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选乡镇人大代表流程
详细内容
因我镇县十四届人大代表工作变动,造成我镇县十四届人大代表缺额1名。为了更好发挥我镇县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开好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根据人大办〔2016〕62号文件精神的指示,镇人大决定补选县十四届人大代表1名,为确保补选工作顺利进行,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补选县十四届人大代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以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及省人大实施细则为依据,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通过补选,配齐我镇县十四届人大代表,进一步推进我镇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我镇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二、选举工作机构 镇成立选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选举工作。 三、选举方法:本次补选实行等额选举 四、补选人员名单和选举责任单位 本次补选,按照被选举人的联系单位进行: 五、选举步骤 我镇十四届人大代表补选工作,从2016年12月2日开始。整个补选工作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16年12月2日——12月3日)。本阶段主要是:制定方案、召开选举工作动员会、开展宣传活动:第二阶段为选民登记阶段(2016年12月3日——12月5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做好选民登记的准备工作、进行选民情况和选民资格摸底、进行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颁发选民证;第三阶段为投票选举阶段,选举日定于十二月二十五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做好选民参选的宣传发动工作,制定投票箱,印制好选票,再次核定选民人数,布置选举会场,推选监票、计票员,备好选民参选情况统计表,召开选举大会投票选举,确认选举是否有效,统计并报告选举结果;第四阶段为代表资格审查阶段(2016年12月25日——12月28日)。审查主要内容为:代表候选人的确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参加投票的选民,是否符合法定人数,当选代表是否获得法定票数。 六、补选工作有关要求 1、有补选任务的选区要高度重视,要把补选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多方筹措资金,保障补选工作顺利进行。 2、各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社区民政承诺书 一.工作制度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其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3.认真践行三个服务:满腔热忱地为困难群众服务,热情受理广大群众的咨询、申诉,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4.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做到廉洁从政、秉公执法,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基层服务单位或服务对象乱摊派、乱收费,谋取团体和个人利益。 5.民政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做到职责范围公开,审批许可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公开,执法人员工作纪律、守则公开。 6.民政工作坚决按政策、法律、法规办事,不办人情证,人情案,不收人情费,不接受可能影响执法的宴请、礼品。 7.严禁贪污、截留、挤占或挪用优待抚恤款、救灾救济款、“星光计划”项目款和低保资金等民政专项款。 8.严禁违反规定办理评残批烈,安置退役士兵、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手续。 9.民政工作人员严禁参与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修炼法-轮-功等有损民政工作形象的活动。 10.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民政工作,监督电话:6889369 二.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批示和本乡实际制定部署双扶、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婚姻、地名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查灾、核灾、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救灾款物的发放,负责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及全乡社会特困户的救济工作。负责五保户的审定落实情况。 2.助乡人大搞好乡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两委搞好组织建设和充实各项规章制度。 3.落实实施优抚法规:评残追烈、革命烈士事迹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优抚标准的提高和落实,负责退伍军人定期定量不住的审批和发放。上报各类伤残军人的定期抚恤,负责收集整理优抚档案,协助双拥办搞好双拥工作。 4.全乡农村医疗救助,审核上报和发放文件。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 《农村五保供给工作条例》 《山西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通知》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别管理的规定》 《殡葬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边界争议处理的条例》 《革命烈士褒物条例》 《军人抚恤优待安置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推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山西省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山西省规程设立罚款限额暂行规定》 四.工作程序 1、救灾救济 救灾款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使用范围为:1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就和安置灾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发放救灾物资是要切实做到“三公开”:公开发放的对象和原则;公开上级拨来救灾款的数额;公开救助户的名单和金额。五保户的供养内容为:供给粮油和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妥善办理丧葬事宜。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我国的救灾方针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 2.低保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民代表会评议 (3)村委公示 (4)乡政府审核 (5)乡政府公示 (6)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7)所需材料 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 ②.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 ③.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④.入户调查表一份。 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⑥.变动调整审批表。 ⑦.大病家庭成员的诊断证明复印件(县级以上)。 ⑧.重残人的残疾证复印件。 ⑨.离异家庭的离婚证复印件。 ⑩.村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 3.医疗救助 (1).本人申请 (2).乡政府审核 (3)报县民政局审批 (4)乡民政所发放 (5)所需材料: ①本人申请书 ②.村委会证明 ③住院药费统一收据复印件 ④.合作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审核单 ⑤.出院证复印件 ⑥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 4.优抚安置 新兵入伍后,由民政局通过乡(镇)政府或城-管委,通知家属由军人家属凭“入伍通知”“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到县民政局办理“优待安置证”,年终农村户口义务兵由乡(镇)政府给予优待,城镇户口义务兵由民政局给予优待。农村入伍的并经审核领取“优待安置证”的,每年优待金标准为1906元。入伍时从户口地办理入伍手续,未占当地新兵征集指标入伍的,根据政策规定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予优待。现役军人家属根据有关规定要享受优待最多为两年。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其他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可申请当地人民政府,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并未制定标准范围。申请办理定期抚恤人员需经省民政厅、部队团以上机关文件(通知)办理有关手续:申请享受定期补助人员,需退伍证件办理享受定期补助手续。 5.村委会选举 (1)准备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和筹措选举经费:制定选举方案:进行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试点并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宣传发动并对选民进行选前教育。 (2)选民登记: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规定选民条件;选民登记;选民资格的审核与确认; (3)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候选人的产生方法和步骤。 (4)选举程序:组织准备工作;选举形式的确定;举行选举大会;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日的确定;另行选举候选人的确定;另行选举结果的认定。补选乡镇人大代表流程 (5)选举产生村委会下属委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产生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的产生;村民代表的推选 (6)罢免和补选:①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确定罢免的类型:确定罢免的方法和步骤:②村民委员会的补选:做好补选前的准备工作;候选人的产生;举行补选会议。 (7)选举争议和违法查处①选举中违法行为的认定②选举违法行为的处理③选举争议的处理 6.老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义务,照顾老年人特殊需要。五个老指: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凡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60周岁以上蓝色底板,70周岁以上红色底板和四元工本费到老龄办随时办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5月22日通过,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上承诺望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村委会予以监督。 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我们郑重承诺: 1、依法履行民政职能,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以强化保障为核心,逐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以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为抓手,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行政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创建“服务型民政、务实型民政、创新型民政、高效型民政、法治型民政、勤廉型民政”为抓手,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4、扩大行政权力透明度,着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优待抚恤、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执法服务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和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服务对象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吃、拿、卡、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6、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13-8553111、8353275 黄冈市民政局 2016年6月24日 为进一步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服务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好地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三大目标”作出贡献。枝江市民政局(移民局)郑重承诺: 一、做好十件实事。一是集中收治100名困难家庭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并免费提供一年的门诊用药。二是对全市所有录取高等院校的低保家庭子女,每人给予2000元的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入学。三是在全市确定10个贫困村,对其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中肇事肇祸的重度精神病、痴呆傻、肢体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和居住危房的对象,城乡低保、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和困难优抚对象中缺少基本生活用品的特殊困难对象和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符合“救急难”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四是筹集30万元资金,选送100名患病的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到宜昌市优抚医院疗养治病,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周。五是多方筹集资金,帮扶20户住房困难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新建或改善住房条件,每户帮扶资金原则上不少于5000元。六是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为抗战老兵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七是对失学、辍学、精神疾病、社区矫正、吸毒人员子女、服刑人员子女和无人监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八是募集款物,资助特别困难群众就医。九是筹资30万元,开办“慈善阳光班”3个,资助150名困难学子完成学业。十是在全市兴办慈善超市2-3家,募集款物1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000人次。 二、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民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事务,严肃查处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含公墓经营服务)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执法不公不严的问题。加强民政执法,定期不定期开展低保核查、老年权益保障、殡葬改革、信访举报投诉等民政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民政政策规定、救助标准、办事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三、打造阳光低保。全面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政策全面实行备案制,所有低保对象在村(居)固定公示栏进行及时常年公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查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和“群体保”,及时纠正“错保”、“漏保”,强化责任追究。 四、强化民政惠民。调整公布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使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在全市每个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机制,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严格按政策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严格按政策安置退役士兵,及时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着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把安全责任放在首位,落实城乡福利机构、民办养老机构服务工作规范。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方案,扎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殡葬管理服务、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社会救助资金滞留、挤占、挪用、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8个城乡养老服务中心、1个农村幸福院、2所农村福利院、4个城乡社区服务站、100户移民危房改造、25个移民后扶项目、市社会福利院后续建设和火化车间维修改造等任务。 五、转变政风行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八条规定及宜昌市民政局党组“十个严禁”要求,治庸提能、治懒正气、治散聚力、治浮定神、治拖增效,切实转变民政系统政风行风,狠刹“四风”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争当为民务实清廉典范活动,争做“五好”、“四有”、“两为”民政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三万”、“走访慰问送温暖”和“结对帮扶”、“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等活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围绕“三抓一争一促”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效能建设制度,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并实施追责问责,对民政窗口单位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标准“三公开”,努力构建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践行市纪委“十个严禁、十个必须”。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开展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明查暗访。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民政项目、资金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七、切实整改问题。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信访机制,实施“阳光信访”工程,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切实做到真公开、真承诺、真兑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政风督查员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717-4212847 0717-4212768(传真) 市民政局是市政府管理行政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和社区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以及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四方面的基本职责。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抚州市民政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落实民生政策,关爱困难群体,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我们将以躬行为民之政、构建和-谐之基为己任。全面落实民政民生指标,加大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力度;用足用活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优惠政策,做好民政跑项争资工作;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形成;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维护和保障涉军群体基本利益;改善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基础服务设施条件,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提升基层民-主管理和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二、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三大战役”。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继续加强局机关便民接待室的接访和服务工作;大力开展领导包案和干部下访活动;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推进机关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人性化管理,促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推进工作落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加强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加大民政资金的监管,确保正确使用。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努力树立亲民、务实、清廉、高效的民政干部形象。 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监督投诉电话:8236976) 为着力解决全区民政系统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不力、效能不高、作风不正、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做细做实民政服务,建好建强民政队伍,加快打造创新务实现代民政,我们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履行民政职责,依法管理民政事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打造阳光低保。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政策全面实行备案制,所有低保对象在村(居)务公示栏常年公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查处“关系保”、“人情保”和“骗保”,及时纠正“错保”、“漏保”。 三、完善救灾机制。坚持“未灾先防、闻灾先动、受灾先救”工作原则,认真落实《张湾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确保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赶赴灾区查灾核灾和指导救灾,安置受灾群众,保障基本生活。严肃查处涉及救灾资金发放中的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补选乡镇人大代表流程 四、办好惠民实事。办好区政府2016年承诺的“十件实事”涉及民政部门落实事项,按部省标准抓好15个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五、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费,公示收费项目和价格,杜绝行政执法中的不合理、不合法收费行为。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收取工本费9元,出具无婚姻状况证明免费,严禁搭车收费,及时查处乱收费。 六、强化纪律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民政队伍综合素质和整体形象。畅通监督诉求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迅速整改。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文秘 乡镇人大代表述职注意事项 代表向选民述职是广大选民对代表履行职务的监督,也是乡镇人大工作积极有益的尝试。笔者以为乡镇人大代表述职应把握三个环节。 述职内容要规范。 有的代表没能准确把握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不太清楚代表的使命和任务,不知道代表应该做什么工作,或者是没有很好作为,因而在述职时,有的代表主要是汇报自己的本职工作,对为民代言、反映群众呼声、监督和协助“一府两院”推进工作等代表职责之事却讲得很少,有的代表述职会异化成了本职工作汇报会,偏离了主题。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联工委要加强指导,严格把关,规范述职内容。 述职报告要公开。 代表的权力来自全体人民的委托,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对全体人民负责,受全体人民的监督,其履职情况应该要让全体人民知晓。因此,间接选举的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后,直接选举的代表向选民代表述职后,还应通过多种形式把履职情况向社会公开,让该行政区内的全体人民知晓,接受人民的监督。 述职成果要用好。 对表现好的代表要进行表彰,授予“优秀代表”、“代表履职积极分子”等之类的荣誉称号,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在推选下届代表时重点考虑,让其连任,这样,才能真正起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文秘 xx县xx镇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 补选镇人大代表选票 (xx选区) 说明:1、本选区补选1名镇人大代表,候选人1人,应选1人。等于或小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出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2、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同意就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栏内划“○”;如不同意,则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划“×”;如弃权,则不作任何符号,且不能另选他人。3、若另选他人,则在另选栏空格内写上被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划“○”。 xx县xx镇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 补选镇人大代表选票 (xx选区) 说明:1、本选区补选1名镇人大代表,候选人1人,应选1人。等于或小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超出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2、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同意就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栏内划“○”;如不同意,则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划“×”;如弃权,则不作任何符号,且不能另选他人。3、若另选他人,则在另选栏空格内写上被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划“○”。 XX乡人大代表补选工作实施方案 XX乡人大主席团经请示乡党委和县人大常委同意,在我乡进行XX届县人大代表的补选,为使补选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XX(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县人大代表的初选工作是全乡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政治文化的一次理论实践,做好这次补选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巩固国家政权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这次补选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人民代表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党委的安排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补选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这次补选工作必须坚持原原则是:一是坚持党的领导,补选工作的全过程都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保证补选方向,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政治道路;二是坚持发扬民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扬社会义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利;三是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宪法》、《选举法》、《地方 组织法》和《新疆自治区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做好补选的各项工作,确保补选工作顺利进行。 二、补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XX年X月X日前为准备阶段。 1、成立补选领导组; 2、制定补选工作方案; 3、做好选区和代表名额分配; 4、完善选举相关材料; (二)代表选举阶段:XXX年X月X日—X日为选举阶段,选举日为XX年X月X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1、宣传发动阶段(X月X日—X日):加强宣传,组织学习,发动选民积极参与补选工作。 2、选民登记阶段(XX月X日——X日),按照三增三减校对选民。一是选民登记,填发选民证;二是张榜公示选民名单,张榜选民名单须在XX年X月X日前公布(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十天前公布,并发放选民证)。 3、提名推荐初步候选人(政党推荐)。时间为XX年X月X日至X日。一是推荐初步候选人,XX年X月X日前张榜公布;二是酝酿、协商、讨论、确定代表及正式候选人名单,于XX年X月X日前公布。补选乡镇人大代表流程 4、召开选区选民大会。XX年X月X日在选区召开选民大会,补选XX乡XX届县人大代表。选举结束后,于X年X月X日前向 选民张榜公布代表选举结果,同时填写代表登记表报乡选委员会和县人大选联委备案。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例会 操作程序 xxx乡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二月 人代会筹备工作要点 一、召开主席团会议 为召开好人代会例会,会前人大主席团必须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召开人代会的各项工作,大致内容有: (一)研究各项会务事项:1、听取补选代表工作情况报告; 2、决定召开第届次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并以主席团名义拟发通知; 3、确定分编代表团;提出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召集人)建议名单; 4、决定预备会议主持人、各项报告的报告人; 5、确定大会期间的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行政事务组的工作人员及组长;并制定各组工作职责; 6、制订会议须知。 (二)讨论决定有关事项: 1、提出大会建议议程;2、提出大会日程安排(草案);3、提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4、决定邀请、列席会议人员名单;5、确定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二、组织起草大会各项报告 1、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有补选任务的乡镇);2、代表变动情况报告; 3、政府工作报告; 4、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5、财政预决算报告; 6、起草《选举办法》(草案);7、大会各项决议(草案); 8、起草关于大会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三、其他准备1、会场布置; 2、大会出席证、列席证制作;3、编制代表名册; 4、各种会议资料准备、装袋。补选乡镇人大代表流程 四、召开大会前各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 在代表报到的同时,召开各团(组)召集人会议。主要内容:1、汇报各团(组)参加会议人员到会情况;2、熟悉了解大会日程;3、宣布会议期间的有关注意事项,熟悉会议须知。 xxx乡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 (年月日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乡(镇)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选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工作由乡(镇)选举委员会负责主持实施。 三、按照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安排,本选区应选人大代表名,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一名,实行差额选举。 四、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乡(镇)行政区内,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五、选民凭身份证领取选票。 六、各选区应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流动票箱或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投票选举。流动票箱的设置,限于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居住分散并交通不便的选民。选举大会现场和各投票站应设置秘密写票处。投票选举由选举委员会或委派专人主持。设投票站的要确定一个为中心投票站,采取选举大会的形式进行投票。分设的各个投票站由选区投票选举主持人指派一名负责人,并予以公布。 七、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民对于选票上的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对代表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划“○”;投反对票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符号栏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其他选民,就在另选他人栏内的空格中写上被选人的姓名,在符号栏内划“○”,并对原候选人划“×”,表示反对。另选一人,必须反对一人。表示弃权的不能另选其他选民。 填写选票要用蓝黑色水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不能涂改。填写选票不符合以上规定,或者符号书写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弃权处理。 八、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区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参选选民未过半数,或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从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依照法定差额比例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为二人。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经过两 次选举仍未能选足应选名额时,可以不再进行选举,保留缺额。 十、选举设监票人两名,其中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由选民推荐的人担任,总监票人由选区工作组在监票人中指定。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选举委员会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选举采用人工计票,选区设计票人2名,其中总计票1名,计票人由选民推荐的人担任,总计票人由选区工作组在计票人中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正式代表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设为监、计票人。 十一、委托投票的,须凭委托投票认可证,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十二、投票结束后,选举大会的票箱当场开箱计票;投票站的票箱和流动票箱,应集中到选区工作组,在监票人的监督下统一开箱计票。计票结果于当日张榜公布。 乡(镇)选举委员会 2011年11月20日 。
《2016乡镇人大代表补选工作方案》
《2016社区民政承诺书》
《2016乡镇人大代表述职注意事项》
《镇人大代表补选选票》
《乡人大代表补选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程序》
《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