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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详细内容

篇一:《办公用房标准首次调整2014》

办公用房标准首次调整三类官员办公面积增加

2014年11月28日14:30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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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

法制晚报讯(文/记者李洪鹏)施行15年的官员办公用房标准首次调整,最新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昨日公布。标准规定,省部级官员办公室面积维持原标准,不能超过54平方米,只比科长大36平方米。新规甚至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的抽水马桶用水量也做出规范。

三个级别办公面积增加

新规是对1999年颁布实施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基础上做出的修订。

按规定,中央机关部级正职和省级机关省级正职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54平方米;中央机关正司(局)级和省级机关正厅(局)级官员分别不能超过24平方米和30平方米。

中央机关处级以下、省级机关处级以下、市级机关局(处)级以下、县级机关科级以下官员的办公室使用面积一样,均不得超过9平方米。

法晚记者梳理发现,同1999年制定的标准相比,省部级官员、中央机关的厅局级官员办公用房标准保持不变;而中央机关的处级及以下、省级机关的正厅局级及以下官员的标准则略有上调,市县两级办公用房面积标准则是全部放宽。其中,三类官员办公室标准增幅最大:市级机关正局级、副县长、县级机关正科级,按照新规,他们的办公室使用标准上调一倍。

最新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堪称一份建筑图纸:它对办公用房面积、选址、装修标准等方面规定更为详尽,甚至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的抽水马桶用水量也做出规范。

新规明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得采用冲洗水量大于9升的便器及水箱,洗手(脸)盆宜采用感应式水嘴、延时自闭水嘴,便器采用感应式或延时自闭冲洗阀。新规对此做出说明称,这符合节约用水的相关要求。{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文/记者李洪鹏

(原标题:部长办公室比科长大36m?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新标准公布市级机关正局级、

副县长、县级机关正科级标准提高)

篇二:《办公用房面积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54平方米,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24平方米,正处级每人使用面积不超过9平方米……然而现实中不断有面积超标、设施豪华的领导办公室被曝光。从查处情况看,一些问题亟须关注。

篇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大小标准》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大小标准中央机关

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m2.

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m2

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m2

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m2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m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地方机关

(一)省级及直属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m2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m2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m2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m2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m2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m2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m2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m2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m2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m2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m2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m2

篇四:《2014各级官员办公室面积标准》

各级官员办公室面积标准:正部级每人不超54平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7日发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其中规定部级正职办公室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

办公用房不得占耕地

据介绍,这一建设标准适用于全国乡(镇、苏木)级及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级机关组成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新建(或购置)、改建和扩建工程。配备、租用办公用房参照执行。

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不得定位为城市标志性建筑。外立面不得搞豪华装修,内装修应简洁朴素。建设规模应根据使用单位的类别和各级别编制定员,按照标准的规定确定建筑面积。严禁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建设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正司级不超24平方米

标准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根据单位级别和性质分为五类,分别为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县级机关、乡级机关,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了严格限制。以中央机关为例,部级正职每人不超过54平方米,部级副职不超过42平方米,正司(局)级不超过24平方米,副司(局)级不超过18平方米,处级不超过12平方米,处级以下不超过9平方米。

标准还对食堂、停车库、警卫用房、人防设施等附属用房建筑面积作出明确规定。不宜建低层和超高层

选址、布局与建设用地方面,标准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选址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求,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选择位置适合、交通便利、环境适宜、基础设施和地质条件良好、有利于安全保卫的地点。

建筑标准方面,要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不宜建造一、二层的低层建筑,也不应建造超高层、超大体量的建筑。

建筑装修方面,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装修设计应构造简洁、色彩适宜,营造庄重、实用、协调的装饰效果,因地制宜地选用节能环保装修材料或构配件。

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方面,提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室内环境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其中,办公室冬季采暖设定温度不应高于20℃,夏季制冷设定温度不应低于26℃。据新华社

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上限){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类别适用对象使用面积(平方米/人)

中央机关

部级正职54

部级副职42

正司(局)级24

副司(局)级18

处级12

处级以下9

省级机关

省级正职54

省级副职42

正厅(局)级30

副厅(局)级24

正处级18

副处级12

处级以下9

市级机关

市级正职42

市级副职30

正局(处)级24

副局(处)级18

局(处)级以下9

县级机关

县级正职30

县级副职24

正科级18{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副科级12

科级以下9

乡级机关原则上不得超过县级副职

篇五:《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面积最新规定》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办公室面积最新规定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9年颁布实施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予以印发。{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标准对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使用面积等做了规定:

篇六:《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面积标准(2009-02-0616:25:11)

转载标签:中央机关

地方机关{办公用房面积标准}.

省直机关

市直机关

县直机关

办公用房

面积标准

杂谈▼分类:7.名家名著一、中央机关:正部级: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副部级: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正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司(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地方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54平方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42平方米。直属机关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二)市(地、州、盟)级及直属机关市(地、州、盟)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市(地、州、盟)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三)县(市、旗)级及直属机关

县(市、旗)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市、旗)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篇七:《办公用房标准解释说明》

办公用房配置标准解释

一、关于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涉及单位的范围,根据规定,办公用房管理办法适用于党委、人大、政协、政府及审判、检察的各级机关,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以及各机关的下属机构和派出机构,即包括各级各类的行政事业单位。

二、关于人员的范围。实有编制人数包括经人事部门、定编部门核准的,工资由财政统发的各类聘员、工勤人员或临工等。但单位自行用经费聘用的,或者是借调其他单位的人员,不能列入计算范围内。

三、关于办公用房面积标准。根据国家的标准和我市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对于办公室面积的规定,市级机关:市级正职42㎡,市级副职30㎡,正处级24㎡,副处级18㎡,正科级及以下是9㎡。市级机关的下属单位或派出机构(按县级机关正科级单位标准):正科级18㎡,副科级12㎡,科级以下的9㎡。镇级机关(参照国家县级标准):镇级正职30㎡,镇级副职24㎡,正科级18㎡,副科级12㎡,科级以下9㎡。

说明:

1.各级党政机关领导的办公室可以配有休息室,但是要在面积标准范围以内。如正处级领导,如果要配休息室,休息室和办公室的面积加起来要在24㎡以内。另外,市和镇的党政正职领导(市委书记、市长以及镇委书记、镇长)可以在面积标准范围以内配备不超过6㎡的卫生间。

2.办公室面积在四面墙内计算,不能剔除书柜沙发等办公家具占用的面积。

3.对于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可以根据履行职能需要,按实际配备。

4.对于市直机关副处级的下属单位,这些单位的正职领导应该套用什么标准,文件上没有明确要求,如果参照县级副职24㎡,从文件字面上理解,没有违反相关的原则和规定,但从谨慎角度来考虑,建议按18㎡安排。

副处级下属单位各科室的科长建议按照市级标准,即9㎡安排,主要考虑到虽然县级正科是18㎡,但县级正科是单位领导,虽然级别相同,但应和内设机构领导加以区别。

5.关于有科研、教育职能的事业单位的科研人员、教师等,这些人员的办公面积,文件上没有明确要求,对于这些人员办公面积的安排,如果有相关行业系统内部的专门的规定的,可以按照这些规定执行,如果没有这方面规定的,建议单位根据现有场地、人员的数量、待遇等实际情况,从节约、平衡的角度综合考虑,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