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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公正的

详细内容

篇一:《搜集到关于公正的历史等各种资料公正》

公正

基本解释

(1)[just;fair-minded;equitable]

(2)公平正直

公正的决定

你是公正人,你说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姚雪垠《李自成》

(3)正义、公平

无可指责的、公正的一生[1]

(4)视维护纯正真实的事为己任。

(5)公正廉洁‘公正廉洁、明洁奉公、政清人和、政通人和、和天下士、和天下国。——世界艺术家协会主席:《吴国化名言》。

(6)公正有信。国家富强、公正有信、公开有信、公平有信、国有信必富、国有信必强。——世界艺术家协会主席:《吴国化名言》。

公正指对于同一事件对于所有的人平等对待。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社会公正。

程序公正追求规则对于所有人和机构的平等,追求起点的平等。社会公正追求结果的平等,不问人们的起点、运气和努力。现代社会以程序公正为基础,也兼顾社会的公正。

因为社会公正关系人们的利他主义的良心。但如果社会过分追求社会的公正,会动摇程序公正,也会影响自由,还会削弱社会的竞争,也由于社会完全承担对于弱者的救助减弱个人对于弱者的关注。

引证解释

1.公平正直。

出处:

《荀子〃正论》:‚故上者下之本也……上公正则下易直矣。‛《史记〃伯夷列传》:‚或择地而蹈之,时然后出言,行不由径,非公正不发愤,而遇祸灾者,不可胜数也。‛《朱子语类》卷二六:‚只是好恶当理,便是公正。‛周而复《上海的早晨》第四部十九:‚只要我们做得公正,把问题摊开,给工人说清楚了,工人一定不会有意见的。‛文心海洋《重回明末辽东〃听教睢阳袁可立》:‚杨太曦忙上前恭谨施礼道:‘但让我最为感到难得的还是大人不认权贵,只认王法的公正无私,铁面无情。’‛

2.周代官名。

《隶释〃汉太尉陈球碑》:‚当周盛德,有虞遏父……生公子完。适齐,为桓公公正。‛

3.复姓。

古代以官为氏者,有公正。见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异

三〃少正》。[1]

4、《辞源》对于公正的解释是:‚不偏私,正直;‛

按《说文》解:公,平分也。从八从私,‚八‛即‚背‛,分也,‚厶‛象征财物。一说,‚厶‛音私,不公也,韩非曰:背私为公。正,是也(是,直也),不偏不倚。‚公正‛与私相对,即不偏不倚、正直,没有私心。见于《荀子〃赋篇》:‚公正无私,反见纵横。‛

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高义》:‚其为人也,公直无私。‛汉刘安《淮南子〃修务训》:‚若夫尧,眉八彩,九窍通洞,而公正无私,一言而万民齐。‛班固《白虎通》:‚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公正往往作为一个道德范畴,是摈弃了一己之私的高风亮节。

篇二:《公证书认证有关知识》

公证书认证有关知识

作者:01录入时间:2010-11-2来源:济源司法局阅读144次

领事认证知识(公证书认证有关规定)

●什么是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由于领事认证的特殊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认证

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会或其地方分会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发票、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

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认证。反过来,外国有关文书在送中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领事认证。

●为什么要办理领事认证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向使用文书的外国机构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比如说,国内公证处出具出生公证书,当事人如果不办领事认证直接拿到西班牙使用,西班牙主管当局无法核实这份文书的真伪,因此将拒绝接受,西班牙当局会要求当事人将文书经过西班牙驻华使(领)馆确认。而西班牙驻华使(领)馆也没有中国内公证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本身的真伪,因此又会要求文书先经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外事办公室认证,证明有关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然后西班牙驻华使(领)馆再确认中国外交部或外事办公室的印章、签字属实。此后西主管当局才会接受此文书。{有关公正的}.

●中国内地文书送国外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中国内地出具的涉外公证书或商业文书送国外使用前,一般应先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外国驻华领馆领区内省级外事办公室办理领事认证,确认公证书或商业文书中出证单位的印章及主管官员的签字属实,而后再由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馆或领馆办理领事认证,确认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的印章及官员签字属实。

●香港特区出具的文书送往外国使用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香港特区发往《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的文书,无需办理认证,由香港特区高等法院确认并签发上述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即可在上述国家使用。香港特区发往英联邦国家使用的文书免办领事认证,由香港高等法院确认公证人的签字属实即可。

香港特区发往非《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的文书,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后送文书使用国驻港领事机构办理认证。如文书使用国在港无领事机构,由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和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办理认证后,通过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向该国驻华使

馆申办认证。

●澳门特区出具文书送往外国使用应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澳门特区发往《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的文书,无需办理认证,由特区政府指定部门确认并出具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

澳门特区发往非《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的文书,在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后,如使用国要求对文书进行认证,由中国外交部驻澳公署认证后送文书使用国驻澳领事机构办理认证。如文书使用国在澳无领事机构,可送兼管澳门领事事务或其领区含澳门的该国驻港领事机构办理认证。如该国在港澳均无领事机构的,可向该国驻华使馆申办认证。

●外国文书送往中国(含香港、澳门特区)使用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文书或有关文书,需先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

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送往中国使用的公证文书或有关文书,需先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和与中国有外交关系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再办理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的认证。《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出具的、送往香港、澳门特区使用的文书无需办理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手续。如香港、澳门特区要求认证的,中国驻该国使(领)馆也可办理认证。

●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区之间往来的文书应办理哪些确认手续

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香港特区使用前,应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

香港特区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应由中国司法部香港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盖章和转递,方可在内地使用。

●中国内地与澳门特区之间往来的文书是否需办理确认手续

中国内地与澳门特区之间的民事和商业文书,可

篇三:《知识产权诉讼中有关公证的4种常见问题》

知识产权诉讼中有关公证的4种常见问题

近日,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中国公证协会联合发布了《中国公证服务知识产权发展情况报告》,根据报告的相关记载,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至2013年共办理知识产权公证事项591654件,其中,2013年办理知识产权公证事项108732件。得出的结论是:公证是国际通行的服务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的重要法律手段,对于知识产权的权利认定、流转和侵权维权等具有重要作用。

确实,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公证证据是最常用也是非常有利的证据,但实践中公证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纯粹形式上的,有的则可能影响到权利归属以及侵权行为的认定。也借此机会梳理一下在诉讼中公证的一些问题。

一是形式上的问题。如公证书错别字、缺页、多页、无页码等,甚至还有当事人拿出散了篇的公证书,说“要的太着急,胶水没有粘好”。这大多是由于公证员疏忽大意造成的,尽管数量不多,也可以通过事后补正,对公证效力影响不大,但是确实影响公证的严肃性。

二是内容有明显瑕疵。在一组证据中,有英文件和中文翻译件,公证书在公证内容中出现了“中文翻译件与英文一致”的表述,这明显是有瑕疵的。根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翻译则应当由具有翻译资质的特定机构完成,即使由公证机构代为办理,亦应有相应的其他手续。事实上,从其他相关材料来看,该公证书实际上是对原件复印件一致做的公证。在另一个公证书中,公证步骤中寻找侵权图片的路径大部分是通过进入搜索引擎进行搜索的,但其中有一幅图片却是通过进行搜索的,在谷歌服务器迁出中国境内后,该网站是否能访问还是个问题。

三是在公证机构以为场所办理,使用他人提供的移动存储介质时,未记录清洁性检查过程。中国公证协会《办理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的指导意见》中规定,办理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应当在公证机构的办公场所使用公证机构的计算机和公证机构的网络接口接入互联网,否则,应当对所使用的计算机进行清洁性检查。使用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移动存储介质也应当进行清洁性检查。未记载清洁性检查的公证书是存疑的,对方当事人也会提出异议。这样的公证书虽能证明在公证员面前发生了公证书记载的行为,但是证明不了该行为发生在互联网环境之中。

四是公证事项记载不全。涉网络的知识产权诉讼对证据的要求比较严格。如对取证过程进行记录,应当在公证书中说明证据的来源和取证过程,包括取证的时间、地点、制作过程、设备(如果使用了特殊的程序或者软件),其中制作过程应当包括访问路径、电子证据如何生成、被打印、提取、传输、存储等。需要注意的是,对移动平台应当有具体的说明,包括名称、开关机过程等。虽然对以上操作步骤的描述并不是所有有效的公证书所必要记载的内容,

但是在具体的个案当中,缺少某些记载事项的公证书,其效力将受到质疑。如有的公证书这么记载:“公证员于当日对某公司委托代理人操作计算机的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现场取得实时打印结果99页,见公证书所附打印页载。”此公证书记载的仅是公证员对代理人操作计算机的过程进行了监督,而就该代理人对计算机如何进行操作的过程没有记载,因此,不能证明公证书所附打印件系在公证当日下载打印。

此外,还有异地公证以及不以当事人名义申请公证等。对此笔者认为,公证是对事实的记载,如果公证书记载的内容可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项,一般可以被采信。

来源:知产力

作者:丹棱客

篇四:《强制执行公证有关资料》

谈强制执行公证的若干问题

证明债权文书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是法律赋予公证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各地公证机关配合人民法院,办理了大量的强制执行公证业务,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尤其在保证银行按时收贷,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这项工作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存一定的误区,影响了强制执行公证业务的进一步开展。本文拟就强制执行公证业务的若干问题作一探讨,以求教同仁。

一、强制执行公证业务的适用条件

我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规定:“公证机关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第二十四条规定:“依照第四条第十款规定,经过公证处证明有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按文书规定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据此规定,公证机关对于追偿债款或物品的债权文书,根据当事人申请,经审查无误,而且符合强制执行条件时,即可出具公证文书,证明该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到期下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子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经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到期后,债务人拒不履行时,这种债权文书便可成为执行依据,与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这对于及时有效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市场秩序有着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联合通知》)第一条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上述条件中,债权文书应以给付债款、物品为内容等,在理论上和实践

中均无疑义,但对债权文书的范围仍存在不同认识。本文认为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所体现的债权必须明确,包括给付内容的确定和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没有疑义的确定。

二、强制执行公证业务的范围

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包括: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三、各种借据、欠条;四、还款(物)协议;五、以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债是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银行贷款形成的是典型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以货币为借贷实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即银行享有权利,借款人承担义务。抵押、质押合同也应视为债权文书。因为抵押、质押合同在当事人双方之间产生了请求设定抵押权、质押权的债权和设定抵押权、质押权的债务,从而形成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一旦债务人没有履行这一条件变成现实,抵押人、质押人就应通过代为履行、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物、质押物等方法代为清偿债务。当然,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为债务人抵押、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实现抵押权、质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事实上,将抵押、质J甲合同视为债权文书赋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不仅符合我国《担保法》保障债权的立法思想,而且也为金融、房地产公证业务的实践认可。

三、强制执行公证业务的若干问题

l、可否对担保合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我国《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担保合同是土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如果法律规定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约定的,那么这种约定应当高于与法律规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本文认为,如果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独立,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那么这一份担保合同就具有独立主合同的效力。因此,只要符合规

定的条件,公证机关就可以对该担保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因为,主债权合同未经公证并不影响担保合同公证的效力及强制执行效力;并且土债权合同无效,经公证的担保合同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这主要处决于当事人抵押合同的独立效力的特别约定。

2、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时,如何处理一般保证人的责任承担问题。

我国《担保法》规定了两种保证形式,即连带保证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连带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在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后出具执行证书时,应将债务人与担保人一并列为被执行人。但是对一般保证,本文认为应在公证机关出具的执行证书中如实加以说明,当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偿还全部债务时,可以执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的财产。

3、最高额抵押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问题。

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相对于普通抵押,最高额抵押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一)将来的债权担保;(二)债权有最高限额;(三)实际发生的债权是连续的,不特定的,实际发生究竟有多少,在决算期确定前,是一个不稳定的数额;(四)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基于最高额抵押的上述特征,本文认为,在对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进行公证时,不宜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而仅对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进行公证为宜。

4、债务人是否具有还款能力不应作为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文书的必要条件。

首先,从公证的职能上分析,公证只是证明债权文书无疑义,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上规定的强制执行效力;其次,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是对当事人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评价;第三,债务人有无偿还能力并不影响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的效力。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其他执行依据一样,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就应该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因此,本文认为债务人有无还款能力应由执行机关在执行过程中实事求是地认定。

5、签发执行证书时应审查债务人对债权文书规定的义务有无疑义。

《联合通知》第五条规定,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应当注意审查:(一)不履行或完全不履行事实确实发生;(二)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和证据,债务人依据债权文书已经部分履行的事实;(三)债务人对债权文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有无疑义。合同双方签订并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债权债务关系应该是无疑义。当债务人表达了自己的无疑义意思表示,就接受了强制执行公证。在实践中,当债权人中请公证机关出具执行证书时,必然是债务人没有清偿到期债务,或只清偿了部分债务,公证机关只要审查债务人对原债权文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无疑义就行了。债务人如果有疑义必须负举证责任。本文认为,公证机关可以就债权人向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的情况发函给债务人,限期答复,否则,依法出具执行证书。

6、执行证书应向被执行人送达。

《联合通知》规定,公证机关签发执行证书应当注明被执行人、执行标的和申请执行的期限。债务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在执行证书中予以扣除。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而发生的违约金利息、滞纳金等,可以列为执行标的。因此,本文认为债务人只有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才能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且为使债务人全面了解执行期限和执行标的,避免由于债务人的异议而导致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公证机关出具执行证书应向被执行人送达。

7、人民法院发现确有错误的公证书的处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对公证机关出具执行证书裁定不予执行,是对执行证书实体内容错误与否的判断,是一种定性。人民法院经确认公证文书有错不予执行的,应当通知原公证机关,提出不于执行的理由和依据,也可以向原公证机关提出撤销公证文书的建议,但是不能裁定撤销公证文书。原公证机关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后,应依据人民法院提出的相反证据及有关法律规定,在确认公证文书确有错误时,应主动及时撤销,并将撤销公证文书的决定通知人民

法院;原公证机关经过复议,复议意见与人民法院的意见相左时,公证机关应主动与人民法院协商,妥善解决

强制执行公证书(1)

强制执行公证书

()×××字×××号

根据债权人××××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申请,经查,债权人××××与债务人××××于×月×日签订了《×××××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公正书编号()××字第××号〕,根据上述合同的规定,债务人××××应于××××年×月×日将××××(标的名称、数量)偿还给债权人××××;现债务人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尚未把欠款(或物品)全部偿还给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特证实:债务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欠款本金×币×××元、利息×币×××元,合计×币×××元(或××物品)偿还给债权人××××。

逾期不付,债权人××××可持本公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1、此格式适用于依据经过公正的合同签定的还款(物)协议:

2、利息按原合同的规定或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算;

3、物品应写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交付地点、方式等;

4、债权人或债务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有关公正的}.

5、装订公证书时,应将原公证书放在后面。

强制执行公证书(2)

强制执行公证书

()×××字×××号

兹证实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签约地点或本公证处),在我的面前,签订了《××××还款(物)协议》。经查,债权人××××与债务人××××年×月×日在××(地点)签订了《××××合同》,并经×××××公证处公正〔公证书编号()××字××号〕;由于××××(原因),该合同未能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为此,双方签订了上述《××××还款(物)协议书》;双方当事人签订协议的行为和协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特证实:债务人××××应按上述协议的规定,于××××年×月×日前,将欠款本金×币×××元、利息×币×××元,合计×币×××元(或××物品)偿还给债权人××××。

逾期不付,债权人××××可持本公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年×月×日

注:

1、此格式适用于依据经过公正的合同签定的还款(物)协议:

2、物品应写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交付地点、方式等;

篇五:《关于公平的小故事》

关于公平的小故事

女儿一进门就大呼小叫,直嚷这世界太不公平了!原来她在上数学课时跟同学讲话,被代课老师逮个正着,最后她与同学两人都被罚站。

“很公平啊”,我说。

“才不呢!当时明明有好几位同学都在讲话,但老师偏偏盯着我们,只罚我俩,我们是杀一儆百的代罪羔羊!”她还是愤愤不平。

我知道女儿对此事很在意,平时她都被老师们宠坏了,又是模范生又是副巡察长,这一次真的是让她丢尽了脸,颜面全失。

我问她:“在老师上课时讲话是不是应该受罚?”她点头,但也辩护:“老师不罚其他讲话的人就是不公平!”

我再问她:“老师罚你应不应该?”她说:“应该,但是„„”

我知道她要说什么,打断她:“不讲别人,只看你自己,老师有没有罚错你?”她低着头说:“没有”。“那就很公平呀!你知道上课讲话的代价是什么,你做了,得到应有的惩罚,就是公平。老师没有惩罚其他人,不是因为给某同学特别优惠,而是因为她是赏罚执行者,她可以选择饶恕。从你的角度看别人似乎是不公平,但对那些同学来说她是宽容,不是不公平。”

女儿虽还不是很信服,但不像刚进门时那样的怒气冲冲了。她反问我:“那您说这世界上有没有不公平的事呀?”

“有啊!这地球是圆的,不是平的,这世上也有太阳照不到地方,那哪可能事事都是公平的呢?不过要看你站在什么角度去看事情。”

人往往就是这样,站着看自己,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很清楚,知道自己的付出,应该有怎样的对错赏罚;而不公平的心态的产生,就是当我们抬头看别人时候,本来平稳的步伐,因为与他人作比较而错乱了,后来更可能成为自己生活上的绊脚石。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天平,保持自我平衡,真的是最为重要的呀!

篇六:《关于公正处英语范文的资料》{有关公正的}.

1.出生证明(BirthCertificate)

BirthCertificate

(81)NingZi,No.1232

ThisistocertifythatGuangzuWu,male,wasbornonMay21,1941,inNanjing,JiangsuProvince.Guangzu’sfatherisYideWu,andGuangzu’smotherisMeiqinShi.

NanjingNotaryPublicOffice

JiangsuProvince

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Notary:XiaoNan

September20,1981

出生证明书

(81)宁公证字第1232号

吴光祖,男,1941年5月21日在江苏南京市出生。父吴义德,母史美琴,

特此证明。{有关公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江苏省南京市公证处

公证员:肖南

1981年9月20日

2.死亡证明(DeathCertificate)

DeathCertificate

(78)NingZi,No.859

ThisistocertificatethatYideWu,diedofillnessonNovember27,1967.YideWu,male,nativeofNanjing,JiangsuProvince,borninJuly,1908.

NanjingNotaryPublicOffice

JiangsuProvince

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

Notary:XiaoNan

Feburary19,1978

死亡证明书

(78)宁公证字第859号

兹证明吴义德,男,1908年七月生于江苏南京,于1967年11月27日病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证员:肖南

1978年2月19日

3.学历证明(SchoolingRecordCertificate)

SchoolingRecordCertificate

(81)NingZi,No.1233

ThisistocertifythatGuangzuWu,male,borninMay,1941,studiedChineseLanguageintheChineseDepartmentofJiangsuTeacher’sCollegefromSeptember,1962toJuly,1966,andthenhewasenrolledinSeptember,1977tostudyintheChineseDepartmentofNanjingUniversityasapostgraduateonModernChinese.HehadbeenstudyingtherefortwoyearsandfinishedthecoursesinJuly,1979.

Thereportoftheresultsinhisexaminationsarefollowed:{有关公正的}.

TheHistoryofChineseLanguage:Good

ChineseLiterature:Good

ModernChinese:Excellent

Debate:Pass

GraduationThesis:Pass

NanjingNotaryPublicOffice

JiangsuProvince

ThePeople’sRepublicofChinaNotary:XiaoNan

October17,1980

学历证明书

(81)宁公证字第1233号

吴光祖,男,生于1941年5月。1962年9月至1966年7月在江苏师范学院中文系中国语文专业学习,1977年9月入南京大学中文系为现代汉语研究生,学习期限两年,于1979年7月毕业。

其学习成绩如下:

中国语言学:良

中国文学:良

现代汉语:优

答辩:合格

毕业论文: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证员:肖南

1980年10月17日

一、公证书标题的翻译

一般来说,公证书翻译为“NotaryCertificate”。要注意,切忌将公证书翻译成“NotarialCertification”。

公证书标题必须全部大写或大写标题中每个单词的第一个字母。除非位于局首,公证书标题中的冠词(Articles)及少于5个字母的连词(Conjunctions)、介词(Prepositions)不应大写。

在具体应用中,涉外公证书翻译工作量最多的往往是:毕业证公证书(NotarizationofDiploma)、学位证公证书(NotarizationofDegreeCertificate)、成绩单公证书(NotarizationofAcademicTranscription)、亲属关系公证书(NotarizationofFamilyRelation)、婚姻状况公证书(NotarizationofMaritalStatus)、无刑事犯罪记录公证书(NotarizationofNoRecordofCriminalOffense)、及(涉外)收养公证书(NotarizationofAdoption)等。

二、公证词的翻译

我国公证书公证词多以“兹证明„„”开头,其英文翻译(EnglishEquivalent)应该是:“Thisistocertifythat„”。

而外国公证书公证词开头一般为“我,xxxx,xxxx公证员,特此证明„„”(I,xxxxx,NotaryPublic,dulyauthorised,admittedandsworn,practisingintheCityandCountyofDublinDOHEREBYCERTIFYthat„„)。

2.公证词翻译应忠实于原文(Conformity)

在结尾方面,中国公证书一般为“特此证明”,翻译为“Itisherebycertified”。

而外国公证书结尾一般为一段宣誓这类的语句,如“InFaithandTestimonywhereofIhavehereuntosetmayhandandaffixedmySealofOfficethis10thDecember2008”。这段公证词翻译成中文比较费解,一般来说采用意译更符合中国国情,翻译成“我宣誓,上述公证属实„„”。特别注意,英文公证词结尾在描述日期上不使用“on”这个词。

三、涉外公证书的落款

涉外公证书翻译落款须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