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农业与农村工业协调发展的道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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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在分析了我国农村工业各个阶段工农业关系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农业与农村工业协调发展的阶段性、区域性梯度推进理论,并以此论述了我国农业与农村工业协调发展的道路。
Abstract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relation feature between agriculture and rural industry in different stage of rural industry in china ,put forward the coordinated theory between agriculture and rural industry by stages ,regions and degrees ,discussed the coordinated road between agriculture and rural industry for different stage of rural industry and different area of china.
关键词 农业农村工业协调发展阶段性区域性
农业与农村工业协调发展问题是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农村工业发展促进农业发展,两者存在正相关关系,是我国农村工农业关系的主要体现。但农村工业的不同阶段、不同地区两者关系有不同的表现。工业发展并不是总是对农业有利,认识到这一点,选择适宜的协调发展道路,发挥农村工农业之间的正关系,抑制负关系,对农村工农业协调发展十分重要。我们在广东东莞市,江苏无锡县,山东诸城市、苍山县,湖南双峰县,四川米易县等17个典型县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不同地区、农村工业不同阶段的农业与农村工业关系特征,提出了我国农业与农村工业协调发展的道路。
1农村工业不同阶段农业与农村工业关系的特征
依据反映农村工业发展水平以及与农业关系特点的若干指标(如人均农村工业产值、农村工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农村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值、农村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值、农业人口人均乡镇企业工资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等),根据17县农村工农业关系及全国总体状况,确立每个指标在各个阶段的范围,运用要素贡献率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确立各项指标的权重,将我国农业与农村工业的关系划分为五个阶段:
1.1第一阶段为“农为主,工萌芽”阶段这时工业刚刚开始发展,人均农村工业产值低于500元,农村工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不足40%,农村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值小于0.5,农村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值小于0.2,乡镇企业工资占农民纯收入比重小于10%。农村工业的发展依靠的是农业的剩余资金、剩余劳力、剩余农产品和占用少量土地,对农业的竞争作用不明显,对农业的互补作用也不大。
1.2第二阶段为“农哺工,工起步”阶段工业开始发展且以外延型发展为主,人均农村工业产值为500―1000元,农村工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比重为40―50%,农村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值为0.5―1.5,农村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值为0.2―0.4,乡镇企业工资占农民收入比重为10―20%。农村工业发展占用较多的资金、土地和吸收较多的农业劳动力,体现出农哺工的特征,这时工业对农业的互补作用(如对农民收入的贡献、以工补农等)还较小。总体上看,劳力转移对农业利大于弊,而资金对农业的争夺对农业弊大于利。
1.3第三阶段为“工农业互争互利”阶段农村工业的发展具有了一定的规模,人均农村工业产值为1000―3000元,农村工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50―70%,农村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值为1.5―3.0,农村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值为0.4―0.6,乡镇企业工资占农民收入比重为20―50%。对农村资金、土地具有明显地竞争作用,但农村工业通过工资和以工补农对农业资金的返还已较为明显;劳动力的数量竞争开始出现,质量竞争较为明显化;体现出互争互利的特征。
1.4第四阶段为“工补农,农开始分化”阶段人均农村工业产值为3000―10000元,农村工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比重为70―90%,农村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值为3.0―10.0,农村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值为0.6―1.0,乡镇企业工资占农民收入比重为50―80%。农村工业发展到具有补农的实力,但全面改善农业现代化条件的水平还未达到;农业劳动力在现有规模下出现局部不足或季节性紧张,农村工业占用土地较多,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开始分化,以工补农水平高、农业社会化服务好、农村工业发展相对集中,农业及粮食生产继续发展;相反,农业及粮食生产出现下降趋势。总体上资金关系对农业相对有利,劳动力关系对农业相对不利;体现出工补农,农开始分化的特征。
1.5第五阶段为“工为主,农分化”阶段人均农村工业产值为10000―20000元,农村工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比重的90%,农村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值大于10.0,农村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比值大于1.0,乡镇企业工资占农民收入比重高于80%。农村工业已具备建农的实力,关键是政策的引导,或者以工建农、农村工业集中发展保护农田,农业规模化经营解决劳力不足和提高农业及粮食生产的效益,农村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实现;或者工业发展不顾农业,大量占用农田,劳动力数量不足、素质弱化,农田抛荒、半抛荒,农业萎缩;体现出工为主,农分化的特征。
2农业与农村工业协调发展的阶段性、区域性梯度推进理论
依据我国农村工业发展的阶段性、区域性特点,以及农村工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农业与农村工业关系的特征,提出我国农业与农村工业协调发展的阶段性、区域性梯度推进理论,该理论包含三个部分:
2.1协调发展“协调发展”是一个相对而又抽象的概念,内容十分广泛,可概括为下面五个方面:①农业发展水平与农村工业水平的协调(简称水平协调)。水平协调包括总量协调、速度协调。②农村工农业之间的投入结构、技术结构的协调以及农业结构(农业生产结构、种植业结构)、经营方式、农业现代化建设重点与农村工业水平、结构之间的协调(简称结构协调)。③农业与农村工业在资源要素流动及配置上的协调。包括劳动力、资金、土地等方面(简称要素协调)。④生态环境协调。农村工农业、特别是农村工业发展的同时,不断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简称环境协调)。⑤农村工农业协调发展还包括广泛的社会内容。通过工农业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增长,使广大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缩小贫富差别,减少贫困,增加农民受教育的范围与机会,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通过现代城市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向农村的扩散,改变农民落后的生活方式和过时的思想观念。搞好农村社区生活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从多方面缩小城乡和工农差别(简称社会协调)。
2.2阶段性协调发展农村工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农业与农村工业协调发展的内容及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不能以单一标准来衡量两者关系协调不协调;也不是只有农村工业的高级阶段农业与农村工业才会取得协调。协调是动态的,每一阶段均有其协调的内容与形式,只是不同阶段两者协调发展(关系)的体现不同而已。由于农村工业发展阶段性特征,农村工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农村工农业协调的重点应有所不同和侧重。在农村工业处于起步阶段的地区,协调农村工农业的关系,其重点是积极发展农业生产,建立稳固的农业基础,适度发展农村工业。在那些农村工业已具备雄厚基础的地区,协调两者关系,其重点应放在促进企业利润向农业回流,通过以工补农、以工建农等方式促进农业稳步增长,达到改造传统农业的目的。
不同区域(区位),由于自然条件、农业资源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农村工业在规模、行业与技术的选择上均有不同的特点,从而导致了农村工业与农业发展关系的不同,也就决定了两者协调发展的道路与模式应有所不同。以上三点构成了该理论的实体。我国农村工农业协调发展应以该理论为指导,脱离了协调性、阶段性和区域性,我国农村工农业协调发展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