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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女性的悲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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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耐庵的《水浒传》是明代“四大奇书”之一,这部书中“写到的女性大致有四类。一类是梁山上的女英雄,包括孙二娘、顾大嫂、扈三娘三位。第二类是被男人凌辱糟蹋的弱女子,如被郑屠霸占又抛弃的金翠莲,被高衙内父子逼死的林冲的妻子,被强盗抢掠奸污的荆门镇刘太公的女儿等。第三类是阅历深、有主见、有图谋的王婆、虔婆、老鸿等老一辈女性。第四类是被视为“淫妇”的市井女性,如潘金莲、潘巧云、阎婆惜、白秀英、贾氏、李巧奴等她们的故事各具特色,笔者认为是否具备高尚的人格乃是衡量她们优劣的重要标准。本文试对这四类女子悲哀的命运做简要的分析。
这类女子都是市井女性,都生得俏丽多情,都有不端的淫行。作者称她们为“淫妇”在作者笔下,潘金莲嫁给武大后不守本分,先是挑逗武松,后是与西门庆私通,并且与西门庆合伙毒死了武大,潘巧云与和尚私通,阎婆惜与张三相好,白秀英做知县的姘头,贾氏与李固做一处,李巧奴、李瑞兰本就是烟花娼妓,她们都有不端的淫行。“万恶淫为首”,女性如果沾上一个“淫”字,就会遭到社会的唾弃,被周围人嘲骂,成为“贱货”。然而,郭杰、魏强同志主编的南方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文学大教室》中国元至近代卷第27篇,对这些女性的行为和结局深表同情,认为她们的“淫”大都起因于“遭到文人的冷落,从文人那里得不到温情”,认为施耐庵因受当时理学影响“只顾挥舞着戒淫的大棒向这些女性们抡去,必欲将她们置之死地而后快”对此,笔者不能苟同。下面我们不妨从这些女性的所作所为来分析她们是否值得同情。
潘金莲本是清河县里大户人家的使女,年轻美貌,为反抗大户的淫逼,“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想必大户有钱有势,但又老又丑,不中金莲意。大户为报复潘金莲,倒赔房,白白地把潘金莲嫁给“三寸丁谷树皮”,又丑又矮的武大。以潘金莲的聪明美丽嫁给武大,真是“好块羊肉落在了狗口里”潘金莲不满于别人强加给她的婚姻,她开始自己的追求,浮浪子弟们来他家?恼,迫使武大把家从清河县搬到了阳谷县。对武松的爱,可以说是她对理想男性的追求,她的追求本身并没有错,但她是武松的嫂子,在她和武松之问有道伦理的高墙是不可逾越的,所以她的追求以失败而告终。当武松被知县差往东京干事不在家,潘金莲又巧遇西门庆,在王婆的撮合下,两人偷情,并同谋用毒药毒死武大郎,潘金莲既不爱武大,而跟西门庆勾搭成奸,要作永久夫妻,为什么不去说服善良懦’弱的武大“用一纸休书把自己休了,再名正言顺地嫁给西门庆呢?潘金莲唆使西门庆踢伤了捉奸的武大郎,并不顾武大郎死活,只管日日与西门庆寻欢作乐,也着实丧失了起码的同情心,更何况武大求她把自己伤养好了,等武松回来,只当什么事也未发生,不在武松面前提起,仍旧像平日般生活。多么宽容憨厚的武大郎啊!他知道自己的丑相与无能,若潘金莲有点人性,也该伺候武大病好,让武大休了自己,再嫁西门庆呀,但她没有这样,而是听了王婆的鬼话,用砒霜毒死武大……后来武松回来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那是给哥哥报仇,她们死有余辜。
潘巧云,丈人早死,改嫁一身好武艺的杨雄。杨雄在肖府当差,潘巧云说他一个月有一十日当牢上宿,即使这样,一个月不是还不定时有十天回家与妻相聚吗?潘巧云竟不知廉耻地与和尚袭如海私通,还颠倒黑白,在杨雄面前诬陷石秀调戏她,结果被杨雄、石秀碎尸万段也是咎由自取。
阎婆惜是由母亲阎婆做主把她嫁给恩人宋江的,宋江没半月之间,把个无处安身的婆惜打扮得满头珠翠,遍体金玉,母女俩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初时宋江夜夜与婆惜一处宿,后来渐渐来得慢了,原来宋江是个好汉,只爱学枪使棒,于女色上不十分要紧,这婆惜正值十八九岁妙龄,又生得标致,便不中意面黑身矮的宋江。当宋江带来自己的同事张文远时,因张文远眉清日秀,风流俊俏,又爱飘蓬浮荡,婆惜便与这小张眉来眼去,勾搭成奸,并打得火热,无一点情分在宋江身上。阎婆为生活之计硬把宋江叫回家,宋江第一天早上杀了阎婆惜,那是因为婆惜私藏了宋江的銮带、刀子和招文袋,并胡搅蛮缠敲诈宋江。她让宋江一纸休书休了她,听凭她改嫁张生,宋江依得,她让宋江把为她置办的穿的、戴的、家里用的都送她,宋江也依得,但她还让宋江把招文袋里信中写的一百两金子也当场给她,宋江说自己并不曾接受梁山泊晁盖的这一百两金子,只好限三日将家私变卖一百两金子给她,这婆惜竟不同意,还威胁宋江“明朝郓城县公厅上还你”。她要告宋江私通梁山“反贼”宋江杀她,是这忘恩负义,贪财黑心的婆惜逼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