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金:创新在压力中穿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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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前的国有企业最大的特点是婆婆太多,没有妈妈。汇金公司开始把各个不同的政府之间的权利‘拢起来’,开始做一个妈妈。
汇金作为试点国有商业银行的大股东,如何很好地发挥大股东职能作用,如何才能把国有商业银行建成真正意义上的现代金融企业,尚有诸多问题待解。其中包括多重公司治理结构如何治理,董事会行使权力的保证,甚至汇金权力的本源来自哪里?解决多重公司治理结构
2004年12月1日,在“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如此提及这个问题:“中国的国情之一是,在投资者、董事会、管理层、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之外,还需要考虑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有关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和明确。”
对于类似的问题,中行行长李礼辉的回答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四个方面形成了相互制约的公司治理结构,就管理层来说,必须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必须向他们负责,并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同时,党委会以及在全行的各级党组织在整个新的股份公司中要发挥核心的作用。重大的事项,应该是有区分的―――属于经营管理方面的决策事项,管理层应该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以内,按照董事会的决策开展工作,同时向董事会报告;也有一些事情是由党委会决定的,或者由党委会研究的,管理层就向党委会提出报告。
“我认为,现在的党委书记和董事长由同一个人担任,而且也不需要向大家隐瞒,党委会里面重要的组成成员,一个是行长,一个是监事长。”李礼辉说,“我想目前应该能够保证符合上市所需的良好运行状态,能够达到建立一个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目标。”保证董事行使职权
从2004年8月26日到2005年5月中旬,中行召开过4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从2004年9月21日到今年5月中旬,建行召开过2次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
除了通过向两家银行派驻董事,对两家银行的公司治理和战略发展等重要事项发挥作用以外,汇金公司也通过股东大会这个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这两家银行的预算和决算等重要事项发挥作用,并对两家银行的股本回报率计划、资产回报率计划等重要财务指标都作出规定,以确保股东的权益能够真正得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