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中介组织作用的再认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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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文章通过全面分析我国农村生产经营的基本特点,借鉴国外的经验,提出发展农村中介的组织形式,充分认识发挥农村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
[关键词] 农村 中介组织 作用
一、农村中介组织的组成形式
农村中介组织,是指连接农户与市场、为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具有法人性质的经济组织,是沟通千家万户小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它既包括为农民服务的各类经济组织,也包括农民的互助组织,主要有农产品购销组织、农民合作组织、乡村社区组织、农民经纪人等。
在其组建形式上,主要有三种:
1.由农民在自愿基础上形成的中介组织。主要是由农民自愿组成的互助组织,如农民经纪人协会、某个特色产品生产或流通协会等,可以不作社团登记,是比较松散的中介服务组织。协会的活动经费采取全体成员平摊、或由其中部分成员承担的方式,不以赢利为目的。会长由成员推举产生,或由主要活动经费承担者担任,为成员提供相应服务,协调内部矛盾和对外行动。
2.由农民和企业联办的中介组织。当地农民与其一主要农产品生产或加工企业在一定条件下,共同组成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或联合会,一般采用会员制方式,收取一定的会费。对非会员的服务可以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3.由农村基层经济技术部门为主导的中介组织。如农机、种子等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可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把农户利益与中介服务组织的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使入社(会)农户成为既是受益者。
二、农村中介组织在当前形势下新的地位和作用
在政府行政管理越来越弱化的广大农村,将农村社会管理的部分事项交给社会中介组织,不仅为政府履行农村管理找到一个承接载体,也为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有限政府创造了条件。从农村中介组织的基本功能看,从国外的经验看,从农村中介组织与政府的关系看,其作用也已经不再是过去传统意义上的中介组织作用,它既是农村经济组织的重要主体,也是农村最基本的组织协调者。归纳起来,其作用主要表现在:
1.建立产销渠道,沟通市场信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特别是在农村取消“统 购包销”的政策后,分散生产的农户和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民“卖难”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一大难题。在这种情况下,利用农村中介组织和经纪人,搭起农产品走向市场的桥梁,把千家万户的农民带 入了千变万化的市场 ,向农户提供市场信息、签约、运输、贮藏、加工、信贷、保险及业务代理等多种新型服务,解决农民“卖难”问题。
2.引导农民生产,调整农业结构。农村中介组织是农民利益的代表,了解农民需求,掌握农民意向。同时也是一个对外的窗口,连接着农产品市场,是市场信息的搜集者、分析者与发布者,帮助农民全面掌握、科学预测市场供求状况和价格走势,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生产结构、选择种植品种,从而有助于弥补农村市场信息不畅的缺陷,大大降低结构趋同的可能性,促进农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