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与WTO相适应的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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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0后,中国受影响最大莫过于政府管理体制。WTO的规则作为国际公法,主要是针对政府管理的,目前,中国政府管理体制正处在转型时期,新旧体制因素的磨擦时有发生。为了执行WT0的游戏规则,我国应该建立与WTO相适应的公共行政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中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讲得最多的是“行政改革”、“行政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没有明确提出公共行政管理体制这个概念。为了适应WTO要求,为了建设真正意义上的法治社会,我们必须提出建立公共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任务,把旧的政府管理体制改变为公共行政管理体制。
当代行政改革,起自于20世纪70年末。这些改革虽各有不同特点,但也有共同点,就是区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尽量缩小公共领域的范围:在必须保留的公共领域之内,改变完成工作任务的方式,尽量引入市场机制,扩大社会力量的参与力度;或把某些公共领域的任务,交社会的非政府公共组织或公民个人承担。我们现在树立公共行政管理理念,建立公共行政体制,就是在这个问题上与世界大多数国家接轨,这是我们借鉴国外行政改革经验的重要方面。
从社会学角度观察,中国与发达国家最大的差异是,中国政府与社会个体(个人、家庭、社会组织和企业)之间缺少一个宽厚的中间层,或者说缺少一个社会自我管理层。在一些发达国家,不但构筑了这个中间层,而且越来越完善。其个体如果在社会活动中遇到困难,首先想到的是找社会自我解决,而不直接找政府部门。这样一种成熟完善的社会自治组织系统是实现“小政府”的客观社会基础。
当前,加入WTO对中国政府管理体制的影响有:政府理念、政府结构、政府职能、政府过程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影响主要表现在:政府管理观念落后,政府高度集权,成了什么事情都管的无限政府,政府行政管理许多是暗箱操作。所有这些都不符合WTO规则要求。而公共行政管理的主要特点是:公民参与公共行政管理、行政过程公开透明、公共事情管理社会化和民主化。因此,实行公共行政管理能适应WTO的“公开、公平、公正”的最高原则要求。如果建立了公共行政管理体制,通过改变政府理念,下放政府权力,把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交给非政府公共组织以及社会其它组织管理,而政府该管的事情一定要管住、管好的话,我们就一定能消除加入WTO对中国政府管理体制的影响。
我们传统的行政管理只体现国家的权力和权威,民众参与性较少。而公共行政管理则体现公民对行政过程的广泛参与。公民不仅要通过其代表机对政府进行制约,还要自始至终介入行政过程,参与行政工作。其次,它鲜明揭示所行使权力的公共性。行政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因而必须在公民委托下才能行使,而公民委托了权力之后,自然要对其行使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其行使结果进行评判与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