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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之意”解析——关于原始儒、道两家思想意指的若干冥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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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在当代人的视阈里,“道德”不过只是一个伦理学意义上的名词而已。尽管这个词很重要,但似乎却已完全没有必要再对其给予更多也更精确的释义。然而,从语言学的角度上看,它又是如此单薄苍白、含糊不清,似是而非而又缺乏号召力、凝聚力和感染力。本文以孔子和老子为代表的先秦儒道两家有关“道”、“德”的话语为切入点,从解释学的角度对中国古典道德思想展开了全面而深入的阐述,明确指出,原始意义的“道”、“德”是分开来讲的,而其指归便在于“中庸”之意。并且指出,儒、道两家的思想是统一的,并非传统之所谓矛盾对立,势同水火。

关 键 词:道 德 仁 义 礼

“老子”既是书名又是人名,而“道德”则是书名的老子和人名的老子中最核心的思想理念。于是乎,老子其书便因之而被名之为《道德经》或《德道经》,老子其人亦因之而又被称作是“道家”;于是乎,无论老子其书还是老子其人便总不离“道”、“德”二字,亦未脱于司马迁之所谓“道德之意”[1]。

然而,不知其“道”,便不可“志于道”;当然,不知其“德”,亦不可“据于德”。而若不知其“道德之意”,则必将终不知孔子之所谓“道”、“德”、“仁”、“义”、“礼”究竟为何物以及不知其所谓“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2]一句话,到底该如何取义矣!于是,本文便拟以孔、老思想为突破口,从解释学的角度,对此加以深入细致的条分缕析。

关于“窅然难言哉”的“道”,老子曾“言其崖略”[3],亦曾作如是观:“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以知古始,是谓道已”[4]。由此可见,老子之道,亦即庄子之所谓“古之道术”。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漠,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道大,天大,地大,王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处一。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5]。

这段话,可以说是老子对“道”的最基本的理解:它是先天地而生的混成之物,“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而合其名、字,则似可称其为“大道”——这大概也就是孔子之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6]中的“大道”吧?它大而逝、逝而远、远而返,独立不改,循环往复,周行不殆。尽管天大、地大、王大,但人要法地,地要法天,天要法道;也就是说,“道”乃是大天、大地、大人之上的至大与唯一。所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7],其意思是说,由“道”之唯一而生出天、地之“二”,由天、地之“二”而生出天、地、人之“三”;而由天、地、人之三才,则又生出天地之间的所有一切、万事万物。那么这个至大、唯一的“道”,又是从哪里来的呢?老子曾一言以蔽之地告诉我们说:“道法自然”。而王弼则对此注曰:“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也就是说,所谓“自然”,其本意就是“本然”,就是自然而然、自己如此,或者说是“自己如尔”。我们知道,张岱年先生曾为此而说过这样的话,“所谓自然,皆系自己如尔之意……道之法是其自己如此。”[8]——换句话说,所谓“自然”,其实不过就是事物初始的样子或者说是本来的样子。

此外,老子本人还曾为此而“近取诸譬”:若譬之于人,则“比于赤子”[9],“复归于婴儿”[10]——这大概是因为,所谓“赤子”、“婴儿”,乃人之初始;若譬之于物,则又比之于木,“复归于朴”——这是大概因为,所谓“朴散为器”,就是天然去雕饰而未加工成器之木。于是“圣人用为官长,是以大制无割”[11]矣。这大概就是老子之道,独立不改、周行不殆之道,可以为天下母之道,率性自然、无为而治之道,《易传》之所谓天、地、人三才之道;当然,它更可以说是一种依乎中庸、不偏不易的政治轨道或者说人间正道。这个“道”,在本文看来,它不仅具有学术价值,而且富于生命意义——其价值就在于,它由此而建构了一整套缜密的政治哲学思想体系;而其意义则更在于,藉此而完全可以解决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对此,詹剑峰先生曾经说过,“老子哲学则从天人之际开始。所谓天即自然,所谓人即人事,所谓天人之际即言天必归结到人事,讲人事必本之于天……由此看来,老子世界观、社会观和人生观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这是老子哲学的宗旨。”[12]而徐复观先生则亦曾说过:

老学的动机与目的,并不在于宇宙论的建立,而依然是由人生的要求,逐步向上面推求,推求到作为宇宙根源的处所,以作为人生安顿之地。因此道家的宇宙论,可以说是他的人生哲学的副产物。他不仅是要在宇宙根源的地方来发现人的根源;并且是要在宇宙根源的地方来决定人生与自己根源相应的生活态度,以取得人生的安全立足点[13]。

这一论断,应当说是言之有据,持之有故,论之成理的。相对于“万物之奥”[14]的道者而言,人不过乃是天地万物中的一物而已;同时,人又不是其中的一般之物而是万物之灵,是“生(于)天地之间”、“处于天地之间”[15]、“无所逃于天地之间”[16]的万物的一个主体。而老子之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7]一句话,则无疑已将大人与同在大道之下的大天、大地平列。这里与其说老子在言天道、言地道,不如说是他在借言宏观之天道、中观之地道而论微观之人道,即人之自然之道、政之无为之道。如老子尝云:“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18]其中,“正”通“政”,而“政”则即是“道”;合而言之,即为“政道”,亦即主张以“政”治国或者以“道”治国。又云:“其政闷闷,其人醇醇;其政察察,其人缺缺。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19]这里则更将“政道”与“人道”直接联在了一起,并且明确指出,“政道”之“闷闷”与“察察”取决于“人道”之“醇醇”与“缺缺”。此外,还进一步指出,人之祸福在于“政”之有为与无为——这可以说是一种人性论思想。在徐复观先生看来,尽管“《老子》一书,没有一个性字”,但却“有实质的人性论”[20]。关于这一点,我们从老子有关“德”的理念之中,亦可得到极为有力的证明。

“德”无疑是老子的另一重要人伦或政治理念,所以《老子》又名《道德经》或《德道经》。其中,有关“德”的文字俯拾即是、屡见不鲜。那么何谓之“德”呢?

对此,《说文解字》中曾有如下两种解释:一即“德”字,意为“升也”;二是“从直从心”,即“德”或“德”字,意为“外得于人,内得于己”。全祖望《鲒埼亭集》曾论“德”字曰:“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之谓德,是德行之德也;若德,则升也,非德也。”而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尝言“德”字云:“外得于人者,恩德之德;内得于己者,道德之德。经传皆以‘德’为之。”

此外,同样的理解和释义还可见之于《礼记.乐记》:“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见之于《礼记.乡饮酒义》:“德也者,得于身也。故曰:古之学术道者,将以得身也。是故圣人务焉”;见之于《庄子.天地》:“物得以生谓之德”;见之于《管子.心术上》:“虚而无形谓之道,化育万物谓之德”,“德者道之舍,物得以生……故德者得也,得也者谓其所得以然也”;见之于《论语集注》:“德者,得也。得其道于心而不失之谓也”;见之于《广雅.释诂三》:“德,得也”等等等等,不胜枚举。由此可见,老子之所谓“德”,亦应作如是观,即所谓“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也就是说,“德”同样是一个与人有关的思想理念。而在甲骨文中,则亦将“德”字写作:上睁一只眼、下卧一颗心。但这只眼却是人眼、这颗心亦是人心。对此,张岱年先生曾经明确指出,关于“德”字的起源及其原始意义,今日看来,似已难以考定;尽管近年来一些古文字学家曾就甲骨文进行过诸多可贵的探索并作出了一些大胆的猜测,但最终似亦未得出什么科学的定论[21]。对此,王弼曾于《老子》第三十八章中作过这样一个著名的解释:“德者,得也。常得而无丧,利而无害,故以德为名焉。何以得德?由乎道也”;此外,他又于《老子》第五十一章中再作解释道:“道者,物之所由也;德者,物之所得也。由之乃得。”这一解释堪称不易之论。由此可见,“德”是人与天以及道之间沟通的桥梁,并且与“譬道在天下,犹川谷与江海”[22]之“在”相辅相成:道之于天下万物即为“在”,而人之于道则即为“德”。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23]实际上,这如何可能呢?因此我们对此似不必过于认真;否则,就上了他的当——因为我们不能不注意到这样一个历史细节:子贡的确曾向孔子问起过天道,而乃师则亦曾作过“予欲无言”的表示;而当子贡又进一步追问起“子如不言,则小子何述焉”时,于是乎孔子便作如是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24]其实,在这里,孔子无疑已为我们豁然揭开了“不可得而闻”的“夫子之言性与天道”的全部秘密,一言以蔽之曰:率性自然,无为而治——因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而用《中庸》的话说就是:“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这大概便是孔子之所谓“天道性理”吧?如此看来,人何言哉、地何言哉、天何言哉,道亦复何言哉?——这大概是因为“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25]“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26]。试想:子贡其人,无疑乃是孔门中之“受业身通之徒”,“言语异能之士”[27]——自然是聪明得很。既如此,那么,他又何以愚蠢到不能正确领会乃师说话意图的程度呢?对此,董仲舒的一句话,可谓说得最为直截了当:“圣人法天而立道”[28];而顾炎武本人,则似乎对此更是看得十分真切、明白:“夫子之教人文行忠信,而性与天道在其中矣。故曰:‘不可得而闻。’”[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