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析“十六大对所有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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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所有制;创新;发展;对立统一
论文摘要:为了深刻认识“十六大”在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上的创新,分析了“两个毫不动摇、一个统一干”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分析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对立统一关系。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上的新突破,必然带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第三,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以下简称“两个毫不动摇、一个统一于”。这一新提法是我党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辨证统一观点,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深刻阐述,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二两个毫不动摇、一个统一于”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任何理论都有一个随着实践不断创新和发展的过程,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也经过了不断与时俱进的创新过程。
所有制问题是生产关系的基础,是社会的经济特征。所有制结构只有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采取什么样的所有制结构,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愿望决定的,而是由生产力发展状况决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仅低、而且多层次,这就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必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元结构。
长期以来,由于把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设想的教条化,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单一的公有制,把社会主义同公有制划等号,把非公有制同资本主义相联系,无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的客观实际,片面追求“一大、二公、三纯”,排斥和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搞清一色的全民所有制经济。结果使社会主义经济徘徊不前,出现较长时间的短缺经济。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指引下,才冲破了所有制问题的禁区。实践使人们认识到当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经济形式,是国营经济和城乡集体经济,在一定范围的劳动者个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党的“十二大”肯定了城镇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的存在,初步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承认多种经济成分的存在;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实践的发展,使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党的“十四大”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党的“十五大”又进一步明确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把所有制结构由方针发展为基本经济制度,把非公有制经济由必要补充变为重要组成部分。这无疑是所有制理论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党的“十六大”又在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的地位和两者的相互关系上,明确提出“两个毫不动摇、一个统一于”的论断,这是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理论的进一步创新和发展,使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要求,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2“两个毫不动摇、一个统一于”的辩证统一关系
“十六大”提出的“两个毫不动摇、一个统一于”,实际是我党运用对立统一的观点,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政策、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两者关系上的进一步明确。‘大不仅说明我党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问题认识更加全面,而且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创新性和操作性。
2.1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曾对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作过一些原则设想。“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个人劳动不再经过迁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作为劳动者“从社会方面领得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一部分消费资料。列宁也强调指出“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经过不断调整和改革,发展明显加快,实力不断增强,影响力不断扩大,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主导作用。实践证明,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和支柱,代表着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方向。没有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就没有社会主义。因此,在新世纪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不仅要有量的优势,还要有质的提高。坚决贯彻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充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控制力,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导力量。城乡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形式,充分发挥其作用是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所必需的。因此,要支持和帮助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壮大集体经济的实力。
2.2积极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消灭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共产党人最终是要消灭私有制。但是消灭私有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它要有一定的客观条件,需要经过一个过程。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它不是在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为了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就必须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我国的社会主义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还带有旧社会的痕迹,特别是在生产力方面,“现实的基础”是小生产还大量存在着,所以,非公有制经济(私有制)具有其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因此,凡是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都应该积极支持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它不仅在扩大就业、活跃市场、方便群众、出口创汇、繁荣经济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而且已成为活跃于中国经济舞台的生力军。十几年来其增长速度达到20%以上,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大。有关资料表明,1992年到2001年,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新增加就业人员4774万,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0%以上。到2002年上半年,全国私营企业达到221万户,注册资金达到2.1万亿元。事实说明,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就没有今天整个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因此,民营经济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可以断言,中国经济未来要实行跨越式发展,没有非公有制经济是很难实现的。所以,必须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