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影响中国政治文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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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讨的中国政治文化,特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和今后相当一段历史时期内,中国社会不同利益群体对国家权力权威性地配置社会利益这一特殊社会现象的基本态度、信仰和感情等的总和。由于这一时期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且这一阶段是整个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很长历史过程中的初始阶段,因此,与之相适应的中国政治文化,只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始阶段中的政治文化。这种政治文化既不是“公民文化”或“臣属文化”,也不是“人民文化”或“群众文化”,甚至也不宜一般地称之为“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实际上,它是占主导地位的“初级形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与其非主导政治文化的复合体。因此,其内容丰富而独特,可谓同质与异质共存,传统与现代相杂,且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渊源,对中国社会各利益群体的政治行为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的政治发展都有重大影响。
一
初级形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始阶段中国政治文化的主导内容。这种政治文化以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为基本因素,以民族性、科学性、民主性、大众性为基本特征,外化为强大的政治意识形态,通过各种政治社会化媒介向全社会进行灌输和教育,在政治文化的系统、过程和政策等各个方面确立了全社会对重大政治问题的价值选择和心理调适标准。
系统方面,主导政治文化极力论证现行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政党和政府权威、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合法性。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进程指导思想的邓小平理论,明确主张社会主义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虽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可以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但有一条是确定无疑的,即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破坏这一制度,“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注:《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68页。
《邓小平文逊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11页。),“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必须坚持。”“一旦中国抛弃社会主义,就要回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要说实现‘小康’,就连温饱也没有保证。”(注:《邓小平文逊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6、206页。)不仅如此,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还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全社会的权威性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对人们思想意识的指导,不搞西方的三权分立、多党政治以及指导思想的多元化。这三条与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一起,概而言之,就是“四项基本原则”,“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这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根本前提。”“如果动摇了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那就动摇了整个社会主义事业,整个现代化建设事业。”“在整个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必须始终注意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注:《邓小平文逊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4、1993年版,第164、173、379页。)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如何使不同的民族群体能够认同既定的政治制度和国家形式的合法性,同样是主导政治文化非常关注的问题。对此,主导政治文化的基本倾向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即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对于相关的少数民族宗教信仰问题,则采取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宗教信仰自由涉及到民族政策,特别是我们中国,一般都是少数民族在宗教信仰方面问题最多。我们要实行正确的民族政策,必须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注:《邓小平文逊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7页;《邓小平思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34页。)在国家的结构形式上,主导政治文化认为,中国只能采取单一制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式,国家的统一是中国社会发展所必需的根本保证,“是全中国人民的愿望,……是整个民族的愿望。”(注:《邓小平文逊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19页。)
过程方面,主导政治文化极力强调人们在现行政治机制中的效能感以及同其他政治角色的和谐度。政治过程归根结底是国家权力对社会利益的权威性配置过程,其基本环节是利益表达、利益综合及决策。社会利益不是抽象的存在物,而是特定社会中各群体在现行政治机制中所得到的好处,或者说,是各群体对自身在现行政治机制中具有的潜在好处的期盼,具体表现为他们各自的利益诉求。所谓人们在现行政治机制中的效能感以及同其他政治角色的和谐度,从根本上讲,即他们各自利益诉求在现行政治机制中的实现程度及其利益实现过程中对他方利益的损益程度。在这方面,主导政治文化认为,中国社会各利益群体虽然有各自特殊的利益,但他们的利益在整体上是一致的,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现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城乡基层民主制度等政治机制,可以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旗帜下,由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各少数民族、各新兴阶层的代表等,组成广泛的统一战线。在这里,他们都能够充分和有效地参与现行政治机制,在政治过程的各个环节上,保证为本利益群体争取所需要的利益,并能够达成与其他利益群体的和谐。值得注意的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中国社会的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起初一段时期内,社会上对这些阶层的政治地位及相应的政治权利看法不一,使得他们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疏离于现行的政治机制,并对自身在现行政治机制中的效能感评价低下,与其他政治角色各关系也相对紧张。但中共十五大之后,特别是江泽民代表中共中央在庆祝中共建党80周年大会上发表讲话后,这个问题在主导政治文化的价值取向上基本明确,即认定这些群体“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
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中共也应该把他们中间“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纳到党内来(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31―31页。)。这很有助于满足这些群体的政治效能感,并缓解了他们与其他群体的关系。
政策方面,主导政治文化试图使人们相信现行政治机制对社会资源的提娶分配以及这一过程中相关制约方式选择的最优性。这涉及到作为法定执政党的中共对其他社会利益群体(人民)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向度上:中共与其他社会利益群体利益的一致性程度和中共按照什么样的原则做出上述行为才能令人服信。对此,主导政治文化强调中共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认为这三者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是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最根本点(注:《人民日报》2002年6月1日。)。根据这一原则,主导政治文化突出强调中共必须忠实地代表全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保持其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绝不允许形成既得利益集团(注:《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2―23页。)并主张中共要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使自己的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法律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政治系统输出结果的社会认同度。对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采取相应的照顾政策,对领导干部加强监督,加大反腐败力度。对新兴阶层中的先富群体,在鼓励其继续发展的同时,对其收入进行调节,以期缩小日益扩大的收入差距。对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在人、财、物各个方面帮助他们加快发展。在国家统一问题上,采取极其灵活的“一国两制”方针,不强制性地要求台湾的民众拥护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只要拥护祖国统一,只要爱国,就可以在两种制度下实现和平统一。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人们对国家统一大政方针的认同度。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始阶段的中国政治文化,除了上述主导方面的内容之外,还存在一些非主导的政治文化因素,在国家权力权威性地配置社会利益这一特殊社会现象的基本态度、信仰和感情等方面,明显地同上述主导政治文化取向有异质性和离心性倾向,“有的公开鼓吹‘全盘西化’,在政治上宣扬取消、削弱共产党的领导,主张西方式的多党制和议会民主;有的在经济上宣扬私有化,主张取消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有的在思想文化上提出取消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主张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在价值观上主张极端个人主义;有的歪曲党和人民的奋斗历史,诋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煽动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有的发表和出版格调低下、宣扬色情暴力、迷信颓废的作品与书籍;有的怀疑和否定改革开放,歪曲、攻击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等。”(注:《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7―38页。)这种影响在政治文化的系统、过程和政策层面均有体现。系统层面,关于现行政治制度、政治体制、民族国家及党和政府权威的合法性与认同问题,台独、藏独、疆独分子明确反对现行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共的领导。同时,其他相关群体中也存在不同思想意识和倾向,20世纪90年代中,北方某市一所大学被调查的大学生有68.1%表示“欣赏西方的政治民主”,华中某市高校学生被调查者的17.3%认为“多党政治非常重要”,36.3%认为“分权与制衡非常重要”(注:参见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社会学》1998年第1期,第152页。);过程层面,关于自我在现行政治机制中的成效感以及同其他政治角色和谐度的判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成效感低,且认为中国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和谐度并不很好,这在以下有关调查资料中有所反映。
政策层面,关于现行政治机制提娶分配社会资源以及这一过程中相关制约方式的选择,人们也并非感到最优。从相关资料看,2001年,人们把法律和制度不健全、公务执法人员素质差、主管部门渎职失职和政策失误,视为中国社会不安定因素出现的前四位原因(注:汤伯麟:《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心态研究》,《社会学研究》1995年第2期,第79―90页;
汝信等主编:《社会蓝皮书――中国社会形势与分析》(2002年),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4页。),而这四者恰恰是现行政治机制提娶分配社会资源以及这一过程中相关制约方式的极为重要的内容。此外,还有一些具有明显自由化和封建殊余因素的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在对待国家权力权威性地配置社会利益这一特殊社会现象的问题上倾向于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崇圣意识、清官意识、宗法宗族观念等。这些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或者否定共产党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主张改变共产党一党执政的地位及现行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搞西方国家的多党制和三权分立体制;或者过于强调政治权威和政治核心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淡化国家权力的人民属性,把社会民众的利益和命运系在少数所谓清廉圣明的领导者手中,甚至践踏国家法律,破坏人民民主制度的相关原则,把社会利益集团化,集体利益个人化等等,所有这些,都与主导政治文化内容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