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教师资格制度与教师地位的关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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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化;专业人员;法律保障
[论文摘要]教师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职业,需要具备依据教育规律有效传授知识、发展学生个性的教育实践技能,并用特殊的标准、评价方式来强调其专业性。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教育的地位、教师的地位还比较低,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不但保证了教育教学的质量,更保证了教师的专业化地位和待遇的提高。
教师的职业是崇高而神圣的,人类文明的发展和进步,都与教师的辛勤劳动密不可分,这一点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教育是否办得好,关键在教师。因为教师是办好教育事业的主要依靠力量,正所谓“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的状况对教育事业能否健康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在世界新技术革命激烈竞争的形势下,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在由此而引发的教育自身的改革和发展中都日益显示出教师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如何,关系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兴衰成败,从而也关系着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兴衰成败。
然而,很长时问内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从总体上看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尽管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教师待遇逐步得到改善,但教师收人与很多行业相比依然偏低,城市教师的住房还很困难,一些农村地区的教师,尤其是在偏远地区从教的教师更是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工作。影响了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发展,甚至造成整体师资素质下降。因此,保障和维护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就显得尤为突出。
一、对教师专业地位的认识
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劳工组织制定了<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书>,首次以官方文件形式对教师专业化作了明确说明,提出“应把教育工作视为专门的职业,这种职业要求教师经过严格地、持续地学习,获得并保持专门的知识和特别的技术”。199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召开的第45届国际教育大会提出,“在提高教师地位的整体政策中,专业化,作为一种改善教师地位和工作条件的策略,是最有前途的中长期策略。
那么什么是教师专业化呢?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职业具有自己独特的职业要求和职业条件,有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其基本含义是:第一,教师专业既包括学科专业性,也包括教育专业性,国家对教师任职既有规定的学历标准,也有必要的教育知识、教育能力和职业道德的要求;第二,国家有教师教育的专门机构、专门教育内容和措施;第三,国家有对教师资格和教师教育机构的认定制度和管理制度;第四,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也就是说,教师专业化是一个发展的概念,既是一种状态,又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
二、教师资格制度提出的历史背景
1681年拉萨尔在法国创立了世界上第一所师资培训学校,从而使该年在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意义,因为它标志着师范教育的诞生。但在早期的师资培训机构中,培训以“学徒制”为主,教师的培训仅被视为一种职业训练而非专业训练。18世纪中下叶,随着普及初等义务教育逐步在一些国家实施,现代教学方法渐成体系,教育理论有了长足的进步,师范教育理论已初见轮廓,为教师从事职业训练提供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依据,教学开始作为一门专业从其他行业中分化出来,形成自己独有的特征。欧美各国相继出现了师范学校并颁布了师范教育的法规,包括中等师范学校的设置、师资的训练、教师的选定、教师资格证书的规定以及教师的地位、工资福利待遇等,师范教育开始出现系统化、制度化的特征。师范教育机构在对教师进行文化知识教育的同时,开始注重教师教学方法的培训,开设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对教师进行专门的教育训练。
教师职业从经验化、随意化到专业化,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20世纪60年代中期,许多国家对教师“量”的急需逐渐被提高教师“质”的需求所替代,对教师素质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20世纪80年代以来,教师专业化则形成为世界性的潮流。要求高质量的教师不仅是有知识、有学问的人,而且是有道德、有理想、有专业追求的人;不仅是高起点的人,而且是终身学习、不断自我更新的人;不仅是学科的专家,而且是教育的专家,具有象医生、律师一样的专业不可替代性。这就要求教师的培养培训机构,要求国家的教师管理保障制度,都实现相应的重大变革。而变革的关键在于教师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如上所述,教师职业所依据的专业知识具有双重的学科基础,即教师任教科目的学科知识和教育的学科知识。任教学科的学术水平(学术性)与教育学科的专业素养(师范性),两者孰轻孰重?在现实中,我们发现,师范性往往更容易成为强调学术性的牺牲品,原因是不少人认为,只要掌握学科知识就可以做教师,甚至可以做一个好教师,是否具备教育学科知识则无关紧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