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问题的社会心理透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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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心理分析
论文摘要: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女大学生在就业环节中遭受性别歧视日益突出这一社会问题.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了大学生就业环节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及其发生的基本原因,提出了预防和处置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现象的心理学对策。
一、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界定
目前,在大学生就业中普遍存在的对女大学生的性别歧视现象已经引起了政府与社会的普遍关注。对我们来说,应深人分析形成这一社会现象的具体原因,研究并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具体对策措施。这首先要明确两个概念:即何为性别歧视?何为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对于性别歧视,联合国在1979年经过广泛讨论和反复修改后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的公约》认为,所谓对妇女的歧视就是“基于性别所做的任何区分、排斥或限制,其结果和目的是损害或否认妇女(无论婚否)在男女平等基础上,认识、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这应该是目前关于性别歧视的一个最为权威而科学的定义,它准确地阐述了性别歧视的基本含义、内容。而对于“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来说,我们则可以从1958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的规定中得到这样的解释与结论,所谓“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即是基于性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后果是取消或损害就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但“基于特殊工作本身的要求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不应视为歧视”。由以上两个概念的交叉、包容的部分,再结合大学生就业中女大学生遭受的不公平待遇的现象,可以这样认定:所谓大学生就业环节中性别歧视实际上就是指用人单位在录用大学生毕业生的各环节中,除妨碍正常生产、工作或依法不适合女大学生的工种或岗位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生或提高对女生的录用标准而导致女生平等择业机会的丧失及其它损害的有关情况与现象。
了解了就业中性别歧视的基本概念,既为我们正确识别就业中性别歧视的各种表现形式及现象提供了科学的客观衡量标准,也为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当前大学生就业中所存在的各种形式的性别歧视现象提供了法律依据。一般说来,当前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I、女大学生求职经历普遍艰难,找到工作所需的时间和心理成本较高。根据王小波对南开大学2000年应届毕业生的调查表明,女大学生求职经历要比男生艰难得多。女生寻找工作的时间和心理成本更是普遍要高于男生,女生投递简历的份数多于男生而获得面试的机会却普遍少于男生。故往往心理压力和挫折感也就比男生大得多。尽管在付出更大的求职成本之后,多数具有较高素质的女大学生也能找到较为满意的工作,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就对此类问题有所忽视。
2、用人单位提高或限制对某些专业的女大学生的录用条件。目前有两类专业的学生遭受性别歧视现象较为严重。一部分是长线专业的学生,如生命科学、化学、电子等专业,另一部分专业是受前些年市场导向的影响,曾经是热门专业目前则是普遍供大于求的专业,其毕业生心理落差大,而这方面女大学生所遭受的性别歧视往往也就会更多。
3、用人单位提高录用女生的标准。在同等条件下许多企业通常先录用男生,女生只有比男生优秀很多才会要。一些用人单位对女生的要求近乎百般挑剔与苛刻,常对女生提出了除职业要求以外的一些特使要求,如身高、体重、容貌的要求,甚至还在有无恋爱上大做文章。即使有女生能够过关斩将通过面试,有的用人单位还往往额外要求在签约的三五年内不得生育。有一项针对大学毕业生的调查显示,女大学生认为“相貌身高”在求职过程中很重要和重要的比例为29.9%,高于男生的19.3%。女生对“相貌身高”的感受明显强于男生,反映了用人单位对女性的外在形象等更加注重和挑剔。
4、女大学生为获得工作机会时常在工资待遇方面做出让步。厦门大学人口所叶文振教授等认为要全面反映女大学生就业时是否受到性别歧视不仅要估算性别是否造成男女生一次性就业率之间的明显差别,还要分析性别是否明显降低女大学生从签约单位得到的包括协议工资在内的各种劳动待遇。他们对2002年1068名本科大学生毕业生的调查结果显示,女大学生的期望收人明显低于男同学,但即使是偏低的期望收人与雇佣单位的拟付收人还是有较大的差距。对数据的多元回归检验表明,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的条件下,性别确实会减小女大学生落实就业单位的概率,降低签约单位拟付的工资水平。签约单位对男生拟付的月工资水平要高出女生10.9%。显然性别对女大学生报酬率的影响比对大学生就业率的影响往往更为显著。
二、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社会心理成因
(一)不健康的自我意识导致矛盾心理
心理学家艾里克森认为,大学生正处在青年期和青年后期的过渡与交叉时期,在这一时期他们既要确立自我统一性,又要建立与他人亲密的人际关系。然而,青年人在这一时期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在迅速成长、发展,常常会感到冒出了一个与以往形象不同的自己,对自我的形象常常会发生怀疑、动摇或迷惑不解J。自我意识是指个人对自身的认识及对周围事物关系的各种体验。在当今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女大学生的社会性别观念呈现多元化、复杂化倾向,自我意识仍然存在一些不健康的因素。一方面,她们极力主张并努力追求性别平等,另一方面,传统的性别观念在她们身上又比较浓重。她们往往对一些传统性别观念表现出普遍的认同。比如对“男主外,女主内”、“男强女弱”等观念的认同。表现在事业观上,一部分女大学生认为女性用不着在事业上太突出,对家庭和社会持有一份平和的爱心就足够。当代女大学生是集浓重的传统社会性别意识与浓厚的现代色彩于一身的矛盾统一体。她们从潜意识中渴望自强自立,得到社会的认可;另一方面,她们又从潜意识中压制自己,降低自己的成就期待值,降低自己的发展目标,只求谋个稳定、轻松舒适的职位即可,从而抑制自身潜能的发掘。
(二)女大学生诸多心理矛盾是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内在原因
大学时期是“心理断乳”的关键期。“心理断乳”意味着个人离开父母的监护,摆脱对成人的依赖,建立起自己独立的心理世界。在这一过程中,诸多的心理矛盾冲突交织在一起。例如,在大学这个社会气氛很浓的环境中,女大学生的成人感迅速增强。她们一方面有强烈的独立意识,另一方面有些女大学生的依赖性强,工作要家人找,面试要家人陪同,就业要家人决定。这就使他们在心理上出现了独立性和依赖性的矛盾,这一矛盾经常困扰着他们的心灵。又如理想和现实的矛盾。一方面,女大学生满怀激情,期望大学毕业后找到一份称心如意、能最大限度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职位,许多女大学生在择业中的就业期望较高;另一方面,她们在现实中,又不得不面对着就业市场上的种种性别歧视,这种过高的就业期望与现实社会人才择用上男女差异往往使她们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极容易使理想与现实相脱离。求职过程中的依赖心理和自恃过高心理则严重影响或左右了女大学生的择业行为。
(三)社会消极因素诱发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
其一、社会偏见使女大学生就业空间狭小。社会中对女生存在普遍的偏见和性别角色刻板印象,认为“女生智力不如男生”,当代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已经表明,男女生在生理机制上并无明显的差异,也没有优劣之分,除一小部分智力超常和低下者外,75%以上的人的智力都处于常态分布,不存在男性天生在智力上优于女性的问题。但社会上普遍存在着“女性没有男性能干,意志不坚强,承受能力差”的观念,于是逐渐出现了所谓的“性别职业”,把女性可以从事的职业限制在教师、护士、办公室秘书、助理等工作范围内,而竞争强、待遇优的高层次岗位则成为女性工作的禁区,成为女性难以进人和跨越的所谓的“男性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