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技发明中的伦理道德争议(一)
详细内容
摘要法律是通过授予一部分人权利使其享有合理的利益从而使人的积极性与进取心得到肯定,使人的社会本性与价值得到呈现与褒奖,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它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平衡利益分配与增加社会的整体福利。法律良心必须向道德要求开放,然而在专利法的传统中,被认为高度技术化的专利法领域,历来缺少伦理审视。功利主义成为影响专利法实践的主要因素。功利主义伦理观对专利法实践发挥着实质性影响。其内在的理论缺陷促成了分配非正义和忽视人权等基本价值的现实局面。本文指出专利法应该建立在伦理正当性的基础之上,从功利回归道义的专利法正义观,其中应包含社会利益的考量。
关键词生物海盗遗传资源伦理道德孟山都
一、引言
以生物技术为主导的科技革命使生物经济成为了各个国家在高新技术领域着重投资并展开激烈争夺的领域。迄今为止还没有哪项科学技术像基因技术这样对人类社会既存的伦理观念与准则提出了如此广泛、严峻的冲击和挑战,从转基因动植物、胚胎干细胞、克隆人到基因诊断、基因治疗、基因修饰,纷纷要求社会伦理道德给予正确的价值评判,继而要求具有强制性约束力的法律相应做出调整,专利法作为直接调整保护科技成果及其利用的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地也要回应这些冲击和挑战。
对专利申请进行伦理道德考量的过滤机制是通过专利法中的公序良俗规则得以实现。我国《专利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欧洲专利法公约和日本专利法也有类似公序良俗的规则。美国专利法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判例法的发展使得法律实践操作中将公序良俗解释为实用性的要求。
二、涉及生物专利权有关的重大事件
(一)种子终结者与上帝的职业
华尔街日报重要新专利的专栏里描述美国农业部和岱字棉公司的研究人员发明了一种方法,通过修改控制生长的基因片段,可以阻止植物产生能够发芽的种子而这项新发明加强了对种子的商业控制,使得农民必须每年从种子公司购买所需要的种子。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称这项新技术为“终结者”,是对农民,生物多样性和食品安全的一种全球性威胁。如果终结者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将赋予种子和农业跨国公司以控制世界食品供应的前所未有的,极其危险的能力。
当孟山都宣布收购岱字棉之后,孟山都和岱字棉公司的交易最终被政府反垄断管制否决了。
(二)金色大米
这种“金米”含有来自黄水仙和各种细菌的基因,这些基因产生胡萝卜素,它使胡萝卜呈现橘红色,为人体提供维生素A。洛克菲勒基金会资助了将基因插入稻米植株的研究。维生素A缺乏是发展中国家的灾难之一,在亚洲大多数地区,民众主要依赖一些主食最主要的是稻米获取营养。这些作物几乎不含有胡萝卜素。结果,几百万孕妇患有出血疾病,几百万儿童在心理和躯体发育期死亡或遭受严重损害,几十万人盲眼。洛克菲勒基金会之所以不计成功的概率就进行投资,是因为这项研究有可能造福贫困人群,预防维生素A的缺乏。
(三)帝王蝶事件
康纳尔大学一名年轻的昆虫学助理教授卢西,在马力筋植物的叶片上喷上了Bt玉米花粉,再把叶子喂给毛虫吃。卢西发布在《自然》上的短文“转基因划分危害帝王蝶幼虫”的报道中谈到,将近半数的毛虫在食用覆盖有Bt花粉的马力筋叶片后死去。相反,食用覆有传统玉米花粉叶片的毛虫都完好无损。
三、孟山都公司
2001年,在联合国于德国波恩召开的《生物多样性公约》会议上,绿色和平组织揭发孟山都等跨国公司正在觊觎发展中国家生物遗传资源,批评孟山都是“生命海盗”,其中就包括中国的大豆。⑥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2009年1月,孟山都发布的季报数据显示,季度利润上升18%,公司CEO休・格兰特称,未来孟山都的种子价格还会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