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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哲学的层次结构——兼涉几个相关问题(一)

详细内容

内容提要 本文按照从低到高、由简到繁的顺序,把哲学的内部结构划分为五个层次:哲学观点、哲学学说或哲学体系、哲学形态、哲学类型和哲学学科,并依次讨论了以下几个相关问题:"哲学家"称谓的本义;哲学的思想体系和叙述体系之间一与多、源与流的关系;作为哲学类型的现代哲学区别于传统哲学的判据和马克思哲学的特质;哲学的中西差异以及中国是否有"哲学"的学术公案。对各该问题,作者都本着学理分析的立场,发表了自己的一得之见。

关键词 哲学 结构 层次

无论是作为现代学术建制中的一门学科,还是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现象,哲学都是一个庞大的"家族",它是由各种要素纵横交错相互联系而形成的有一定层次结构的系统。本文试图对哲学的层次结构作一番简要的考察,并结合这种考察谈谈作者对哲学界存在争论的几个问题的看法。厘清哲学内部结构的各种层次,对于哲学的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无疑都具有重要的前提性意义。

哲学观点

哲学内部结构的层次,按照从低到高、由简到繁的顺序排列,首先就是哲学观点,即具体的对于某一哲学问题的看法。这是哲学的细胞形态,哲学的最低层次。一定的哲学理论和哲学体系,就是由这些具体观点按照一定的逻辑建构而成的。我们越是往哲学历史的早期追溯,就越是发现那时的哲学还不具有理论或体系的结构形式,而只是一些具体的哲学观点。哲学理论和哲学体系需要详细严密的逻辑论证来展开,缺少这样的论证就无法构成哲学的体系和理论。而在哲学的早期阶段,这样的论证是付之阙如的,因此只有具体的哲学观点,还谈不上哲学的理论和体系。例如,我们在伊奥尼亚学派的哲人那里,往往只看?quot;水是世界万物的始基"(泰勒斯)、"万物的始基是气"(阿那克西美尼)、"万物的始基是火"(赫拉克利特)等观点和言论,而很少看到他们对这些观点的详细论证。这不能完全归结为文献的佚失和缺乏,实际上是那个时代哲学发展水平的反映和表现。正如黑格尔在谈到泰勒斯时所说,泰勒斯的哲学"并不表现为一个完成了的系统,这并不是由于缺少资料,而是因为最初的哲学还不能有系统。"
哲学观点虽然是哲学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但光有一定的哲学观点的人,还不能被恰当地称之为哲学家。哲学家,严格来说,是指有自己的哲学系统的人。由于在历史上,哲学曾经获得了"智慧"的别名,哲学家也被溢美为"智者"的化身,人们有时会习惯于把在某一或某些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物也尊称为"哲学家"。这种称呼并无恶意,但却是不准确的。实际上我们看到,一些从事实际工作或精神文化生产的人,如科学家、艺术家、宗教家、政治家等,往往会从自己的实际工作形成某些具有哲学意味的思想观点,但这并不等于他们已经是哲学家。当然,他们不是哲学家,并不降低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的意义;在他们的实际身份上再增添或追加"哲学家"的称号,他们的工作意义也并不会因此而增加。
也有这样的情况:一个人同时兼有多种身份,例如萨特,他既是一个哲学家,又是一个曾经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他本人并未领取)的文学家,而且他的文学与他的哲学之间,具有高度的内在相关性,他用小说和戏剧的形式所创作的文学作品,如《恶心》、《苍蝇》、《间隔》、《死无葬身之地》等,弥漫着浓郁的哲学意识。但是我们不应忘记,萨特之所以被称为哲学家,并不是因为他的这些文学作品,而是因为他是《存在与虚无》、《辩证理性批判》等哲学名著的作者。
还有这样的情况:有的人终生以哲学为业,但他只是研究或阐释别人的哲学,并未提出自己的具有原创性的哲学思想,至少没有使自己的哲学思想构成一个有条理的系统。对于这样的哲学研究者来说,准确的称谓或许可以叫做"哲学专家"。哲学专家是多种多样的,并且一般来说总是占据哲学队伍构成中的绝大部分。通常他们有如下两种存在形态:如果他们以研究历史上的某一或某些哲学问题或哲学家为职志,那就是恰如其分的"哲学史家";如果他们以诠释现今正在流行的某种哲学为己任,那就是所谓"哲学宣传家"。哲学史家和哲学宣传家与"哲学家"之间,虽然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但毕竟是有区别的。"哲学家"这一称谓,如果我们在严格的意义上去理解,就不能用于泛指一切研究哲学的人,而应该用于特指哲学研究者中,那些有着自己的原创性哲学思想系统的人。
明确"哲学家"称谓的意义,并不是为了单纯的正名,而是要对我国的哲学研究提出更高的要求。

哲学理论或哲学体系

哲学理论或哲学体系,是哲学的机体形态,哲学的中间层次。一定的哲学理论或哲学体系总是由具体的哲学观点构成的,但并不是这些观点的简单堆积和拼凑,而是这些观点的有机组织。由于这样的组织,具体观点可以放大也可以缩小其功能(视其组织情况而定)。但不管是放大还是缩小,它们都在该理论或体系中重新获得了自己的位置,其意义必须借助于整个理论或体系才能得到理解和说明。平时人们常说要完整、系统地理解某一理论或体系,而不能只抓住它的个别观点和结论,这当然是完全正确的;其实,要正确地理解某一具体观点和结论,同样离不开对整个理论或体系的把握。
"哲学理论或哲学体系",在这一提法中,我们是把"理论"和"体系"作为涵义相同的概念来看待的。因为任何理论,都必然是由一系列具体观点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体系,否则就达不到理论的水平。
哲学体系又有两种:思想体系和叙述体系。所谓思想体系,在这里是指各种具体的哲学观点之间的内在联系。任何一种成熟的、系统的学说,都必然有自己的思想体系;反之,没有自己的思想体系,而只是一些零星的偶发的见解,就还够不上被称为学说的水平。叙述体系是指阐释、论证和发挥一种思想体系的概念、范畴系统。具体的哲学观点,总是凝结、体现在相应的哲学概念、范畴中,这些概念、范畴之间的联系和转化就构成它的叙述体系。从这种意义上看,具有内在逻辑联系的哲学范畴体系,也就是哲学的叙述体系。由此观之,哲学的叙述体系并不神秘,它与哲学的思想体系也不是截然对立的。
但是,思想体系与叙述体系毕竟是有区别的。首先,思想体系是一种学说本来具有的,是这种学说在创立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因而是任何哲学理论都必然具有的,也是叙述体系的根基和活水源头。其次,思想体系的奠基人和完成者,都只能是该学说的创立者本人,因此它只有一个。与之不同,叙述体系则是在一种学说形成过程中,或在这种学说形成之后,根据其思想体系自觉地建构起来的;它的建构者,可以是该学说的创立者本人,也可以是"他人"(包括同时代的其他人和后来人),因此它可以有多个。一个学说的创立者,必有其思想体系,但不一定有其叙述体系;或者在学说的某些方面有其叙述体系,在另一些方面没有其叙述体系。例如马克思主义,它当然有着自己的思想体系,在政治经济学方面也有着相当完整严密的叙述体系;但马克思在创立自己的新哲学时,却并没有刻意为它制定一个一劳永逸的叙述体系。马克思的哲学也不同于历史上那些体系化哲学,他给我们留下的只是他的哲学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思想体系,而没有留下他的叙述体系 , 马克思哲学的叙述体系是由后人建构的。
一般说来,叙述体系的建构要以思想体系为基础,必须忠实于思想体系。但实际情况证明,二者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如果一个叙述体系出自该学说创立者之手,它可能与其思想体系较为融洽和接近,但也存在着不相一致的情况,例如黑格尔哲学中体系和方法(内容)的互相矛盾,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如果叙述体系出自他人之手,情况就更加复杂,因为这样的体系体现的是他人对该学说的理解,只能通过他人的阐释揭示出来,而这样的阐释和揭示必然是多样化的,乃至是多元化的。由后人建构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叙述体系与马克思哲学原生形态的思想体系之间的关系,就是如此。
近年来,中国哲学界兴起了一股强劲的试图通过"回到马克思"来阐扬马克思哲学的当代意义的研究热潮。如果能本着"同情了解"的态度去看待问题,这种主张的积极意义是不难发现的。因为马克思哲学的文本,自从它们被创作出来以后,已经经过了几代人的解释,形成了若干互有差异的解释系统,我们现在对马克思哲学的研究,实际上已不可能完全摆脱历史上的解释。一般说来,对马克思哲学的研究要以文本本身为基础,应尽可能达到与文本实质内容的一致。但是,这种"一致"是一个无止境的无限的"对话"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作为文本解释系统的各种衍生形态必然是多样化的。这些多样化的形态之间可能形成互补的关系,也可能形成竞争的关系。解释文本的文本又形成新的文本,我们称之为衍生文本。被解释的原初文本与解释文本而形成的衍生文本之间的关系,是源与流、一与多的关系。这种关系并不是简单的派生与被派生的关系,而是一种循环关系。一方面,文本及其意义存在于对它的解释中,"多"和"流"是对"一"和"源"的补充和发展(当然也包括偏离),现实中只能通过"多"和"流"去达到"一"和"源",这是解释对文本意义的制约性;另一方面,文本又制约着对它的解释,并且为评价各种解释提供某种尺度和准绳(当然,这种评价是通过各种解释之间的比较和竞争来实现的)。因此,所谓"回到马克思",只是要求"回到"在历史演进中(特别是在后来的解释中)被"遮蔽"的马克思哲学的真精神上,并以它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出发点,结合当今的时代精神和思想成果,去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形态;它不是也不可能是要"回到"马克思哲学的一切既成结论上,并教条主义地固守这些结论。在这里,"回到马克思"与"发展马克思"的统一是通过"返本"与"开新"的循环来的。就是说,"返本"的内在要求和目的正是"开新";而"开新"要成为真正富有新意的发展和创新,又离不开对马克思哲学精神实质的不断深入的把握,也就是要求不断"返本"。显然,这是一个在无限反复的循环中不断提升的过程。

哲学形态

哲学形态(morphology of philosophy)是哲学的生态形式,哲学的次高层次。一定时代的哲学学说或哲学体系,不可能"只此一家",而总是有很多。哲学迄今一直是在不断的分化中发展的,而且越是往后,哲学学说或哲学体系的数量就越多。这样就造成了两种意义上的哲学形态:一是同一时代各种不同性质的哲学学说共时性统一的形态,标志着各种哲学派别(同一性质的多种哲学学说,构成一个学派)在同一时代的同时存在;二是不同时代多种多样的哲学学说历时性统一的形态,标志着哲学本身的历史演进。包括上述两种意义在内的哲学形态,是广义的哲学形态,它们分别代表着哲学样态在空间上的多样性和在时间上的异质性。
我们在这里特别提出来用于对哲学进行整体性把握的哲学形态,是狭义的哲学形态,它是上述两种意义上的哲学形态的辩证综合。这样的哲学形态,是包括历史与时间尺度在内的哲学样态的多样性统一。实际存在的哲学样态的多样性,在这种统一中表现为一种有机的整体性,类似于生物界多种多样的生物(植物、动物、微生物等)在历史进化中所形成的生态系统。易言之,我们把"哲学形态"看作是包含一定时代标准在内的具体哲学学说和哲学流派的本质抽象。具体的哲学学说和哲学流派是极其多样的,随着哲学的发展甚至可以是无限的。这种多样性和无限性在理论的可能性上与哲学家的个体数量等值。而哲学形态固然也是多样的,但由于把时代标准包括在内,因而具有时代性上的统一性。对于这样的哲学形态的考察,必须有时代性标准,才能把握其内在逻辑。一种有助于我们说明问题的方法是:以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哲学家的哲学观为典型个案,通过考察他们对"哲学是什么"、"哲学研究什么"、"哲学包括什么"等问题的理解和回答,来揭示哲学形态的历史演变。例如考察古希腊哲学,我们可以选择伊奥尼亚学派、苏格拉底和亚里士多德作为典型案例,从中可以看到哲学形态经历了自然哲学--人生哲学--第一哲学的演变过程。
由于哲学的历史形态不是固定不变的,一定时代的哲学到底怎样为自己定位,也不是由自己本身决定的,而是由那个时代的知识状况及其分化程度决定的,因此,我们可以从人类知识积累基础上所发生的学科分化和整合的角度,来寻求哲学形态的历史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