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现当代文学>创作方法技巧的继承与创新(一)

创作方法技巧的继承与创新(一)

详细内容

  摘 要:文艺创作在内容、形式、技巧方面都存在着由继承而形成的统系。而对内容与形式的侧重不同,又形成了不同的路线。成功的文艺创作通常不是单纯取决于内容或者形式,往往取决于内容与形式的高度契合。探讨了文艺创作中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继承可借助接力机制实现高起点的创作,却也会蹈袭前人而陷于保守;时移势易,人们趣味改变会使单纯继承难以为继。讨论了创新的必要性、性质、内涵与前提,界分了创新与标新立异。分析了不同层次创新的方向与内容。

  关 键 词:文艺创作;继承;创新;民族化;现代化

  Abstract:The content, form and artistry of any artistic/literal creation involve the descent of the inheritance formed from history, and different artistic/literal routes were formed in aordance to either the content or form being stressed. Normally any suessful artistic/literal creation did not depend singly on its content or form but on the high-level bination of both content and form. Researched the relation between inheritance and innovation of artistic/literal works. Discusses the necessity of innovation including its nature, connotation and precondition so as to distinguish the innovation from doing those works unconventional and unorthodox intentionally. Analyses the direction and content of innovation at different levels.

  Key words:artistic/literal creation; inheritance; innovation; nationalitization; modernization
  
  文学创作与二次创作中,当方法技巧欠缺时,就像渡河缺少津梁船筏,即使立意很高,“有道而无艺,则物虽形于心,不形于手”〔1〕,会因“词不达意”,而得不到好作品与好的艺术效果。因为文学读者首先接触的是文词,“观文者披文以入情,沿波讨源,虽幽必显”??〔2〕。没有引人入胜的文词,人们弃卷而去,宣扬志、趣、意、情的目的就会落空。如果把思想情感、志趣意情之类称为“道”,把技艺方法称为“法”,这一现象可简化为“法”载“道”行,“法”劣“道”难行。
  音乐创作方面也一样。贺绿汀同志曾经指出,音乐中的技术不过是表现音乐的手段,但技术之有无与技术之高低在音乐艺术中确实起着决定的作用〔3〕。当然,也可以补充说,当技术拙劣时,会吓跑听众而使音乐的目的与作用落空。
  技术与音乐的关系与位置,始终是音乐教学中的重要问题,由此导致了音乐教学上泾渭分明的两条路线。反映到音乐思潮中,还导致了不同流派。这种情况正如诗文中,诗言志,文以载道,二者虽然分别有自己的目的,但为了顺利地达到目的,创作诗词文章时,均必须高度重视方法技巧一样。文学上,对内容与形式孰为主导的不同的理解,也形成了不同路线和派别。
  首先是重“道”还是重“法”。重“道”者认为道至法随,例如古罗马著名文艺评论家贺拉斯以亚里士多德的“材料因”作为内容,认为“有了材料,文字也就毫无勉强地跟随而至”??〔4〕。重“法”者认为法即是道,例如奥地利音乐美学家汉斯立克便说:“音乐的内容就是乐音的运动形式。……表现确定的情感或激情,完全不是音乐艺术的职能”〔5〕39。二者针尖对麦芒。
  对此,笔者认为,有道无法或有法无道都不能得到成功的作品,应致力于道法契合,也就是应当重视方法技巧恰当地表达内容的重要作用,努力使形式与内容统一。在音乐创作中尤其如此。
  但随后就会发生,对思想感情内容(道)与方法技巧(法),是继承还是创新的考虑。对二者侧重的不同,也形成了不同的路线与流派,并影响到文艺创作实践,甚而影响到艺术的民族化与现代化。本文主要就此展开讨论。
  
  一、 幸存者亡,单纯继承终将难以为继
  
  内容方面的继承,便形成道统、学统等文化传统。显然,就像“为学如积薪然,后来居上”, 有了继承,后人就可站在前人肩上,有较高的起点。学问的积累、文化的积淀,都可以借助这一接力机制而实现。在正常情况下,正是“道”的继承使一个学派、理论或一种技术渐臻完善而声誉四被,同时又不断将那些能恰当地宣“道”的方法技巧,树立为规范,纳入继承的范围内,形成“法”的积累完善,并使集大成的艺术作品“瓜熟蒂落”。而“法”的继承又进一步巩固与推进了“道”的继承。以致当“道”的继承遭遇挑战时,卫道士可以“变法图存”,用“法”的改变来抵制改变“道”的要求。
  “法”的继承是一大进步。科学历史学家库恩指出:形成适当的规范,并由规范推进更深入的研究,是任何一个科学部门达到成熟的标志〔6〕。文学艺术也类似,如绝句律诗的格律建立,代表着与推动了旧体诗走向鼎盛。“名人技”等新奏法技巧取代老式指法,标志着浪漫派钢琴音乐的繁荣。
  为了维护已达到的繁盛,人们常会过分强调全盘继承而反对创新。就音乐而言,中世纪宗教歌咏与管风琴音乐风靡一时,文艺复兴的“新艺术”运动刚要发动,教皇约翰二十二世便发布圣谕,禁止对教会音乐作任何改动,并指斥有人“喜好出新花样,不喜欢唱旧东西”〔7〕33。当浪漫派兴起并对古典派音乐构成挑战时,德国文豪歌德却唱反调说:“音乐不能持有太新的东西,越古,人们越习惯于它”〔7〕109。他们的意愿是要保守已有成就,但阻断新陈代谢的后果,却是扼杀了“变法图存”、“革故鼎新”的可能性。
  因为事物存在着在短期内保持原趋势而在长期内改变原趋势的规律,时代在前进,生活要发展,人们的生产方式、生存状态、行为习惯和观念态度,都会或渐或剧地发生变化,相应地,人们的情、趣、意、志也会改变。体现在音乐方面,就是舒曼说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听觉”〔8〕,因而需要不同的音乐。后文我们将用“听觉”来代表人们的价值观、审美趣味与艺术倾向性,以简化叙述。
  按照事物发展规律:“反者道之动”〔9〕(事物总向对立面转化),必然导致新“道”不同于旧“道”,甚至与旧“道”相反。这就会使原来的“道”与“法”的保守与继承发生困难。一方面,原来的“道”与“法”越来越不合时宜,作用减退,沦为摆设。另一方面人们日久生厌,其受众“市场”萎缩,最后变得“曲高和寡”。只剩下极少数注重文化遗产的人士,担忧无人传承衣钵,边哀叹“无可奈何花落去”,边尽可能久地维持着这一文化遗产的一脉单传,不忍放弃。
  其实,新陈代谢是普遍现象,也是科技与文艺生存发展的前提。文化遗产与工业产品一样存在着物理磨损与精神磨损。幸存者亡,易损而不耐磨的文化遗产,如果以为既已保存至今,也必可继续保存下去而一味保守,终将因时代、受众的注意与资源转移到更有吸引力的新生事物上,而被遗弃、消亡!只有那些历久弥新、与时俱进的精神成果与智力产品,才会通过创新而得到继承与发扬。例如粤语,保留了不少唐代的古音古词,只因使用者多且吸收新的语言成分,至今仍充满活力。
  上述的前者固执于“天不变道亦不变”,终因拒变而消亡。后者将“天不变道亦不变”理解为天若变道亦当变、道变法也应变,终能在变动不居的时代,脱胎换骨,涅[FK(W][TP18pz1,+3.4mm。3.4mm,Z][FK)] 新生。所以,唯有创新才是最好的继承。
  
  二、 知亡者存,必须创新但不是标新立异
  
  创新在今天已是最常用词汇,只是许多人把创新混同于创造,结果把精力用于搞出前所未有的新事物,而没有真正用到创新上。按创新概念提出者熊彼特的说法,创新是形成一种新的生产组合,也就是为抓住市场机会,在经济领域引入新事物而形成新的生产力〔10〕。所以,当将创新用于文艺创作时,同样应关注其本质特点:①目的是抓“市场机会”,即当前与未来人们的广泛需求;②方式是引入此前未用过的事物,因此是该事物首次在本领域应用;③成功的判据是形成了新的活力,产生了良好效果。
  由此可见,创新是有前提的。创新必定是认识到不创新就会被淘汰、消亡,并且看到了只有创新才可能抓住“市场机会”。知亡者存,正是有了“知亡”前提,才会导致寻找、发掘“市场机会”(在文艺中就是时代精神与社会需要)的努力,并继而开展构思创新方案的活动。
  事物发展规律是有生之物无不有死,文艺作品与物质产品概莫能外。“音乐跟大自然一样,每当秋季来临,繁荣的花卉世界变为腐朽,从腐朽中又长出新的花朵。一切音乐作品都是人的创作,是一定个性、一定时代、一定文化的产物,因此总是包含一些使它早晚要消亡的成分”??〔5〕54。这意味着那些悖时、过时的文艺作品的消亡具有积极作用:“化作春泥更护花”,它们如果“万寿无疆”,反而会扼杀新花生长绽放。这还意味着具有生命力的好作品,经受一番彻骨严寒洗礼,反而会经由创新而脱胎换骨,成为下一季的奇葩。
  这种脱胎换骨绝不是简单的标新立异!标新立异虽可能是创造,却不是创新,它只追求与原状态不同,旨在吸引眼球,既无对“市场机会”的把握,又未对拟引入事物作精心选择,更严重的是不会形成新的活力与长久的效果,只能投合人们喜新厌旧心理而昙花一现。然而,由于标新立异既方便又容易,在倡导创新的风气下,那些懒怠于寻找“市场机会”和发掘可引入的新事物,又畏惧创新过程的艰苦与风险的创作者,总是用标新立异来代替创新,指望“歪打正着”,搞出些名堂来,其实无异于缘木求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