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分析的方法论基础――关于道德的阶级性和全人类性的研究(一)
详细内容
阶级社会只有阶级道德吗
道德既有阶级性,也有全人类性,对于这个问题,争论不休,意见分歧
关于从阶级观点看待社会的道德文化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曾作了原则上的解决,同时近几十年来,这方面差不多所有主要专家都对这个问题发表了意见。但在深入探讨中,关于道德的阶级性和全人类性问题,甚至在伦理学家中看法也比较混乱,难以解决。伦理学领域的许多专家指出,学者们围绕这个问题的热烈争论一直没有停息过,“道德的阶级性气特别是“道德的全人类性”概念本身引起极大的意见分政。
几乎每一个从事于某个道德理论问题的研究者照例都对道德的全人类性的定义提出自己的方案。这些定义关于全人类性总共列举了四十多个特征。在这些特征中,最常提到的是道德价值的普遍得到承认、具有普遍意义,及其对于大多数人的有用性,还有道德的稳定性,普遍的历史正确性,不断进步性和有发展前途以及其他等等,也被认为是道德的全人类性的重要特征。对道德的全人类性的所有这些特征并没有多少重大的异议:其中每一个都突出了全人类性的某种真正本质的特点。然而社会生活的全人类性,其实也和阶级性一样,其表现是非常丰富的,因此研究者可以列举出它的许多方面。
这里也就不可避免地对这个概念产生多种多样的解释。一般地说,各种定义并不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补充的,因此,对我们所研究的现象多少有个完整的表述,当然,这种表述主要是描写性质,而不是分析性质。何况通常用来确定道德现象的本质特点和补充特点的全人类特征,其实并不是全人类特征。象“普遍承认的刀、“普遍运用的”、“积极的,,、“真正的”、“稳定的,,这样一些通常用来把全人类内容同阶级内容区别开来的术语,都是伦理学中抽象人道主义的和人类学派别的代表人物所经常运用的概念。这些概念没有揭示出道德的阶级性和全人类性的特点,这些概念即使不适用于所有认识对象,也可以适用于许多认识对象。
道德的全人类性定义的多元论,看来原因在于以下几点:1.社会道德生活领域这个研究对象本身结构和职能的复杂性;2.在我们革命的时代,道德过程(关系)呈现活跃状态;3.在现时代,围绕着道德价值的意识形态的斗争尖锐化。
对立统一规律是研究道德问题的方法的原理道德的阶级性反映社会对立面的尖锐斗争和变化,道德的全人类性是对立面的统一,有持久性和稳定性
马克思列宁主义认为,科学探索的方法论方面,以及确定某些原则和基本理论概念的范围,在分析具体社会现象之前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应当弄明白这些原则和概念(参看:《列宁全集》,第15卷第368页)。大家知道,没有正确的方法论观点,就不可能对道德的阶级性和全人类性的本质有完全符合实际的认识。
因此,必须强调指出,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规律不但是作为出发点的方法论原则,而且是研究道德的全人类性和阶级性这个问题的一切方面的“始终一贯的刀方法。在社会的道德领域中可以发现矛盾的各个阶段―从非本质的差别(比如,在社会主义社会两个友好阶级的道德中)直到不可调和的对抗性(例如,在资产阶级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之间)。道德的阶级性是社会对立面尖锐斗争的反映,它反映社会的对抗性、不可调和的敌对阶级的斗争,也是解决对抗性矛盾的武器。道德因素在革命和战争中不起决定性作用,革命和战争,例如苏联人民的国内战争和伟大卫国战争,所要解决的是尖锐的对抗性冲突。共产主义建设者的道德法典的某些原则,要求苏联人民积极参与解决对抗性的冲突情况,教育人民对共产主义的敌人,对各族人民的自由与和平事业的敌人毫不妥协。道德是一种调节社会行为的普遍有效的手段,它适合于在任何尖锐冲突中给个人指明方向。既可以批准人们之间的合作,也可以批准人们之间的斗争。
包括道德在内,一切由于矛盾而变化的现象,其特点不仅是对立面的斗争,还有对立面的统一,不单是变化的,还有一定的持久性、稳定性。“全人类性是真正促进人类统一、继续发展和巩固的那些因素、前提和价值”。道德的全人类性是社会上矛盾的社会机体的统一的产物和反映。
道德的对立方面的统一,保证道德这种复杂的社会现象的稳定性,给人们的道德生活带来持久性和稳定性。道德文化的持久性和稳定性在诸如习俗和道德传统、道德和正义规范、人类公共生活基本淮则这些道德的结构成分中特别显著。这些成分保证着某个社会已确立的社会关系的再生产。
大家知道,作为发展源泉的矛盾,要通过矛盾的质的改造和辩证的克服、“扬弃”以及矛盾发展所有先前阶段所获得的积极内容的最高度的综合,也就是说,通过否定的否定来解决。先前历史阶段所形成的全人类道德价值的继承,是在时代的道德发展的矛盾的“扬弃”过程中进行的。全人类性在这里履行联系时代的职能,架设从过去的道德文化通往将来的道德文化的“桥梁气从道德文化发展史可以看出,通过道德风尚的先前发展阶段辩证的否定而产生质的改造的两个关键。一个关键是阶级社会的产生,这时统一的道德分化成对立面,分成阶级性和全人类性;另一个关键是共产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形成,在形成过程中克服道德风尚的阶级对立现象。原始公社制度瓦解时期曾经克服氏族道德并吸收自古以来人类公共生活的某些基本准则运用于阶级文明,其途径是使这些准则发生一定变化,并把它们列人各种宗教道德法典。大家知道,在这种“扬弃”过程中,剥削阶级千方百计歪曲和改变人们之间这些最初的交往标准,利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在第一个否定中,形式上没有分裂的原始社会的精神道德文化至少为新生社会的三个组成部分:阶级的道德、法和政治所继承。在共产主义形态形成的时代,通过否定的否定克服道德的阶级内容,同时必须保存道德中的全人类道德价值。共产主义对人类全部发展历史中形成的所有积极的道德文化的这种“扬弃刀包括:1.克服道德的阶级剥削内容,吸收主要由劳动人民创造的真正的道德价值;2.用道德代替行政法律来调节人们之间的关系,同时继承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法律文化的积极成就;3.克服人们交往的政治调节,同时义不容辞地保存社会主义社会给予这种调节的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未来的真正全人类的共产主义道德不仅是先前一切道德文化的两个方面阶级的和全人类的―的合法继承者和继续者,而且还是劳动人民历史性创造的阶级产物的全人类财富,即社会主义法以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建设时期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政策的合法继承者和继续者。
否定的否定规律帮助确定社会发展的主导趋势和方向,论证人类道德进步的乐观思想。现代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文献认为,道德进步和全人类性道德价值是密切联系的。不承认存在着全人类性道德价值这个现实,就会取消道德进步和人类精神文化继承性的思想;而道德进步必须以全人类性道德文化的发展为前提。全人类性为进步“效劳”,反之亦然,一切促进历史进步的东西,不论它存在的时期长短,都是全人类的财富。
关于道德形式和道德内容问题
在阶级社会里,道德内容可以是阶级的也可以是全人类的,道德形式则是所有阶级和社会集团的共同财富至今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家尚未完全取得一致意见的问题是,阶级性和全人类性问题是涉及道德的形式方面,还是内容方面,或者在定程度上两方面都涉及。大多数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代表人物认为,道德形式(结构)是全人类性的(参看:《哲学百科全书》,第4卷第102页)。有些学者持另一种观点。例如在一些作者的著作中就有“道德的阶级形式”这个词。
象大多数研究这个问题的人一样,我们的出发点是,道德形式及其所有结构成分是全人类的、普遍历史的现象,对所有人们来说是世代相传的。把道德分解为阶级性和全人类性,这主要是指道德的内容。所谓申容,我们的理解是在某种道德结构中反映出来的社会、阶级、社会集团的意志,是某种道德结构为之服务的社会利益,是道德组成部分中因社会需要而包含着的、建立和发展同道德相适应的社会关系的要求。在阶级社会里,内容可以是阶级的,也可以是全人类的,而这两个方面的实际存在是没有疑问的。然而阶级的和全人类的向题不能只限于道德内容而不扩展到道德形式,内容的变化对形式来说并不是完全中立的,在全人类道德价值为剥削阶级的阶级内容所充满的情况下,全人类道德价值被歪曲和变形就是证明。例如,在私有制影响下,全人类团结和互助变成慈善行为,节约变成吝音,正直变成沽名钓誉,也就是变成普遍承认的人类美德的一种否定的代用品。
必须指出,虽然形式对内容来说不是中立的,但道德的形式不会分化为阶级的和全人类的两个方面。道穗芬花病这种“程式,只适用于道德的内容,全人类性在道德内容中所起的作用不下于阶级性。例如,良心作为道德情感方面的构成部分,不能只“记在刀某个阶级的“帐上,,,所有的时代和阶级都知道良心,虽然,正如马克思所指出,有产者的良心不同于无产者的良心(参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6卷第140页)。至今还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哪一个人能够为每个阶级“培育,各自一套心理学意义上的道德结构。形式作为道德的概念方面和情感一心理方面的表现,不可能是阶级的,它是所有阶级和社会集团的共同财富,是调节人们交往的手段,而交往的内容可以是合作或斗争,互助或剥削。
不能把道德的阶级性和全人类性看作两种不同意义的本质而采用二分法。有效的办法只能是把阶级的和全人类的内容看作统一的整体,而主导地位属于阶级性,为阶级性所保存。“所有人民同住在一个星球上,都是整个人类的组成部分,他们为全人类宝库作出贡献,促进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使人类社会的活动扩大和充实起来刀(H.姆切德洛夫:《关于共产主义文明的形成问题》,《共产党人》杂志1976年第14期第37页)。在任何阶级社会里,一定阶级的道德文化始终是人类较小范围的道德文化,它是人类道德文化的一部分。这一部分同整体的关系可以处于和谐状态,也可以处于冲突状态。反动剥削阶级的道德文化同全人类道德价值始终处于尖锐的矛盾之中。劳动人民的道德整个来说同历史的全人类道德内容是和谐的,它是全人类道德内容的基本部分。
许多作者在说明道德的阶级性和全人类性时,提到全人类的“因素刀、方面、“组成部分”等等。把“道德的全人类部分,,和“全人类道德,,概念分开,是一种有意义的尝试。恩格斯曾用过“全人类道德”一词。他写道,“只有在不仅消灭了阶级对立,而且在实际生活中也忘却了这种对立的社会发展阶段上,超越阶级对立和超越对这种对立的回忆的、真正人的道德才成为可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页)。道德作为自治社会的机制,是一个复杂而完整的体系,在阶级文明时代,它为一定的阶级利益而发挥作用。道德的个别组成部分虽然也反映全人类利益,但不会改变某个阶级乃至某个时代的整个道德体系的阶级本质和性质。
阶级性和全人类性不是在各个时代、民族、社会集团之间按一定的和严格的比例来平分秋色。它们在阶级文明的所有时期都存在,在阶级社会条件下,任何一个民族的风尚中都可以发现这个或另一个方面白铡沮成部分,它们在同一个人的内心里是交错的。人们通常同时属于几个相互渗透的和各种联系性质的社会集团,由于这种情况,他们同时可以扮演几种社会角色。因此,全人类性和阶级性在每一个人的性格和道德面貌上独特地相互交错。
道德是相对因案与绝对因案的统一
社会的社会同一性决定着道德的全人类内容,社会的社会分解产生阶级的道德价值我国著作中没有取得一致看法的是:道德中是否存在绝对的东西。有些作者认为道德中可能存在绝对因素是不对的。例如,有人确信,只有在认识中和科学中而不是在道德中才能有绝对的和相对的,“道德必然是相对的,’(参看0.克鲁托娃:《人与道德》,第37页)。看来,试图只从相对立场考察任何现象,将使得我们对现象的理解简单化。社会道德生活的许多权威研究者区分了道德中相对的和绝对的东西。狄慈根曾经写道,“各个时代和阶级的人们的道德,一方面是相对的、易变的和各不相同的。另一方面,在这样的意义上又是绝对的:第一,道德中存在某些不会消失的公设,第二,任何历史阶段的任何道德是道德,而不是任何别的东西”(H.狄慈根:《宗教和社会民主制度》,彼得格勒,1918年第n页)。道德的主要心理调节机制,如义务、正义、荣誉、良心等等,在整个历史时期都保持自己的形式,并逐渐注人新的内容。道德是相对因素和绝对因素的统一,同时绝对因素在道德的全人类内容中通常比在阶级内容中更为集中。然而,不存在任何永恒的和绝对的道德,承认道德的绝对因素,是同根本否认道德的客观内容的道德相对论对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