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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本”的哲学审视(一)

详细内容

摘要:鉴于目前理论界对人力资本及其概念问题的意见多样性,从哲学角度对“人力资本”范畴进行再探讨,对人力资本的本质属性进行再归纳,对若干相关概念进行再辨析,是十分必要和有价值的。
关键词:人力资本;劳动;财富
在人力资本理论深化发展中,始终存在的困扰之一就是“人力资本”这一范畴本身的理解和界定。中外理论界对它所进行的多种多样的规定,不断从各个角度揭示出它的本质,但这种多元规定的存在本身又说明,我们对它的理解还相当杂多和不一致。这里力求从经济哲学的角度对这一问题做出分析探索,以求有助于在这个问题上达到科学性真知。
一、“人力资本”命题的真伪性
科学的考察只有针对真实的对象才能得出真理性的结论。所以,在准备深入考察某一对象时,首先需要的是确定这个作为对象的对象是否具有客观实在性,即这个对象本身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因此,要讨论“人力资本”问题,首先要解决“资本”的概念能否用在人身上、“人力资本”是不是资本等基本问题,也就是要解决“人力资本”这一范畴的真伪性问题。对这个问题的探讨与回答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即使是现在中外理论界也还存在不同意见,但已有不少中外学者对此做出了肯定回答。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舒尔茨认为,不应该把劳动力仅仅看作只需要简单知识技能的能力,而应该将其作为一种资本,他在《论人力资本投资》一书中指出,“不把人力资源明确地看做是资本的一种类型……,看作是投资的产物,这样做有助于人们继续使用古典的劳动概念,这一概念把劳动看作是可以从事体力劳动的能力,这种劳动仅仅需要少量的知识和技能……,这种劳动概念,在古典经济学里就不正确,而现在其错误就更加明显”。国内许多学者对这一问题也进了理论探讨,侯风云分析了在从古典经济到现代经济的演进过程中,人力资本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显现的历程,从“资本”概念的一般理解、“投资”的概念内涵等角度,深入分析了“人力资本”是不是资本的问题。她认为,一方面,从生产关系角度看,人力所有者与物质资本所有者在剩余索取权上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对个人进行的投入能够给投入者带来超过投入价值的价值,并由其占有和支配这部分价值而产生更大的投入积极性,因此可以借用“资本”的概念来描述,这种投入也应是一种资本投入,这种投入所形成的价值凝结在人体内,也就是人力资本;另一方面,从“投资”的角度来看,对人本身的投入与对物质资本的投资具有相同性质,因而对人的投资所形成的价值也应属于一种资本[1]。
  我们认为,人的生产能力能否界定为资本,不仅要从“资本”这个历史性范畴来分析,还需要从劳动的本质以及财富的来源来进一步地分析。简言之,劳动就是人以自身或借助工具改造自然并获得改造成果——产品的活动,而财富——无论它日益采取多么多样和虚拟化的存在方式——就其本体来说无非是被人们肯定了的产品,也就是被人们认定为与自身和谐、对自身有价值的那部分产品。在这种产品中,固然有变易了的自然物的价值,但更主要的是人的劳动的凝结,因为只有劳动才能识别自然物、加工自然物、改造自然物,使之成为财富,没有人的劳动——除了少数自然物可以粗糙地满足人的需求之外——自然物的存在对人并没有意义。所以,劳动是人类财富的主要源泉,而今天发达的物质文明业已证明,劳动创造的财富不仅能够满足人类当下生存的需要,还能生产出巨额剩余、形成物化劳动即财富的积累,这种积累是未来消费或进一步生产的基础。迄今为止,这些积累主要地是以私人财产的方式存在的,而资本作为私有财产高度发达的完成形态,在物质主体上仍然是以往劳动的凝结,只不过是在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上,采取了与劳动极端分离和对立的形式的而已。因此,一方面人身上的活的劳动能力与作为资本本体的、物化的、死的劳动,在本质上是同一的、一致的,而且前者是后者的源头,后者则是前者的运动结果和表现;另一方面在财产上升为资本形态、经济以资本经济为主导形式时,作为核心生产要素的劳动能力必然和作为物化劳动的财产一起进入这个新阶段。就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人力资本的概念”这一命题为真,可以说蕴涵于人身上的劳动能力是一种资本,这既不是抬高人,也不是贬低人,而是在资本经济形态下对人的肯定。
二、对“人力资本”的再界定
  舒尔茨认为人力资本是相对于物质资本或非人力资本而言的,是指体现在人身上的,可以用来提供未来收益的一种资本,是“体现于人身体上的知识、能力和健康”。舒尔茨的这一定义被我国大部分学者所接受,但也有不少学者对该定义进行了修正并提出了新的定义。腾玉成、周萍婉对国内人力资本概念研究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综述,认为国内人力资本概念上的观点主要有六类之多[2]。综合这些学者的观点,就目前研究而言,除了舒尔茨式定义之外,有代表性的人力资本定义还有以下几种。一是从资本属性出发,强调人力资本的投资与资本性本质,把人力资本定义为:人力资本是经过长期性投资形成的体现于劳动者身上的由智力、知识、技能和健康状况构成的资本。二是从人力资本的价值、经济效用及商品化特征入手来进行界定。如李忠民在《人力资本——一个理论框架及其对中国一些问题的解释》中,将其定义为:“凝结在人体内,能够物化于商品或服务,增加商品或服务的效用,并以此分享收益的价值”。三是把人力资本的资本属性与功能结合起来,认为(个体)人力资本是由通过投资凝结在人身体内的知识、能力、健康等构成,能够物化于商品和服务,增加商品和服务的效能,并应以此获得收益的价值[3]。四是强调人力资本产生和存在的背景,从社会生产关系的角度定义为:人力资本是继工业经济之后与新的社会经济形态相对应的新的资本形式,它意味着向人投资而不是向物投资成为社会经济领域的主导现象,并且这种现象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机制[4]。五是从资本的一般属性、资本的投资收益性、资本形式的历史递延等三个角度来界定人力资本。另外还有学者在定义人力资本时,着意区分了承载主体的单一性和群体性、人力资本的初级性与高级性、通用性与专用性等类别特征,实际上,承载主体或人力资本素质的差异,并不是人力资本界定中的根本问题,它们不影响也不能揭示人力资本的本质。
  我们认为,本质是事物的根本属性,是此物之所以为此物而区别于他物的最根本的内在规定性,概念作为事物本质的意识表现形式,应当能够准确地概括和反映事物的本质,为此在界定人力资本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人力资本的资本属性。即它首先是一种能够用于生产、产生并获得剩余价值的财富,具有一般资本的价值本质和逐利本性,是资本性和效用性的统一。第二,人力资本的人的属性。即人力资本是知识、技能等文明成果与人的意志、品格、天赋等相结合的产物。它具有人的一些特征或者受人的一些特性制约。第三,人力资本生产的特殊性。它是由生物意义的人的养育、教育的投入以及个人的学习劳动等三方面“出资”的结果。其中生物意义上的人的成长本身并不是人力资本的形成,但个体中包含的天生禀赋应是人力资本的组成部分,个人后天接受“投资”以及主动学习的过程,实际上是将先天禀赋与外来知识、技能相结合的创造性劳动过程。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进一步把人力资本界定为:“人力资本是由投资和人的学习劳动形成并凝结于个体、群体或组织之中的知识、能力、健康及意志品格等价值的总和,它能够参与价值的创造和实现并以此带来超额收益”。这一界定的完备性在于:首先,在资本形成上体现了个人的主观作用。人力资本的形成和实现既是一个社会过程,也是一个个体行为的过程,一般地是一种学习、竞争和劳动的过程。需要个体在经济上进行花费,在精力时间上进行投入,在意志选择和行为上,往往要牺牲当前的生活利益而谋求长远利益、参与种种竞争并克服资本形成和实现过程中的种种困难,还要承担“投资”可能难以取得相应收益的风险。这种行为,如果没有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是不可能出现或完成的,而应该说以往的许多研究者在界定人力资本的时候,对个体的主观因素重视是不够的。其次,在载体上包含了个体、群体和组织等主体。马克思说,人类社会活动的第一个前提首先是现实的人的存在,只有有了现实的、活动的人,人类社会及其一切现象才成为可能,人力资本作为一种属人性资本,对人的依附就更加明显。个人首先是人力资本的微观承载者、所有者,但是人力资本并不只是以个体的方式存在,尤其是在社会化大生产和知识经济的今天,人力资本的投资、形成、支配和实现越来越社会化、组织化,国家、企业、科研机构日益成人力资本的重要掌控者。这一方面极大促进了个体人力资本的积累和发展,另一方面也日益制约着个体人力资本的独立性,推动人力资本由个体私有资本向社会资本的转化,这一趋势与非人力资本的社会化以及公有化倾向是一致的。当然这种转化过程是复杂而漫长的,而这期间的普遍状态就是人力资本主体上个体性与组织性的共存、统一。再次,在人力资本的构成上引入了个人或组织意志品格因素。传统人力资本理论一般认为,人力资本主要是由体现于人身上的知识、技能、健康等因素构成。事实上,人力资本作为一种特殊的能动性资本,不仅仅包括人身上的知识技能、健康体魄等客观性因素,还包括主体的意志品格等主观性因素,而且这些因素还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个人或组织的意志品格、价值信仰等因素是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最后,在本质的把握上强调了人力资本的生产功能和增殖性。当然这里的“生产”和“增殖”是广义的,不仅包括经济价值方面,还包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总之,这一界定在资本形成上体现了个人的主观作用,在载体上包含了群体、组织,在构成上引入了个人或组织意志品格因素,在本质的把握上强调了资本的生产功能和增殖性,有利于更好地揭示和反映人力资本的本质及特征。
  三、从特征入手的进一步理解
  事物的特性决定于事物的本质并表现事物的本质,对事物本质性特征的把握,实际上也是在对概念进行更缜密的规定。所以考察人力资本的内在特征,有助于更加全面地理解“人力资本”这一概念。关于人力资本的特征,我国学者进行了许多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一般认为人力资本具有私有性、依附性、可变(动态)性、无形性、主观影响性等等。而从哲学层面看,人力资本还有以下几方面的重要特征:
  第一,人力资本是“资本”的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人力资本作为经济生产中的一种资本,不仅具有资本的共性本质,即具有价值、能用于生产创造价值,并需要按资本量及其发挥的作用分配生产成果,而且因为包含着人的某些要素而具有独特个性。比如它的依附性,它必然要依附于个体或组织,存在于其中,与之不可分离,一旦分离就要失去价值,当然也可以外化为技术资本。其次是它的外部性,即它不仅具有生产要素的功能,还能在生产中传播知识、技能,改善其他生产要素效率,这是物质资本所没有的。再次是它的生物影响性,即它因为受其载体——人的影响,又包含着有差异的个人禀赋,因此要受到人的个性差异、社会性及生命周期等的影响或制约。
  第二,人力资本具有客观性。人力资本是无形的,但是客观的。首先,作为人力资本主要构成要素的知识、技术等客观存在,并能外化为书刊等媒体形式;其次,人力资本的传播和投资形成过程,虽受到人主观意愿的影响,但更普遍的现象是,知识、技术的广化和深化是一个强制性过程,它通过收益的差别化,利用“经济人”的逐利本能,逼迫人们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如强制义务教育等)。人们在自觉地利用人力资本,追求更大收益的同时,也在不自觉地被人力资本用作自我增值的工具。再次,人力资本的发展具有自身的客观规律,尽管我们目前对这种规律的把握还不十分确切,但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大量研究表明,这方面确实有一些规律可循。
  第三,人力资本具有历史性。当我们说人的劳动能力可以是资本,或者说我们发现它在现阶段具有资本的属性,并不意味着任何水平的劳动能力和任何历史阶段上的劳动能力都是资本,人力资本是相对的、具体的,具有历史性。一方面,“资本”本身就是一定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上的存在,当人类社会生产及分配关系中没有“资本”,只有资源、生产资料或财富的时候,人力资本也就失去其资本特性转化为一种资源或生产要素,不再成其为“资本”了。另一方面,作为资本的财富有着更高的标准,它必须具有创造不低于一定限度的剩余价值的能力,而且这种标准和要求在竞争和发展中是不断更新的。在某些时代是稀缺人力资本的东西,在另一个时代或许已经没有机会进入生产领域,从而失去了资本的“资格”,比如,冷兵器时代倍受推崇的铸剑术,在21世纪的文明社会里已经退出生产领域,而不再具有资本的价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