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保障少数民族文化权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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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要加强保障少数民族文化权益,即保障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权益,保障少数民族分享社会文化发展成果权益,保障少数民族公平享受文化教育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生存环境文化权益,这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战略思想,它有利于促进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增强中华文化的活力、促进中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也是当代中国文化建设发展的鲜明基调和价值取向。
【关键词】和谐社会保障少数民族文化权益
一、保障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权益
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是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中形成、发展起来的,是对自己民族生活和生产实践的反映、赞美和歌颂,是民族情感、婚姻爱情、人际关系、道德礼尚、风俗传统和精神信仰真情流露和表现。原生态民族文化是本真的文化,是非常珍贵的,因为它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每个民族的独立存在的标志,是我们生存的这片土地的生命轨迹,是人类文明演进的历史见证,是全人类不可代替的精神财富。从原生态文化的稳定传承中使我们一窥古老文化的真面目,这是我们求之不得的古老文化的“活化石”,是古老文明在现代社会中的“活体”。这样的文化,除了让人惊喜、让人惊叹,更让人珍惜。
对于人类的生活而言,原生态文化的意义是多重的。
第一,原生态文化对于历史文化的发现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原生态文化是古老文化原型在历史的长河中的积淀,它的稳定传承性决定了它基本保留了古老文化的原貌,这给我们了解我们祖先的文化、认识人类的历史提供了现成的、活生生的材料。
第二,对于拥有原生态文化的民族而言,原生态文化具有巨大的精神功利性和实现男女交际的实用价值。它能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劳动之余的欢歌劲舞、美味的特色饮食、绚丽的民族服饰等等,都能让人们喜笑颜开保持愉快心境;它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民族认同感,通过祭祀共同的祖先、讲述世代流传的关于本族由来的传说、跳相同步调蕴涵相同意义的舞蹈……,都能使人们深刻的感觉到自己属于这个民族,找到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原生态文化也能实现男女交际等的实用功能,从而实现该民族的繁衍生息。
第三,原生态文化对于唤起各民族人们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豪感和珍惜之情,是民族文化得以传承的最有效的途径,对各民族所具有的价值是巨大的。
第四,原生态文化对于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价值。原生态文化的地域性特点决定了原生态文化具有鲜明特色,原生态文化经过后期加工和市场化的运作往往能在带来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第五,依托原生态文化构建起来的民族文化旅游业已经成为很大多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旅游,掀起了一浪又一浪文化冲击波,在带给观众精神享受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强大的经济一体化浪潮中,面对着来势迅猛的西方化、汉族化、单一化、消费化,处于弱势的少数民族文化无力应对,只有随着潮流改变自己。很多富起来的地区,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受到冲击,原生态文化权益得不到保障。一些传统民居已经被“小洋楼”取代,民族服装及服饰及其工艺日渐式微。由于没有相关的保护法规,宝贵的原生态文化遗存物难以保护。少数民族的年青一代外出打工,远离自己的传统。而学校教育很少民族文化内容,青年人对自己的文化传统缺乏必要的知识,和感情,一些少数文化的传人相继去世,很多经典文化已经无人传承,如今,民族语言在不少村寨已不复使用。这些现象告诉我们形成于成百上千年的原生态民族文化板块正在瓦解与松散。当前,许多组织和个人已经认识到了保护原生态文化问题的严重性,并采取了很多有力的措施来保护。但是在今天这样一个高速发展的时代,如何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是一个历史性的大课题。如果对原生态文化不加紧抢救、记录、保护,就是对历史的犯罪,有悖于当今国际对待文化遗产的文明观,有悖于先进文化建设的性质规定,有悖于民族平等的社会理想。故此还要做好以下的工作:
1.加快对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遗产的保护立法。
2.国家要加大民族地区濒危文化抢救和保护的财政投入。
3.我国民族多,文化繁多,在保护上不能项目化,而应该体系化。项目保护是枝节保护;体系保护是整体保护。建立国家性权威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化数据库,以图片、文字、录音、录像多种技术手段,综合地存录民族文化资料。各民族自治区域应制定文化抢救方案和保护体系。
4.对一个小民族的迁徙,民族文化形式的消失,乃至民族文化传承人,都要给予极大的关注。要尊重传承人,调动和发挥传承人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使他们自觉地主动地承担起传承责任。
5.设立少数民族文化抢救基金,募资并资助少数民族文化重要形式的抢救。并唤起社会各界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关爱、尊重与保护。政府应该对少数民族群众进行引导从而让他们主动去保护自己的民族文化。
6.在全国各地学校教育中开设有关我国各少数民族的文化成就与重要特征的课程,增进民族间的学习与了解,传承民族文化,培养民族情感,强化民族审美。
7.对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化权益保护需要与世界接轨,二是不能过分追逐商业利益。重复强调一句:保护遗产,政府主导,民众参与,传承人是关键,保护文化遗产,是建设先进文化的民族根基。
二、保障少数民族分享社会文化发展成果权益
文化是经济、政治、社会生活的反映,同时,又能深刻影响经济、政治、社会生活。建设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为文化的发展繁荣提供了广阔而丰厚的土壤,推动着文化的创新,生产出丰硕的文化成果。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少数民族分享社会文化发展成果权益,把不断满足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为出发点和归宿。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文化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今天,建设和谐社会,经济是基础,政治是保证,文化是灵魂。要保障少数民族分享社会文化发展成果权益,就要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农村、边远地区农民、农民工和少数民族人民等群体的文化生活。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指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的政策,营造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环境。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
因此,制订少数民族文化发展规划,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大力培养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努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努力创建“共享文化成果,共建和谐家园”的长效机制,还要逐步形成了“以人民为本,以基层为根”的文化理念和文化氛围。
一是要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文化工作、文化建设最为重要的任务,融入文化建设的全过程,贯穿文艺创作、文化活动和文化建设各方面工作实践当中。
二是大力繁荣文艺创作,推出更多的艺术精品,丰富人民群众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是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加快建设覆盖全社会的包括少数民族生活区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四是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要重心下移,普惠共享。把文化服务延伸到基层,不断扩大受益面,把公益性文化服务的触角也要延伸到少数民族生活地区,通过举办文化大讲坛、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和公益性讲座,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共享社会文化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