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动物狼
详细内容
篇一:《我喜欢的小动物作文500字.》
我喜欢的小动物作文
第1篇:我喜欢的一种小动物
我最喜欢小狗。每当妈妈带我去菜市场买菜,总有几只小狗在菜市场里瞎逛,我遇到它们的时候,便逗它们“汪汪”两声,它们听了,就瞪着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直直的看着我,好像在跟我打招呼,由此,我跟狗结下不解之缘。
今天,妈妈下班带回了一只小花狗,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那高兴劲儿可不亚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哟!仔细端详这个小东西,呵,全身的毛光滑柔软,有黑色的,白色的,淡黄色的,夹杂在一起,花花的,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的四条腿长得很粗壮,身后还张着一条有喜有长的尾巴,走起路来东张西望,显得非常机灵。我给它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珊珊”。也许是它的父母遗传给小花狗挑食的坏习惯。小花狗可挑食了。它每天都要吃肉汤拌米饭,不然就要喝牛奶;对于那些粗茶淡饭,它闻一下,转身就跑。
小花狗十分顽皮。有一次我刚把袜子脱下放在椅子上,小花狗看见了,吊起袜子就跑。我连忙穿上鞋子去追它。找了许久,才在床底下找到它。我举起竹鞭吓唬它,它放开嗓门朝我大吼,还冲着我做鬼脸呢!
小花狗还喜欢跑到院子里玩耍。它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所过之处,枝折花落,你见了,绝不会责打它,它是那样生气勃勃和天真可爱!
朋友们,想不想见识一下小花狗的可爱和顽皮呢?那就到我家来吧!
--500字
第2篇: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喜欢的动物要很多;小狗,熊猫,小鸟。。。。到那我不怎么喜欢,我最喜欢的是小猫。它那漂亮的毛滑滑的,大大的眼睛承托这个中等大小的脸,可爱极了。它叫起来,温柔好听,像灵泉一样流露出来。
它心情好的时候,会在你的脚下走来走去,那滑滑的的猫使得你痒痒的,也会用那脏脏的脚掌在你写字本上踩来踩去,使得你想揍它一顿,可以见它那可爱的表情会让你不忍心下手。心情不好的时候,理也不理你一顿,就算你怎么叫,都不采理你。它想玩就玩,一玩就玩到天昏地暗,它不想玩的时候,都会乖乖的在它的窝里睡觉。猫就是这样,让人难以猜测,也让人觉得它,懒。
它最喜欢玩毛线,一玩起来把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它也最喜欢吃鱼,吃起鱼来,都会发出“咕咕”的声音,好像在说;“好吃好吃”。猫也会挑食呢。给它肥肉吃,它不吃,非要有瘦肉或鱼它才吃;给它球玩,它不玩,非要玩毛线才行。这也让人们特别讨厌。
虽然它神秘莫测,贪吃又贪玩,但是有一件事它可是高手呢!
每到晚上,那些可恶的老鼠找东西吃,只要猫看见了,紧盯着老鼠,找到时机,一扑,一抓,就把那老鼠捉到手了,这对它来说,那就是“张飞吃豆芽——小菜一碟”这也就是人们让小猫的理由了。
猫神秘莫测,贪吃又贪玩,又会捉老鼠,让人们又讨厌又喜欢。
我就喜欢小猫,你喜欢吗?
广西梧州岑溪市岑溪市第一小学六年级:余露露
--500字
第3篇: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狗,是爸爸学校里看校护院的小黄。它身上长着软绵绵的黄黄的毛,干净发亮。一对水汪汪的眼睛,像两颗明亮的珍珠滚来滚去,很讨人喜欢。
起初它不认识我。有一次,我和姐姐到爸爸的学校里去玩,它对我很凶,直朝我扑过来,差一点咬伤我的脚,幸亏有姐姐的护看,它才跑远了。第二天爸爸带我去学校,小黄摇着尾巴跑来了,爸爸指着我告诉它:这是自己人,要认下,以后不要咬了,好不好?它看着我,摇摇尾巴,在我的脚上嗅了嗅就走开了。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我渐渐地喜欢上它了。
这狗对我的爸爸很亲热,它每次看到我的爸爸,总会跑过来缠住爸爸的脚汪汪地叫,好像在说:“主人,给点吃的。”爸爸说:“忘记了,给你没有带。”它不愉快的走开了。它其实对我也很亲热,有一次,它跑到我跟前要吃的,我只好把刚买的鸡腿给了它,它吃的狼吞虎咽,口中还发出呜呜的声音。我对它说,慢慢吃,别噎着。它吃完了鸡腿,我就逗着它玩,它像风一样的跑,我怎么也追不上它,最后,它在草坪上等我玩。
它平时看起来很胆小,但遇到陌生人,就会大叫,把陌生人吓跑。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狗,一个讨人喜欢、尽职尽责的小狗。
--500字
第4篇:我喜欢的小动物
你们喜欢小动物吗?反正我是很喜欢小动物,尤其是:小兔子、没有毒的小蛇、小猴子、小花猫、小狗、小百灵鸟、小乌龟。下面我就来介绍一下这小动物吧。{我喜欢的动物狼}.
小兔子温柔可爱是一个乖乖女,而又胆小害怕,像是一个和父母走丢的孩子,真是一个大家闺秀。没毒温顺的小蛇,虽然说是温顺,但是它感到自己有危险的话,它还是会用它那两颗锋利的小牙咬你,虽然无毒也会让你疼痛难忍。
小猴子可是相当机灵的动物,安可以用它那灵活的似人一般的爪子扒香焦吃,虽然它不能像人一样说话,但它的智商是和人不分高低的,甚至超出人的智商。
小花猫白天在家里不是睡觉就是闲着咕噜咕噜叫,到晚上它瞪起它那两个电灯泡似的大眼睛抓住那偷大米的小老鼠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小狗可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动物,他可以为了一个人不顾自己的安然来救主人的。
小百灵鸟可是我们歌唱偶象,只要有人说我的歌声像百灵鸟一样动听,我就乐得屁颠屁颠的了。小乌龟走路可相当慢,不过小乌龟的耐性可是无法形容的,像是一个很深沉的老人家。
人和动物之间的友情可是很重要的,如果世界上没有动物就会没有欢乐,所以人不要太自私,要和动物和平相处,要爱护动物,不要扑杀动物。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奋斗小学校四年级:史泉悦
--500字
第5篇: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喜欢小狗,特别是我表叔家里的那只。
那是我去东兴的时候认识它的,它是一只全身雪白色的小狗。
它有一双黑宝石似的眼睛,一条在酷热的夏天总是伸出来长长的舌头,还有强壮有力的四肢和一条总是摇来摇去的长尾巴。
可是,这只狗也有给大家惹烦恼的时候,最近它总是掉毛,地板上经常到处是狗毛,做家务的阿姨经常打扫了半天也很难打扫干净。还有,它全身不时发出臭味,害得表叔经常要帮它洗澡擦身。
不过还算不错,它会自己去上卫生间大小便。有一次卫生间太滑,它不小心掉到便盆里,好一会儿才爬出来呢。
它爱吃水果,饼干和香脆等食品,给它有皮的水果,它还会用嘴来剥皮再吃。
他有时还会“发脾气”的哦,有一次我们正在吃饭,忽然发现它在旁边狂叫,意思大概是叫我们给它肉吃,大家不理它,它气冲冲走进表叔的房间。到了晚上,忽然发现了一股尿馊味,仔细一检查,才发现那是从床底下发出来的,想必那是小狗“生气”后在床底下撒尿了。
这只小狗真是又机灵又可爱,一只令人讨厌又讨人喜欢的小狗啊!
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第二小学四(1)班胡传期
--500字
第6篇:我喜欢的小动物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还属小猫。
呵呵虽然只有半尺多长,但很胖,浑身黑白相间的毛,头顶有个圆圆的白点,两只耳朵和四只脚都黑黑的,还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很讨人喜爱。爸爸见它睡觉总发出微微的声音,便给它取名“呵呵”,我和妈妈一致赞成。从此,我家就添了新成员——呵呵。{我喜欢的动物狼}.
呵呵可淘气了。家里养最担心的是它的大小便,呵呵到家后便培养它到卫生间的专用盆大小便。不料,呵呵每次都跑到邻居家门前,往别人簸萁里大小便,邻居便登门告状,禁止呵呵去别人家簸箕里大小便。在我的精心指导下,它养成了大小便去卫生间的好习惯。一个星期天,呵呵趴在沙发上睡觉。一会儿,我见它醒了,抖了抖了毛,下地到卫生间的盆里解小手,又慢慢地走回刚才睡觉的地方接着睡起来。我和妈妈见了一致夸它说:“呵呵真懂事,像个小大人似的,自己会独立去卫生间了。”
花臭的到来,为我们家带来了欢乐。每天晚饭后是与呵呵游戏的时候。我们教它玩飞碟。我和爸爸站在不同的地方,飞出去的时候叫它去捡,它总是捡我的,不捡爸爸的,尽管我很生气,但还是被它那认真劲逗得大笑一场。
过了不久,我们该搬新家,担心毁坏家具,便把它送给了别人。呵呵走后,我们家里经常讲起它的故事。
--500字
第7篇:我喜欢的小动物
外婆家养着一只漂亮的大公鸡,十分讨人喜爱。你瞧!鲜红的鸡冠竖在头顶上,像戴着一顶小红帽,又像一朵鸡冠花。一双圆溜溜的小眼睛骨碌碌地转动着。脖子上的羽毛金灿灿的,像是耀眼的锦缎,又像是黄色的围巾。身上的羽毛就像雪白的棉袄,黑色的尾巴向上翘着。它走起路总是昂着头,显得十分威武。
古代没有时钟,只能靠公鸡的啼叫早起,读书的人听到啼叫,就要起来复习功课,练武的人“闻鸡起舞”,农民们听到“喔喔”声就要起床烧饭、干活。这只公鸡也天天报晓。有一天,公鸡昂首挺胸、大摇大摆地走着好像在说:“瞧!我的衣裳多美丽。”我看见了它那美丽的羽毛,就躲在老树下,准备拔一根羽毛当作书签。这时,它从老树旁走过,我突然冲过去拔了一根毛,公鸡吓得慌忙地跑开。从此以后,我给它吃东西,它都不敢吃,以为它吃东西时,我会拔它的羽毛。在晚上十二点时,我学着公鸡“喔喔”叫,公鸡以为自己睡过头了,忘了报晓,也跟着“喔喔”地叫了起来,其它的公鸡也跟着“喔喔”地叫起来。我觉得十分有趣,“哈哈”地大笑起来。
我喜欢这只大公鸡,它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450字
第8篇:我喜欢的小动物{我喜欢的动物狼}.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
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450字
第9篇: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篇二:《我喜欢狼》我喜欢狼!
我喜欢狼!是狼的精神?
团结?忍耐?
什么是最真实的狼?
他们应该有他们的野心,有他们的野性!
狼的最大的特点:从不报怨、从不悲哀!只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失败,只知道一次一次的全力以付。他们坚强,从不放弃自己的使命。他们的生存之道:就是集中自己的注意力,放在自己的目标上,从来没有多余的时间,去期待命运能给他们什么,他们就是一往无前的盯住自己想要的。从来不会把生命多浪费一分钟放在悲哀上,只要有一息尚存他们就会为了自己生存而努力奋斗。
狼的耐心总是令人惊奇,它们可以为一个目标耗费相当长的时间而丝毫不觉厌烦。
狼群的凝聚力、团队精神和训练成为决定它们生死存亡的决定性因素。
正因为此狼群很少真正受到其它动物的威胁。
⊙-合作:
狼过着群居生活,一般七匹为一群,每一匹都要为群体的繁荣与发展承担一份责任。⊙-团结:
狼与狼之间的默契配合成为狼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不管做任何事情,它们总能依靠团体的力量去完成。
⊙-耐力:
敏锐的观察力、专一的目标、默契的配合、好奇心、注意细节以及锲而不舍的耐心使狼总能获得成功。
⊙-执著:
狼的态度很单纯,那就是对成功坚定不移地向往。
⊙-拼搏:
在狼的生命中,没有什么可以替代锲而不舍的精神,正因为它才使得狼得以千心万苦地生存下来,狼驾驭变化的能力使它们成为地球上生命力最顽强的动物之一。
⊙-和谐共生:
为了生存,狼一直保持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的关系,不参与无谓的纷争与冲突。它对内倡导团结互助,对外强调协同合作、和谐共生。
在这个世界里,没有对,没有错。
只有成功。
没有正义,没有罪恶
只有一个目的....
生存......
在人类主宰地球之前,狼绝对是地球上的统治者之一,
但是在人类的枪口下,狼——用鲜血捍卫着生存的尊严
~狼的叫声是一种传递信息的手段,~
但更多的时候那悲凄的长啸,
是在诉说生命的苍凉...
~流血,倒下.生命的终结,~
只有在这种精灵的眼中,
我们看不到乞求与哀怜
只有孤傲与冷漠.....
狼的一生是战斗的一生,
即使肉体与灵魂将要分离,
同样从容,
生不为之乐,死亦不为之惧......
狼亦温情,
狼对幼仔的关爱和特殊的教育方式,
非大多人类所能及,
残酷的狼式培养,
使狼成为强者,
狼族中很少有懦夫...
狼是一夫一妻制,
公狼很有责任感,
母狼很有爱心,
并且从一而终,
坚贞不喻,生死与共
这点让天天喊背判的人为“狼心狗肺”的我们汗颜....
狼不仅抚养自己的孩子,
碰到失去母狼的小狼,
同样会抚养长大,
这使狼能在恶劣的环境里得一延续生存...
狼集凶残与智慧于一身,一只头狼,一生要经过无数次残酷争斗,
在狼的世界,只相信强者......
狼有着森严的等级关系和超强的团结协作能力,
捕食时体现的勇气和团队精神以被越来越多的借鉴到各个领域.......
独狼和狼群同样危险,
当一只狼单兵作战的时候,
凶狠程度超强,
每一次进攻目的只有一个---致命
狼道中,没有道义只有成败,
输与赢、生与死是狼所信奉的唯一结果,
狼很少会去做以卵击石的傻事,
当对手强大时,必群起攻之....
嚎叫,
是狼的沟通方式同时也是狼宣泄情绪的途径,{我喜欢的动物狼}.
狼亦悲情,
每到日落夜深,孤独围绕的时候,
狼高亢嚎音就会在山谷中回荡.....
狼很少被美丽的场景所迷惑,
行动时的冷静和理性,
使狼如同幽灵般的杀手,
诡异的个性使往往还在陶醉美景中就以沦为狼口中的羔羊..{我喜欢的动物狼}.
生存环境的残酷,
磨练了狼坚毅的性格,
捕食时总是耐心的等待时机,
从不盲目出击,
狼张望的眼神中总让人感到隐隐的杀气和恐怖...
面对逆境,
懦弱的动物选择逃避和放弃,
而狼--选择的是高歌...
狼的食物以有蹄类动物为主,
当猎物充足时,
狼很少危害家畜,
但食物紧缺时,
为了生存狼会对家禽甚至人类下口,
所谓的恶狼,准确的叫法应该是饿狼....
不要和狼保持太近的距离,
当猎物藐视狼的存在的时候,
往往已经掉进了狼的猎区..生命已经远离躯体.....
这.....就是..狼....
我最喜欢~
篇三:《我最喜欢的动物》我最喜欢的动物—狼
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动物,有人喜欢老虎,有人喜欢老鹰,有人喜欢熊猫……可是,我有却是喜欢的动物是聪明.狡猾.不屈不挠的狼!
狼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方方的鼻子,有力的四肢,最重要的是有不屈不挠的精神!许多人以为狼没心没肺,但狼有却是知恩图报的。
美国有一对父女,他们去国家公园露营。女孩出去玩儿,迷路了。在找爸爸的途中她救了一只小狼,并帮小狼找到了母狼。母狼向女孩走去,咬了咬女孩的裤腿,示意她跟着母狼走。女孩跟着母狼走。最后,找到了女孩的爸爸。
还有一次,几个中国解放军收到一个命令:去摘一颗野生雪莲。解放军收到命令后连夜起程。途中救了一只小狼,母狼顺着气味儿找到了小狼。之后,母狼一直跟着解放军。解放军找到了一颗野生雪莲,但没人敢摘---都怕母狼突然发起攻击。母狼明白了解放军要摘野生雪莲,便用力一跃,帮解放
军把野生雪莲摘了下来。然后扬长而去。你现在觉得狼是不是知恩图报的呀?
篇四:《我喜欢森林里的动物》我喜欢森林里的动物森林里的动物非常多,有老虎、狐狸、土狼、豹子、小兔子„„
我喜欢森林里的动物——老虎,因为它活泼机灵,跑的速度非常快,我也想像它一样厉害。它也是动物王国的领袖,它四肢发达、手脚轻快,显的非常的“酷”。
我喜欢森林里的动物——狐狸,因为我听说狐狸在山顶住,天天早上在山顶上叫喊,嘴上头有一个太阳,人们说它在炼“珠”,这个“珠”就是太阳了,我也想有那样“牛”的神力
我喜欢森林里的动物——猴子,因为我是属候的,还有人们常说:“老虎不在家,猴子称霸王”。猴子机灵,爬树很厉害,我也喜欢爬树玩,所以我挺敬佩猴子的。
我喜欢森林里的动物——土狼,因为它生活在山中间,可“上不怕火海,下不怕地狱”,我也想像狼一样勇敢。
我喜欢森林里的动物——猫头鹰,因为它在黑夜里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它在黑夜里专抓老鼠,我佩服猫头鹰敏锐的
眼睛,也想有一双明亮的眼睛。
森林里的动物真可爱呀!每个动物都充满了智慧,我还要认真仔细的观察这个世界上奇异而美丽的东西。
篇五:《向动物学习——狼》向动物学习—狼
小时候听过大灰狼和小红帽的故事,对狼的认识也浅浅地局限于“那是一种让人闻而生畏的邪恶而残忍的不可饶恕的动物”,如果让我不幸地遇上了,我一定会忘我的奔跑,一种对狼深深的恐惧那时便已根植在心底。直到一个不经意的午后,我随意地翻到了一篇写狼的文章,从此于我,对狼,多了许多的敬畏,当然恐惧还在。不过,人生处处可学习,从那些我们喜欢不喜欢的动物身上,总能有些思考,有些收获。狼其实跟我们一样,有着自己的法则,这世界没有完全的好人,亦不存在绝对的坏人,因为很多东西本身就是迫不得已,或许对一切事物当然也包括我们自己都应该少一点苛责。
狼是有爱的,人间处处都有爱,狼又何尝不是呢,难道狼要对人有爱,才算吗?难道狼要冒着被饿死的风险对自己的猎物有爱吗?我想未必,这是自然的法则,就像我们吃各种植物动物一样,如果我们是理所当然的,那么对狼的偏见就是我们没有勇气指责我们的自私。公狼会在母狼怀孕后,一直保护母狼,直到小狼有独立能力,因为一生一世的照顾不见得就好,单从这一点它们其实比部分人做的好,这才是合理的教育嘛!它们从不会放弃自己受伤的战友,这一点虽然没有亲眼所见,但也应该有所考证,在今天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貌似除了钱不能抛弃之外,其他的„„即使一直在坚持的,除了钱不够还可能名更重吧!当然也不能偏激的一概而论,话又说回来,谁不喜欢钱呢?只要有喜欢就有抛弃,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这一点倒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唯一可以假设的是,如果有一天狼也开始流通货币了,伴随来的也许是背叛、猜忌、赤裸裸的血淋淋的你争我夺,如果我们都变成狼,兴许这世界就和谐了,当然狼与狼之间也会争斗,一切的基础都是动态的平衡也就是相对而言,自然界只要事物普遍存在差异性,就只会也只能争取相对的和谐。
狼是聪明的,如果说只因为狼的凶残而畏惧,那只能说明我们还不够聪明,但当一个聪明又残忍的家伙成为你的威胁对象,你就应该好好考虑一下了,也许一不小心你就被凶残了。卡扎菲的死继续论证着真理,首先,这个世界是变化的,没有什么可以主宰时间的发展,英雄与死亡或是阶下囚就在旦夕之间,万贯财富与负债累累也眼耳不及;其次,在没政府的世界中,只有实力主导发展的结果,思想是可以转变的,经济是可以复苏或者衰落的,在自然界里,还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狼有实力,所以它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当然持久的发展必须还依赖智慧,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可以当很久的得意之人,有的人却只能笑傲朝夕,能够到一定程度,已经反映了实力,但为什么结果会迥异呢?因为智慧不同,狼一直在思考,思考如何打伏击,思考挑选什么样的猎物,思考如何费最小的力气捕获猎物。如果不思考,碰到老虎或狮子,还要试一试,那也就差不多了;如果不思考,出来混都不容易,哪来那么多温柔的羊,毕竟不是吃一顿就可以管一辈子的主儿。
狼是坚韧的,狼的确有身体优势,但为什么狼行千里吃肉,狗就不行呢?如果狗能够坚韧一些,也同样可以。狼常常会把一个猎物追得无路可逃,我们认为人生处处可选择,永远不会存在无路可走的情况,正因为如此,我们很难成功,因为诱惑太多,我们有太多的理由让自己去改变,去顺从,如此换来的自然不大可能会是成功。狼跟我们不一样,认准了目标就绝不回头,前提是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及可行性调查,不吃掉你也要追你到天边就是狼的生存格言。在狼的世界,不存在放弃,失败是少有的,当然也不可能全都成功,凡事都有例外。狼的身上,许许多多值得学习,它们的团队作战不是我们今天的企业团队所必需的吗?它们的执着与坚韧不是我们的研究开发人员所必须的吗?它们超凡的耐力,对理想的秉持,对自由的向往,那种奔跑在无边草原的热情,那种对自然生命最完美朴素的诠释,不是今天的我们需要借鉴的吗?通过其他事物,我们才能认识自己。
2011/10/26于146
篇六:《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我有一只小狗它一身雪白毛,它的两只耳朵是黄色的,
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还有一张大大的嘴巴,此如:我把骨
头扔出去它就像火箭飞速的去捡。
小狗生了八个孩子过了两天就送人了,但我给小狗起了
个名字,老大叫小黑,老二叫小红,老三叫小黄,老四叫小
青,老五叫小灰,老六叫小雪,老七叫小花,最小的叫小美。
它们的妈妈叫小白。有一天,我在家叫小白它飞快的跑过来。
有一次和小白玩,我把球扔给它一下就接住了,表现的
非常棒,但这美好时光过去了不久小白却死了,我很伤心。{我喜欢的动物狼}.
但它永远永远都是我最好的朋友。
周思仪
小蜜蜂
我们家养了一只小蜜蜂。它特别勤劳。它的眼睛是
暗红色,嘴的两边长着小夹子,身上有像毛衣一样的茸毛,
它长着一双透明有力的翅膀可以带它飞上蓝天,它还有一个
武器那就是它屁股上的针可以帮它防身。它最喜欢吃白糖。
我和它玩捉迷藏得时候它总是躲的不见踪影,最后它就一
下子飞到我面前吓我一跳,我最喜欢小蜜蜂。周振铎
豚鼠
去年夏天,我得到一豚份意外的礼物,两只“小怪物”。
我仔细看着它们俩,尖尖的脑袋,圆溜溜又带些“傻气”的眼睛,浑圆的身体,咦?它们怎么连条尾巴都没有?妈妈告诉我:这两个“小怪物”叫“荷兰猪”.我心想:什么?荷兰“猪”?我怎么也无法将这两个“小怪物”叫成荷兰猪,依我看,叫荷兰鼠还差不多。后来,我查了一下姐姐的《辞海》才知道“小怪物”学名叫“豚鼠”,属于哺乳纲,豚鼠科,虽然俗名叫“荷兰猪”,可是和猪没有一点关系。
饲养豚鼠,我还没有一点经验,只听说它们试吃植物生长的,我开始试着喂它们吃各种植物:菜叶,树叶,瓜皮等植物。后来我发现,他们其实最爱吃嫩嫩的青草。于是,我每天放学后,就拔青草喂它们。
每当我拔草回来,刚进家门,它们仿佛就闻到了青草的香味。立刻发出尖尖的“滋滋”声,使出全身的力气,把小脑袋从笼子缝中探出来,我把青草塞进笼子,他们急忙各站一边,头也不抬的吃起来,他们那样的专心的狼吞虎咽的样子可真有意思。
一天我放学回家,看家人都在看着豚鼠,我连忙跑过去一看,高兴地叫起来:“啊”,“生小豚鼠了”一共生了两只,一只浑身雪白,跟它妈妈一模一样。另一只白,黄掺杂,随它们的爸爸。他们生下来就有毛,还摇摇晃晃的走着去找奶吃。小豚鼠一天天长大了,这一家四口过得挺自在,我也越来越喜爱他们了。胡嘉齐
小白兔小时候,我非常喜欢小白兔,喜欢它雪白雪白的毛,喜欢它非常听话的性格。它的身体像一团雪白雪白的棉花,毛虽不是很长,但是非常柔顺,又大又长的耳朵长在圆圆的脑袋上,又大又圆的眼睛像两颗红色的宝石,嘴巴是三瓣嘴。小白兔喜欢吃萝卜、青菜和青草,它吃东西的样子十分可爱,看着它可爱、活泼的样子,我不由得哈哈大笑,什么烦恼也没有了。也许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吧!
毛润泽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金鱼,因为我家有五条活泼可爱的小金鱼,它们在水里追逐玩耍,它们长的真可爱:头上有一双灵活的大眼睛,骨碌碌直转,眼睛下面有一张小巧玲珑的小嘴巴,小金鱼的背上是金黄色,白色的肚皮,小身体的后面还拖着一条大大的尾巴,这些小鱼儿拖着打尾巴游来游去,是那么得悠闲自在。
每天我放学回家,我就会给它们喂食。我用手轻轻拍一下鱼缸,引起了它们的注意,然后便拿起饲料撒下了五六颗,这些小金鱼一看到饲料就狼吞虎咽的吃起来。吃饱了以后,所有的小金鱼玩起来,嘿,它们玩的真有趣。
可爱的小金鱼,我会一直养着你,与你度过每一天。耿昊翔
篇七:《我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小说中的动物都个性各异,栩栩如生,十分有趣。其中《狼王梦》是印象最深的一篇,这是一个很凄美、很动人的关于狼母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匹叫紫岚的母狼,是狼王的妻子。她的毛是紫色的,很罕见,而且她身体奔跑起来姿态优美,是族群中的姣姣者。可惜她的老公黑桑死于一场意外,在紫岚的肚子里却留下了他的宝宝。她在飞沙中十分困难地生下了四个宝宝,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叫蓝魂儿,三儿子名为双毛,女儿取名为媚媚。
紫岚是匹有理想的狼,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采用非常狠心的方法教育他们,并为了他们成为狼王而牺牲了自己,只是最后每只狼儿都没有成为狼王。大儿子黑仔因为特别像去世的黑桑,紫岚便偏爱黑仔,任何东西黑仔吃完了才把剩下的烂肉给其他孩子吃。所以黑仔特别强壮,但死神却降临在黑仔的头上,一只金雕把优秀的黑仔吃掉了。紫岚只好移情别恋,又开始训练蓝魂儿,蓝魂儿虽然不负众望,成为狼中的佼佼者。但是胆子太大了,被食兽夹给夹死了。紫岚快要绝望了,但又重新振作,再把希望放在了胆小、懦弱的双毛身上,可双毛自小受俩哥哥的欺负,紫岚通过打骂双毛才使他勇敢起来,但这内心的恐惧在狼王罗嘎的叫声中又发作了,使他悲惨地死在狼爪之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紫岚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最后,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带着她的“狼王梦”死去了。
其实,紫岚作为一个母亲,她既要为自己的生存而奋斗,还要保护孩子的安全,已经很不容易了。但是还要让自己的孩子当狼王,最后头破血流。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不能没有理想,因为没有理想就没有前进的动力,但也不能有野心,因为野心会使人脱离实际,不但不能实现,还使自己的努力付之东流。我想:所谓的狼之野心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虽然这个故事很悲惨,但包含着很多做人的道理,而且能获得很多关于动物的知识,不错哦!
篇八:《我最喜欢的小动物600字》我最喜欢的小动物600字
我家养了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汪汪”它的毛很黑很黑,它的尾巴常常卷起来像一个小黑圈,它那黑珍珠大小的眼睛,它的脚印像一朵朵梅花,它的牙齿尖尖的,像一座座小山,它睡觉的时候,耳朵紧贴着地上。
它的性格有些古怪,说它乖,它有时候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觉,无忧无虑,自由自在,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它想出去玩玩,就会出走一天一夜,任凭我怎么叫唤,它也不回来。说它贪玩,可是它又是多么的尽职,只要门外有人走过,它就会“汪汪”地尖叫起来,直到主人听见为止。
我跟它相处得很好,只要看见我背起书包,它就在我的身边一直转个不停,好像在说:“小主人,别走,别走,再跟我玩一会儿!”放学回家,走到门口狗就已经在大门口摇着尾巴来迎接我。我常常在出门的时候,咬住我的裤角不放。它要是看见一根骨头,它就像奥运会上的刘翔一样飞快地跑过去,咬着骨头跑回来,在院子里啃骨头,以防临近的小狗抢它的骨头,它啃完后,又跑出院子,就会息一下,伸出舌头,从舌头流下口水。它只要见着了熟人,就会使劲的摇着像小姑娘辫子一样的尾巴,要是见到陌生人,就会发出“汪汪”的叫声。它吃的食物有:骨头、鱼刺、火腿肠、鱼丸等食物。我刚把食物给放在地上,它便狼吞虎咽般地吃了下去,吃好后,要是谁给它吃的,就会对他摇尾巴表示你对它很好。
这就是我们家的小狗,这就是贪玩又乖又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