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的可能思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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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如何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可谓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本文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一种体现着“实践精神”的哲学理论,他的内在结构理应是“按照实践逻辑展开的一定时代的社会实践的哲学抽象”。为此,从“实践”这一视角去探索和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当代形态不失为一条可行的研究思路。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实践;建构;当代形态
一
上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围绕如何强化和进一步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现时代的实际功能这一主题展开了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的积极讨论。从深层次上看,这场讨论主要涉及以下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一是关于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新形态何以可能的前提性和基础性问题的追寻,二是对于这种建构如何进行的具体实现途径和方法程序的揭示。然而,这两个方面的聚焦点又集中在如何确定哲学研究的出发点这一问题上。
所谓“出发点”,无非是指哲学研究据以进行而确定的特殊视角或选择的逻辑基点。可以说,正是一定特殊视角或逻辑基点的认定和选择才使得哲学乃至一切科学研究成为可能,然而众所周知,同是对哲学可能形态的研究,不同的研究者确定的出发点不同,选择的研究视角不同,往往规定和制约着研究者对问题的解答的方式、方法的不同,从而形成不同性质和水准的哲学形态理论,反过来,一种哲学形态理论的形成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这又是与它对出发点的设定是否先进、合理以及由此规定的思维方式、方法的优劣新陈密切相关的。
由此说来,哲学研究的出发点是不得不选择的,但又不是可以任意选择的。从近些年来学术界对此问题的探讨来看,大致存有这么几种观点:(1)人;(2)物质;(3)实践;(4)物质和实践。以人为出发点,历史地看,这与西方一些学者攻击马克思主义“人学空场”的历史背景有关;现实地看,则与人的主体性问题的凸显紧密相连。但这种观点往往因对“人”的多重解释或限定,以及难以使哲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研究相区别等问题而受到其他论者的批评和责难。以物质为出发点,其主旨是把物质范畴提高到哲学本体的高度,意在强调人、社会以至思维是物质的现实展开和多样性表现。但这种观点明显地囿于“传统”而缺乏创意。从其思维和解释方式而言,把它作为基础范畴和主导原则去说明整个世界的由来与发展,仍承袭的是传统本体论的思维模式和框架。相比之下,以实践为出发点则表现出更多的合理性。这种观点不仅在与旧哲学的区别上立论,而且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就是实践的唯物主义。这种实践唯物主义是理论地坚持解释世界的唯物主义和实践地坚持改变世界的唯物主义的统一。不过,在这种观点内部又有分歧,主要表现为不同的人对实践的理解往往有不同的侧重点,如本体性、功能性、中介性、超越性等等。所以,迄今在许多方面未能达成共识。至于坚持以物质和实践论者,主要是把实践看作是物质范畴合乎历史和逻辑的发展。因而在根本点上可归于“物质观点”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笔者赞同以实践为出发点,但对“实践”的理解和运用在本论题中有其特定的内涵。作为出发点的实践,它不是用来说明“万物产生于它最终又复归于它”的所谓始基或本原,而是针对问题、对象的性质、特点的不同而设定的特殊研究视角和总体运作思路。其要旨在于为哲学改革和探索提供合理的理论基础,并为哲学形态的具体建构奠定首尾一贯的方法论前提。
在我看来,以实践为出发点或者说实践作为一种哲学视角,并非我们的独创,而是马克思当年用于批判旧哲学、建构新唯物主义的一把“双刃剑”。这把双刃剑在马克思创立新唯物主义过程中,具体表现为立场、观点和方法的三者统一。所谓“立场”,意指马克思从诘难传统本体论和哲学的单一解释功能入手,将哲学的重心由“说”(解释)转向“做”(改造),这就使得“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成为不可能,从而彻底避免了来自唯心论和旧唯物论无可逃避的理论尴尬。所谓“观点”,意味着实践在马克思那里又是一种“精神”,它渗透于对哲学问题的解析和说明之中,内蕴着马克思主义哲学特有的思考角度和释义方式。所谓“方法”,则意指与哲学重心转移相应的哲学思维方式的转换。马克思认为,在旧哲学中,承认物质和精神的分化和二元对峙是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共同前提。在这一前提下,它们的思维采取了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模式。在思维类型上,它们同属于与科学探索方法无异的对象性思维方式。在追求旨趣上,它们企求获得关于世界的终极存在、终极解释和终极价值的“普遍知识”。与旧哲学不同,马克思第一次将实践提升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去辩证地理解和把握物质和精神的相互关系及其历史发展。在思维类型上,实践论思维方式已不再是对象性的而是反思性的思维方式。在追求旨趣上,马克思主义哲学不再是提供关于世界的始初本原或终极本性的理论,而主要是提供给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有效地改造世界的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从这里不难看出,马克思立足于实践这一特定视角,开启了哲学的功能和性质从“解释世界”向“改造世界”、从“知识论哲学”向“方法论哲学”的转变。从此,哲学走上了真正“自己构成自己的特殊道路。”
至此问题已清楚:一定的哲学形态理论要求并依托于一定的哲学研究出发点,另一方面,一定的哲学研究出发点又必然造就和表现出一定的哲学形态理论。二者之间在性质、内容和水平上具有一种内在相关性,互相要求、互相依托、互相表现。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来看,正是马克思对“实践”这一哲学研究视角或出发点的合理选择,才使得对旧哲学的超越,实现哲学史上的划时代变革成为可能。笔者认为,以实践作为哲学研究的出发点,才能创设出符合时代要求和社会需求的新哲学形态。
二
在人类哲学思维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作为哲学形态演化更迭过程中的一种历史形式,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由时代所塑造从而具有时代特点、体现时代精神的特定内容和具体形式的有机整体。对于它的未来发展趋向和形态的预测和探索,同样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在我看来,从探索的可能思路来看,不外乎以下三种基本取向:一是解释性思路。从历史渊源上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西方文化背景下孕育和发展起来的。东方国家对它的理解和业已形成的哲学体系,实质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解释性理论。这种解释是否符合早先马克思的原意或“文本”,并未盖棺定论,因而对它的重新解释可以不断进行下去,具有历史的开放性。二是重构性思路。这一思路并未离开马克思主义哲学这一文本或对象本身,而是在此基础上,针对现有哲学体系存在的问题和缺憾,根据社会实践和时代发展的要求,按照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对其予以分解和重新整合。这既是一种继承前提下的批判性分析和考察工作,又带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造性。三是解构性思路。比较而言,这种思路带有更多的“否定”意味和内涵。由于“否定”既可以是消极意义上的,即绝对否定;也可以是积极意义上的,即辩证的否定即扬弃。相应地,沿着这条思路去建构哲学的可能形态,大致有两种不同的结果:或是与原有哲学形态没有承继关系和历史联系的面目全非的一种新的哲学体系;或是建构起来的哲学形态在更高的层次上深刻地体现出这种哲学的内在精神,更能发挥它在当代的积极作用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