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政治哲学>民族主义与民主(一)

民族主义与民主(一)

详细内容

按照伯林(Isaiah Berlin,1979) 的说法,民族主义是过去二百年里最重要的社会政治现象之一。 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可预见的未来,民族主义依然会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因此,无论从历史或比较研究的角度看,中国民族主义思潮的复兴实在不足为奇。然而,外界对中国民族主义主流看法却相当负面。不少学者对中国民族主义卷土重来深感忧虑,有些人甚至将它视为对地区稳定和世界和平的破坏力量 (Yu 1996; Sautman 1997; Friedman 1997; Chang 1998)。有些学者虽然对以上杞人忧天的评价不愿苟同,但他们对中国民族主义也有重重疑虑,认为它的本质是与民主背道而驰的。在他们看来,中国民族主义的崛起将不可避免地危害中国民主发展的前景 (He & Guo 2000; Xu 2000)。

不可否认,历史上民族主义思潮往往与反民主运动联系在一起。但本文的主旨是探讨民族主义中蕴藏的民主潜质。笔者认为,在民族主义和民主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矛盾关系;相反,某些关键的民族主义要素是民主得以顺利运作的先决条件。过去,有些学者曾经分析过民族主义和民主的理论关联,但他们要么认为,只有某些特定种类的民族主义才有助于民主;要么认为,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民族主义才有利于民主(Harris 2002)。本文的基本论点是,不管是什么样的民族主义,它们都拥有一些共同的要素,而其中一些要素对民主来说是不可或缺的。

本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尝试解析各种民族主义,并确定它们的基本共同结构。第二部分讨论为什么民主运作有赖于某些民族主义要素。最后一部分讨论中国当代民族主义的特征,并探讨它将如何影响中国民主化的前景。

民族主义

要定义民族主义并非易事,因为它不是一成不变的现象。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民族主义可以千变万化。恐怕世界上有多少国家和文化就有多少种民族主义。为了把握林林总总的民族主义,多数学者倾向把它们分为对立的两大类,一类为好民族主义,另一类为坏民族主义。这种二分法的运用至少可追溯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Hans Kohn写的那篇著名文章(1939)。自此以后,关于民族主义的文献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对立模式,如东方的与西方的,种族的与文明的(civic),特定的与普遍的,非自由的与自由的,文化的与宪制的,反动的与进步的,侵略性的与防卫性的,恶性的与良性的等等,不一而足。而所有这些二元模式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内在关联,结果使得民族主义研究变成了一个“名词的丛林”(Akzin, 1964:7)。更严重的是,这类二分法很容易导致误解,因为无论在哪一种二元模式的两极之间,总是存在一些非黑即白的概念解释不了的空间。当这些简单的二元模式被视为对现实世界的准确描述时,政治与历史的实际复杂性便无可避免地被忽略了(Laborde 2002)。这种两极思维方式的一个后果是,人们往往为自己认同的那种民族主义加上褒义词,而对自己不喜欢的那种民族主义大加鞭挞。 其实,假设民族主义非好即坏本身是十分成问题的,因为那些“真实存在的民族主义” (really existing nationalisms)之间的差别并非如想象中那么清晰、鲜明和确定。表明看起来不同的民族主义之间也许既存在差异,也存在共同点。在某种意义上,所有类型的民族主义都是“不稳定混合物” (Spencer & Wollman 1998: 270),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相反,很可能“所有民族主义都集健康与病态于一身,其遗传密码中包含着进步与反动的基因”(Nairn 1977: 347-8)。有些时候,本来“好”的民族主义也说不准会变“坏”,反之亦然。

相对于以上的二分法,笔者把对民族主义的研究分为两个层面:首先确定各类民族主义共有的基本架构,然后再分析其构成要素可能具备的性质。这种分析方法让我们能够在了解各类民族主义共性的同时,把握其复杂性和多变性。为了运用这种方法,有必要将民族主义宽泛地定义为一种赋予民族成员共同身份认同、并激发他们对民族共同体效忠的集体情感。根据这个定义,民族主义在结构上由四大部分组成。第一是民族成员(national population),也可称之为人民 (people),民族(nation),国民整体(nationality)。民族是一个由历史建构出来的、稳定的群体。无论如何定义,它都是民族认同(national identity)赖以存在的载体。民族认同是一种强烈的情感,它既能把一个民族的成员团结起来,同时又能把这个民族的成员与其他民族区隔开来。所以民族情感具有两面性。民族主义的第二个组成部分便是人民对本民族的心理依恋(psychological attachment)。这种心理依恋以归属感作基础,往往表现为渴求自尊、同情我族、热爱家园和勇于自卫。然而,身份认同本身亦同时假设外族的存在。如果没有与“外族”的对比,根本无法辨别“我族”的身份。所以,对身份认同,我们不能只看其包容性,还要看到它的排他性(Spencer & Wollman 2002: 58-9)。民族主义的第三个组成部分就是人们对外族的态度。不论多么温和的民族主义,它总自觉不自觉地划清本民族与其它民族的界线,将“自己人”与“外人”分开,并面对如何与外人打交道的问题。民族主义最后一个组成部分是人民对民族共同体的忠诚程度。对民族的忠诚是对小社群(如家庭、宗族、地区、宗教和种群)忠诚衰退的产物。但不管怎么说,对民族的忠诚依然具有特定性 (particularistic),与普遍主义迥异。除非一个民族能够得到其居民的效忠,否则它将难以生存,更不要说与其它民族竞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