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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易文字考释述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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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藏战国楚竹书是上海博物馆于1994年从香港文物市场上购得。2003年12月,《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实是2004年4月正式上市发行)。其中有楚竹书《周易》〔1〕。这是目前最早的《周易》文本,有着多重文化学术意义。整理者对楚竹书《周易》作了严谨的考释,资料引据详实,但由于楚竹书《周易》文字难识,文义古奥,不但整理者自己在正式出版的释文中留有待考之字,即使是某些由整理者已考出之字,学者们也有一些不同的意见。下面就一些主要的有分歧的字词考释例举如下:

简2原释(本文“原释”或“整理者认为”都指楚竹书《周易》最初整理者濮茅左先生的看法,载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周易》)“?”字,今本作“需”,卦名。整理者认为从子、从而省,即“孺”字,读为“需”。或释“包”字,从子从包省。(第138页)〔1〕关于此字的释读,分歧比较大,主要是对原篆上所从形(作“?”形)有许多不同看法。

廖名春先生认为,此字可隶作“?”,可读为“俟”。因为“勹”可隶为人旁,“子”与“俟”古音韵同声近,“矣”与“巳”通,“巳”、“子”常互用。“俟”与“需”古音同在之部。因为“需”的“须待”义不如“养”义清楚,故楚竹书本作“俟”字以取此卦“须待”之本义。楚竹书易另有“需”字,不作此处“?”字形(第7页)〔2〕。

徐在国先生认为此字上从“?”,应读为“仑”。“?”、“仑”上古音均为元部字。“仑”、“需”二字古通。因此,此字当读为“需”〔3〕。李锐先生认为若“需”、“仑”二字在秦简的年代便可相讹,疑《周易》卦名本就作“仑”,后来传写有讹〔4〕。

对以上诸种不同看法,季旭升先生都有详尽的评析,概言之,他认为第一,原释者所举从“而”之字与从“需”之字的通例时代都太晚,战国时代能否通,目前并无证据。第二,从“勹”之字为何可读为“需”,原释者亦未解释。第三,此字上部所从释为“勹”,或“夂”,从音读角度与此字关系都不大。第四,“需”(心纽侯部)“仑”(日纽元部),二字的上古韵相去甚远,说成一字分化,恐怕有点困难,说成是字形的讹混可能比较合理些,但这种讹混的时代大概不会太早。第五,“?”要读为“仑”,有困难,韵虽同,声母相去太远。即使我们相信“需”的古字形作“仑”,它似乎也应该读成心纽侯部字(音须),而不能读成日纽元部字(音软)。第六,读为“俟”,乃是改从同义字的方式解释本卦名。此说于字形分析颇为合理,但不合竹书易卦名用字例。〔5〕

陈斯鹏〔6〕、季旭升〔5〕、何琳仪与程燕〔7〕、赵秋成〔8〕等都认为字从司从子,为“嗣”之古文或异体。陈斯鹏先生读为“伺”,与“需”之“等待”义近。他认为此处竹书本用的是一个意义相近的词。并指出竹书本、帛书本与今本《周易》卦名的异文,或是一字异体,或为音同音近,《需》卦卦名用同义词的情况是特例,值得重视。关于竹书易卦名用字例,季旭升先生亦有相同看法,并详细例举比对了诸本卦名用字情况,但他认为《需》卦卦名也不应例外。所以他认为原篆为“嗣”字异体,并读为“需”。“嗣”与“需”音近假借。

黄锡全先生考察了原篆上所从形在甲骨、金文中的来源,认为如果原篆上部所从为“俯”字的表意初文,同俯和?,那么,原篆有可能就是“?”字。从?或俯声之字相当于“需”。?、俯或伏,与其他“需”训“须”意为“等待”之义似乎也相近。〔9〕

杨泽生先生认为虽然说“从而省”不合字形,但说是“孺”字却可信从。他据《说文》训“字”为“乳”,训“孺”为“乳子”。又简文此字与“字”之小篆相近,可表乳子之意,故可看作“孺”字的表意初文。〔10〕陈爻先生疑为“乳”字异体〔11〕。

简5-6“冬(终)朝晶(三)?(表)之”。?,原释:“三?”,即“三表”。“?”是“表”之古文。训为明。(第144页)〔1〕今本作“褫”,帛本作“?”。

季旭升先生认为此字可隶作“?”。出于两种考虑:第一,此字下所从为“?”,“爪”形向右简写为“刀”形。“?”楚简多读为“衣”,但亦读“裼”、“狄”(均为定纽支部),此处当如后读作声符用。“?”可径读为今本之“褫”(彻纽支部)。第二种考虑:“?”为“?”之异体字。“?”“褫”音近。“?”当读“褫”,义同。〔12〕

廖名春先生认为,“虍”与“鹿”常混,故简文将“褫”写成了“?”。以“明确”义解爻辞与《讼》卦卦义不符。又,如以简文“?”为本字,则诸异文都不好解。而“褫”则可通。(第9-10页)〔2〕

何琳仪、程燕先生认为原篆上所从之“鹿”旁下加饰笔,据包山简246“熊鹿”读“熊丽”,此字可读“尹”。“尹”“褫”韵同声近。〔7〕

杨泽生先生对以上诸种说法都不同意。认为此字当隶作从“衣”、从“刀”、“鹿”声的“?”字。“鹿”、“录”同为来母屋部字,古文献中从“录”与从“鹿”之字多相通。因此, “?”可能是“剥”的异体。与诸本异文意义相同。〔13〕

简9“又(有)孚海缶,冬(终)咂(来)又(有)它吉”(第148页)〔1〕。原释“海”字。

何琳仪、程燕先生疑原篆从“水”,“企”声。疑此处“企”从《集韵》读,与今本“盈”声同,韵支耕对转。〔7〕

黄锡全先生隶为“?”,是“?”字省作。?、盈音近假借。“?缶”当读为“罂缶”。罂缶,指腹大口小的瓶。并引《汉书》和《三国志》指出,罂缶可作打仗渡江和储水用。他读此处“孚”为“浮”,是以浮力作比。爻辞意为:具有浮力的罂缶,最终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吉利。〔14〕

杨泽生先生隶作“?”字,可能是“渴”字异体。疑读为“竭”。“它”读作帛书本“或池”的“池”,“或池”的“或”读为“有”,“竭缶”当是说缶里无水,“终来有池”正可解“竭缶”之困,所以说“吉”。这样文从字顺。〔13〕而刘大钧先生则认为帛本“池”乃“他”字之借。“他”与“它”同。今本作“它”是取古文。(第4页)〔15〕

简12“甬(用)涉大川”。甬,今帛均作“用”。原释:“甬”通“用”(第153页)〔1〕。

刘大钧先生认为“甬”字乃“通”字之省,所谓“用涉大川”即“通涉大川”。刘先生指出竹书的出土,终于帮助我们考索出此爻之确义,依此,“用九”“用六”之“用”,实亦通九通六。(第5页)〔15〕

简14“?(朋)欲(盍)?(簪)”(第155页)〔1〕。原释“欲?”,今本作“盍簪”,帛本作“甲谗”。

廖名春先生疑此处“欲”字原篆为“讼”字古文。“?”疑读为“谪”,又作“谪(谪)”。因而楚简本“欲?”即“讼谪”,与“嗑谮”辞异而义实同。“盍”、“甲”都是“嗑”之借字。“嗑”与“讼”同义通用。“簪”为“谮”字之借。“谮”、“谗”音近义通。而“谪”与“谮”、“谗”义同。他依高亨先生说,今本的“盍簪”即“嗑谮”,谓“多言而谮己”。《子夏传》、王弼注训“簪”为“疾”,郑玄训“速”,孔颖达疏以“疾来”申之。后之学者多本之。廖名春先生认为以“疾速”义训“疾”是错误的理解。他认为“疾”有嫉妒、非难义,其义与“谪”、“谗”、“谮”实同。〔16〕

刘大钧先生则认为:《释文》所谓“郑云‘速也’”,恐引《仪礼・士冠礼》“郑注‘簪,连也’”,后人转抄“连”字,误为速字。故郑玄实解“簪”为“连”。“朋盍簪”之义,正如《集解》引侯果之说:“朋从大合,若以簪轰之固括也。”帛本此爻“朋盍簪”作“?甲谗”,古人以甲为首,“谗”即“樗”之借,乃指针。“甲谗”,即头上之针,实与“簪”义同。“谗”与“谮”字古通,亦可与“簪”通假,故帛本作“谗”,今本作“簪”,其义相同。刘大钧先生认为由《小过》卦上六爻辞之“过”字竹书作“?”,则此“?”字或可作“适”。“适”,《玉篇》释“得也”“往也”。“?”作“得”,而“欲”作“容”,则竹书此爻之义为朋从而容得,与今本此爻之旨相去不远。刘先生指出“欲?”之确义还须进一步考证。(第6页)〔15〕

陈斯鹏先生认为“欲”,当释为“?”,疑“?”即“嗑”字异体〔6〕。

简15“杲(冥)?(豫)”(第158页)〔1〕。原释“杲”字,今帛本均作“冥”。

陈伟先生认为可能是“某”字异体,读为“晦”,与“冥”字辞义相同〔17〕。徐在国先生释为“?”,读为“冥”〔3〕。廖名春先生疑当隶定为上从眇下从木之字。其义为不明,与“冥”字含义当同。〔16〕

简21“亡(无)忘又(有)疾,勿药又(有)菜”。“菜”,今帛本均作“喜”。原释者以本字解“菜”(第166页)〔1〕,不通“喜”。

廖名春先生疑“喜”当读为“嘻”,训为痛;“菜”,疑读为“?”,训为恨(第16页)〔18〕。徐在国先生认为“喜”(晓纽之部)当从简本读为“菜”(清纽之部)〔3〕。张新俊先生则主张,简本的“菜”,是今帛本“喜”字的同音假借字〔19〕。黄锡全先生认为“喜”、“菜”均为“治”之借字〔9〕。

简22“不?(家)而?(食)”(第166页)〔1〕。今帛本均作“不家食”。

廖名春先生以“而”为衍文。如果作“不家而食”,“家”与“食”一样,就成了动词。而先秦秦汉文献里的“不家”或“未家”,皆为不成家、不发家之意,显与卦义不符。〔20〕

吴新楚先生则认为“而”字非衍文,而是一个把隐性语法关系变为显性语法关系的重要虚词,突显了“家”与“食”的承接关系,而不是偏正关系。他读“家”为“稼”。简文“不家而食”意指不耕而食。(第15页)〔21〕〔22〕

简22“曰班车?(卫)”。“?”字,原释者谓字待考(第167页)〔1〕。今帛本皆作“卫”。

廖名春先生疑此字为“刈”字异体,从“?”得声,当读为“?”。“?”与“卫”同属月部,音近通用。训“安”、“治”义。〔20〕

黄锡全先生认为,此字当为从戈、爻声字,可能是“效”字异体。效与卫双声。但楚简在此当读“?”或“较”,泛指车。〔9〕

何琳仪、程燕先生亦认为字从戈,爻声。“爻”“卫”双声可通。据子弹库楚帛书,此字似应读为“?”。〔7〕

秦桦林先生认为此字断不从“爻”。实乃“岁”字,与“卫”同音通假。战国古文中,“岁”字所从“?”多省作“戈”形,所从“步”之二“止”亦发生讹变。二“止”均有作“×”者。故此字实是从“?”省,从二“止”的讹变字。〔23〕

简23“?(何)天之?(衢)”。“?”字,原释者谓字待考,疑兵器(第168页)〔1〕。今本作“衢”,帛本作“瞿”。

季旭升先生认为原释“?”,字形隶定正确。可作两种考虑:一是直接通读为今本《周易》的“衢”,但先秦“丘”在之部,“衢”在侯部,韵部毕竟有点距离。二是先通读为“逵”,秦汉以后以同义音近换成今本《周易》的“衢”。〔24〕

徐在国先生认为字形隶定有误。上从非“丘”字,而是象羊角形。字当释为“?”。《说文》:“?,两刃裴也。”其异体作“饽”。饽为耕田起土用的农具,后写作“铧”。饽与瞿、衢通假。〔3〕

简24“?(弗)经于北?(颐)”(第170页)〔1〕。

“?”,帛书本作“?”,今本作“拂”,阜阳本作“弗”。原释“?”,读为“弗”,训违背义(第170页)〔1〕。廖名春先生认为,“?”字上“?”即“弼”。“弼”与“弗”,韵同声近,故通。“?”字下部从隹从心,古音属微部,也与“弼”、“弗”韵近。“弼”有勇壮义,引申为勉力、努力。“?经”就是“弼经”,义为努力经营。〔25〕徐在国先生指出,“?”当是一个双声符的字,“?”、“惟”均是声符,与“?”、“弗”、“拂”为通假关系。〔3〕

“北”,帛本同,而今本、阜阳本皆作“丘”。廖名春先生认为,“丘颐”不辞,丘当为北之形讹。他疑“北”当读为“背”,“北?”即“背颐”,也就是违背颐养之道。故“征”而有“凶”。〔25〕而刘大钧先生则认为,《玉篇》“丘”字又作“丘”,疑竹帛“北”字为“丘”之省。(第9页)〔15〕

简25“虎见??”(第170页)〔1〕。

“见”字,廖名春〔25〕、徐在国〔3〕、苏建洲等都认为,应释为“视”字。裘锡圭先生已有专文讨论。“?”字,今本作“眈”,帛作“沈”,原释:“疑‘涡’字,与‘眈’音近。”(第171页)〔1〕廖名春、徐在国、孟蓬生〔26〕、苏建洲等都认为,此字当释为“融”字。但对字形结构的看法,苏建洲先生有不同意见,他认为“?(融)”,应分析为从“?”得声。其所从的“○”旁误写成了“口”形。〔27〕

简26“钦(感)亓(其)?(?)”。“?”字,原释者谓字待考,就字形而言相近者有三:“臀”、“股”和“?”,并以释“?”为近(第172页)〔1〕。今本作“腓”。

廖名春先生主张“?”为“腓”之异构。“?”之声符“?”为古文“弼”之或体之省,声与“腓”通。(第16页)〔18〕

季旭升先生也认为“?”是“腓”的异体字,或至少是通假的关系。但他不同意廖先生对此字形声的分析。他认为,据唐兰先生的主张,“弼”字音义都来自“?”,不来自“?”,因此要把“?”字看成从“弼”字,可能还要有其它旁证。季先生认为,此字上部可能应看成“发”。据裘锡圭《释勿发》一文,甲骨时代“发”字有一种写法即从“弓”从“攴”。因此,“?”字应视为从“肉”、“发”声的形声字。〔28〕陈斯鹏先生亦认为“?”从“肉”、“?”声,即从“发”字初文“?”得声。“?”可与“腓”通,“?”很可能就是“腓”的另一异构。〔6〕

比较一致的意见是,“?”为“腓”字异体,而不当以“?”字释之。

简28“或丞(承)丌(其)?(羞)”。“?”,原释者指出此字《说文》所无,音与“忧”、“羞”通(第175页)〔1〕。今帛本均作“羞”。

黄锡全先生认为此即“忧”字。金文“忧”字本像人以手掩面形,后又从心作。爪下多一画“一”,可能表示手与身体相连之义,也可能为饰笔。犹如中山王壶的“爱”比圆壶的“爱”多出一笔。〔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