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当代中国文化>为二十世纪中国文艺理论批评写一份悼词(一)

为二十世纪中国文艺理论批评写一份悼词(一)

详细内容

题记:“如果没有人问我,我是明白的;如果我想给问我的人解释,那么我就不明白了。”

                 ——圣·奥古斯丁《忏悔录》

一、缘起

  熟知并不都是真知。譬如,究竟什么是文艺理论?对此,辞典一类工具书上会有现成的答案:

  〔文艺理论〕有关文艺的本质、特征、发展规律和社会作用的原理、原则。是由文艺理论家站在一定的立场上,运用一定的观点,总结文艺运动、文艺发展、文艺创作和批评、文艺鉴赏的经验而形成的。……(注:《辞典·文学分册》,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10页)

  按理这段文字应使我们对文艺理论是什么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但是没有。如文艺学分为文艺理论、文艺史、文艺批评三大块,而在我们文学理论、文学原理之类教科书上都总会列入“批评”专章,这个“批评”究竟是算什么?如作为理论,那么怎样来理解三大块的划分,如作为批评,那么它不是文艺理论之外的学问,又为何放在文艺理论中来讲授?也许是作为文艺批评的理论,因此它是文艺理论之一部分,那么文艺理论的批评又是什么呢?很难说它是批评还是理论了。真是不说还明白,越说反倒越糊涂了。又如,我们的教科书上总是有“双百方针”、“两用原则”(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之类的方针政策,它们是作为文艺理论的一个有机部分来向学生传授的,其影响范围之大、程度之深,超过了任何一个文艺理论家的学说,但这些是不是文艺理论呢?如果说是,就同上面所用的文艺理论定义的阐释相矛盾,文艺理论应是文艺理论家完成,而不应是由掌握方针政策的人来完成;如果说不是,它们则已作为文艺理论来讲学,又是一个矛盾……。

  从这些困惑思考下去,我们头脑中除了加深一点文艺理论那一词条的印象,对文艺理论的概念将是越发不明白。

  其实,文艺理论并不是一个判然自明的概念。首先,它同美学就纠缠在一起,两者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在某些时候简直就没有区别。其次,它还同文艺史和文艺批评联系在一起,“文学理论不包括文学批评或文学史,文学批评中没有文学理论和文学史,或者文学史里欠缺文艺理论与文艺批评,这些都是难以想象的。”(注:韦勤克和沃伦合着:《文学理论》,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32页)在文艺理论与文艺批评、文艺史三位一体的现实中,明确文艺理论的独特性并不是依靠简单的是与否的判断就能解决问题的。再其次,文艺理论还同文艺家们的感想、体会交织着,往往创作上有成就的作家、艺术家的创作心得,笔记也作为文艺理论的新成就来让人膜拜。在医学中,医生把患者作为诊治和医学研究的对象,患者主诉可以作为医学的参考资料,但其本身并不成为医学。而在文艺理论中却是这样来处理的,本来作家心得一类应是文艺理论研究的对象之一,而现在成了文艺理论自身。

  我们对文艺理论自身属性的反思就从这些惑难中缘起。我们的任务就是要明确一下文艺理论到底是什么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本身就是我们感到惑难的原因,因此不妨把问题转换角度,即追问文艺理论到底不是什么。这种否定式的命题并不影响我们反思的深度和性质,因为文艺理论已是存在于我们面前的,我们不是要去寻找它,只是要把它同其它非文艺理论的学问分开而已。那些非文艺理论而又可能同文艺理论混同的因素,就是本文标题中的X。

二、X1:科学

  文艺理论不是X,这个X首先就要指向科学,我们把它标为X诸种形式中的X1。

  这里所谓科学,是指追求客观真理的学问。尽管如此,这或许仍会被人认为是离经叛道,起码对有些人来说是难于理解的。确实,许多从事文艺理论研究的人,坚信自己从事的是一项科学的活动,或者有些人看到了文艺理论还不是一门科学,却致力于将文艺理论靠拢自然科学,那些将自然科学方法积极引进于文艺理论研究的人,就在从事这项工作。然而,这完全是出于对文艺理论的一种误解,所有这些努力如果超出了局部研究的性质(这些科学化方法在具体的、局部的研究上是有一定意义的),那都将使文艺理论走上歧路。

  人们所说的科学活动,是一种致知的活动。在这种活动中,目的是要明了客体的有关性质。而文艺理论与科学就截然不同了,它包含一些致知的成分,但更重要的它是一种评价,是表明一种立场,这一立场是同社会的各种利益发生关系的。致知要为评价服务,而评价又涉及到立场,只有在致知与立场不发生冲突的条件下,致知才是被允许的。所以,在“文艺理论”的辞条上讲它是“站在一定立场上”而形成的,而对于科学,如物理学、化学、甚至数学、语言学就不会作如是强调。

  从马克思主义观点来认识,文艺理论与我们所说的科学分属于不同的社会活动的层次。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明,社会变革可以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物质变革的形式,另一个则是精神变革的形式,后者受前者影响,那些精神方面变革的形式,就是“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和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文艺理论也属于意识形态的一个方面。通过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清楚地认识到文艺理论与一般所谓科学的分野。马克思的社会结构理论给我们勾划出了社会结构的基本层次,最基本的社会动力是社会生产力,生产力运动的形式即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各个方面的总和构成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然后在经济基础上耸立着社会最高层的上层建筑。文艺理论作为意识形态,是一定社会观念性的上层建筑,而科学则同生产技术一起构成社会生产力的内容。一个属于上层建筑,一个属于生产力,性质差异是相当大的。在阶级社会中,一定阶级是一定生产力的代表,要求实现一定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在要求不可能顺利实现的时候,往往会采取暴力的,流血的方式,即战争和革命等等。因此上层建筑体现着一定阶级的利益,具有阶级性。文艺理论作为观念性质的上层建筑也毫不例外,它首先是代表某种社会利益的,在这个基础上才能谈到它致知的因素。而科学作为生产力没有阶级性,它直截了当地抛开各种利益关系去致知,即使偶尔触犯了这些利益也在所不辞。

  认识到意识形态包括文艺理论的非科学性质,对于从事这些研究的人或许是难以承认的,所以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还没有人指明过,但实际状况就是如此,“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有意识地、但是以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推动他的真正动力始终是他所不知道的,否则这就不是意识形态的过程了。”(注:恩格斯:《恩格斯致费·梅林》,《恩格斯致康·施来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01页。)意识形态既与“虚假的意识”相关,与科学当然就有霄壤之别了。

  但是,这并不是就贬低了意识形态,其中也包括文艺理论的价值,如同科学进步对社会发展可以起到积极作用一样,意识形态的发展也对社会发展有显著作用。科学可直接与生产力结合推动社会发展,意识形态则需作用于生产关系,间接地与生产力挂上钩,但其作用都是不可缺少的。科学是致知的,并没有为哪个阶级服务的宗旨,但在实际运用中,科学可以被赋予一定的阶级目的;意识形态主要是评价人与社会各种关系的,本身已具有鲜明的为某阶级服务的目的,但是历史上出现的先进阶级其实并不只代表本阶级,而是代表了特定历史时期全人类的利益,代表了社会的未来!这个革命的阶级“从一开始就不是作为一个阶级,而是作为全社会的代表出现的。”(注: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3页。)因此有阶级性的意识形态在某种意义上可具有超越某狭隘的阶级利益的可能,出发点是为本阶级,但客观效果是为了社会进步。从这个角度来认识,意识形态以及作为意识形态的文艺理论与科学还是有相通之处的,科学追求真理,文艺理论也断非拒绝真理,只是科学追求的是客观的真理,文艺理论则是历史的真理。文艺理论不是科学,但并不因此就可说它是反科学的或伪科学。在明确文艺理论不是科学的前提下,我们还可根据各种文艺理论提供的致知的真伪程度,根据其所持立场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将不同的文艺理论分为错误的、反动的,以及进步的、合理的等等。由此可见,文艺理论的非科学性并非就是反科学的。

 三、X2:哲学

  按照传统的见解,科学是研究具体事物的规律,是一种形而下的学问,哲学则是探讨各种事物的普遍规律,超越了科学的具体性,因此是形而上的学问。或者按照这种认识的另一种表述,则是科学研究具体事物的特性和规律,因而它所提出的假说和结论都应该加以验证并必须验证,因此科学被认为是实证的学问,哲学则因其普遍性不可能作出验证,多少被认为是玄学。我们已经论证了文艺理论不是科学,现在升到形而上的领域来作一番巡视,看文艺理论是不是哲学。

  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在希腊philosophia这一辞条上,有“爱智慧”、“智慧学”的意思,哲学之所以用上这个词来命名,大概是古人看到了它要求思辨的深度是其它任何学问都望尘莫及,在今天欧洲各国语言中,哲学一词都是由philosophia一词衍化过来的。

  哲学作为“爱智慧”的学问,包揽了思维感兴趣但又一时无法确证的问题(它的另一端是宗教——神化了的哲学,但哲学是世俗的,宗教则俨然是神灵定的条律)。古希腊哲学的创基人之一泰勒斯沉醉于给万物找根源,认为万物皆生于水,这在当时是无法确证的,但思维又要穷究它,因此它是一个哲学命题。尔后万物之源命题有了新的实验结论,即万物之源是一百多个化学元素,而元素又由原子核与核外电子构成,万物之源毋宁说是原子核和电子,这个哲学命题遂逊位于科学命题了。两千多年哲学发展的历史,实际上是一个其领地不断被割让出去的历史,最初的哲学是几乎涵盖了一切学问的学问,无所不包,而到后来只退缩到其它学问还未探究到或还不能探究到的地域。因此,我们研讨文艺理论与哲学的相属关系,就应结合这一历史框架来认识。

  从这个框架出发,我们必须承认文艺理论是作为哲学的一部分出现的,是哲人们对文艺问题进行思考的产物。我们翻阅西方文论的资料,首先接触到的是德谟克利特、色诺芬、柏拉图、亚理斯多德等人的文艺观点,而这些人是作为哲学家名世的,文艺理论不过是他们哲学观念在文艺领域的体现而已。同样地中国古代文论也是由老子、庄子、孔子、孟子这些杰出思想家创立的。在草创时期,文艺理论也就是哲学。

  但是,文艺理论从哲学一分支发展而来的历史丝毫不能说明文艺理论与哲学的现时关系,因为从历史的框架出发,不少古老的学问都渊源于哲学。在西方哲学史上,“自然哲学”是指对自然现象的哲学研究,由于技术发展,这种研究逐渐由形而上的思辨转为形而下的实证,由此,自然哲学衍化为自然科学。科学与哲学的历史渊源并未使科学老是躺在哲学的襁褓中,文艺理论可说也大抵如此。

  文论史上各种文论的交替,有时哲学思辨气氛浓,有时更多地是经验性的描述,文论发展在形而上与形而下之间往复摇摆。但总的趋向则是哲学思辨色彩逐渐稀释和减小。柏拉图的文艺对话录中,讲述了艺术摹仿自然问题,思辨中用上了理念论,直接就是哲学思想的体现。到亚理斯多德讲述摹仿说时,思辨性已减弱,用了哲学上共性与个性的理论,但已改造为文艺理论术语,即“典型”。到文艺复兴运动的文论家,则完全由直观的镜子来作比喻,提出了著名的镜子说。再到上个世纪的自然主义文论家那里,则不但秉承了模仿说、镜子说一类理论,而且还独行地采用自然科学的一系列方法,即分析、观察、实证的方法来说明创作中应如何反映现实,甚至将生理学家贝尔纳的《实验医学导论》这一临床医学理论作为创作时摹写人物的理论。文艺理论由思辨的学问转变为向科学借鉴的一种学问。如果说柏拉图时文艺理论是哲学的话,那么后来的发展显然是逐渐脱离了哲学,以至于鲍姆嘉通不得不提出建立Aesthetics学科,即感性学或美学来进行关于艺术和美的哲学思考。

  文艺理论不是哲学,还在于用哲学理论虽可在总体上、在理论基础上对建设文艺理论作些贡献,但不能直接将它们用于文艺理论中。如用哲学的认识论不能代替艺术中的创作论和鉴赏性,文艺问题要涉及反映现实的方面,但不是简单的精神反映物质的规律就能完全说明问题的,文艺有自己的特殊规律。又如文艺理论中的体裁论、特征论这些内容,基本上是就艺术现状加以分门别类和综合其特征,它们是形而下的实证与经验概括,完全与哲学的思辨性质无关,反之哲学本体论研讨世界本原是精神还是物质,这种高度抽象的思辨也往往与文艺理论的具体论证无涉。因此,文艺理论的现时属性是脱离了哲学的。

  当然,文艺理论中还有一些问题,如文艺本质的问题,艺术起源的问题,在探讨中还主要是一种形而上的思辨,哪一种观点都不能用实证的手段来充分体现自己的正确。这一现象得以文艺理论曾在早期隶属于哲学的状况来说明,文艺理论现在不是哲学,但还保留了它孩童时代的胎记。而且这些问题虽仍是某些文艺理论著作所热衷的课题,但其意义毕竟是有限的。假如某种文艺本质说、文艺起源说有较充分的说服力,那也还需要对其它文艺问题展开论述才能成为有体系的、充分实用的文艺理论,相反某种文艺理论著作即使没有关于文艺本质和文艺起源的论述,但在其它方面的论述相当精彩、全面,那也不妨碍它成为一种有体系而充分实用的文艺理论。在文艺理论中那些带有哲学意味的思辨课题既非文艺理论建立体系的充分条件,同时连必要条件都不是,以它来说明文艺理论的哲学意义就值得悬疑了。

  英国文论家安纳·杰斐逊在一本书的绪言讲道:“在本世纪,文学理论已经发展为文学研究的一个分支,作为一个独特的学科出现在研究和教学领域。”(注:杰费森和罗比等着:《西方现代文学理论概述与比较》,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第1页。)文艺理论在西方的历史至少可上溯到古希腊柏拉图等人,而本世纪才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其原因就在于现代文学理论已没有多少哲学传统。从现代西方文论中对艺术起源及其本质问题极少论及,却大谈较具体的艺术语言(新批评等)、艺术结构(结构主义文论)、艺术鉴赏的机制(接受美学)等问题就可看到一个趋势,文艺理论正是通过这些潮流而走向独立的。

  如果说文艺理论不是科学的结论会使一些人对文论的真理性感到失望,那么它不是哲学的论断则会使他们对文论的逻辑严密性、深刻性感到失望。但这一感受是没有多大根据的。文艺理论没有哲学的庇护,自己的任务是更重了,需要建立自己的观点和方法、范畴,而且文艺理论毕竟需要一定的哲学基础,这使文艺理论对哲学由单纯的依赖成为既有依赖又有独立。文艺理论有一定哲学基础,使它不致于停留在对文艺现象的肤浅描述上,而它又独立于哲学,使它对文论家的敏锐、深刻提出了要求。

四、X3:方针与政策

  文艺管理部门对文艺问题制订了若干方针、政策,它们有些是从延安时期就制订了,有些则从前苏联借鉴,还有些则是根据现实条件的需要而新提出的。这些方针政策包括的内容相当广泛,从文艺创作与批评的双百方针,到文艺社会职能上的“二为方向”,从对作家在创作上的创作方法的要求,到文艺批评所遵循的两个标准,等等,还有各种文件、会计纪要、备忘录等对文艺所作的若干政策性、指令性的细部规定。

  在我们国内印行的各种文艺理论教材中,这些方针政策大多占了不少的篇幅,在该门课程的教学中也是占了不算小的比重。文艺理论课程各种理论观点的讲授可能会因讲授者的见解不同而呈现差异,但这些方针政策的讲授是千篇一律,或者至少也是追求唯一的一种解释的。如果说自然科学的许多论证可有较为公允的结论,社会科学则往往众说纷纭的话,那么文艺理论教程中方针政策性的内容就与文艺理论各种理论观点的差异性形成鲜明对照。

  这些方针政策被误置在文论中,要认识该问题,我们可对文艺理论的结构作出剖析。

  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文艺理论可有不同成分。从主客体差异的角度分析,文艺理论可分为主体理论和客体理论,前者有关于创作、批评、鉴赏等方面理论,后者则有语言、结构等方面理论。从文艺理论对象的差异来分析,则可分为本质论、功能论、创作论、体裁论等。另外再从文艺理论的思维层次来分析,则可依深度不同分为三个层次,我们就从这一角度来看文艺理论的内部构成。

  在文艺理论理论性最高的层次中,涉及文艺源泉、文艺与现实的关系等问题,论述时必须结合到社会上更一般的理论,主要是哲学理论。由该理论出发,文艺理论再建立自己的观点体系,这些前设的信念就成为文艺理论的理论基础,主要是哲学基础。该哲学基础与文艺理论相关部分联系紧密,但应用于文艺理论后进行了一定改造,如哲学的一般认识论改造为艺术中的形象思维、创作灵感等。在递降的第二层次中,理论性已有所减弱,它的观点的理论依据主要是第一层次已有的理论中合乎逻辑地推衍来的。如坚持文艺反映现实的原理,那么对现实主义创作方法与流派自然就论述多一些,肯定成分也多一些,在文艺批评中也要求文艺描写要符合现实这一标准,同时,如强调人的认识能动性,对文艺形象的创造功能,对浪漫主义离奇的想象也不能有过多抵牾等。在依次递降的第三层次,理论性更弱一些,感性经验的描述占了主导,这主要是关于艺术体裁的分类、艺术语言的特性等问题。当然这种区分也不是绝对的,有时会有相互交叉和重叠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