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简《诗论》与《诗·杕杜》探析——兼论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结构松动及其影响(一)
详细内容
【内容提要】上博简《诗论》及《诗·di@①杜》篇,谓是篇与“雀(截)服”有关,并谓是篇的“情xī@②”达到了极至。就《诗·di@①杜》的内容看,关于其主旨的释解,朱熹的“求助”说比序、笺的“刺时”说为优,而王安石、姚际恒等的求助于宗族、兄弟之说又胜于朱熹之说。简文的“雀(截)”可读若绝,所谓“雀(绝)服”,指超出了“五服”的亲族关系,意与“绝族”相当。《诗经》诸篇常表现“复我邦族”的呼唤,是对于同族兄弟友情的盼望。《诗论》两简关于《di@①杜》篇论析,深入指出了走出宗族者失去兄弟间的怡怡之乐所产生的幽怨情绪,同时也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结构逐渐松动而造成社会巨变的景况。
【关键词】上博简/社会结构/《诗论》/兄弟
【正文】
一
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诗论》简有两处提及《诗·di@①杜》者,分别见于第20号简和第18号简,简文谓:
吾以《折(di@①)杜》得雀(截)服……。
《折(di@①)杜》是情xī@②之至也。
马承源先生将“折”字释为“di@①”字的“传抄之误”(注: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48页。),是正确的。关于简文《折(di@①)杜》之所指,有三种说法:第一,马承源先生以为即《小雅·鹿鸣之什》之《di@①杜》篇;第二,专家以为简文之《di@①杜》即《唐风》之《di@①杜》篇,如廖名春先生释第20号简文谓“《小序》:‘《di@①杜》,刺时也。君不能亲其宗族,骨肉离散,独居而无兄弟,将为沃所并尔。’”(注:廖名春:《上海博物馆藏诗论简校释》,《中国哲学史》2002年第1期。),这里所提到《小序》之文,正属于《唐风·di@①》,可见廖先生将简文提到之篇定为属于《唐风》者;第三,周凤五先生和李零先生则将此篇定为属于《唐风》的《有di@①之杜》篇,而非《di@①杜》篇(注:周凤五:《〈孔子诗论〉新释文及注释》,《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年版,第162页;李零:《上博楚简校读记》,《中华文史论丛》2001年第4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9页。)。比较而言,愚以为第二说较妥。今略陈关于简文必当指《唐风·di@①杜》篇的理由,并进而讨论简文的其他问题。
为了说明问题方便,有必要先来讨论一下《唐风·di@①杜》篇的主旨。此篇共两章,为《诗》中较简短的诗篇之一,今具引如下:
有di@①之杜,其叶xǔ@④xǔ@④。独行踽踽。岂无他人,不如我同父。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无兄弟,胡不ci@⑤焉。
有di@①之杜,其叶菁菁。独行@(12)@(12)。岂无他人,不如我同姓。嗟行之人,胡不比焉。兄弟,胡不ci@⑤焉。
前人关于此诗主旨的理解颇有歧义。《诗序》持“刺时”说,并将所“刺”具体落实为讥刺春秋初年晋君,谓“《di@①杜》,刺时也。君不能亲其宗族,骨肉离散,独居而无兄弟,将为沃所并尔”,郑笺更将“晋君”落实为晋昭公。清儒李庶常为序、笺说回护,谓“沃地大,当时若裂之以封宗族,使食采其中,必无尾大之患。计不出此而尽予成师,如《杨之水》序有分国之词,且又半有晋国而宗族之无位禄者固多矣,此其所以为不亲宗族而骨肉离散”(注:《皇清经解》卷一三三七《毛诗chōu@③义》。)。按,两周之际晋国被封在曲沃的小宗尾大不掉,最终吞并大宗。晋昭公“封季父成师于曲沃”(《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成师是晋昭公叔父,被封在曲沃,称为曲沃桓叔。就宗族关系看,成师为晋昭公之近亲,晋昭公将重地封给他,《诗序》和郑笺以为晋昭公“不能亲其宗族”实与史实相悖,不足为据。
与“刺时”说不同,朱熹持“求助”说,谓此诗为“无兄弟者自伤其孤特而求助于人之词”(《诗集传》卷六),然而,求助于何人呢?于此的理解,则有不同说法。或谓为求助于他人,即宗族以外之人。诗中的“行人”犹行路之人、涂之人、道之人,意指非宗本族之人。如朱熹谓“嗟叹行路之人,何不闵我之独行而见亲,怜我之无兄弟而见助乎”(《诗集传》卷六)。或谓求助于同父、兄弟之人。如王安石谓“既无同父,虽有他人,犹独行也。同姓虽非同父,犹愈于他人耳”(注:邱汉生辑校:《诗义钩沉》,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88页。)。吕祖谦亦谓:“苟以它人为可恃,则嗟彼行道之人,胡不自相亲比也?”(《吕氏家垫读诗记》卷十一)依此义,所求助者非诗所谓的“行人”,而是宗族、兄弟。清儒姚际恒谓是诗为“不得于兄弟而终望兄弟比助之辞”(《诗经通论》卷六),方玉润谓是诗主旨为“自伤兄弟失好而无助”,“言我独行无偶,岂无他人可共行乎?然终不如我兄弟也。使他人而苟如兄弟也,则嗟彼行道之人胡不亲比我而人无兄弟者胡不ci@⑤助我乎?”(《诗经原始》卷六)俞樾曾将诗中的两“不”字作为“语词”,谓诗言“彼涂之人胡亲比之有?人无兄弟,胡ci@⑤助之有?”(《群经平议》卷九)此亦为王安石说的佐证。
今按,由诗意而论,朱熹的“求助”说比序、笺的“刺时”说为优,而王安石、姚际恒等的求助于宗族、兄弟之说又胜于朱熹的求助于他人之说。诗谓“有di@①之杜,其叶xǔ@④xǔ@④”(注:关于“xǔ@④xǔ@④”、“菁菁”之意,毛传谓前者为“枝叶不相比也”,郑笺谓后者指“希(稀)少之貌”,皆未确。《诗·裳裳者华》“其叶xǔ@④矣”,毛传以“叶盛貌”释之,《诗·菁菁者莪》郑笺“长青之者”,皆可证此处传笺之释都是以曲说就附于《诗序》(详见黄焯:《诗疏平议》卷四)。),“有di@①之杜,其叶菁菁”,皆以常见于道路侧畔的甘棠树起兴(注:杜即甘棠树,又称赤棠,《召南·甘棠》毛传“甘棠,杜也”,《尔雅·释木》“杜,赤棠”可证。《唐风·有di@①之杜》“有di@①之杜,生于道左”,“有di@①之杜,生于道周”,《召南·甘棠》谓召公循行南国时憩于甘棠树下,皆可证甘棠常植于道旁。)。此下诗意,朱熹颇有传神之解说,谓“言ci@⑤然之杜,其叶犹xǔ@④xǔ@④然,而人无兄弟,则独行踽踽,曾杜之不如矣”(《诗集传》卷六),其下诗句依王安石等的解释,意谓涂行之他人不是没有,但皆不如宗族的兄弟能够亲密帮助于我。如果说求助者已经脱离了其宗族,则诗中所表现的盼望正是对于宗族兄弟之情的渴求。
二
对于兄弟之情的渴求与《诗论》简的“雀@⑥”有什么关系呢?
《诗论》第20号简“雀@⑥”的“雀”字专家有读若爵、诮、截等歧释。许全胜先生读其为截,似乎更妥当些(注:许全胜:《〈孔子诗论〉零拾》,《新出楚简与儒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印本,第134页。)。《说文》截字从雀从戈,与断互训。上博简《诗论》第27号简载“可斯,雀之矣”,“可斯”即《诗·何人斯》的省称。《何人斯》一诗表现了与为鬼蜮般的谗人的决断意志,故简文评论其主旨为“截之矣”。此简更证明了简文“雀”读截之可取(注:详细论析请参阅拙稿:《上博简〈诗论〉之“雀”与〈诗·何人斯〉探论》(待刊)。)。“@⑥”字已残,但从其所保留的字的上部看,与上博简《缁衣》1号简的@⑥字的上部酷似,李学勤先生将其释为“@⑥(服)”(注:李学勤:《〈诗论〉简的编联与复原》,《中国哲学史》2002年第1期。),是正确的。或释为“见”字,疑非是。《说文》“截,断也”,而断与绝字同出一源,皆从断丝取意,只不过有从刀与从斤的区别而已。截、绝古音皆月部字,截读若绝应当是没有太大问题的。愚以为简文“雀@⑥”当读若绝服。
“服”本来是宗法制度下表示丧服的一个词语。它表示穿着丧服的样式、质地、时间等内容。不同的规格丧服,表示着亲疏远近不同的亲属关系。丧服中最重的称为斩衰(子女对父母、妻对夫等),以下依次有齐衰(为继母、为祖父母等)、大功(为堂兄弟、堂姊妹等)、小功(为祖和父辈的兄弟等)、缌麻(为同高祖的族人及为同族兄弟等疏远亲属),合斩衰共称为五服。服丧的时间依五服之次从三年降至三月不等。《礼记·大传》说:
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其庶姓别于上,而戚单于下,……绝族无移服,亲者属也。
这段的意思表明族人的亲情关系都集中在斩衰至缌麻等五服之内,五服到了缌麻已至终限。所谓“杀同姓”,即同姓的族属关系的削减。经过不断地“杀”(削减)。到了六世,亲属关系已经“竭矣”,完全消失。所以说从五服制度看,同姓氏的各支家族从上开始分别,休戚与共的族属亲情也依次递减,直至出了五服之后的断绝。所谓“绝族”即超出五服,不再有同宗族属关系。“绝族无移服”即“族昆弟之子不相为服”(《礼记·大传》郑注)。所谓“移服”当即“服术”中的“从服”,即本无直接的亲属关系而被延及而服丧。如果族属关系断绝,那么丧服关系就不再延及。所谓“亲者属也”,意即“有亲者各以属而为之服”(《礼记·大传》孔疏)。这段文字表明,亲族关系是丧服的基础,反过来说,丧服亦即亲属关系的标识。五服即表示服丧之人为同一宗族者,如果超出了五服,那就是超出宗族关系。
《诗论》简的“雀(绝)服”,愚以为即《礼记·大传》的“绝族无移服”之意。绝字,《说文》训为“断丝”。先秦时期“绝”字的使用虽然有断绝之意,但更多地是用如竭、尽。如《庄子·渔父》“绝力而死”,“绝力”即用尽了力气。《论语·尧曰》“继绝世”,“绝世”指尽绝了其宗子禄位的卿大夫世家。《管子·七法》“威绝域之民”,绝域指远得不能再远的地方,到了地域的尽处。《老子》第十九章“绝学无忧”,“绝学”指停止弃绝学问,而非从中将学问断开。《论语·卫灵公》“在陈绝粮”,“绝粮”指粮食竭尽。以上这些例证皆说明先秦时期“绝”字多不指从中间断开,而是指到了尽头,不再延续。简文“雀(绝)服”之绝当指亲族关系已经竭尽。“绝服”指超出了“五服”的亲族关系,意与“绝族”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