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大全>国学论文>儒学与中国文化的整合——洙泗会讲文稿(一)

儒学与中国文化的整合——洙泗会讲文稿(一)

详细内容

先从中国文化的框架结构说起。关于中国文化的框架结构,近代以来中国人形成了诸多看法,最有影响的有儒家主干说,道家主干说,儒道互补主体结构说,儒道佛三位一体说等。还有的从中国文化某一重要特征出发,认为中国文化倾向于某一文化模式,如中国文化是一种超稳定结构,中国文化是由血缘根基、实用理性、乐感文化、天人合一构成的文化——心理结构,中国文化是以礼为中心的文化模式等等。这些看法无疑都是十分有见地的,都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把握了中国文化框架结构的基本特征。不过,本人觉得随着对中国文化研究的不断深入,有些观点就越来越显示出局限性,往往是各有所蔽。下面我就自己学习中国文化过程中形成的关于中国文化的框架结构的一些初浅看法提出来,并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探讨儒学与中国文化整合的关系,以就教于方家。

一、中国文化的框架——天、地、人三才

中国文化的基本框架是天、地、人三才。古人常以三者并列探索世界的构成规律。

“三才”作为一个思想范畴,最早文字记载是《易传》,然而其起源、发展、演变却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至少可以追根溯源要到原始社会晚期。20世纪80年代末,在河南濮阳西水坡出土的仰韶文化墓葬中一组蚌壳龙虎图。另外,关于盘古开天辟地以及三皇(天皇、地皇、人皇)的传说,虽然出现很晚,也可以作为上古三才观念萌芽的佐证。

殷周时期,天神、地祗、人鬼都是人们崇拜的对象,这从宗教角度也可见得一种“三才”的观念。

关于《周易》的起源,《易传·系辞》说:“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这既说明了《易》的基础八卦始见于史前的包(伏)牺氏时期,也说明这时期已经有了三才观念的萌芽。八卦以其独特的象征形式,将天地人三者概括起来,八卦也便成为三才观念的简洁表达。后来,《易传》对三才之道议论精当完备。

三才之说到了百家争鸣的春秋战国,各家各派仍然在“天—地—人”三才的大框架中演进,只不过各家各派都是一种“片面的掘进”——从不同的方向、角度具体化、深刻化了某些方面,某些内涵,使三才观念有了进一步的深入发展,其特点是从自然及于社会,从哲学及于伦理,逐渐发展为三才之道,不同的思想学派著述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反映。

战国以降,三才宇宙观逐渐有了几个新趋向:其一,三才有从“三分”向“二分”的转化,但“三分”依然存在。

其二,阴阳观念最初是从三才之道中分化出来的,这个时候逐渐独立为一最有影响力的观念,这与以上的“二分”倾向是有关系的。

其三,三才宇宙观念在后来的思想史上不绝如缕,特别是由天父地母观念发展出了“天地人合一”的思想。

总之,在三才之说中,人在天地间是居“中”的,为天地之中介,居中而立,把天地两个对立项有机地联系成个整体,并且参赞、调谐天地万物之化育。今天,我们可以从三才中的人居中而立的重要位置与作用上我们可以推出形而中,以与已有的形而上、形而下组成一个完整逻辑思想结构:

混 天 天道 干 道 形而上

(道) 人→ 人道 → 易 → 卦 → 形而中(主体人)

沌 地 地道 坤 器 形而下

所以,中国文化的框架就是形而上、形而中、形而下的三层次结构。这样划分有几个特点值得明确:

①是强调三者以“形”为标准而分为三,不过是一种人为的逻辑结构,实际上在文化有机体自身这三个层次是难以分辨的,以“形”分之,只是一种形式化的表述。

②三者为有机整体,体系性极强,在本质上是相通的,在生命上是相维的,在功能上是相济的。

③由三才宇宙观可知,天、地、人三者也各有特点,缺一不可,“天人合一”模式忘了地,造成了二分法,由二分法又导致了“二元对应”,走入了西方文化的理路,应该迷途知返,回归三分法,恢复三才之道,处理好天地人之间关系。在此基础上确立形上、形中、形下的逻辑结构,就有了很深的文化底蕴。

④形上、形中、形下以形中突出了人的居中而立的主体性地位。因此,在文化创造中也要不失中道,以人——社会为文化之中轴,沟通天、地,以人的主动性实现人与天、地的和谐一体。

二、中国文化的内部——儒道佛法四维结构

在这个大框架之中,又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形成了这样一个结构,一种四维结构。

在中国历史上,儒家从产生之起就是一个诸子百家争鸣的环境,可是为什么后来历史选择了儒家?儒家如何适应了历史?儒家在后来不断出现新问题的时候中如何进行内外的调节以与新形成的、新近来的思想文化系统重组中国文化的结构,以为中国历史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思想指导和文化氛围?

在先秦,诸子百家后来真正有历史影响的也就是儒、道、法、墨,由于墨家乃由儒家而出,且思想上的薄弱,所以实际上也就是三家而已。三家到了秦汉之际,三家先后递嬗,而在汉武帝时代走向整合。秦以法家为主,儒道隐而不显,但秦始皇也一定程度上兼容了或者是说利用了儒道,特别是《吕氏春秋》较好的兼容和吸收了儒道的相关思想观念,建立了一个不成熟但还算整全的思想体系,可惜未能付诸实践。

汉初实行的黄老之学本身就是道法结合的产物。汉初在政策上无为而治,实际上则是汉承秦制。在汉代,黄老之学与儒家一开始有竞争,后来却为儒家的复兴提供了历史的机遇,汉初陆贾、贾谊、韩婴等都不是先秦那样的纯儒,而是具有以儒为宗,以道法为辅的特点。汉代大儒董仲舒通过吸收黄老、法家以及阴阳家、墨家思想,初步完成了秦汉以来的思想文化整合,形成了王霸道杂之的政治文化模式。墨家在汉代逐渐消失了,法家被结合到了政治体制之中,成了“帝王之具”,以隐蔽的形式在政治实践中发挥着持久的作用。自此以后,封建统治者是阴儒阳法,外儒内法,即所谓饰之以儒术;而士大夫则一龙一蛇,与时变化,用之则行,舍之则藏,儒道互补,时而庙堂,时而山林。这样,就形成了三维结构,以儒学为制衡。

由于儒学自身在后来的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一些问题,如谶纬迷信,经学僵化,导致中衰,三维结构遭到破坏,佛教输入,玄学兴盛。玄学本质上是儒道在哲学层面的进一步融合,而佛教的输入以及与儒道的冲突、交流,使中国思想文化出现了儒道佛三足鼎立,加上隐蔽的法家,就构成了一个独特的倒金字塔形状,这便是四维结构。在这个结构中,儒道佛构成一个三角形,隋唐以后,三家相互斗争又相互摄取,还由于儒学的主动性,又通过吸收道佛形成了宋明理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主导意识形态。比较而言,儒道佛主要是在思想观念层面,法家作为学派虽然因为没有公开有人打出旗号可以说已经消亡,而其思想观念却溶入了政治——法律实践,主要是在实践层面与儒道佛形成一种张力,使思想观念层面与政治——法律实践层面结合成一个有机系统,推动中国文化不断更新发展。

在这一奇特的结构中,儒学始终起着一种主体的、主导的作用。如何认识这一点?在上面的三角形中,儒学代表了中国文化的主流精神。它是宗法性的政治、伦理与天道、人性浑然一体而又以人——社会为归宿,体现了对人生、社会的肯定,对主体地位和能动精神的推崇,对人生境界和社会理想的追求。相比较而言,道佛对现实、人生的态度则较为消极。道家的基本特质是天人一道,顺应自然,无为不争,阴柔自守,在这些基本原则之下,道家表现了对现实、人生的虚无主义观点和对出世主义的逍遥境界的追求,它与儒家在构成互补,具体的就是形成了以士大夫为代表的庙堂文化和以隐士为代表的山林文化(隐逸文化)。佛家则以摆脱现实、人生的痛苦,实现超越轮回,进入不生不灭、绝对空寂的涅槃境界为基本特质,与儒家远,而与道家近。这种四维结构就是西学进入之前中国文化内在结构的一种模式,它以儒为主体,以道、佛为调节和补充,以法家为实行,形成了一个互动互助的结构形态,而儒学又在漫长复杂的文化演进过程中,起着一种制衡作用,通过与时俱进,满足统治者的要求和民众的需求,在维护与整合不同文化因素的前提下,不断更新发展,于是就形成了中国文化多元并发、并行,而以儒居中制衡的独特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