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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新华远靠制度崛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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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远何以迅速崛起

  “我原来在华润的时候,自有资金达到30多亿元,固定资产达到80多亿元,新公司成立后,自有资金才有3亿多元,改造后达到5亿多元,但是我们采取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我们用合作、收购等方式取得了大量的土地储备。另外,我们的治理结构使得我们很从容地获得境外资本、银行贷款和各种入股,这就是企业操作之间的差别。”任志强说,“我们要在3到5年的时间内追上华润目前的市场规模,这是我们和华润分手时制定的目标,现在看来实现这一目标是完全可能的”。

  房地产公司属资金密集型企业,新华远能够在短时间内推出自己的产品,就必须解决融资问题。任志强认为,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不太重视公司治理结构,国有企业就是国有企业,私有企业就是纯粹的私有企业,而不是多种股权综合的结构。由于没有股权限制,这样在决策机制上就有缺陷――老总一个人说了算,国有企业的一股独大也会有这样的现象。“所以我们非常注重综合性股权和多方位的决策机制以及公开透明的财务制度,否则就很难和境外资本相结合。我们现在正在进行境外私募,正是由于具有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制度,许多境外投资公司对我们都非常感兴趣,主动找我们洽谈投资事宜”,任志强说。

  其实,公司治理结构问题一直是任志强的工作重点。早在1993年,华远集团就进行了国有制股份改造,1994年进行合资,1996年通过华润在香港上市,对大陆地产公司今后的上市工作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

  任志强非常看重股权问题,2001年华远与华润分手,主要原因就是双方因公司扩股后,外资股权加大、意见不统一而造成的。而新华远诞生仅一年,任志强就对它进行了彻底的股份制改造,从单一股权变成综合性股权,包括管理层和职工的股份,这个治理结构给公司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任志强看来,大陆的地产公司目前还集中在操作层面,考虑怎么盖好房子、怎么设计户型,而国外的地产公司实际已变成金融运作企业。“所以我们更注重公司治理结构和金融运作层面的工作,我们尽量让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更符合现代企业运行制度,以便与境外资本相衔接”,任志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