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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民文化的建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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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民文化建设是当代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重要方面,它与整个社会结构的发育、社会制度的完善、作为文化之行为主体的公民本身的素质等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本文立足于我国公民社会发展的实际,借助公民社会理论研究的已有成果,进一步探讨我国公民文化的合理建构。
  [关键词]公民文化 公民社会 民主
  
  一、公民文化的内涵
  阿尔蒙德在其著作《公民文化——五个国家的政治态度和民主制》中开宗明义地指出,公民文化不是一种现代文化,而是一种现代和传统的混合政治文化,它混合了不同历史时期政治文化的基本特征,既具有传统部族村落自我封闭的互信,又具有对统一国家和专业化中央政府机构的认同和忠诚,同时还有对现代复杂的政治系统和决策过程的参与意识和要求。
  根据阿尔蒙德的观点,我们认为:公民文化是一种混合的政治文化,即村民、臣民和参与者文化的混合,但应以参与者文化为主。公民文化是一种复合的,处于现代化过程中的文化。它既有传统文化的特征,又有现代文化的特征。它是一种平衡的政治取向,这些平衡实质上就是共识和分歧、权利与责任、情感倾向和情感中立之间的一种理性平衡,是社会稳定的基石,蕴涵着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因此民主政治制度的良好运转必须以公民文化的社会化为条件。
  二、构建公民文化的必要性
  第一,构建公民文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使中国超越了自然经济和群体社会基础上形成的人身依附关系和观念,培育和激发了人的主体意识,同时市场经济的价值取向正在猛烈地冲击着传统价值倾向并在创造新的政治文化。
  第二,构建公民文化是民主政治的需要。从理论上说,民主政治的有效运作需要有相应的政治文化。根据阿尔蒙德的观点,在一个以参与型文化为主、地域型和顺从型文化为辅的社会,民主政治容易得到稳定发展,这种文化使公民向政府积极表达他们的偏好, 但是具体问题上又不会完全拒绝精英所做出的决定;公民感到能够影响政府, 但又经常选择不这样做,以便给政府一定的弹性,政府权力和责任之间存在着一种张力。
  第三,构建公民文化是改造传统政治文化的需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就君民关系而言从来就是君本而不是民本,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只是产生了重民、贵民的思想萌芽,并没有真正具备“以民为本”的思想内涵,也没有在政治统治中得到体现,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民不是权利主体而只是权利客体,是被动的受治者,这种只尽义务不讲权利的臣民文化是一种非民主主义的政治文化,从而必须进行改造。
  第四,构建公民文化是培育公民主体意识的需要。受我国传统宗法观念影响,每个社会成员由于生来是这种血缘宗法关系中的人,他们对公民权利和义务观念淡薄、公民参与意识薄弱和公民责任感不强、官贵民贱的思想意识强烈、公民的依附型人格等方面,这使得我们的公民文化建设缺乏一定的心理基础。
  三、我国公民文化的现状
  在我国历史上,臣民文化和官本位文化比较强健,民众一向是重权力而轻权利,权利意识相当的薄弱,因此形成了一种缺乏参与的公民文化,并抑制了社会公共领域和公民的主体地位,这就导致公民主体意识薄弱,反过来它又造就了公民文化贫瘠的土壤。现阶段我国公民文化是一种传统政治臣民文化与现代参与型文化的混合体。因此,我们既要发扬传统臣民文化的积极作用,又要汲取现代参与型文化的精华,培育适合我国的公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