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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史馆的人员设置与管理机制(一)

详细内容

[摘 要]清代史馆是中国古代官方修史机构发展的最后阶段,它们充分吸收此前历朝设馆修史的经验,在人员设置、组织管理等方面都有着较为完善的制度。在人员设置上,各史馆之间相互参照,按分工不同分为管理人员、纂修人员、佐修人员和勤杂人员四大类。在人员组成上,汉人、满人等都占一定的比例,纂修人员具有很大的流动性。在管理上,清代史馆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制定史馆规章,建立考勤考绩制度,严格奖惩制度,提高了修史效率。同时,清代史馆在管理上也存在很多缺陷。
[关键词]清代 史馆 官方史学


清代史馆是中国古代官方史学机构发展的最后阶段,尽管它们不是完整的国家行政机关,但是,它们在自身的建置过程中,充分吸收了此前历代官方史学的经验,并结合满清历史文化的特点,在人员设置、组织管理等方面都有着严密的制度,具备一套与专制官僚体系相适应的运作方式,在史馆建设的方方面面都达到了古代社会的最完备状态。

一 清代史馆的人员设置

人员设置是史馆建设最为重要的方面,是他们——史馆中的纂修人员——修纂了数以千万卷计的各类史书,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资料。
尽管清代史馆种类不同,数量众多,规模不等,归属不一,在管理上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从总体上看,清代史馆在制度建设上基本是相互比照进行的,一旦一种史馆中出现有效的管理方法,其它史馆便会认真仿效,从而成为一种模式,以相对稳定的状态固定下来。
就清代史馆的人员设置来看,各史馆之间大同小异,明显是相通的。具体来讲,各史馆编纂人员的设置按分工不同,可分为四大部分。那就是管理人员、纂修人员、佐修人员和勤杂人员。下面我们就分类进行讨论。
1、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是史馆的上层,是修史活动的具体组织者和领导者。就清代史馆的情况看,主要有监修总裁、总裁、副总裁、提调等。
监修总裁
在清代史馆中,监修总裁一职并非所有史馆都有,只在实录馆、《明史》馆等重要史馆中设立。实录馆设立监修总裁,始于康熙六年(1667)编纂《世祖实录》,此前纂修《太祖实录》和《太宗实录》,俱见总裁官,而未见监修总裁官[1]。康熙六年九月,“纂修《世祖章皇帝实录》,命大学士班布尔善为监修总裁官,大学士巴泰、图海、魏裔介、卫周祚、李霨为总裁官……”[2]自此以后,每次开馆纂修实录,都要设立监修总裁之职。《明史》馆设立监修总裁始于康熙十八年,“命内阁学士徐元文为《明史》监修总裁官,掌院学士叶方霭、右庶子张玉书为总裁官”[3],从此开始了《明史》大规模的修纂。监修总裁是实录馆与《明史》馆的最高长官,最受皇帝信任,额设一人[4]。监修总裁负责史馆的全面管理工作,向史馆传达皇帝的谕旨,向皇帝汇报史馆的工作情况,提出与修史有关的建议,审定史馆各项规章制度、写作计划以及史书稿本、定本等。监修总裁例由内阁大学士监充[5]。一般而言,监修总裁并不真正参与史书的修纂,“故事,监修官不与编纂”[6]。因为监修系朝廷重臣,外间事务繁多,有时兼领多个史馆,故而对史馆的管理不可能非常细致,其主要的任务是保证官修史书在政治问题以及历史人物的评价问题上与统治者的思想保持一致,协调史馆与各衙署之间的关系。监修总裁擢官他任或免职致仕,其职由后继者补任。
总裁、副总裁
在清代所有史馆中,都有正副总裁一职。按清代规定,设馆修史,内阁大学士、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以及各部尚书、侍郎例充正、副总裁官,由皇帝钦命。但是,由于史馆的隶属不同,总裁、副总裁的来历也不同。就大多数史馆来讲,总裁、副总裁来自内阁和翰林院,但像方略馆,总裁由军机大臣兼充,没有副总裁。玉牒馆,正副总裁由宗人府宗令、宗正以及内阁大学士、学士、礼部尚书等组成。不管怎样,他们都对皇帝负责。
清代史馆中的正副总裁均由满汉官员组成。不同史馆中总裁、副总裁的数量是不相同的。像国史馆,“总裁,特简,无定员”[7],到咸丰以后,逐步形成国史馆总裁满汉各一员的规制,惟副总裁尚无定员。光绪时期,最终形成了总裁、副总裁各二员,满汉员缺对等的定制[8]。再如方略馆,“总裁无定员,以军机大臣领之”[9]。再如实录馆,每次纂修,正副总裁从七、八人到二十余人不等。还有会典馆,其总裁人数一般保持在四人左右,有时是二、三人不等,比如嘉庆《大清会典》,总裁满汉四人,副总裁满汉五人,但其中变化很大,嘉庆六年(1801)以大学士王杰、庆桂、刘墉、董诰为总裁官[10],然以后保宁、朱珪、戴衢亨、刘权之、托津、曹振镛先后补任总裁官。这其中有病逝者,有调离者,嘉庆《大清会典》最后成书时总裁只有托津和曹振镛二人。一些特开的史馆,在正副总裁设置上也数量不一,像《明史》馆,由于前后迁延时间过长,先后任命的总裁就有几十人,康熙二十一年一次就任命阿兰泰、王国安、牛钮、常书、孙在丰、汤斌、王鸿绪七人为总裁[11]。乾隆八年康熙《大清一统志》刻成,奉旨开载的总裁就有蒋廷锡、尹继善等九人,而修纂《八旗通志》,只任命鄂尔泰一人为总裁官。凡此都说明,在史馆的实际运作中,总裁、副总裁的数量并不是固定的,而是视修纂史书的重要程度和工作量来变化的。
在没有设立监修总裁的史馆里,总裁实际上就是史馆的最高领导,正副总裁一般情况下也不参与史书的修纂,对史馆的管理也是相对松散的。他们主要审定书稿,满人总裁还要负责满文本的校订。凡制定史馆章程、修史计划,督促在馆人员赶办功课,考核在馆人员等等,均有正副总裁负责。在担任正副总裁期间,他们原则上专司馆事,不再到原署视事,道光间杜受田任职实录馆,咸丰帝谕内阁:“现在实录馆纂辑稿本,渐次成书,杜受田专司勘办,着毋庸赴刑部办事。”[12]就说明了这一点。正副总裁任职史馆,如有升转,“着仍兼理行走,若有升转外省者,其员缺,着即奏闻”[13]。另外,在清代,一人可以同时兼领多个史馆的总裁或副总裁,像张廷玉、鄂尔泰等人,都是如此。
提调
提调是史馆中负责处理具体事务的官员,凡调拨馆内人员,督催功课,文书往来,以及人事、经费、业务等诸事,皆由提调处理。所谓“提调掌章奏文移,治其吏役”[14],“凡一切往来文移咨查事宜及考核各员功课,实为提调官专责”[15]。
在大多数史馆中,提调一般由内阁侍读学士、侍读以及翰林院侍读等兼任,也往往从纂修官中升任。提调属于文词之士,熟悉史书修纂,在管理史馆事务方面是内行,有时还要亲自参加修史。当然,在有些史馆中,提调官不是由内阁和翰林院官员兼任,而是另有他途。比如方略馆,提调官“俱由军机章京内派充”[16];玉牒馆,提调官必须有一人是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院修纂则例,提调官则由各部院自己派充。
各史馆的提调官一般都由满汉官二至四人组成。像国史馆,“提调,满洲二人,以内阁侍读学士、侍读派充;汉二人,以翰林院侍读等官派充”[17],到宣统年间,才又增加蒙古提调二人[18]。实录馆,嘉庆四年(1799)纂修《高宗实录》,根据监修总裁、总裁的提议,“拟定满、蒙、汉提调各一员”[19],而这种预先拟定的数目与实际数目相差甚远,《高宗实录》纂修实际所用的提调官为满汉提调五人,蒙古提调七人[20]。会典馆,光绪会典馆开馆以前,“拟设满提调二员,汉提调一员”[21]。其它如玉牒馆,提调二人;方略馆,“提调,满洲二人,汉二人”[22]。三通馆,提调二人[23],等等。
提调升迁以后,一般还要在史馆纂办,而且,在清代,还经常发生两个史馆共用同一提调的现象。乾隆《清会典馆奏议》载:“会典馆提调官二员,积德已升授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仍留馆兼办。另一提调官世臣升授内阁学士,仍留兼办。另外世臣亦系国史馆提调,可否令其一体兼办”[24]。
提调官虽然地位不如总裁显赫,但却是史馆中办实事的官员,他承上启下,提协调度,位置非常重要,所谓“总其成于监修,专其责于提调”[25],就是对提调事权和地位的很好的说明。
2、纂修人员
纂修人员是史馆修史直接的承担者,是史馆编纂队伍的主体组成部分。主要有总纂、纂修、协修等。
总纂
总纂一职,最早出现在实录馆中,嘉庆六年(1801)三月,任命内阁学士吉伦、玉麟、都察院左都御史恩普、太常寺卿刘凤诰为总纂官[26]。这是清代史馆中首置此职,此后国史馆、会典馆仿效添设。方略馆职务设定中没有总纂,但光绪年间编纂《钦定平定陕甘新疆回匪方略》,出现总纂字样,当是根据修史需要而设置的。
总纂有一定的数额,从档案材料看,实录馆额设总纂满汉各二员,但实际上数额一直在变化,每次开馆都不相同。国史馆“总纂,满洲四人,蒙古二人,汉六人”[27]。而实际情况也在不断变化。
总纂是从纂修官中选拔的,与纂修一样,都要参与编纂。但总纂在完成自己的功课时,还须通改纂修、协修编纂的史稿,划一体例,修改字句等。
纂修、协修
纂修官是史馆修史的主力军,就绝大多数史馆来讲,纂修官主要来自翰林院、詹事府、内阁及其他衙门。比如国史馆,“纂修、协修无定员”[28],满洲总纂、纂修以内阁侍读学士、侍读中书及部署、科道等官派充,汉总纂、纂修、协修以翰林院侍读、编修、检讨学士以下各官派充[29]。从实录馆档案来看,实录馆额设满蒙纂修官各十人,由内阁等衙门于六品以上官员内挑选精通满蒙文字者一、二员,理藩院挑选蒙古纂修官八员,保送到馆,考试录用。汉纂修官二十人,由翰林院、詹事府充补。但实际数字远远不止这些。光绪年间纂修光绪《大清会典》及《事例》时,额设满汉纂修官三十六人。玉牒馆纂修官,额设十一人,分别由宗人府理事、满主事、汉主事、翰林院官、内阁侍读、礼部司官组成。一些特开的史馆,纂修官人数不等,康熙十八年以博学鸿儒五十人充《明史》馆纂修官,其后又不断充补。康熙《大清一统志》纂修官多达一百一十三人[30]。而三通馆职名载三通馆纂修官有四十五人[31],经王钟翰先生补释为五十人[32]。可以这样说,各个史馆之间纂修官数目有很大差异。同一史馆额设的纂修官数目与实际参与纂修的数目也存在很大不同。这些,都需要对史书所载每一史馆纂修官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尽管清代史馆在纂修人员的组成上,主要有翰林院官员、内阁官员,还有其它政府机构派充的官员,但有些史馆纂修官的组成富有特色,比如方略馆,纂修官几乎完全由军机章京派充,只汉纂修内由翰林院咨送一人,史载“纂修满洲三人,汉六人,俱由军机章京内派充,汉纂修缺内由翰林院咨送充补一人”[33]。再如会典馆,其纂修官以吏、户、礼、兵、刑、工诸部署官员为主,翰詹官员为辅。尤其是光绪会典的纂修官,竟全部由内阁中书、部院司员、京堂及个别御史充任。我们知道,方略馆所修多为记载战争的专史——方略,军机处官员对此比较熟悉,会典所记乃各部院衙门的典章制度,部院官员对此比较了解,以他们充任纂修官,实际上体现了清代史馆以内行修史的指导思想。
协修官在清代很多史馆中都存在,是因为馆中额定纂修官不敷使用而增设的纂修人员,主要由一些官职较低而又具备修史才能的人组成。协修官数额不定,视修史需要而增减。如纂修嘉庆《大清会典》,纂修官不敷任用,于是就增加了协修官,他们“不领公费,本无定员,各衙门……所送之员多寡不齐”[34]。协修的来源,一般由史馆向内阁、翰林院行文咨取,有时也采用招考的办法录取。协修与纂修一样,都要勤勉修书。
在实录馆中,还有效力纂修官、效力收掌官以及效力校对官等名目,这些人数量很少,是暂时安排在馆中效力的受到降职处分的官员。如国子监祭酒法式善,在国子监内声名狼藉,又论旗人外出屯田,令嘉庆帝非常不满,责令他“在实录馆效力行走”[35]。再如尚书那彦成,“在外不能决胜千里,在内不能运筹帷幄,洵为无用之物”,于是,“着革去尚书都统讲官花翎,格外施恩,用为翰林院侍讲,在实录馆效力行走”[36]。这些人会很快离开史馆,改派它职。之所以安排在史馆,实乃带有停职反省的意味。
还有,在史馆中,满、蒙纂修不需要进行“原创”,“俟汉书纂成后方能起稿”[37]。实际上是将汉文文本译成满文、蒙古文,与翻译没有什么两样。
3、佐修人员
佐修人员是指史馆中的校对、翻译、誊录等,他们不直接纂修史籍,在史馆中地位较低,但由于涉及到史书的善后工作,故不可忽视。
校对
校对掌校勘之事,一书修完,必有校对官根据需要,对汉、满、蒙三种文本的史稿中的文字进行校勘。各史馆的校对一般都有额设数人,如国史馆,“校对,满、蒙、汉俱各八人”[38],嘉庆朝修《高宗实录》,奏定校对官满、蒙、汉各十四人。但实际人数往往是随着工作量的大小而增减的。像国史馆,道光年间有校对官68人,到光绪十四年(1888)就增至348人[39]。在一些史馆中,如国史馆、实录馆等,还设有清文总校一职,总负责史稿满文本的校订,反映出统治者对满文文献的重视。随着历史的发展,到清代后期,清文总校的地位越来越高,这大概是与文武大臣中精通满文的人越来越少有关。还有的史馆又有总校、详校等名目,将校对人员的职责细化。
在没有专职校对的史馆中,校对由纂修官兼办,像三通馆中就是这样。
翻译、誊录
翻译负责史稿的满、汉、蒙文之间的转译,誊录负责以工整字体抄录所修史稿。在各个史馆中,这两种人员也有额设之数,但往往也是根据修史需要进行调整。
校对、翻译、誊录一般都是由史馆向内阁和吏部咨取,但由于需要量大,其主要来源就是落第举子、贡生、监生等,从他们当中简选,所谓“从前各馆修书,需用誊录,多由落第之举贡生监中考取、挑取”[40]。乾隆八年还规定统一由吏部举行考试,在举人、拔贡、监生等人员中选取翻译、誊录等官充补史馆[41]。有一份道光六年(1826)的档案,是玉牒馆“为纂修考取满誊录笔帖式行各衙门事”[42],说明通过考试选取史馆佐修人员已成定制。
另外,像会典馆等史馆中还有画工,也属于佐修人员。
4、勤杂人员
史馆中还有一部分处理日常杂务的勤杂人员,他们为史书的顺利修成提供后勤保障。其名目有收掌、供事等。
收掌
收掌是史馆中负责保管、收发书籍、资料的人员,绝大多数史馆都有此职。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内阁档案、国史馆档案、方略馆档案等修书档案中,经常看到收掌官签名的咨取、咨送书籍、资料的档案。收掌官有一定名额,但各馆数额不同。国史馆定额为四人,间用满汉;方略馆定额也是四人,满二人,汉二人;玉牒馆定额为十二人,主要为满人;实录馆名额不定,一般为满汉十八至二十人,蒙古六至八人。等等。收掌一般由内阁、翰林院、詹事府中书、笔帖式及各衙门小京官、笔帖式充补。
供事
供事是史馆中办理日常杂务的勤务人员。他们由提调分派到史馆内各个机构上执勤,登记考勤、记录功课、收发文件等一应杂役,均由供事办理,事务繁杂。供事有时也抄写史稿。笔者所见到的一份史馆官员功过等第册中就有供事“抄写最多,行走最勤”[43]的记载。
除了收掌、供事外,不同史馆中还有一些名目不同的勤杂人员,像方略馆中的“承发”,会典馆中的纸匠等各色匠役,不一而足。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清代史馆在人员设置上有严密的体系。从管理人员、纂修人员、佐修人员到勤杂人员,层层分工,责任分明,防止了史馆修史组织不力,效率低下,书出众手,“分割操裂”[44]的弊端,保证了史书的顺利修成。可以说,在中国古代设馆修史的历史上,清代史馆的纂办能力是最强的。
同时,还要注意到:其一,从清代史馆人员结构上看,汉人、满人、蒙古人都占一定的比例,特别是汉人和满人,数量大体相当。这与清朝以少数民族立国的现实是相适应的。其二,从清代史馆的编制来看,虽然皆有定额,但实际上变动和流通很大。体现出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特点。其三,从史馆内部人员权力的变动来看,不同人员在史馆中的地位沉浮,与其在馆中的贡献密切相关。比如实录馆总纂官,初设权力较大,但到后期日渐脱离纂修工作,位在提调之下。再如国史馆供事,本是勤杂人等,但由于其参与馆务越来越多,甚至像誊录一样抄录资料,竟然有了“总办供事为阖馆领袖,事务较繁”[45]的说法。这样的变动实际上是一种良性的变化,有利于史馆修史的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