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RS疫苗的开发与技术哲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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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的研究与防治,是一个从科学、技术到社会、政治,横跨各种不同领域的系统工程。它首先使我们想起科学与技术的区别。不做出这种区别,不利于我们对SARS研究与开发的种类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对技术开发的规律做出一般性的探索。因此,在分析SARS的不同性质的研究及其规律之前,先要将科学与技术这两个概念澄清一下。
1.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我国著名物理学吴大猷曾经说过,中国创用“科技”一词是很大的不幸。①我国著名生物学家,邹承鲁则一针见血地指出:科技一词主要是指,有时则完全指的是技术,而很少指科学;在一些场合中,政府领导提到“科技”几乎一成不变地意指这个记号的后半部分。即使在提到基础研究的不多场合中,指的也是基础性的技术科学。②于光远则评价说:“科技”一词并非中国人的有意创用,而是在国家学技术委员会成立后。科学、技术两个概念经常一起使用,积习而成。其结果“科学和技术的相互关系不见了”。③它们之间的区别也不见了。结果人们常要求科学去直接解决技术问题、效益问题、经济回报问题等等。
那么科学与技术的区别到底在那里呢?简言之,科学的目的是为了求知,探索自然界的事实与规律,求得知识的增长;而技术的目的是为了求用,创造人工事物与有效行为,控制自然,求得人类福利的增长。二者的目的、内容、对象、意义都不相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8年11月27日第20次会议上通过一份关于科学技术统计资料国际标准化的建议。该建议是这样规定的:“(1)基础研究:主要为获得关于构成现象和可观测的事实之基础的新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或理论工作,不特别或不专门着眼于应用或利用。(2)应用研究:为了获得主要的目的在于应用的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3)实验开发:基于得自研究的现存知识和/或实际经验,旨在生产新材料、新产品、新装置、设置新过程、新系统、新业务,从根本上改善过去已经生产或设置的那一套的系统性工作。”这个文件,成为区分科学与技术的权威性文本。(1)、(2)二项属于科学,(3)项属于技术,它们在性质上是不同的。1983年,英国学者Steward Richards写了一本书,叫做《科学哲学与科学社会学》,举了生物医学上的例子,来对这三者进行区别,对于我们今天考察SARS研究的分类极为贴切。他说:“因而,研究抗体分子和氨基酸序列被认为是基础研究。运用这些信息来区分不同疾病的不同抗体是属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这是最后的阶段,因而关系到为特别的疾病找出合成抗体的技术,并对它的效应进行检验,也许还包括临床的试验处理。”④该书还分析了A.弗莱明对青霉素的研究是属于基础研究,它弄清了这种物质的结构与功能,便告结束。发表论文后十几年无人问津,被人遗忘。E........钱恩重新发现了它并立志要开发出一种药物。不但提纯了青霉素,而且人工合成了它的衍生物:氨苄青霉素。这是抗生素制药工业的先声。意大利有一个公司帮助他的研究,每年花费100万英磅。这本书的作者最后得出结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是要花钱的,但并不期望它会有经济上的回报。而开发研究要花更多的钱,但它潜在地是能赚到更多的钱的。如果不期望它有回报,制药公司就会破产。幸而40年代意大利生产青霉素的那间公司每年营业额有1千万英磅到2千万英磅。他们的极大风险投资获得了效益。这本书将科学与技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区别说得很清楚了。我们还可以补充一个物理学的例子来说明问题:发现铀的核裂变,弄清其原子结构是基础的研究。研究铀235核裂变连锁反应的可能性及其临界质量是应用研究。计划和制造出第一个原弹是开发研究。它们的目的、内容、性质、意义很不相同。
利用技术哲学关于科学与技术的划分来讨论SARS的研究的分类。我们可得出结论:发现SARS的病原,测定这种新型冠状病毒的基因序列,属于基础研究,它的目的是弄清一种微生物的分子结构。好奇心在研究动因中起到特别重要的作用。运用这种基因序列知识,分析它的不同变种,分析这些变种及其基因序列与疾病的关系,在患病者不同病症上有何效应、有何关系。比较不同动物的SARS病因有没有不同,研究那些动物为何能将SARS传入人体。研究的目的主要在于研究上述基础知识对于我们防治SARS有何种关系和何种应用。其目的和内容还是为了获得客观的知识,这些属于应用研究。如何运用基础知识和应用知识,制造出SARS病患的诊断药剂与仪器。研制出治疗疫苗与合成药剂,这是开发研究这种研究的主要动机不是好奇心,而是为了效用,要讲成本与效益,还必须考虑“专利”和经济效果。
2.1:10:100的技术开发规律
科学理论研究与技术开发有着很大的区别,科学理论研究是发现一种自然事物及其规律,它多多少少是价值中立的。它只问真假,不问好坏。但技术开发却是要制造出一种人工事物,除了有科学问题外,还有许多困难的工艺、材料与技巧问题。它不是价值中立的,是关系到相关人们的利益。特别是医药的开发,是关系到病人的生命、安全、福利等问题。目前在治疗SARS的特效药的研制方面,基本上有两种不同的途径设想:(1)分离出病毒,进行灭活,注射到人体,产生抗体来消灭活的冠状病毒,或者从受试动物中(如猴子、马、兔子等)提取血清,像种牛痘一样在人体中产生免疫力。但问题在于如何大量获得分离出来的病毒,大量获得血清,有一系列技术、经济问题。特别是如何保证灭活病毒的确完全无误,万一有极小数未被灭活,这个药物的应用也就等于为病人注射SARS病毒了。而血清万一还带有动物的其他病毒,也注入人体并染上其他疾病了。所以这种开发安全性的风险较大。更需要反复的实验才有成效,不过它确实不失为一种有前途的开发构想。(2)另一条途径是根据SARS冠状病毒的RNA序列,采取基因工程的方法,进行蛋白重组,使它产生抗体作用。这在安全性上是万无一失的。但时间上需要的更长。资金上需更大的消耗。因此技术开发与科学探索有很不相同的特征,它不是一个简单判明真假的检验问题,而是一个要考虑更多因素的决策问题。决定决策的因素包括安全、实用、高效、时间等等,还特别要考虑经济问题。因此,它在资金、人力、所需时间上与基础研究是很不相同的。关于开发研究的资金与人力问题,英国物理科学家约翰.齐曼曾说过这样一段话:“人们常说,发现最初的思想要花费一美元,而工作原型的获得则需用10美元进行目标性研究(应用研究),发展成可出售的产品还需花费一百元,用百万乘以这些数据便获得现代工业中应用科学成本的初步概念。”⑤这是一个总体分析,可以称之为1:10:100公式,当然这是一个技术社会学或技术哲学的经验公式,是一个统计真理。不过根据许多科技事例,这个公式对于基础研究、应用和技术开发所花费的时间比例来说,也是一个大体上正确的。就拿SARS的研究来说,加拿大研究中心从拿到SARS病毒样品,到公布基因测序结果只花了两个星期(从4月5日到4月9日),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研究所毕胜利副所长的最乐观估计,至少需要一年。因为使用蛋白质重组方法合成药物,第一轮动物实验需要两个月,第二轮动物试验又需要两个月。第一次临床人体试验需要两个月,第二次临床人体试验又需两个月,还可能要做第三次人体实验。他还没说到大批生产这些药物的技术困难以及申报国家的以及世界的医药许可证所需要的审批时间。这种时间通常是很长的。因此SARS特效药物开发的时间需要比基因测序的时间要长几十倍是不足为奇的。关于这一点是大多数科学家的共识。中国工程科学院洪涛院士批评对非典疫苗研究有一些夸大的说法,比如,几个月就会取得成功等等。洪院士认为,疫苗研究难以速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需要一年、两年甚至更长时间。他希望科学界实事求是,向社会讲清真实情况。 。而中国科学院邹承鲁院士最近则说了一段更加稳重的话。他指出,一个新药的研制通常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就是在基础研究条件较好的国外,研制一种新药通常也需要花去一到两亿美元。因此,新药的研制急是急不出来的。截至目前,全世界的科学家都没有宣布做出一种新的能够战胜非典的药物,要求科研人员在短期内做出抗非典的药的愿望是好的,但不能对科研人员要求过高,更不能操之过急,应该符合科学(和技术)的客观规律 。我想,这里所说的科学技术规律,就是我国一些科学技术哲学家所说的科学技术“元规律”。这些“元规律”自然包括约翰.齐曼所发现的1:10:100的规律。这里齐曼说的100乘以百万美元正好就是邹承鲁所说的“一到两亿”美元。我个人曾 用第一颗原子弹的开发费用和青霉素的开发费用来验证过,这个规律大体上也是1:10:100。SARS的技术开发是否是一个例外情况呢?我不知道。不过在科学技术上,SARS的攻坚战是越来越困难了。对这一点我想应该有思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