调是男性身体在生理结构上优于女性,生理上的差异是男性优于女性的逻辑起点,这种生理决定性别的本质论(essentialism)受到了女性主义者的猛烈批判,她们否认女性生理上的劣势,希望从性别差异的基础即物质身体人手,指出女性是与男性平等主体。她们或者强调两性身体在生理结构上并无太大差异,造成两性巨大差异的原因实则是社会文化的塑造,或者认为男人与女人之间在行为和特质上的差异既有社会环境条件的原因,也有生理因素方面的原因,但女性在生理方面可能更优于男性,力图从根本上扭转女性受男性支配的不平等处境。这种激进的“女性优越论”在格里尔(Germaine Greer)1970年出版的《女太监》(The Female Eundch)中有所显现。这本书开篇第一章即是女性“身体”,作者在澄清流行观念对女性身体的种种误解的同时,也暗示由于染色体的原因女性身体可能比男性身体更为优越。但须指出,格里尔对两性生理差异的批判仍然遵循男性中心主义设立的标准,内在的理由是认为优势生理结构是形成理性主体的基础,因此她的主体观其实是一种男性中心主义的理性主体观,对身体的认识也还是一种理性主义观照之下的静态物质身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