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动物受虐待的文章
详细内容
篇一:《1、阅读》
幻灯片1
幻灯片2
大纲要求
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阅读理解能力: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
幻灯片3
阅读目的及意义:
幻灯片4答题依据和信息推断命题人的思维材料的内在逻辑材料的组成结构
申论试卷
?注意事项
?给定资料
?材料1…………………………………………………………………………
?材料2…………………………………………………………………………
?材料3…………………………………………………………………………
?材料4…………………………………………………………………………
?材料5…………………………………………………………………………
?材料6…………………………………………………………………………
?材料7…………………………………………………………………………
?材料8…………………………………………………………………………
?作答要求
?一、请概述“给定资料”………………………………………………………
?二、对“给定资料”……………………………………………………………
?三、“给定资料5”………………………………………………………………
?四、请联系“给定资料”………………………………………………………
幻灯片5
一、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150分钟。
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110分钟。
2.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的数字上填涂
3.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上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4.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5.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标准汉语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6.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认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严禁折叠答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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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分析综合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参考时限:阅读资料30分钟,作答9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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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做好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弘扬,请你谈谈“给定资料1—3”对做好这方面工作有哪些启示。(20分)
要求:紧扣“给定资料”,条理清楚。不超过300字。
二、根据“给定资料4—6”请概括目前汉语生态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15分)要求:紧扣“给定资料”,条理清楚,全面准确,不超过200字。
三、据“给定资料7”,指出法国在保护本国文化方面有哪些值得借鉴。(10分
要求:条理清楚,全面准确。不超过300字。
四、假如你是H县文化局的干部,要在有村官和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班上做一次关于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讲座,综合“给定资料8”的信息,你认为重点讲哪几方面的内容?(20分)
要求:紧扣“给定资料”,分条作答,观点明确,有针对性,不得摘抄原文。不超过300字。
五、请以“让……大放异彩”为题,写一篇内容充实的文章。(35分)
要求:(1)用恰当的文字替换“让……大放异彩”中的省略号部分,使之构成一个完整具体的文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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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作答要求中我们要提取什么信息?
1、考察题型
概括、分析、对策、公文写作、作文
2、题目与材料之间的对应关系
3、把握材料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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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做好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弘扬,请你谈谈“给定资料1—3”对做好这方面工作有哪些启示。(20分)
要求:紧扣“给定资料”,条理清楚。不超过300字。
二、根据“给定资料4—6”请概括目前汉语生态环境面临的主要问题。(15分)要求:紧扣“给定资料”,条理清楚,全面准确,不超过200字。
三、据“给定资料7”,指出法国在保护本国文化方面有哪些值得借鉴。(10分
要求:条理清楚,全面准确。不超过300字。
四、假如你是H县文化局的干部,要在有村官和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班上做一次关于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讲座,综合“给定资料8”的信息,你认为重点讲哪几方面的内容?(20分)
要求:紧扣“给定资料”,分条作答,观点明确,有针对性,不得摘抄原文。不超过300字。
五、请以“让……大放异彩”为题,写一篇内容充实的文章。(35分)
要求:(1)用恰当的文字替换“让……大放异彩”中的省略号部分,使之构成一个完整具体的文章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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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阅读材料这项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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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阅读,详略得当,总结大意
一、关键词、句
1、主旨句原则
2、关联词原则
3、观点类原则
4、常见词原则
5、符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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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旨句原则:
首句尾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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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寻头断尾找关键
篇二:《【民法、环境法】动物保护》活熊取胆惹风波曝露中国动物保护法的缺失
2012年03月01日09:41中国新闻网徐智慧
中国至今缺少一部以防止虐待动物为底线的动物保护基本法
当活熊取胆在中国还是一个争议话题的时候,在具有消费熊胆传统的其他东亚国家里,活熊取胆已经渐渐退出历史舞台。
虽然每年有众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起"取缔活熊取胆"议案和提案,但没有实质推动,而一个以防止虐待动物为底线的"动物保护基本法"也迟迟没有动静。
东亚邻国取缔活熊取胆
今年1月,韩国议会预算委员会投票通过了"养熊场现状及管理计划调查措施"的议案,拨款200万韩元(约合17.5万美元)保护现有熊场的熊。这意味着,韩国将在全国范围内结束养熊业。这是韩国环境部首次明确表示,将完全终止黑熊养殖产业。
事实上,韩国曾是熊胆消费最大的市场之一,亚洲黑熊(月熊)在韩国一度数量众多,人们对熊胆的巨大需求导致大量野外黑熊被猎杀,亚洲黑熊在韩国已经濒于灭绝。目前,韩国野生黑熊数量仅存不足30只。
早在1992年,韩国就规定活熊取胆违法,但允许将黑熊饲养到25岁再合法宰杀取胆。不过,韩国SBS电视台调查发现,仍有人在非法进行活熊取胆。1999年曾有报告称,超过1300头北美黑熊被囚禁在韩国的108家养熊场内,被非法采取胆汁。这一事实曝光后,公众反对这一残忍产业的呼声更是高涨。"绿色韩国联盟"在2011年进行的一次民意调查显示,90%的韩国人支持终止韩国的养熊业。压倒多数的民意诉求,让韩国政府决定完全退出黑熊养殖产业。
越南也已禁止活熊取胆。而就在不久前,越南熊场在活熊取胆方面残忍程度丝毫不亚于中国熊场。据估计,在越南被囚禁的黑熊数量最多达5000头。这些黑熊每过三个月就要经过一次无麻药的穿刺取胆,将长长的针插入黑熊胆囊,抽取胆汁。这种手术不可避免地造成胆汁泄漏进腹腔,如是进行三四次手术,黑熊就会在腹膜炎的痛苦中死去。
从1998年起,亚洲动物基金开始在越南开展工作,积极促成政府立法保护黑熊。2001年,亚洲动物基金向越南总理潘文凯递交了一封公开信,敦促他们采取措施制止非法的熊胆采集和贸易。2002年9月,潘文凯总理签发政府令,将亚洲黑熊列为全国最高级别的保护动物。此后,所有捕杀、养殖、取胆的行为均属违法。
2010年,亚洲动物基金在越南河内和中国成都分别开办的黑熊救护中心共同获得"2010年全球动物救护中心大奖"。在动物保护人士看来,这个奖,对亚洲动物基金是无上殊荣,对越南是肯定褒奖,对中国则是一个鞭策。
立法、修法正当其时
"在活熊取胆这件事上,不仅仅是我们时代的伤痛,也是我们时代的耻辱。"在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莽萍看来,我国黑熊取胆的现状,实际反映了今天中国社会的道德状况。莽萍说,她对受虐黑熊感到痛心和无助。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贺海仁认为,现有《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有关条文,有自相矛盾之处,有悖于立法精神。1989年3月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1992年3月实施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将亚洲黑熊列为二级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禁止出售收购,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可在征得国家批准后,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前提是保护,其次才是开发利用;保护的目的是使动物免遭伤害,这是立法的初衷。但对黑熊的开发利用却从一开始就打上了伤害的标签:最开始的插管引流,是公认的残忍;后来的自体造管引流,同样是对黑熊的伤害,只是程度稍逊。"在谁身上人为开一个洞,都是
一种伤害,黑熊同理。"
同时,每天两三次抽取黑熊胆汁,肯定影响其消化功能。胆汁一大功能是消化脂肪,缺少胆汁,就意味着对脂肪的消化吸收产生障碍。很多圈养黑熊患有消化疾病,因胆汁泄漏导致的腹膜炎也很多。亚洲动物保护基金解救的黑熊,大部分死于肝癌。但在开发利用名义下,赤裸裸的伤害发生在本应受保护的动物身上,这就是法律的缺失。
"开发利用"实际是一种功利主义,扭曲了它的立法初衷。在公众环保意识不断提升的今天,制订动物保护法固然非常重要,但对已经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必要的修正也正当其时。
在2011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敬一丹、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贾宝兰都提交了取缔活熊取胆的议案、提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黄信阳提交了4份提案呼吁淘汰养熊业,并制定《中国动物保护法》。黄信阳说:"道家反对虐待动物,众生平等。孙思邈、葛洪、陶弘景都是道家的名医,他们不用动物用药,就是用中草药、针灸、点穴来治病,中医不也发展得很好。"
2009年曾传出消息称,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正在起草中,起草小组首席专家、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社会法学室主任常纪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动物保护法》的底线是防止动物受虐待,在公众中树立动物福利观念。动物福利主要是5种自由,不受饥渴的自由,生活舒适的自由,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免受恐惧和忧伤的自由,表达天性的自由。常纪文表示,我们还不敢谈高标准的动物福利,只能谈动物福利最基本的底线---防止虐待。"虐待"就是说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反虐待是符合我国国情的,这是起码的人道。中国历来尊重生命,现在就是要将它法制化。
常纪文说:"我们起草了两个版本,一种是现实版,现实版就是说以反虐待为底线,我乐观地估计,如果立法机关重视,两三年内就可以通过。在长远版的建议稿中,我们参考发达国家的一些标准,加入了加大动物福利保护、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等内容。这个版本如果通过,可能需要5年、10年甚至20年的时间。"
3年过去了,这部法律立并没有像常纪文预测的那样会在两三年内获得通过。近日,当《中国新闻周刊》拨通常纪文的电话时,他表示目前不便谈论此事。
韩美林、冯骥才提案:立法取缔活熊取胆
2012年03月09日09:25中国环境报第3版曹俊
"'活熊取胆',光听这四个字,还不够瘆人吗?"全国政协委员、著名画家韩美林声音颤抖、眼中噙泪。
"我们是人哪!"这句话,韩美林激动地对记者重复了许多次。"我们是人哪,怎么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来!道德底线已经破了,得立法!"
备受争议的活熊取胆将何去何从?76岁的韩美林和70岁的冯骥才无数次提到这个话题,每次提起来都相当激动。尤其是韩美林先生,提一次活熊取胆就哭一次。此次"两会"上,他们还特意带来了《关于建议国家立法取缔活熊取胆的提案》。
"熊疼不疼,这个话题没有讨论的必要"
"有人辩护说,熊被取胆汁的时候,是不疼的。他放屁!"激动的韩美林爆了粗口。"我挖你一下,你疼不疼?"韩美林现场试着捏了一下记者的手腕,"反正我知道我不疼,你疼。轻轻一捏都疼,何况是把管子插到熊的胆上取汁呢!"
"我讲一个例子。梁从诫曾经到四川去救熊,到了那儿,熊戴了四五十斤的铁桶子,哇哇地做拜求状。他回来哭着对我说,美林啊,我真是无法忍受了......"韩美林补充说,"那一次,他救出来200多只熊。由于那些熊在抽胆的地方长大,放归大自然是不能生存的,梁从
诫就一直养着它们。后来我也去看熊,看到救它们出来的人,熊都很高兴。看到熊胆基地的人,就生气得吼吼着直扑。熊这样的行为,还能说它们没有感觉,不会痛吗?"
"还有人解释说,取胆汁的时候熊不动,说明他不疼。"韩美林苦笑着调侃说,"它不动,是比你涵养大,要是你,早就打滚了!"
"前天凤凰卫视访问我,大前天也是一组讨论,都是关于活熊取胆。"韩美林对记者说,"现场辩论时,我说关于熊疼不疼这个问题根本没有讨论的必要。讨论它,是我们的耻辱。"从香港回来的路上,回想着这个辩论,韩美林说,自己"一路都在哭"。
韩美林激动地说:"我们是人哪!我们在做什么?在向不会说话的大自然无穷尽地索取。熊不会说话,只能拍打胸脯。我们呢?我们还在无聊地讨论它到底疼不疼......"
"据我了解,熊胆粉3种用途中最主要的一个是送礼。为了不送礼,我们救救熊吧。好不好?"韩美林以近乎乞求的语气对其他委员和记者说。
对于为何对活熊取胆如此反感,韩美林说自己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人的尊严"。活熊取胆为现代文明所不能接受
与韩美林的激动不同,坐在一旁的冯骥才要冷静得多。他表示,毋庸置疑,活熊取胆--无论是先前铁马甲式的虐熊,还是现今的造瘘引流,都是对熊人为和强加地制造终生不愈的创伤,都是非人道的,是为现代的文明社会所不能接受的。"活熊取胆是违背动物伦理的,绝对不能再允许。"
"这一事件源于古老文明与现代文明的冲突。"冯骥才说,"古时候,人们从身边的动物、植物中发现了对人们有利的东西,然后把它做成药物。这是一种古老的文明,但是现在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人们应该自觉把古老文明中现代文明不能接受的东西去掉。比如,西班牙人那么狂热地喜欢斗牛,西班牙斗牛不也禁止了吗?"
冯骥才表示,不能因为有某些药用价值和有较大的利益可图,就给动物制造终生的创伤与痛苦,更不能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作为单纯的赚钱工具。如此"惟利是图",不仅有损国家的文明形象,而且在确立我们社会正确的价值观方面起到负面作用。"我们不跟企业有任何争执,不争执疼和不疼的问题,这是人道和不人道的问题,是现代文明能不能接受的问题。"
企业的态度不是最关键的,关键是政府应该立法取缔它
韩美林和冯骥才的提案中这样写道:由于过去对活熊取胆的种种危害性缺乏认识,这一手段是被许可的。因此问题的关键不尽在相关行业、企业,更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对原有的审批标准与原则进行反思和修正。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活熊取胆的意见,反映了社会文明的进步与自觉,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倾听与支持这种正面的声音和文明观,做出积极的回应。建设文明社会,大家都有责任。
"企业的态度不是最关键的,关键是政府应该立法取缔它。"冯骥才补充道,"我们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会同相关专家进行调查研究,规范行业道德,出台法规,明令取缔这一非人道、不文明的获利手段,使社会文明健康地发展。"
"我们以前的字典里,某一个动物的注解是:肉可食用;皮可以做褥子;脂肪可以炼油。后来,一位12岁的云南小孩儿说:'老师您让我们爱动物,字典上没有一个爱动物的。'这一点现在倒是改了,但还是没有明确提出要爱护动物。"说完,韩美林摇摇头。
"不过我相信,取缔活熊取胆的立法一定能实现。"韩美林一脸期待。
两人透露,过阵子就要一起去看抽胆熊。
法学家呼吁制定动物保护法
2012年03月02日11:26南方周末[微博]
梁治平: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副所长、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关于保护动物受虐待的文章}.
张明海: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国家重点学科负责人,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研究所所长侯蓉:全国人大代表,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研究中心主任
祖述宪:安徽医科大学流行病学与社会医学教授,已退休
贺海仁: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3月10日,持续经日的活熊取胆争议再有进展,一批国内知名法学家公开呼吁:制定动物保护法,禁止虐待动物。
呼吁书称:"现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已经不足以应对这一领域今天所面临的严峻问题,需要在立法宗旨、制度配套、机构建设和法律执行诸方面加以检讨和改进。"
"比野生动物保护状况更令人忧心的,是包括农场动物和伴侣动物等在内的饲养动物的生存境况。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种法律以它们的基本利益为关照对象......法律在这方面的缺失,不仅于动物保护不利,也造成法律与社会道德意识之间的巨大落差,有碍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
这是一批享有盛誉的法学家,包括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季卫东、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梁治平等人。已经81岁高龄的江平教授,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指斥活熊取胆行为"很不人道",希望能够立法规范,"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不许用虐待的方式造成动物生理上极大的痛苦,来获取商业利益"。在日本执教多年的季卫东教授则介绍,日本猎杀海豚的做法同样遭遇诟病和立法缺失。不过,日本虐待、残杀动物是可按刑法定罪的,"比如一年以下的徒刑,还有罚金的方式,确保法律规定的效果。"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雪莉则建议,要给适当的动物保护组织在动物受虐待情形下在法律上起诉的资格,使动物保护组织成为受虐动物法律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人。
目前,我国动物保护的法律体系主要是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这部1988年颁布的法律,多年来屡遭诟病,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曾动议修订,但国家相关部门20年前就启动修法,至今仍未见具体结果。"其中核心问题是部门利益的争执,或者说是野生动物的权属之争。法律修改的过程就意味着权力的再分配,导致这个法律修改一直达不成共识。"世界自然基金会物种项目主任范志勇说,他是原国家林业局濒管办动物进出口管理处处长。
呼吁书中提到的动物保护法,一直没有进入立法者的视野。不过,民间乃至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立法的呼声不绝于耳。2010年,曾有法律学者公布了"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计12章182条款,内容涉及各类动物。
而与此同时,虐待动物事件层出不穷,法律空白的尴尬毕显。2002年,清华大学生刘海洋硫酸泼熊,激起公愤,然而却因为没有适用的法律,只能判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此后虐猫、虐狗视频事件频发,法律则完全保持沉默。直至最近"归真堂"事件中,企业辩称"反对我们就是反对国家"。"这是中国法律的耻辱。"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梁治平感慨,他是这份呼吁书的起草者:"这不只是一个专业上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的基本价值问题,涉及到法律人的良知和职责。"南方周末记者为此约请各界人士,激辩动物保护法制定的必要性以及动物保护和利用的利弊。
南方周末:最近的"归真堂"事件,引发公众呼吁淘汰活熊取胆行业,杜绝此类虐待动物以逐利的行为,你持何种态度?
梁治平:活熊取胆的残酷性一望即知,社会公众的厌恶和愤概,用古人的话说,发乎天良。我认为,相关政府机构应当认真检讨现行政策。其实,活熊取胆,只是动物恶劣生存境况的冰山一角,而直接造成这种情形的,除了动物保护教育方面的不足以外,制度不当,政策不力,法律缺失,都是重要原因。
贺海仁:我认为应该取缔养熊取胆业,它的合法性是因为有关部门给予了行政许可,我们对这种合法性提出质疑,因为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不能违反公共利益,如果活熊取胆是
一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就应该认为颁发行政许可是违法的。
张明海:这个争论已经有二三十年了,核心问题还是,野生动物要不要合理利用?合理利用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我们能够将野生动物产业中获得部分利润或税收,反哺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中去,就能让更多动物受到保护,这个其实是辩证统一的。
我们业内的观点认为,从一只活体取胆熊身上获取的胆汁,可以使几十头熊免受猎杀。我们反对极端的保护主义,必须从实际出发,活熊取胆的技术也在改善,更符合动物福利的要求,我认为活熊取胆应该作为野生动物养殖产业的一种技术保留下来。
祖述宪:熊胆疗效是市场吹出来的,熊胆的主要有效成分是熊去氧胆酸,它被证明可以治疗一些病,比如小型胆结石、胆汁抑积性肝硬化。但是,这已经可以通过合成、改造其他动物的胆汁获得,国内外已经有很多这样的合成药。那么为什么还要用熊胆呢?
南方周末:如果熊胆确有价值,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提及的将野生动物作为资源加以合理利用的原则,是否仍和野生动物福利的理念相违背?
梁治平: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宗旨第一条说道:"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其中并没有动物福利概念。换句话说,保护和促进动物福利并不是这部法律的目标。而在现实当中,这部法律的作用更多是减损而不是促进了动物福利。根据该法,野生动物并不是具有某种自足价值的生灵,仅仅是可供人类利用的资源,这实际上为一些个人和机构,以牺牲野生动物利益的方式来利用开了方便之门。活熊取胆就是所谓的合理利用,这种利用也不能保护野生熊免遭猎捕杀害。野生麝就是在人工取麝之后灭绝的。此外,这部法律把野生动物完全按照当下人的需要分成有益的和有害的,也太功利和狭隘。
侯蓉:我去年就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取消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很遗憾,至今没有得到回复。这一条实际上就是允许经营利用,只需交钱就可以了。动物资源不是说不能用,不利用就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要合理利用,以保护为目的来利用,不能破坏性的利用。这必须设定一些门槛,比如野生动物不能利用,如果经过繁殖、驯养的可以一定限度地利用。
张明海: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本方针是: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简称为"护、养、利"。在利用方面,我们搞野生动物研究的圈子里,绝大部分人不反对利用。我们保护的最终目的是利用,怎样为农业、工业、国民经济的发展服务。我们也坚决反对滥用,要进行必要的科学论证或调查研究,同时做好对社会公众宣传工作。
有些人酷爱动物,受一些动物保护组织的影响,对于西方动物福利的思想过于强调。我们制作鸟类标本,就被写成在天上飞翔的鸟类,变成了在大众面前被剥光了皮,挖掉了五脏六腑,去掉了肉的干瘪标本,这种文学上的批判很是蛊惑人,我们制作鸟类标本是为了让人了解鸟类的结构、形态,识别或鉴定鸟的种类等,将来为科学保护提供更好的基础。所以我是不赞成对野生动物资源进行的单纯保护而不利用
南方周末:既然已经有了野生动物保护法规,为什么还要另行制定"动物保护法"?梁治平:在野生动物之外,还有各个种类的饲养动物,它们被用来满足我们从物质到精神的多种需求,其数量极为庞大。但是,人类欲求一部分是不当的,而动物被使用的方式,经常是残酷的,比如活熊取胆、野蛮屠宰、被强制训练做违反其天性的表演等等。这些情况每天都在发生,而且是大规模地发生,已经严重到了非改变不可的程度。动物保护法正是为了防止、减少乃至消除这种情况而制定的。
当然,只是制定一部动物保护法并不足够,但若没有以法律为基础的制度框架,要有效地应对这些问题是不可能的。这部法律的主旨应当非常明确,那就是要尊重动物生命,保护它们的基本利益,禁止对动物的残酷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史上,这会是一部全新的法律。
篇三:《敬畏生命》{关于保护动物受虐待的文章}.敬畏生命
[小引]
法国人阿尔贝特?史怀泽,被爱因斯坦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人物之一,创立了“敬畏生命”的伦理学。他认为,敬畏生命,生命的休戚与共,是世界上的大事。“善是保存和促进生命,恶是阻碍和毁灭生命。”如果我们摆脱自己的偏见,抛弃我们对其他生命的疏远性,与我们周围的生命休戚与共,那么我们就是道德的。只有这样,我们才是真正的人。
生命是一张美丽的网
当人类的目光伸向宇宙的时候,我们发现,触目所及的是一片无尽的荒凉。而当我们回首自己所居住的星球,则是一片五彩斑斓、生机盎然的景象,对于生活在陆地上的人类来讲,我们的周围是一片绿色的世界,而构成这绿色世界的,便是生生不息的亿万种生命——植物、动物、微生物,它们犹如一张美丽的网,在装点着这个荒凉的宇宙。
可是,60亿世界公民中,有几人时常意识到这一点?有几人在吃饭穿衣、劳作休闲的空隙里,感念过造化提供给我们的这一片美丽的花园?想到过要敬畏生命、爱惜自然,维护生命之网的长治久安?
人类开始了解自身对地球的消极影响,结果让人触目惊心:地球上已无一块净土,珠峰雪样中含汞含锰,大西洋底有铅铬沉积,南极企鹅体内含苯,北极云雾在加浓变酸——在这样的自然环境中,地球上每天有上百种生命灭绝??生命之网面临着巨大的人为灾难,地球人的生存已危如累卵。
1914年,苏格兰生物学家汤普逊率先提出了“生命之网”的概念。密歇根大学的伊文斯说,总有一天,我们的子孙会明白,和人一样,动物也有不可剥夺的权利。法国学者史怀泽更提出了“敬畏生命”这一全新的伦理价值观:当一个人把植物和动物的生命看得与他的生命同样重要的时候,他才是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在海德格尔看来,人和动物植物一样,都是从属于大地和自然的,人不是自然和大地的主宰,而是他们的维护者,人应当学会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然而,在生存的压力之下,在贪婪的物欲甚嚣尘上的时候,伟人的呼声显得是那样的微弱。现在每天都有一百多个物种从地球上消失,另有145种哺乳动物、437种鸟类、69种两栖类、400多种无脊椎动物和250种植物正处在灭绝的边缘。残酷的现实让我们清醒,环境问题的实质,不是技术和经济问题,而是文化和价值取向问题,在于我们是否有一种对生命尊重的感情,那种“民吾同胞,物吾与也”的感情。
其实,在正常情况下,自然界中新种的出现和老种的衰亡,速度大体上是一致的,但是人为的原因加速了物种的灭绝,由于每一个种都是大量遗传信息的贮藏者,所以每一个物种的灭绝都是生命之网的一个网眼的开裂,它给整个生命世界带来的危害难以估量。因为在复杂的生命系统中,我们难以测算,一个与人类的功利距离较远的物种的消失,将会给生命之网的最终消失带来什么。
有个叫西雅图的印第安人的酋长,曾说过一段发人深省的话,我愿意拿来献给每一个活着的生命,并作为此文的结尾:人类属于大地,但大地不属于人类。世界上万物都是相互关联的,就像血液把我们身体的各个部分连结在一起。生命之网并非人类所编织,人类不过是这个网络中的一根线,一个结。但人类可做的一切,最终会影响到这个网络,也影响到人类本身。
[品评]
作者依据“伟人”理论,紧紧围绕“生命之网”这一比喻阐发开来,高屋建瓴地指出——“环境问题的实质,不是技术和经济问题,而是文化和价值取向问题,在于我们是否有一种对生命尊重的感情”,使文章充满了理性的光辉。作者还注意运用确凿的数据和事实来述说人类贪欲造成的罪恶,正是人类的滥捕、滥伐,才导致一个个物种在地球上迅速灭绝,这是生物的悲剧,更是人类的悲剧。因为现实触目惊心,致使作者的笔端也蕴含感情,比如“60亿世界公民中,有几人时常意识到这一点?……维护生命之网的长治久安?”一段,反问句并举,既深情又深邃,醒人耳目。{关于保护动物受虐待的文章}.
为所有动物不受虐待(节选)
人有许多种学习的方式,全看他们怎样看待世界。如果觉得世界上的一切都可以为人所用,人是一切生物的中心和主宰,就会无视其他生命的价值,就会把任意滥用和伤害能力低下的其他生物视为当然。
如果我们把自己看作地球生命共同体中的一员,就会发现,我们的许多做法都值得检讨。譬如,在中学阶段就用小动物活体来做所谓实验,就是一个不人道的设计,对于学生的心灵是一种伤害,而不是健康的养料。这一点,连有的学生都已经意识到了。可是我们的教育体制和成人教师却没有反省。有一位著名大学附属中学的学生,因为反对这种残酷的实验课,跟学校和老师作了多次交涉,恳求老师能不能不要伤害青蛙,或者分成小组,共同解剖一只青蛙,而不是人手一只。可是,她到底没有劝说成功,于是就决定在那一天拒绝到校上课。那是她整个学期第一次请假不去学校。
她的勇气有没有引起注意,有没有成为下一次类似实验课的真正有意义的障碍,我不知道,但是,我真心为这个中学生的爱和勇气感到骄傲。她不因为生命弱小就去欺负,不因为善小就不为。
现在许多国家都取消了小学和中学的动物活体实验。这是近几十年来环境伦理观念和道德进步的结果。生物学已经建立很多年了,写作的书籍成千上万,现在还有了各种模型、图谱和视听网络可以用来学习。而我们却要在赶上“发达国家的实验水平”的口号下,努力设置活体动物实验课。的确,在以往的历史上,一些西方国家有过名目繁多的残害动物的实验,但是,随着动物保护哲学和生命伦理观念的强烈冲击,动物福利组织的实际抗争
得到极大的认同,中学里野蛮的动物实验课逐步被取消,换成观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