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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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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员是税源管理的重要载体,税收任务、税源管理、税收执法、纳税服务等各项工作都要靠税收管理员队伍去落实。如何管好、用好这支队伍是地税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结合哈密地区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的一些做法,就如何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谈几点看法。

  一、税收管理员队伍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较少

  当前,税收管理员队伍人员普遍较少,受前几年征管改革强调“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影响,人员多集中到征收和稽查部门,造成管理环节人员较少。以哈密地税为例,全系统现有在职干部238人,有税收管理员72人,占在职人员的30.25%.近年来,我区经济发展较快,大部分是中小民营业户,矿山企业,税源零星分散,量大面广,因此,相对来说,税收管理员人员较少,工作任务繁重,工作难度较大。

  (二)素质较低

  税收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为税源管理与纳税服务,标准很高,要求很严,任务很重。目前,税收管理员队伍专业人员少,业务能力、管理水平、服务意识等都与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要求不相适应。

  (三)职责不清

  由于基层局人员有限,所有税源管理、收入管理、征收管理、执法管理、服务管理等工作都需要基层税务人员去落实,造成税收管理员职责不清。同时,个别税收管理员还没有完全摈弃原来税收专管员“一人下户,各税统管”的弊端,个别税收管理员不明白自己的具体职责和权限,造成管户不清、管事不明。

  (四)质效不高

  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监管和纳税服务方面存在质效不高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大部分基层局10%左右的税收管理员承担占税收总量80%的重点税源或纳税大户的管理,80%左右的管理员去管理占税收总量20%的小企业和个体税收。因此,造成管理的质效不高。

  (五)机制不畅

  税收管理员制度刚实行2-3年的时间,仍处于探索阶段,目标责任机制、监督管理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和能力评价机制等还不健全,因此,税收管理员“应该干什么、干到什么程度,干不好怎么办,怎么检查和考核”等还没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

  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应坚持的原则

  (一)要坚持继承与摈弃相结合的原则

  税收管理员制度应继承专管员制度下实行“分片管理、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和既管户又管事、既管理又服务等好的传统和做法。同时,税收管理员制度还应摈弃专管员不受制约、“一人进厂,各税统管、集征管查于一身”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改变动辄“下户”的做法。将基本职责定位于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提高管理和服务的质效。

  (二)要坚持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原则

  所谓“管户”,就是按户管理涉税事务。所谓“管事”,就是按照管理的业务流程,针对每一户具体的纳税人实施有效的控管。要求税收管理员不仅要管户,还要管事。既要明确税收管理员管理的户数,又要明确税收管理员负责的具体事项,达到管户与管事的统一。

  (三)要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税收管理员的基本职责就是税源管理和纳税服务。加强管理能够规范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而提供服务有利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密切征纳关系,提高纳税人的素质,增强依法纳税意识,有利于促进税源管理。

  (四)要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明确税收管理员管理范围的时候,既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又要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既要按经济区域划分范围,又要根据税收管理员的能力高低,管理重点税源、中等税源和零散税源,做到税源管理和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增强管理的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