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企业年金的历史沿革及经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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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即由企业退休金计划提供的养老金。其实质是以延期支付方式存在的职工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是职工分享企业利润的一部分,是职工权益的一部分。企业年金计划在英国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在美国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1875年,美国快递公司建立了第一个企业年金计划。第二个计划由巴尔的摩和俄亥俄铁路公司于1880年设立。在随后的半个世纪中,大约出现了400个退休金计划。这些早期退休金计划一般建立于铁路、银行和公用事业领域。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政府提供养老金的能力日趋有限,企业年金计划的社会责任日益突出。企业年金一旦进入养老保障体系即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基于正规企业劳动关系而建立,是员工的法律权益;
二是由雇主单方的、自愿的计划逐渐进入集体谈判的内容并具有准强制性;当政府介入以后,在有些国家出现了强制性企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日益具有公益性,受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影响;
三是由企业单方缴费逐渐转向劳资双方共同缴费,增加了民主管理的成本,如理事会;
四是管理模式多样化,可以建立共同账户或为受益人建立个人账户:可以建立缴费确定(DC)计划、或待遇确定(DB)计划、混合计划;可以委托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机构;
五是待遇支付原则和方式多样化,包括一次性支付或年金方式,提前支付或财产转移等;
六是基金投资运营商业化、市场化,有些国家已经实现了养老基金管理的私营化:“组合投资”和“审慎人”的理论与实践提供企业年金资产的安全性和回报率;
七是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产管理包括两个性质不同的阶段:即受益人在就业期间的养老金储蓄阶段和受益人达到退休年龄后的养老金消费阶段。
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其附加价值逐渐体现出来:(1)工薪者的主要储蓄和投资渠道,在他们达到退休年龄时可领取一笔数额不小的金额;(2)减轻政府提供养老金的负担;(3)国民储蓄的主要部分;(4)可进入资本市场运作的最大资金流。因此,企业年金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社会生活中显现出日益重要的作用,政府介入企业年金领域的程度也越来越深,如今,在OECD国家中已经产生出一些发达的养老金市场。企业年金的历史沿革
企业年金已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每个阶段的账户管理主体模式都不同,且不断进步和完善(这一观点在《中国企业年金财税政策与运营》中第一次被引用):早期发展阶段,即企业自我管理时期(19世纪);成熟发展阶段,即市场运营与政府介入管理时期(20世纪);综合发展阶段,即与社会保障协调发展时期 (2l世纪)。
(一)自我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早期企业年金计划的账户管理主体是资助计划的雇主,管理模式主要是银行储蓄账户(DB型名义账户)。
早期企业年金计划是企业对员工的一种不规范的承诺,具有如下特征:
一是基于企业责任从支付员工伤残抚恤金开始;
二是雇主自愿提供的津贴,没有被上升为员工权利,计划的建立和管理随意性很强;
三是计划资产基本来自企业当期收入,与企业资产融为一体,企业承担筹资义务和风险责任,没有法定的缴费要求;
四是其账户由企业自行经办,账户管理方式主要是在银行开设的储蓄账户。
由此可见,早期企业年金计划管理接近一般银行储蓄,属于待遇确定(DB)计划,并具有名义账户的特征。
(二)委托管理的企业年金计划
企业年金在工业发达国家大规模发展始于20世纪40年代,随之计划类型、账户管理模式逐渐多样化和规范化。
1.企业年金计划多样化
1993年,美国所有民用行业工人约有57%受雇于举办了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整个OECD国家有1/3员工参加了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计划。基于企业动机、员工需求、法律要求、税收激励、市场促进等多种来自经济社会的因素,企业年金计划迅速朝着多样化趋势发展。1993年,美国私人信托基金总金融资产超过2.5万亿美元,其中1.13万亿来自单个企业的DB计划,1.06万亿美元来自单个企业的DC计划,3100亿美元是多企业计划。近年来。单个企业的DC计划资产发展有显著增长。保险经营的养老金产品有10余种,如团体延期支付账户、储蓄账户、担保投资账户(GIC)、混合型账户GIC、稳值统筹基金账户、个人年金账户等。
2.企业年金计划管理主体多元化
(1)保险合同
1921年,美国大都会寿险公司(The Metropolitan Life Insurance pany)签发了第一份年金合同,从此,保险公司进入企业年金领域。1924年,大都会寿险公司发出第二份合同,该合同是与一个已经建立“现收现付”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签订的。同年,美国公平寿险协会宣布,要为企业年金计划设计产品,从而成为第二个进入该领域的公司。保险产品从此开始适应企业年金计划的需要而发展,并逐渐进入保险合同主导阶段,取代普通银行储蓄账户。
保险合同提供利息担保,其稳健性和强大的精算能力使其在DB计划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同时,和保障性的寿险相结合,使得保险公司的企业年金计划更具吸引力。从20世纪60——70年代,随着分红险和万能险的推出,参加计划的员工不仅可以获得保证的收益,还能分享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盈余,并直接参与超额投资收益的分配。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美国股市为代表的资本市场持续走强,DC计划开始盛行,各类金融机构也日趋活跃,保险公司传统的稳健风格逐渐受到冷落。为了与其他金融机构竞争,保险公司推出了投资连接型保险。虽然这种与开放式基金相类似的保险产品受到了企业年金市场的欢迎,但保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的垄断地位也不复存在了。
目前,国外的保险公司主要以三种方式参与企业年金市场,并占据了约40%(美国)的市场份额:DB计划的提供商;单纯的年金提供商;通过购并,形成综合性金融集团,为企业年金提供综合服务。
(2)信托管理
亚洲金融危机后,一些企业年金计划资产因保险公司破产而遭受损失,信托业以其保持企业年金计划资产独立的账户管理优势逐渐取代保险合同的市场。
信托即基于信任基础上的委托,包括依法委托和法外委托。信托业具有悠久的历史,但企业年金信托还是比较年轻的事物,在世界各国有不同的选择,如英国的全权托管、美国的公司信托、日本的银行信托等。目前,在加美等发达国家的企业年金市场上出现信托主导的发展趋势,托管主体可以是公司如基金公司、保险公司,也可以是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