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别康桥,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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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读《再别康桥》有感作文》
读《再别康桥》有感徐志摩的一生都生活在诗歌里,他谈话是诗,举动是诗,就连毕生追求的爱情也如诗歌一样浪漫!我一直被徐志摩勇敢追求爱、自由与美的情操所吸引,他的诗作《再别康桥》更是经典到极致,浪漫的情愫令人神之所往,仿佛自己也来到了康桥,游于星辉斑斓的湖中!一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足以让人感受到康桥的静谧和安宁,念到这里,仿佛自己也如诗人一样,轻轻的迈动着双脚,轻轻地走在康桥上,生怕吵醒了熟睡的虫子和鸟儿,破坏了康桥的静谧和宁静。太阳就快落山,我站在康桥上,可以看到西边天上的五彩云霞,余辉反射四周,河畔的柳树仿佛穿上了金色的嫁衣,就像一位夕阳下的新娘一样,美丽婀娜,风儿吹起她的衣角,她就这样在微风中向我走来,我陶醉着不自觉伸开双臂,朝她走近,走近,甚至就连她倒映在水中的影子也是如此迷人,一直在我的心头荡漾、荡漾,陶醉了我的心智。你看河中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柔波中它随着流动的河水飘荡,自由自在忘情地舞蹈。这时,仿佛自己也是一棵水底的小草,只要让我静静呆在康河水中,我便心甘情愿地只做一棵无名的水草。云彩和霞光的余辉倒映在水中,一阵风吹来,仿佛是被打碎的七彩石一般,撒碎在海藻间,像是彩虹的梦境。我多么想撑起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用小船载满一船的星辉,在星辉斑斓的河上放歌,但是我怕打破了今晚沉静的夜色,我悄悄的划着小船,在稀稀疏疏的月色中寻找着志摩当时划过的地方,听风儿轻轻在我耳边哼唱!再美好的梦也有苏醒的时候,轻轻的来轻轻的走,康桥沉默了,夏虫也为我沉默,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再见了,康桥!我就这样沉醉在康桥上,我就醉在《再别康桥》的意境之中,久久不能自已。徐志摩的浪漫情愫实在令人折服,简简单单的词藻却能勾绘出如此生动静谧的画面,令人神之神往,欲罢不能。我喜欢徐志摩勇敢追求爱、自由与美的情操,也爱《再别康桥》所描绘的浪漫景色给人带来的无尽享受。
篇二:《歌剧《再别康桥》观后感》歌剧《再别康桥》观后感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地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徐志摩的这首诗很美,说是“绝唱”也不为过。灯光打亮,记忆中的人物缓缓登场。
许多人都知道那个著名的爱情故事。一代才女林徽因,建筑学家梁思成,哲学家金岳霖,诗人徐志摩,画家陆小曼,才子佳人,共谱一段凄美的民国之恋。但对于这段广为流传的佳话,大多数人也仅限于知道而已。倘若能了解更多背后的故事和细节,对这首诗,这段往事,会有更深的感悟和理解。
导演和演员的用心有目共睹。几位主演不仅做到了形似,也有神似。扎实的基本功,舞台上专注投入的表现,情感的融合与表达,每一个动作,每一句台词,甚至于一个尾音,一个眼神,一声叹息,诸多小细节上透露着考究,整场歌剧高潮迭起,一气呵成,给人以惊艳之感。
开场的“金岳霖先生”,字字句句带了厚重和痴情,演员的塑造很到位,一个年老的,富有智慧的,浑身上下闪烁着哲理光芒的金先生就这么出现在眼前了。演员沉稳,大气的演绎很是符合金老先生的性格和风度。
梁思成是令人惊喜的。私以为饰演梁思成的演员最是做到了形似。而在演绎中,也是最灵动的,这种演绎,当是带了一种个人特色,并不是完全的还原,却也别有一番韵味。歌剧是一种戏剧,原型人物和演员演绎当是两个灵魂。演员的演绎不可避免要带上自身的影子。而在再别康桥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年轻的,意气风发,青春逼人的梁思成,镜片后的眼睛里透出活力和聪睿,这是和大多数书籍中的描述不同的,他们说,思成坚韧,理性,大度,但在歌剧中,我们也看到了他的抖擞精神,昂扬斗志,那种坦诚的本色,是他今后遭遇人生起落时安然若素不忘本心的伏笔。可以说,在演员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活的梁思成,看到了他的精气神儿。在这种朴实而又拿捏有度的表演中,人物的性格进一步丰富,人性得到了填充,从单一的符号化形象变得丰满立体,真实可感。演员身上的气质赋予了角色新的灵魂,这样的梁思成是那么的亲切,宛如我们身边的同学,而一个兼具工科生冷静理性和文科生细腻感性的男生,林徽因又怎能不爱呢。
徐志摩的扮演者有一种稳重和老练的气质,演出了一个多情诗人的爱恨,痛苦和迷惘。而陆小曼的扮演者,也很是形似,演出了一个女画家放纵堕落背后的心路历程。
林徽因的扮演者,有其美貌,却略输气质。林徽因,是有她的傲娇与自恋的,但良好的教育和涵养使她不至娇气。少女的娇嗔固然可以理解,但当我们将眼前的少女同那个跋山涉水,爬上爬下,黑瘦多病,吃苦受难,以一副瘦弱身躯坚持为中国建筑事业拓荒的妇人联系起来,我们会发现,这个女子是有大情怀的。而也正是这种大格局,这种坚实的底蕴和高深的智慧,使得她的爱情不只是小情小爱,使得她放弃了徐志摩和金岳霖,选择了梁思成。林徽因的温婉,作为新女性骨子里的强韧,以及真诚,聪慧,都值得进一步发掘。众人评价不一,但私以为,林徽因身上的清高孤僻,使她的天真奔放不至矫揉造作。这种性格的双面性,有待进一步分析呈现。
康桥的诗传诵了好多年,我们需要一部歌剧,来带我们走进这首诗,那段岁月,去看那些未曾被发现的风景,赏剧中人不自知的心情。私以为,一部好的艺术作品,需要传达一种精神和理念,给人以艺术审美上的享受和情感的共鸣。而更好的,则是能给人一种启发,以一种全新的视角打开更为广阔的天地,唤起观
众的思考和想象。哈姆雷特之所以伟大,因为它有着无限被解读的可能。而沉默不只是今晚的康桥,个性与人性,爱情与婚姻,情感与道德,理想与现实,都是再别康桥中亟待被发现的课题,沉默着的它们等待歌剧为其发声。
惊艳的第一幕拉开了,故事,未完。
篇三:《9,1读后感》一曲生命极致美的恋歌——读《再别康桥》有感
徐志摩的抒情诗代表作《再别康桥》自问世以来,受到了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喜爱。这不仅因为此诗具有卓越的艺术美,更因为它具有至真至纯的诗情美,是一曲唱给生命极致美的恋歌。人们谈到《再别康桥》的思想感情,有人说它具有当时社会的投影,有人说它只不过表达了一种极平常极普通的离情别绪。可我觉得《再别康桥》抒写了人们一种普遍的生命意识和心理情绪,这就是对生命极致美的追求眷恋和失去它的悲哀与无奈。生命的极致是生命的最高境界,就是生命合乎规律的自由发展和充分释放自身能量,并达到与自然宇宙和谐运转、融合为一的完美境界。也只有达到了这样的境界,生命才能放射火一样的激情,具有无限的青春活力和非凡的创造力,才能充满包容一切的力量和爱,达到真善美的完美结合。每个人都渴求这样的生命境界。
年轻的徐志摩在英国康桥度过的一段生活就达到了这种境界。在这里,他度过了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康桥美丽的自然景色给他留下了难忘的印象,英国19世纪浪漫主义的诗歌和其他西洋文学给予他熏陶.他追求资产阶级的政治理想,追求个性解放,追求爱、自由和美的生活理想。而康桥人天妙和的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恰好孕育了徐志摩的精魂。他曾为康桥写下多篇著名诗文。他深情描绘康桥那无尽的自然美景,热烈赞美康桥灿烂的人文精神,深切表达对康桥的无限眷恋热爱之情。他满怀深情地对康桥说:你是我难得的知己,赖你和悦宁静的环境,和圣洁的光阴,我心我智,方始经爬梳洗涤,灵苗随春草怒生,沐日月光辉,听自然音乐,哺啜古今不朽。康桥,你的文艺精英们放散出“真善美浩瀚的光华,朗然照出生命的经纬脉络,血赤金黄”康桥已成为志摩生命的泉源,永久的精神依恋之乡,因为康桥让他的生命达于极致美的境界,使他具有了自信乐观积极进取的精神。离开康桥回国后,他从事各种文学活动,创作了大量具有积极意义的诗歌,提倡个性解放,争取民主自由,赞扬人道主义。其实这仍是他康桥生命境界的表现。这种境界是生命的极致。
在文学的长河中,我们可以发现许多伟大的灵魂都以不同的形式表达过对生命极致美的追求和眷恋。含冤放逐的屈原“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高冠长佩,只为了“苟余情其信芳,昭质其犹未亏”。“仰头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大诗人李白被权贵排挤出京,他把对生命自由壮美的渴求演化成了一场梦游天姥,地动山崩,日月同辉的仙人盛会。苏东坡在黄州赤壁对人生极致的“多情”化作了惊涛拍案的滚滚长江,幻作了雄姿英发的一代英豪周郎。晚年的陆游仍深情回顾着“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的英雄气概。孙犁笔下着力刻画的那“伴着春雨宿露啼叫,伴着朝霞彩虹飞翔”的黄鹂正是生命极致美的象征。同样的,徐志摩笔下康桥的夕阳,金柳、青荇、清泉、彩虹似的梦,都是融合了他的青春,他的梦想他的爱和美的精魂的景物,诗人爱他们就如同热爱自己的青春与生命。在康河的柔波里他“甘心作一条水草”,与自然融合为一,对生命极致的追求赞美和眷恋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这唱给生命极致美的恋歌多么动人心魂。{再别康桥,读后感}.
然而,岁月的沧桑,社会的变迁,人生的变幻,无情的改变了许多人和许多事,寻求那彩虹似的旧梦的诗人已无法回归从前的自我,已无法体味曾经的生命,他只有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多少悲伤,多少无奈,尽在不言之中。但他不愿损伤那个曾经的好梦,他把它当作一个无法重得的珍宝完美的保护在自己心底,所以他说,“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无奈而又深情地余音令人荡气回肠。
篇四:《读后感》“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题记
我始终都记得这样一段短小却深刻的句子,在小说的开篇带着我们走入一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未来、过去和现在的三个时间层面,庞杂纷扰,眼花缭乱。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1982年诺贝尔文学奖给《百年孤独》的颁奖词。《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百年孤独》通过革命军总司令奥雷里亚诺·布恩地亚上校一家七代人的经历,描述了整个家族百年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当第七代继承人被蚂蚁吃掉时,他的父亲终于破译出了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的题词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像七代人循环往复使用同一个名字一样,循环出现的情节与叙述,整个马孔多被严密的包裹成一个环形废墟。然而,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孤独的,没有一刻感受过家庭的温暖,这个家族实际上是分散的,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反复做手工活,沉迷情欲,读书翻译„„却始终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逃不过家庭分崩离析的命运。这个家只是一个家,一个房子,一个载体,而不是一个给人以心灵安慰和温暖的港湾。除了贯穿全文的灵魂人物乌尔苏拉,所有的人都不懂得爱与被爱,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满自己的空虚和私欲,以致终身活在执拗与孤独中。
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就是一部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那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这之中始终浸淫着的孤独感,是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又是拉美大陆独特的生命力和生存状态的认知和渴望走出孤独的倔强。这不仅仅是叙述一个家族,更是对一个民族的自我反省。
作家是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如同我们现在,在高楼林立,速度多元的时代,我们失去了方向,陷入了百年孤独。越发感觉到一种冷漠在蔓延,侵蚀着我们脆弱而敏感的心,爱与美好,成了奢侈的字眼。
然而真正的孤独,不是寂寞、无助等浅显的意义,是停留在人内心的冷淡。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孤独,无论是我们出生、成长、相爱还是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犹如影子一样存在,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孤独的存在,提醒我们珍惜眼前,督促我们体验人生,让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抬头仰望星空吧,去审视自己,去认知社会,去拥抱他人,向阳而生吧!
最近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背景,讲述了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爱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己的鸿沟,但也因为自己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己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己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必须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己是兄弟后,他带着自己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己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己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直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知道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己,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己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己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己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知道: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应该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弃。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弃。一切事情都由自己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己去争取,自己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己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己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美好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择。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面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最难战胜的就是自我,如果超越了自我的束缚,克服人类最懦弱的本性,那么自卑也坚强。——题记
在上大一的时候,我第一次读了《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从那时起,我开始喜欢上了这个英年早逝的作家路遥先生,后来我读了他的《烦恼人生》等作品。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但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交叉地带”发生的人和事。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反映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
这其中我最喜欢他的《平凡的世界》。每每有时间我都要重新去读,感想好多,可真要写读后感,却又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落笔。很害怕自己的拙劣的文字解读损害了路遥先生的本意。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就白纸黑字的告诉了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就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在自卑中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那么人性里的自卑并不可怕,为理想而拼搏的路上,有这样的自卑陪伴,我们并不会失落,只要正确的面对它,转为坚强的动力,那么,自卑中的所得都是胜利和拥有的感觉,自卑里的坚强都是催人奋进的凯歌,战胜自我,自卑也坚强!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在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再别康桥,读后感}.
《飞扬与落寞:徐志摩的前世今生》读后感1000字
人的一生是梦的旅途,伴侣有一个足矣。然而,读一本书似人的一生,又不然。因为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我总想霸占每一本好书。一次书荒,我找不到了方向,失落间,看见了这本书,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令我折服。我本就喜欢诗歌,诗歌中的文字唯美,需要思考,也不一定能探知作者的心理。而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可谓是佳作,就让我领略一下他的一生吧。徐志摩自小过着舒适优裕的公子哥的生活,他的第一个妻子叫张幼仪,是个比较平凡的女人,他们之间几乎无情感而言。要说爱就只有张幼仪自己吧,她从嫁给徐志摩后,尽心尽力为了这个家。可是在她在生产时,徐志摩去不闻不问。难能可贵的是她没有丝毫怨言,台湾版的《徐志摩全集》也是在她的策划下编纂的,为的是让后人知道徐志摩的著作。她就是这样一个可怜的人。
也就是张幼仪在临产期间,徐志摩认识了才女林徽因,徐志摩与她交往甚密,并有谈论婚嫁之意。所以不想再维持这没有爱和自由的婚姻,就与张幼仪离了婚。在英国剑桥的时候,他疯狂地迷恋着这位美丽且才华横溢的女子,他为林微因写了许多诗。但是他们的理智终使他们分开。《偶然》就是一首他们分离时写的,其中写道:“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多年以后,林徽因也曾对自己的儿女说:“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徐志摩与陆小曼相恋。徐志摩的《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就是写向往与陆小曼自由恋爱。陆小曼出身名门,又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因而养成小姐脾气。所以徐志摩只能不停奔波,为了使妻子心喜,就一味迁就她。陆小曼对家庭观念的淡漠使他难以忍受,陆小曼的大手大脚使他捉襟见肘,他是从狂热的爱情中"梦醒"了吧.于是很沧桑的写下这首诗的名句"我再不想成仙,蓬莱不是我的分;我只要这地面,情愿安分的做人,——"
徐志摩死后,陆小曼不再出去交际。她默默忍受着外界对她的批评和指责。正如她在致志摩挽联中说;“多少前尘成噩梦,五载哀欢,匆匆永诀,天道复奚论,欲死未能因母老;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答君心。”她怀念志摩,致力于整理出版徐志摩的遗作,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其中的苦辣酸甜一言难尽。
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忆都淡了;看着看着,就累了,星光也暗了;听着听着,就醒了,开始埋怨了;回头发现,你不见了,突然我乱了。这是徐志摩的一句话。我读不懂,也许这是只有他才懂他心里的悲伤。我想,没有谁的一生是完美的。徐志摩伤害过的人,原谅他了;他爱过的人,理解他了,这就够了。生活的脚步不管是沉重,还是轻盈,成长,有时比成功更重要。人生,就是一种糊涂,一份模糊。一切不快乐,都和自己的图谋有着密切的联系,之所以不快乐,是因为渴望拥有的东西太多太多了,或者,太过于执着了。
人生在世,没有一种曲折是属于自己的,所以,没必要悲观失望。生活在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人是没有悲伤的,没有一个人是不会流泪的。它对每个人而言,只是一个过客,一种磨练,一番考验。不要一味难过,而要振作精神。曲折是难免的,不要丧失信心,坚信苦尽甘来。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篇五:《诗歌及读后感》古诗读后感
我读了古诗,我感受到了古诗的丰富含义和诗人的智慧。我在小学二年级就养成背诵古诗的习惯。我每读完一篇诗,就有一个感想,于是我就坐
在椅子上慢慢地思考。下面我就给你们介绍一下我读古诗的方法与乐趣吧!相信同学们都听过古人说的一句话吧。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际在于晨。意思就是说:
“一年之中春天是最好的时间,一天之中清晨就是最好的时间,这样既增加了你的记忆力,
也增加你平淡无味的一天。中国向来以诗歌王国垂名千古。在诗国的天空上,名家如繁星闪
烁。如才华横溢的诗人白居易,就跻身于这繁星之群。在一个阳光充足的清晨,我坐在椅子上背诵古诗,这首诗的名字叫做《草》。背诵完后,
突然发现唐代诗人白居易写的这首诗很有教育意义。诗中有一句诗叫做:野火烧不尽,春风
吹又生。这句诗,很有道理。意思就是说野地上被烧起的野草,只要到了春天,它又会重新
长出来。这句诗同时也赞扬了草的顽强和旺盛的生命力。它早已成为名句,用来比作百折不
挠的顽强的斗争精神和不可消灭的革命力量。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在生活中,当
我遇到一道题不会做时;当我厌学时;当我成绩差时,就会想到草。草的这种不被困难所屈服
的精神鼓励了我,使我自己克服了困难。如此可见,背诵古诗对生活中的自己有多大的好处
啊!教育家孔子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大德不官,大道不器,大信不约,大时不齐,可以有志本
矣”用来教育后代。我们可要牢记这句话呀!听了我的事情,你们肯定也有所启发吧!心动不如行动,马上和我携起手来,走进朗读古
诗的道路吧!篇二:《徐志摩诗集读后感》读后感《徐志摩诗歌全集》读后感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悄悄的我走了,正
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再别康桥,再别志摩。熟悉的笔调还是难以让人忘怀。《徐志摩诗歌全集》收录了徐志摩生前发表的《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
和《云游》四部诗集,并整理了他的其它诗篇,合并为《醒!醒!》。诗人虽然轻轻的走了,
但是他留下的作品却会永存于读者心中。徐志摩是一个才华横溢的诗人。尽管他自己说:“在二十四岁以前,诗,不论新旧,与我
是完全没有相干。”但他一旦拿起笔来,佳作便犹如山洪爆发一般涌现出来。作为新月派诗人
的代表,徐志摩的诗作字句清新,比喻新奇,想象丰富,意境优美,神思飘逸,富于变化,
同时具有浪漫主义和唯美主义色彩。他的诗就是一个五光十色的世界,而他那驳杂的思想也
在这个世界中一一体现。他的诗歌写爱情、写生活、写景色、写人间疾苦。这里引用徐志摩的诗:“但有人,比如我自己,就有爱落叶的癖好。他们初下来时颜色有
很鲜艳的,但时候久了,颜色也变,除非你保存得好。所以我的话,那就是我的思想,也是
与落叶一样的无用,至多有时有几痕生命的颜色就是了。”有着对自己思维方式的反思,人的
思维不见得完美,有时只是一种多余。看似华丽,却经不起推敲,看似深邃,却不能传给后
世,也是一种无奈吧!对自己的无奈!“人类最伟大的使命,是制造翅膀;最大的成功是飞!理想的极度,想象的止境,从人
到神!诗是翅膀上出世的;哲理是在空中盘旋的。飞:超脱一切,笼盖一切,扫荡一切,吞
吐一切。”他可以看出理想的重要,诗的伟大,哲学的美好,他也可以用它的笔惊醒人们,别
总关注物质,心灵的美也很重要。诗歌,它可以给你带来心灵的享受,它是不可或缺。现在,
诗歌已经越来越少,看诗的的人也更少了。的确,诗不能给人们带来财富,也许你认为它只
是在浪费时间。但你,没有明白诗的意义。那种对心灵,对灵魂正真的描写,在诗人的面前,
你能看到自己的心声,也许你一直在影藏它,你不曾发现的你的那份情怀。“你真的走了,{再别康桥,读后感}.
明天?那我,那我,??
你也不用管,迟早有那一天;你愿意记着我,就记着我,要不
然趁早忘了这世界上有我,省得想起时空着恼,只当是一个梦,一个幻想;“也许你没有志摩的多情善愁,但你也有着你的感受。被让世俗蒙蔽你的眼睛,睁开眼,看看诗的世界。诗歌不是一种任务,诗人不是一种职业,它是一种对自身的觉醒,一中
参透。诗歌没有什么,只要有那颗向往的心,让我们细细品读《徐志摩诗歌全集》,发就自己
以前所未有的情怀。
篇六:《徐志摩诗歌有感》徐志摩诗集读后感(一){再别康桥,读后感}.
在转瞬即变的时空里,在人生无以反复的过程中,徐志摩打败了时间的文字、声音和表情,创造无数经典,给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唤醒了我们曾经的那份纯真和对世间的幻想‥‥‥
初识徐志摩还是那首诗"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时的我还是一个不懂世故的懵懂小男孩,望着如此洒脱的诗句,内心也不禁泛起涟漪,那是一种天性的思想泛滥,使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如今再次观赏这部作品,却发现那时的徐志摩少了份纠缠,多了些许奔放,浅露离别的忧伤,显现了浓浓的浪漫情愫,他把浓郁的离愁深埋心底,用寥寥几笔点化得淡雅、飘渺,全诗显得飘逸而空灵,激起我对大学生活的深刻怀念,对职工生涯的无限憧憬。如果你觉得徐志摩对中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贡献仅此而已的话,那么只能说明你眼界低见识短了。
前不久,在空暇时间有幸拜读了徐志摩的《偶然》一诗,全诗短短几十字,深切的表达了诗人对偶遇之人的喜爱,却又无可奈何而引发感叹。由于受英国浪漫主义诗风的熏染,所以徐志摩的浪漫纯正而不轻佻,高雅而不低俗,他的诗歌柔美、清丽、音韵和谐,表达了他对爱情、自由和美的追求。每每读起他的这首诗歌都会激起我对美的无限追求,对偶遇的深切渴望。对于二十岁正直青春年少的我们而言,正处于抉择的时段,这就要求我们学会发现美,只有拥有发掘美的眼睛,才能发现美,追求美,才能,感受美。对美的发现与创造源于对生活的向往与热爱,徐志摩面对愤怒,没有咆哮,没有慷慨高歌,甚至没有希望和恐惧,有的只是淡然洒脱的文字、迷惘的微笑、沉沉的静视和对自然的依恋。用他的才能与行动告诉我们面对不如意的事需冷静,乐观,要豁达。
徐志摩的作品使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对我而言,还是偏爱他的诗歌,他的浪漫主义,每每翻阅他的作品都会有不一样的心境和感受,无论是他的为人还是作品都足以给我上一辈子的人生哲学。
徐志摩以彼之细腻的心理捕捉,赋我缠绵的情感体会;
以彼之行云流水的写作风格,赋我酣畅淋漓的心灵洗礼;
以彼之坦诚的语句,无畏的呐喊,赋我对人类精神的深刻思考。
‥‥‥
可惜,天才的诗人只在人世间短暂的停留,他的出现虽似一颗倏然划过的流星,轻轻的来,又悄悄的走,但却折射出奇异的光芒,留下为之动容的作品,留下令人陶醉的浪漫主义情怀,叫人怀念,令人难忘,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你见,或者不见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徐志摩诗集读后感(二)
徐志摩的诗既没有郭沫若的奔放,亦没有闻一多的深沉,有的是飘逸、空灵,如潺潺溪水,如清风明月。他的大部分诗作没有愤怒,没有呐喊,没有慷慨高歌,甚至也没有希望和
恐惧,有的只是迷惘的微笑、沉沉的静视和对自然的依恋。他追求的就是一种宁静、和谐、无冲突的美的境界,表达的就是经过理性筛选、过滤了的情感。他总是将那种浓得化不开的情感给以稀释,以防其"杀"了诗的美感。如《再别康桥》,诗人将那种浓郁的离愁点化得淡雅、缥缈,将离别时那种沉重的心绪藏于心底,使全诗显得飘逸而空灵。"再别"本包容着十分丰富复杂的思想感情,但这种复杂的情感化为诗时,则从头至尾表现出对自我的压抑,对情感的克制。如"轻轻的"一连用了三个,含蓄委婉地将诗人心头的沉重、依恋曲折地表达出来。在整个诗中,没有因难以割舍的别情而潸然泪下,更没因理想的破灭而号啕痛哭,弥漫全诗的只是淡淡的忧伤,悠悠的惜别,内含不尽之意。这正是情感经过理性的洗礼后所能达到的一种诗歌境界,所以有着永久的生命力。
徐志摩的诗歌比较含蓄,但不流于晦涩。从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