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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对大学生公益精神培养研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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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的深化,我国利益格局分化和多元化利益群体已经形成。在社会转型期成长起来的大学生,印象更深的是利益如何获取的问题。高等学校必须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公益性偏好,不断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为大学生今后融入社会,从事社会主义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高等学校对大学生公益精神的培养,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着手。在教育理念上,应明确公益教育的时代内涵;在“课程标准”相关内容中,应突出公益的核心价值。在课堂教学中,应掌握正确的公益教育途径.;同时建立健全志愿者工作机制,在实践中培养大学生公益精神。
  【关键词】高校 大学生 公益精神 培养
  
  公益精神的培养本质上属于社会公德教化的范畴,即对社会个体进行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并使之具备一定的道德认识、道德意志、道德选择与道德行为等能力,树立起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并履行。简言之,就是培养社会个体乃至整个社会群体的奉献、友爱、互助行为。
  
  一、当代大学生公益精神培养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不断的深化,我国利益格局分化和多元化利益群体已经形成。在社会转型期成长起来的大学生,印象更深的是利益如何获取的问题,有的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个人主义。而这种私利性不利于人际关系的建立,不利于融合到组织中。高等学校必须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公益性偏好,不断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为大学生今后融入社会,
  从事社会主义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培养当代大学生公益精神的理论研究
  
  1.在教育理念上,应明确公益教育的时代内涵
  公益教育应通过培养有能力促进公益的当代大学生,达成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公益教育不能怂恿学生放纵个人私利。权利有着合理与合法的限度,否则某人或某一群体权利的实现就是对他人或其他群体权利的损害。合理、合法不是某个人、某群人的意志所决定,而是社会每个公民、各利益群体在协商的过程中产生的。
  同时,公益教育应该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我国公益教育应着力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应与爱国主义的民族精神一脉相承。我国文化传统中本就存在着深刻的公益观念(舍生取义;先天下之忧而忧;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必然能够培养好当代大学生的公益精神。
  2.在“课程标准”相关内容中,应突出公益的核心价值
  教育部《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02年)中规定:“知道自己是集体中的一员,关心集体、参加集体活动、维护集体荣誉,对自己承担的任务负责。……通过学校和班级等集体生活,理解公平、公正、民主、平等在社会生活中的现实意义,培养现代民主意识。”
  由此可见,在我国现行“课程标准”中,强调了坚持集体主义。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集体主义的道德教育,必须最终引申到公益教育理念。如果仅仅强调在校期间的集体主义,则违背了教育为社会输送人才的根本宗旨。只有突出公益的核心价值,大学生进入社会后,才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从而成为创造和谐社会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