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德与社会“活动式”教学的几点思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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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中指出,“儿童是在真实的生活世界中感受、体验、领悟并得到各方面的发展的”,“儿童品德的形成源于他们对生活的体验、认识和感悟”。用“体验、认识、感悟”等过程性目标动词来刻画学生品德形成的过程,体现了在品德与社会的教学中实施活动教学的迫切性。
【关键词】:活动体验实践
活动是孩子的天性,是孩子的生命,是学生知识习成和技能掌握的最有效方式。《品德与社会新课程标准》把基本要求由过去的“识记、理解、运用”改为“识记、理解、活动”,并要求用于“活动”的时间不得少于总课时的20%。这就要求教师应进一步从课程理念的高度,肯定“活动式”教学是品德与社会课的必需。面对课程标准的规定和新课改对品德与社会课的教学要求,结合“活动式”教学实践,笔者谈一些自己的体会。
一、品德与社会“活动式教学”的立论理念
“活动式教学”是指以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内在需要为基础,以活动为主线,以学生主动参与、主动探索作为特征,以活动促发展的一种教学方式。品德与社会课提倡“活动式教学”,主要是基于以下教学理念:
(一)“育人德为先”的理念。
品德与社会教学,最根本的是实现和促进学生品德素质的发展。过去的思想品德课,所关注的只是道德知识的注入,道德观念的灌输,导致学生主体性、活动性、独立性、创造性的不断销蚀。为纠正和弥补这种缺失,新课程从知识特点和授课理念上由原来的“以道德认知为本位”转移到“以育人为本位”的轨道上来,注意把丰富多彩的活动作为品德与社会课教学的形式,因为学生的主体性是在活动和交往中显现的,只有在活动中学生的主体才能得以张扬、提升,也只有在活动中,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才能生成和发展。
(二)知情行统一的理念。
品德与社会课教学要从道德规范只是“挂在口头上、写在书本上”的误区中走出来,就应当关注活动,发挥实践的功能,不仅仅是课堂上的“假设体验”,更重要的是“亲身的实践”。这就必须关注操作,特别重视学生的行为实践。采用活动式教学,就是让学生获得“种种机会”,以强化道德行为练习,实现知情行统一的要求。
(三)活动体验的理念。
品德与社会课中的“体验”,是指在特定的情境中、在活动中、在实践中,通过亲身经历,从中获得对客体的认知和主观的感受及感悟。德育课程的实施,不能没有体验,品德与社会要提高教学实效,更不能没有体验。体验是内化学生品德的“基石”,是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活动是体验的载体,是促进学生孕育种种体验的源头活水。
(四)开发能力的理念。
宝剑锋自磨砺出,能力必从实践来。借助多种多样的活动,如让学生试一试,说一说,辨一辩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开发创造潜能,提高道德辨析能力,道德选择能力,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他人团结合作的能力以及道德行为实践能力等等。
归结上述,品德与社会“活动式”教学,是建立在现代先进教育理念上的自觉行动,是品德与社会课教学方式变革的必然趋势。
二、品德与社会“活动式教学”的基本方式
品德与社会课“活动式”教学,包括在一般课型中切入活动环节和设置课堂情境活动两种环节。一般是根据教学进程的需要,与教师讲授、点拨、结伙相整合,相机切入。每一种活动都注意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他们主动地参与到活动中,从而实现自主、合作和研究性学习。这样的“活动式”教学,基本分为课前活动、课中活动和课后活动三个阶段。活动课不同于活动环节,它围绕一个活动主题展开,三个阶段缺一不可,而且必须是在教师的有限指导下,由学生自主组织、自主探索、自主实践,最后获得预期的活动结果,达到促进学生自我发展的目的。通过教学实践,我们探索出以下几种品德与社会课“活动式教学”的基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