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三年”?——《论语》中数字化问题系列研究之一(一)
详细内容
摘 要:《论语》中的“三年”乃是其中出现频率颇高的极为特殊的数量词。为什么孔子和他的弟子们要对这个词如此偏爱、情有独钟?难道它仅仅只是一个极其普通、不足挂齿的数字符码?在当时的对话语境里,它到底又有何深意?在这部语录体的思想文字中,其出现频率如此之高,究竟是源自于时人特有的论述习惯、话语情境、言说样式和思维定势,还是其中另有其他别的什么道德宏旨与微言大义以及与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1]之“三”是否还存在着什么联系?本文之作,即在于对此给予全面而深刻的切问、近思与审理。
关键词:三 三年 礼 中庸 中和
全面考察《论语》中的数字“三”,首先映入眼帘的,大概要算是“三年”这个特殊的数量词了——纵观一部《论语》,它在其中竟先、后曾出现过14次;而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其他以“数字(数词)+年(量词)”为结构的数量词,则仅仅只有所谓“数年”、“百年”和“七年”三个。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三年”,若单纯从海德格尔之所谓“存在与时间”这一理念上看,它很长么或者说很短么?为什么偏偏只是三年而不是一年、两年或者多年?抑或是它足够长或足够短——增一分太长,减一分太短?或者,它不长不短、恰如其分,无过不及、恰到好处?其中的问题,恐怕不会有那么简单。
一、“三年之丧”与“三年之爱”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2];而在另一处,孔子又重复和强调了这句话:“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3]——这里之所谓的“三年”,若按清代学者汪中的意见,“三年者,言其久也”[4];然而,其中的问题却是,为什么“言其久也”就一定是“三年”?为什么不可以是五年、十年或三十年——要知道,《论语》中并不乏五、十、三十这样的数字,而且这些个数字岂非较“三年”都更为久远?由此看来,这里之所谓的“三年”,似乎并非什么“言其久也”的问题——依本文之见,其理解的关键胥在于,所谓 “三年”,乃是《论语》中的一个十分特殊的数量词,而非仅仅只意味着“三”这样一个单纯的数字;同时,似亦在于,这里之所谓“三年”,为其所指称着的,乃是所谓“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中的一个“道”字。换句话说,“三年无改”的,必是所谓“父之道”也——也就是说,“父之道”本是要求“无改”的而且这个“无改”还必须是“三年”——这一点,在孔子看来,是定不可疑、十分严格的,似乎没有半点儿商量的余地。并且在他看来,有且只有这样,才可以谓之曰“孝”、称之为“孝”——而这一点,又正与其当年“适周问礼”之时,乃师老子送给他的那一句“为人子者毋以有己”[5]的话完全一致——其意思则是说,“为人子者”既然身为人子,那自然就要“行无专制,事无由己”[6],就要“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了。但其中的问题却依然是,为什么是“三年”?这无疑已涉及到原始儒家之所谓“孝道”、涉及到其所谓“居丧之礼”[7]以及涉及到孔子本人在与其弟子宰予之如下一段对话里所谈到的那个儒学中著名的“三年之丧”理论:
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曰:“安。”“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8]
在弟子宰予(子我)看来,子女要为死去的父母服丧守孝这当然没有问题,但这一守就要三年,是不是太长了呢?而且若君子三年不为礼的话,则礼必坏;若三年不为乐,则乐必崩。换句话说,“三年之丧”,势必将导致“礼坏乐崩”矣。旧谷业已用尽、新谷亦已登场,甚至那些用来取火的木头更已被更换过了一遍。人生一世,草木一秋。至于守孝服丧之事,大概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就可以了吧,何必非得要三年呢?而在孔子看来,如果父母死去还不到三年,你就吃那稻米饭、穿那锦缎衣,难道你会心安么?对此,宰予似乎不以为然,于是便一言以蔽之地回答道:“安”。这无疑激怒和惹恼了孔子:如果觉得心安,那么你就那样去做吧!一般来说,君子在服丧期间都会感到食不甘味、夜不能寐,闻乐不乐、居处不安,而且他们也都不会那样去做的。但现在的你却感到心安,那你干脆就那样做好了!非仅如此,甚至在宰予刚走出门去,孔子便破口大骂起来:这个宰予真不是人啊!在他看来,儿女们出生后要经过三年时间,才可能脱离开父母的怀抱;但反过来,为父母服丧三年,又有何不可?况且,“夫三年之丧”,乃是“天下之通丧也”,并不是他自己这一家一派的什么别出心裁,领异标新。这个宰予啊,难道你不曾享有过父母对你的那份“三年之爱”么?由此看来,孔子的确是真生气了。
与此同时,当弟子子张向孔子请教《尚书》中之所谓“高宗谅阴,三年不言”(即殷高宗守孝,三年不问于政事)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时,孔子曾不假思索地回答他说:“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9]为什么仅仅只是高宗,其实古时候的人也都是这样做的。国君死了,继之者从此便三年不问于政事而文武百官则听命于宰相。由此可见,所谓“三年之丧”确实并不是孔子本人及所创立的儒家学派的什么独树一帜、独出心裁,或者独断专行,而是中华民族古已有之的一种有源有流、源远流长的基本伦理精神和重要道德传统;或者说,它是一种“礼”,即所谓“丧礼”或者“居丧之礼”,亦即古之所谓“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即“五礼”)中的“凶礼”。
二、“三”就是“中和”
既然“三年之丧”是一种“礼”,那么它自然就要涉及到祭祀;而当是时也,正是一个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10]的时代——其中的这个“祀”/“祭祀”,又是当时社会正常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其次才是“戎”,才是征战攻伐的问题。据《史记》载,“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11]也就是说,孔子小时候经常做的就是这个,长大后所学及所从事着的也是这个;甚至其整个一生,即其所谓“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12],似亦不过如此,概莫能外。对此,即使孔子本人后来也并不回避。当卫灵公问他“军陈行列之法”时,孔子曾十分明确地回答说:“俎豆之事则尝闻之,军旅之事未之学也。”[13]——这大概并不是其什么谦虚或客套的问题。因此若从这个角度上说,“儒家者流”盖源于祭祀,似亦未为不可。同时,众所周知,孔子本人一向是主张“述而不作,信而好古”[14]、“祖述尧舜,宪章文武”[15]的——也就是说,所谓“三年之丧”,作为一种“礼”,同样只是他的一个“发现”而非“发明”;当然,更不是他的什么天纵其智、突发奇想了。
《论语》中曾载有这样一段生活场景。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16]弟子子贡(端木赐)欲将每月初一祭祀祖庙用的那只活羊弃之不用。孔子在得知此事之后,对他说道,端木赐呀,你爱惜的是那只羊,而我爱的却是那其中的“礼”啊。一只羊,对于一场一月一度的例行祭祀而言,不过只是一个“仪”、一种形式罢了,而“礼”则是其中最重要也最关键的东西——是其中的内容。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没有形式的内容与没有内容的形式,同样是不可想象的。因而孔子在此,才要明确表示,他既“爱其礼”,又“爱其羊”——既在意其中的内容(礼),又在意其中的形式(羊/仪)。与此同时,尽管祭祀中包含着“形式/仪”与“内容/礼”这两个部分,而且尽管前者十分重要,但其根本用意,却在于“礼”。正如孔子所言“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并且,也许正惟如此,女叔齐才明确对此作出严格的区分:“是仪也,不可谓礼”。也就是说,孔子之所以如此重视所谓“三年之丧”,那是因为它是“礼”而非“仪”;换句话说,也正是因为“三年之丧”乃是“礼”,孔子才会如此重视和强调着它、十分固执地坚守着它,从而也才会在此极其明确而公开地表示说:“我爱其礼”。
孔子的确是十分“爱礼”的,而且当弟子“颜渊问仁”并“请问其目”之时,他还曾作如是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17]。但问题是,他又何以要如此“爱礼”呢?而且《礼记.礼器》中不是说“礼时为大,顺次之,体次之,宜次之,称次之。尧授舜、舜授禹、汤放桀、武王伐纣,时也”么——要知道,这个“礼”原本就是一个与时俱进、变动为居的变量而非常量。既如此,那么宰予要变“三年之丧”、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又有何不可?问题的答案大概并不在于“礼时为大”本身而在于“礼”的本质与核心;而孔子之所以如此爱“礼”,也并不在于那个时代的某一具体、特定的“礼”本身,而是在于其本身所固有的共同的本质与核心——这一点,在我们深入考察“礼”的时候,当须臾不可忘记。
那么什么是礼的本质与核心呢?《礼记》中有云“中正无邪,礼之质也”[18],“行修言道,礼之质也”[19]——由此可见,礼的本质与核心就在于一个“中”字——不偏不倚、中正无邪的“中”,不多不少、恰如其分的“中”或者不长不短、恰到好处的“中”以及“过犹不及”[20]、无过不及的“中”。而其本身,则不过只是一个表面上的东西而已,正如《荀子.天论》之所云:“礼者,表也。”此外,庞朴先生在其所著《儒家辩证法研究》一书之中,则更说得明白:“礼就是中的化身。”也就是说,礼的价值与意义并不仅仅在于它是“礼”本身,而是在于它的本质与核心是“中”;或者说,是“中道”、“中庸”与“中和”。老子尝有言曰“三生万物”,而《中庸》则亦有云“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换句话说,只有“三”,或只有“中和”,才能使“生万物”,才能使“万物育焉”——其中,“三”与“中和”,在这两句不同的话里,却处于同一逻辑位置;而且在结果上,也是等效的——即“生万物”,或“万物育”。在此,也许我们还可以更干脆说,“中和”就是“三”,而“三”也就是“中和”——这应当说是基本符合逻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