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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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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远在秦汉时代,就建立了统一的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秦汉政治制度为长达二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顾炎武说:“汉兴以来,承用秦法以至今日者多矣。”①谭嗣同也说:“故当以为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②他们对秦政的评价虽不尽相同,但都承认历代制度大多承袭于秦朝。这一点,无疑是正确的。
为什么中国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产生于封建社会的初期,而不像西欧产生于封建社会瓦解时期?为什么中国专制主义皇权始终是封建制度的守护神,而西欧专制主义王权却成为封建制度的对立面?为什么中国封建专制皇权竭力压制乃至扼杀资本主义萌芽,而西欧的专制君主却曾经与新兴的资产阶级结成同盟呢?这些,都是很值得认真研究的问题。
君主专制的特征是国家的最高权力由世袭的君主一人行使,而君主在行使这种权力时,带有很大的专断性和任意性。卢梭说:“专制政治是不容许有任何其他的主人的,只要它一发号令,便没有考虑道义和职责的余地。最盲目的服从乃是奴隶们所仅存的唯一美德。”③黑格尔也说,君主权的理念“不外是一种任性的、意志决断的理念”④。但是,正如马克思在批判蒲鲁东时所指出的:“其实,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⑤君主专制制度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决不是偶然出现的历史现象,它有特定的经济基础和阶级基础,中国的封建专制主义也不例外。在这个问题上,史学界迄今有三种不同的意见:⑴个体小农经济说;(2)土地国有制说;(3)地主土地所有制说。本文试图对上述三说作一些评论,就秦汉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提出自己不成熟的看法。




近两年来,在一些论述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文章中,有一种颇为流行的观点,即认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是以自然经济为特征的个体小农经济。
这里,有一个语义学上的问题首先需要弄清楚,就是所谓的“经济基础”究竟是指什么?如果指的是封建经济的基本生产单位的话,谁都知道,封建经济(包括地主经济和农民经济)基本上都是由分散的个体小农进行生产的,因此我们通常说,以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的个体小农是封建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小农经济是封建专制主义的基础并没有错。但是,如果指的是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形式的经济基础的话,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在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中,“经济基础”这个概念是有一定科学涵义的。它是指一定的上层建筑赖以建立起来的社会经济结构,亦即社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小农经济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成分,从来不构成独立的生产方式,因而也就不可能对上层建筑的性质和形式起决定性的作用。有些同志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由于没有严格掌握“经济基础”这一概念的内涵,这就引起了一些不必要的分歧。
我们说小农经济不是决定中国封建专制主义这种国家形式的经济基础,这并不是说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长期统治与小农经济没有关系。相反,封建专制主义正是在小农经济这块土壤上吸取自己的营养的。它们之间的关系,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说明。
第一,专制主义的国家机器拥有一整套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僚机构和一支数量庞大的军队,为了养活这些官吏和军队,以及支付皇室巨大的开支,这就需要强迫农民缴纳赋税和从事无偿的徭役。小农经济的繁荣或凋敝,直接关系到封建专制主义国家能否从农民那里榨取到更多的剩余劳动,因而也就成为它盛衰的一个重要标志.
《商君书·去强》说:“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国富者强。”秦国从商鞅变法以后,一直很重视发展小农经济。秦始皇之所以能够统一六国和建立起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国家,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秦国的小农经济为他提供了雄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后来,随着秦朝统治者对农民剥削和压迫的加重,造成“财匮力尽,民不聊生”,以至社会生产被拖人绝境时,这个煊赫一时的专制主义王朝也就被农民起义所埋葬了。西汉的情况也有些类似。没有汉初六七十年的休养生息所带来的小农经济的繁荣,就没有封建国家物质财富的巨大增长,汉武帝就不可能“外事四夷之功,内盛耳目之好”⑥,并且把封建专制主义的国家机器进一步加以强化。当他为了应付封建国家的巨大开支而加紧对农民的搜刮,加上地主阶级的巧取豪夺,以至迫使大批农民破产流亡时,鼎盛的西汉王朝也就显出危机四伏了。可见,对于封建统治者来说,为了巩固专制主义的统治,就需要维护小农经济的稳定,必须“养鸡取蛋”,不能“竭泽而渔”。谷永说:“王者以民为基,民以财为本,财竭则下畔,下畔则上亡。是以明王爱养基本,不敢穷极,使民如承大祭。”⑦也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封建小农经济是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它所具有的一些特点,诸如生产水平的低下,生产技术墨守陈规,商品交换不发达,生产规模细小、分散和落后等等,造成大多数农民处于一种闭塞无知的精神状态。他们只要能够勉强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挣得最低的生活条件,就会默默地忍受封建国家和地主阶级的压榨。封建专制主义正是利用农民的这种不觉悟以维持其残暴统治的。
《史记·陈涉世家》记载,陈胜在地主家当雇农时,有一次对佣耕的伙伴说:“苟富贵,无相忘。”他的伙伴取笑他说:“若为佣耕,何富贵也?”连富贵都不敢向往,这正是农民悲惨的生活条件给他们造成的一种精神创伤。秦始皇和胡亥、赵高的暴政,使“天下苦秦久矣”,但是农民在长时间内并没有起来反抗。《汉书·伍被传》中对此有一段很生动的叙述。伍被说,“秦为无道,残贼天下”,“当是之时,男子疾耕不足于粮馈,女子纺绩不足于盖形”。“百姓悲痛愁思”,“离心瓦解”,可是他们要起来反抗暴秦的统治却非常困难。“欲为乱者十室而五”不行,“十室而六”和“十室而七”也不行。要等到“兴万乘之驾,作阿房之宫,收太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父不宁子,兄不安弟,政苛刑惨,民皆引领而望,倾耳而听,悲号仰天,叩心怨上,欲为乱者,十室而八”的时候,才有可能爆发大规模的起义。
第三,中国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一样,带有宗法制的特点。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作为封建社会的基本生产单位,是在父家长的指挥下进行生产的。家庭成员对于父家长的命令,必须无条件服从。在一个家族内部,族长也拥有绝对的权威。这种天然尊长的封建宗法关系,为专制主义的统治提供了深厚的社会基础。
从战国到秦汉,地主阶级的思想家为了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都竭力宣扬事君与事亲一体的伦理纲常。《孝经·开宗明义章》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礼记》说:“父子之道,君臣之义,伦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董仲舒作《春秋繁露》、班固撰《白虎通义》,以阴阳五行的学说解释三纲六纪,更进一步为君权、父权的结合提供了神学的依据。对君权的绝对服从,既是政治上人身隶属关系的规定,又是伦理纲常上尊卑名分的要求。这一套封建纲纪的说教,不但在统治阶级中,同样也在农民阶级中,起着精神枷锁的作用。
第四,细小、分散和宗法性的小农经济,还使农民群众无法摆脱天命论的支配。他们不仅迷信自己的悲惨命运是命中注定,而且迷信统治他们的皇帝也是上天的安排。他们在政治上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因此,他们不但从小就养成对专制主义皇权的崇敬和畏惧.还很容易产生对“清官”老爷的幻想。
东汉桓帝时,刘宠为会稽太守。“山民愿朴,乃有自首不入市井者,颇为官吏所扰。”刘宠到任后,简除烦苛,禁察非法,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当他被征为将作大匠时,山阴县有五六个老叟人赍百钱给他送行。他们说:“山谷鄙生,未尝识郡朝。它守时吏发求民间,至夜不绝,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车以来,狗不夜吠,民不见吏。年老遭值圣明,今闻当见弃去,故自扶奉送。”⑧农民就是这样的朴实,只要地方官吏不事诛求,他们就感恩戴德了。顺帝时,广陵张婴领导数万农民起义,“杀刺史、二千石,寇乱扬徐间,积十余年,朝廷不能讨”。后来郡太守张纲率领吏卒十余人到起义军营垒,在痛骂一顿地方官吏的“多肆贪暴”之后,宣称“仁圣”的顺帝“思以爵禄相荣,不愿以刑罚相加”⑨。张婴经不住这一番威胁利诱,竟感激涕零地率部投降,一场轰轰烈烈的农民起义也就这样被镇压下去了。张纲能够瓦解起义农民的斗志,就是利用了他们对于皇权的幻想和迷信。从这个事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农民所固有的弱点如何使他们成为封建专制主义的牺牲品。
如上所述,以一家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的封建小农经济,不但从物质上,而且从精神上为专制主义的统治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正因为这样,所以从战国到秦汉,许多地主阶级的思想家和政治家都竭力美化小农经济的闭塞性,力图把农民束缚在一小块土地上,不让他们的眼光超出自己狭小的乡里。韩非之所以赞赏《老子》的思想,不仅因为它提出了“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政治主张,还因为它所理想的“绝巧弃利”、“绝圣弃智”的小农社会,非常有利于专制主义的统治。《老子》书中说:
小国寡民,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⑩
这样一个自然经济占绝对统治地位和与世隔绝的社会,必然“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⑾,专制君主也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吕氏春秋·上农》说:“民农则朴,朴则易用,易用则边境安,主位尊。民农则重,重则少私义,少私义则公法立,力专一。民农则其产复,其产复则重徙,重徙则死其处而无二虑。”这段话把封建统治者为什么要维护小农经济的用心说得再清楚不过了。
小农经济所造成的农民身上的弱点,使得他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封建专制主义既顺从又迷信。但是,当我们指出农民身上的这种弱点时,切不要忘记农民是一个具有二重性的阶级,而且在农民群众当中从来就有革命和保守之分。许多同志在论述农民对于专制主义皇权的迷信时,经常引用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所说的那段话。可是有些同志恰恰忘记了马克思在下面接着说:“但是,要很好地了解我的意思。波拿巴所代表的不是革命的农民,而是保守的农民……不是农民的开化,而是农民的迷信;不是农民的理智,而是农民的偏见;不是农民的未来,而是农民的过去;不是农民的现代的塞文,而是农民的现代的万第。”⑿列宁在肯定劳动解放社纲领草案关于“专制制度最主要的支柱是农民不问政治和思想落后”的论点的同时,也指出“农民能够同专制制度进行革命斗争”。列宁说:“这不是理论上的矛盾,而是生活本身的矛盾,因为农民的特点就是具有两重性。”⒀法国大革命后的小农和俄国废除农奴制后的农民,其经济地位和生活条件当然与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不同,但是马克思和列宁关于农民具有二重性的分析,对于我们理解中国封建社会农民的阶级性格同样是有指导意义的。农民的经济地位和生活条件使他们容易成为专制主义统治的驯服工具,但是残酷的封建剥削和压迫又必然要激起他们对专制主义的仇恨和反抗。农民阶级这种二重性的矛盾,正反映了小农经济本身的矛盾。小农经济是细小的、分散的和闭塞的,但它在地主经济的兼并和封建国家的压榨下,经常受到破产的威胁,因而又是很不稳定的。所以,封建社会农民的阶级斗争常常呈现出这样的规律:当封建剥削比较轻,小农经济有所保障和有所繁荣时,农民很容易安于被剥削和被奴役的地位,他们会称颂“圣明天子”的“仁慈厚恩”;而当封建剥削异常加剧,小农经济遭到严重摧残,以至于农民再也无法生活下去时,他们对于专制主义皇权的幻想和迷信就会发生动摇以至破灭,最后就有可能爆发大规模的农民起义。
中国封建社会一些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斗争的矛头直接指向专制主义皇权。我们不能只看到农民拥护专制主义皇权的一面,而抹煞他们反对专制主义皇权的另一面。皇权主义在小农经济的土壤上得到滋长,但它毕竟是属于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是专制主义给农民戴上的精神枷锁。有的同志因为看到农民起义领袖不可避免地要蜕化变质为封建统治者,就把农民说成是天生的皇权主义者,甚至否认农民有民主主义的思想,这种看法很容易导致混淆农民阶级和地主阶级的界限。列宁曾经说过:“每个马克思主义者都知道,虽然个别人可以从一个阶级自由地转到另一个阶级,但阶级是各不相同的。”⒁当农民起义的领袖变成了热衷于搞专制主义的封建统治者之后,他已经不再是农民阶级的一分子了。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他的阶级地位的变化,而与小农经济并没有什么关系。领袖人物和领导集团变了,但农民阶级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并没有变。而只要农民阶级处在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他们就必然会产生平均主义和民主主义的思想。尽管农民的民主主义不可能战胜封建专制主义,但它却是作为后者的对立物而出现的。陈胜当王以后,他的佣耕伙伴去见他。在这位纯朴的农民心目中,陈胜还是自己旧日的伙伴,他并没有把陈胜看做高不可攀的封建统治者。可是陈胜地位变了,他的思想也变了。他听到有人挑拨说“客愚无知,颛妄言,轻威”,就把昔日的伙伴杀了。结果,“诸陈王故人皆引去,由是无亲陈王者”⒂。这件事情很能说明一个农民革命领袖是怎样开始蜕变的,同时也反映了农民民主主义与封建专制主义的尖锐对立。刘邦的部下也有不少是出身下层的劳动人民。这些人在经历了农民战争的洗礼之后,对于封建专制主义的权威也并不那么视为神圣不可侵犯。当刘邦做了皇帝朝会的时候,“群臣饮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很不成体统。后来靠了叔孙通制订朝议,“令群臣习肄”,才建立起君臣之礼。而刘邦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才恍然大悟说:“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⒃新莽末年的赤眉军大都是贫苦的农民,他们“以言辞为约束,无文书、旌旗、部曲、号令。其中最尊者号三老,次从事,次卒史,泛相称曰巨人”。他们在进军长安的途中,虽然拉了一个刘盆子来当小皇帝,但到达长安以后,一些农民军将领在朝廷上也是“日会论功,争言讙呼,拔剑击柱,不能相一”。腊日设宴,毫无秩序,“各各屯聚,更相背向”,如同儿戏。“盆子惶恐,日夜啼泣,独与中黄门共卧起,唯得上观阁而不闻外事。”⒄上述这些事例,都说明在农民群众当中蕴藏着朴素的民主主义热情。那种认为小农经济只能培育出封建专制主义的观点,显然是与历史实际不相符合的。
主张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是小农经济的同志,还有一种说法,即强调中国封建社会的直接生产者是个体小农,而不像欧洲中世纪那样是农奴,仿佛小农经济是中国封建社会独有的特点。其实,无论是中国或外国的封建社会,小农经济都是普遍的形态。农奴的私有经济也是一种小农经济。恩格斯曾经明确说过:“在资本主义生产出现以前,即在中世纪,普遍地存在着以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为基础的小生产:小农、自由农或依附农的农业和城市的手工业。”⒅我们上面所分析的小农经济在中国封建社会农民身上所造成的一些弱点,在欧洲中世纪的农奴和农民身上同样也是存在的。列宁说:“农奴制的特点是:世世代代的停滞,劳动者的闭塞无知,劳动生产率很低。”⒆恩格斯也指出德国的“农民世代相传,习于顺从”,他们常常是“默然忍受一切”⒇。如果说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是个体小农经济,那么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在欧洲中世纪,在同样小农经济的基础之上,并没有产生类似中国这样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而是出现了政治上的分裂割据状态,以及“贵族民主制”、“等级君主制”等不同政体呢?欧洲中世纪曾经存在过的“所有各地的采邑关系造成了一团乱麻般的权利和义务”[21]那种状况,对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皇帝和臣民说来,都是完全不可思议的。可见,用小农经济来说明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征之世界各国的史实,也很难成立。
封建专制主义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是要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如果把封建专制主义的经济基础说成是小农经济,这在理论上就可以导致如下结论:封建专制主义制度不是为地主经济和地主阶级服务,反而是为小农经济和农民阶级服务;封建专制主义的阶级基础不是地主阶级,而是农民阶级。而这种结论显然是站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