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弃我取 民营资本海外找油方略就玩小区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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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期待靠“走出去”满足国内能源需求,我们就必须因应形势,改换方式,多头并进,鼓励、组织和协助民间资本走出国门,为中国的资本输出、为中国的石油安全打通另外一条通道。从操作层面看,民间资本在海外石油业的最佳突破点是小区块。在准备投资小区块之前,民营资本可以通过聘请三大石油国企的离退休专业人士解决人才问题,然后按照国际惯例利用中间商寻找合适的区块。拿到小区块项目后,就可以财团投资、外包业务等形式完成区块开发,也可以小博大“倒区块”。
然而,投资石油类似于IT业风险投资,伴随高收益前景的是高风险。
因此初出国门的民营资本要尽量低调,采取合资而非独资,最好有西方合作伙伴,并尽量拉入项目所在国的国有资本,有时哪怕要为此牺牲部分利益,如送干股等。
中国三大石油公司的国有性质正成为它们海外投资经营的软肋之一。中海油竞购美国优尼科石油公司受阻,以及2002年底中石油竞拍收购俄罗斯斯拉夫石油公司无功而返,皆因“国有”二字。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国石油三巨头这样的超级国企,不论在哪里挂牌上市,只要国有股占大多数(这个比例在中石油和中石化分别为90%和67.92%),就会被人认定受政府控制,许多正常商业行为会被说成是执行政府意图。可以断定,随着中国国力不断增长,对石油及其它形式能源的需求不断加大,中国在海外能源资源的收购活动也会随之增多,类似优尼科及斯拉夫石油收购案的争议和阻力也会越来越大。
在市场化、私有化大行其道的今天,西方国家很难拒绝一般企业的市场行为。因此,中国如果期待靠“走出去”满足国内能源需求,就必须因应形势,另辟蹊径,鼓励、组织和协助民营资本走出国门,为中国的资本输出、为中国的石油安全打通另外一条通道。我们认为,中国的石油安全保障的要求是全方位的,如同国家海上安全保障一样,战略核潜艇和缉私快艇都不能缺少―大型国有石油企业和民营石油企业应该互为补充,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