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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物质基础和渠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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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实现现代化进程中,中国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吸纳、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立足点和物质基础是发展大农业,实现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渠道是积极调整产业结构;落实农业发展政策,就地开发,就地利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推进中小城镇建设;广泛开展劳务输出。
  关键词:农村剩余劳动力;农业的规模化;农业产业化;转移渠道
 
  
  一、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物质基础
  
  按照社会分工的理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马克思认为:“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一切社会的基础”。农业是提供最基本生存资料的产业,只有当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到出现剩余产品时,才有可能从农业劳动者中分离出一部分人来从事其他行业。因此农业剩余产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物质前提和基础。而提供农业剩余产品的唯一途径,必须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实现集约化经营。
  1.中国农业必须走集约经营发展模式道路
  中国农业传统的经营模式是粗放经营,靠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换取农业的增长。但农业投入并非永远与产出量成正比。依据边际效益递减理论,当其他生产要素的投入量一定时,持续增加某一种生产要素的投入量,最终就会超越合理的配比要求,使投入量与产出量之间发生不合比例的变异,与新投入量相应的产出量会不断下降,甚至降到零或者负数。
  粗放式的农业经营模式,一方面片面强调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使人口增长速度超过了经济增长速度,导致人口与土地的比例严重失衡,出现了大量劳动力。另一方面,粗放式的农业经营模式条件下大多采用手工工具进行生产,延缓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抑制了农业的技术改造、机器设备的运用以及劳动者、管理者素质的提高。因此粗放式的农业经营模式必须转变为集约式的发展模式,走农业产业化之路。农业产业化是指包括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和管理企业化为内容的一种新型经营模式和发展模式,从本质上讲属于集约化经营,内涵式的扩大再生产,代表了中国农业发展的未来,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2.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
  建国以来的几十年间,尽管实现了农村的集体化,但中国农业基本上仍处于狭小规模的经营状态。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契机,农村经济的面貌发生了根本的转变,为走出狭小规模农业,实现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奠定了基础。但时至今日,仍然没有实现农业的产业化和规模化。
  农业规模经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极为有利的条件:
  第一,农业规模经营使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产品商品率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从而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及其相关的农产品的储存、运输及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同时也为其他各业提供了资金,有利于贸工农一体化的形成。由于人们的消费需求不断扩大,进而促进农村服务业的发展,推动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壮大。因此农业的规模经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第二,现代化农业机械和实用技术的应用,要求农民不仅要掌握现代化科学技术,而且要善于经营管理,具有市场经济意识,从而在实践中培养和造就了新型农民。农业的规模经营,有利于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素质。第三,农业的规模经营加快了农业的扩大再生产,农业经营也从粗放经营转变为集约经营,优良品种、化肥和农药等农村实用技术被广泛采用,农业机械设备被广为利用,加快了农业机械化进程。同时,随着对农业机械有效需求的不断增加,生产不断扩大,就业岗位增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了条件。
  农业的规模经营应“适度”,即适度规模经营。要针对中国的国情,综合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产品商品率及经济效益等各项指标,同时还要考察不同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来确定经营规模。不同地区,规模经营的程度应有所不同。经营规模既不能过大,也不能过小。如果规模过小,就会延缓农业现代化进程乃至影响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如果规模过大,超越了农业生产力水平的现状,就会导致资金不足,农业科技、机械化设备跟不上,农民素质难以适应,剩余劳动力无力安排等困境的出现。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渠道
  
  1.调整产业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的产业结构关系有了明显的改善,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2%,第二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1.4%,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三个产业在国民经济(GDP)中所占的比例已由1978年的28%、48.6%、23.4%转变为2004年的13%、46%、41%,产业结构日趋合理。
  尽管如此,目前我国的产业结构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仍不相适应。这突出表现于第一产业在第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仍高于其他收入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同的国家;工业内部各行业之间的比例结构仍不合理;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结构不合理必然产生就业结构不合理的现象。目前我国的就业结构,在第一产业从业的劳动力几乎占了全部就业人口的一半,在第二、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在全部就业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尤其是在第三产业,发达国家在第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一般占60%~80%,我国第三产业吸纳的劳动力占全部就业人口比例大大低于发达国家水平。今后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必须进一步加快发展第二产业,尤其是尽快发展第三产业。只有这样,才能理顺产业结构关系,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十六大”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通过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实现,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针对中国人口多、劳动力富余的国情,本文认为不宜片面强调发展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产业,应大力发展能吸纳大量劳动力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这方面第三产业将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