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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商业概念及其分类的创新发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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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商业是随着社会生产,特别是商品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作为商业的概念也是随着商业活动及其理论的发展而不断演进的。本文探讨与分析了中国商业的演进、中国现代商业的组成要素及其分类之后,就可以较准确的界定商业的概念。
  关键词:商业 概念 分类
  
  作为商业,简单说来就是从事商品交换之业。作为现代商业,是从事流通经营管理的综合活动之业。商业是随着社会生产,特别是商品生产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作为商业的概念随着商业活动及其理论的发展而不断演进。
  
  商业概念的历史发展
  
  在我们探讨与分析了中国商业的演进、中国现代商业的组成要素及其分类之后,就可以较准确的界定商业的概念。为了进行这一概念的界定,还有必要对这一概念的历史发展作进一步的诠释。
  
  (一)商业的初始概念
  商业,从原本的意义上说,可以定义为:独立的商人所从事的商品交换的业务活动。商,就是商人;业,就是事业,或业务活动。这里所说的商人,既可以是单独的个人,也可以是一个群体;这里所说的商品交换活动,既可以是物质商品的交换活动,也可以是非物质商品的交换活动;这里所说的交换,既可以是物物之间直接交换,也可以是以货币为媒介的间接交换;这里所说的活动,既包括商品的购、销、运、存的活动,也包括为其服务的信息、调查、组织、管理等多种活动。
  进行商业经营活动的组织机构,就是商业企业。所谓企业,就是企求赢利的组织机构;所谓商业企业,就是企求赢取中间利润的组织单位或商业经营的组织机构。
  商业企业的整体组合,构成了社会经济中的一个商业行业,从事社会生产分工中所给予的商品交换的专门职能。在商业这个大行业中,不断分裂着自身的各个分支行业。
  商业部门,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是从社会经济管理角度所设的门类,实质是一种行政管理系统,是对商业活动、商业企业、商业行业等进行管理活动的行政管理机构系统。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它是社会经济中的一个部分、一个门类。
  
  (二)商业的“辞典”概念
  在《商业辞典》中,对商业概念的定义是:“商业,亦称‘贸易’。从事商品流通的国民经济部门。产生于奴隶社会初期,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的结果。它的产生,形成了人类社会的第三次大分工,并创造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其职能是‘专门对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63页)。它通过商品的收购、销售、调运和储存,为生产和消费、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地区和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经济大辞典》“商业经济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6年6月版)。那么,什么是“贸易”呢?在上述同一“辞典”中指出:“贸易即‘商业’。在我国,古代以贸易泛指买卖,如《史记.货殖列传》中称:‘以物相贸易’;现代一般对内称商业(如国内商业),对外称贸易(如对外贸易)”。现在,我们对上述的“辞典”定义,作以下简要的辩析:
  1.“商业”与“贸易”的区别与联系。根据中国历史典籍中的“抱布贸丝”的词句以及《史记.货殖列传》中的“以物相贸易”的记载,其贸易的原始含义是物物相交换,“贸”是换取,“易”是相交易,所以,“贸易”是以实物换取实物的产品易位活动,是交易双方以物易物的直接物物交换,用以满足交易双方各自对不同产品的需要。而商业活动,则是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活动,是买卖双方通过货币的中介,即买方付出货币,卖方取得货币,实现产品所有权与使用权由卖方向买方的转移,然后由卖方将换取的货币再去向另外的出售者购买所需的产品。可见,贸易中的交易是W—W,商业活动中的交换是W—G—W。当然,商品交换也是一种交易活动,也可以归属于贸易中,如此,两者则变成同一语。
  由此,不难看出,“贸易活动”,既包括互通有无的、以物易物的直接交换活动,又包括以货币为媒介、以营利为目的商品交换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贸易活动的范围大于商业活动的范围。但贸易同商业确有一定的差别,正是由于这种差别,反映在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产品交换中,除了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外,还存在一定比例的互通有无的物物交换,特别在边境互市的易货贸易中反映的更为明显。正因为如此,在一个国家的对外交易中,多称“对外贸易”,而在国内多称“商业”。随着我国市场国际化的发展,对外贸易活动将更多的是从事商品交换的商业活动,而且是一种多要素的大商业活动、大贸易活动。
  2.商品流通的范围。这里所说的“商品流通”,不应仅指传统意义上的物质商品的流通,还包括非物质商品的流通,即各种生产要素商品的流通。因而,现实的商品流通,是市场经济中的流通的范围,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整体流通,并且是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的整个流通过程的流通。而商品流通活动,是包括商品实体流通活动在内的各种相关要素的所有流通活动。
  3.“国民经济部门”与“国民经济”。这里所说的从事商品流通的“国民经济部门”,不仅理解为是国家对商业活动的行政管理机构;而所说的“国民经济”,是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从前苏联引进的术语,它实际指的是社会经济。因此,可以说,商业是从事商品流通活动的一个社会经济门类或部分,是对应于工业生产部门、农业生产部门而说的。
  4.全面理解商业活动。对“它通过商品的收购、销售、调运和储存,为……经济联系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的内容,要全面理解。“商品的收购、销售、调运和储存”活动,仅是商业活动、商品流通活动的主体活动内容,此外,还有其它要素的买卖交易活动以及对其进行的自我组织、管理活动等。
  可见,上述传统的商业“辞典”概念,存在很大的局限性与片面性,需要对“商业”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作新的引深与扩展。
  
  现代商业的概念
  
  现代商业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以智商和情商相结合的商业。它的概念可以概括为:以科学发展观和现代经营理念为指导,以物质的和非物质的要素商品为经营对象,以国内外市场为载体,通过各类商业企业的诸经营环节,而进行以商品交换活动为核心、以要素商品流通为主体的广泛商务活动的第三产业部门。简言之,它是社会经济中从事广泛商务活动的第三产业部门;或是从事广泛商务活动的经济部门。为了更全面的理解现代商业的概念,需要系统论述其组成要素及其相关概念的创新发展。
  
  (一)商品
  商品的分类、档次、市场化层次大大延伸了。
  商品的分类。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志进行多种分类。商品不单是物质产品形态的商品,还有精神产品形态的商品;不单是有形商品,还有无形商品;不单是国内商品,还有国际化商品;不单是主体商品,还有资金、信息、劳务、科技等相关的生产要素产品的商品;不单是核心商品,还有附加产品与附加利益所构成的附加商品;不但有工业产品商品、农业产品的商品,还有商业、服务业的产品商品等。
  商品的档次。商品的档次不仅是质量档次,还有规格档次、价位档次、功能档次等,每类档次均可分为高、中、低三个档次;商品的质量档次逐步高级化,商品的规格档次大多趋向小型化、精致化,商品的价位档次趋向于中位化,商品的功能档次趋向于多样化、现代化,等等。
  商品的市场化层次。商品的市场化层次逐步向消费领域延伸。原始的市场概念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具有买卖者、商品、地点设施条件三要素。而现在被延伸为:商品是实际加入交换范围的产品;商品是真正实现了交换的产品;商品是已实现了交换并实际进行着消费的产品;商品是已实现了交换并已消费掉了的产品。商品的市场化层次不同,其经济含义不同、经济效果不同、对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影响不同、对商业的经营活动及结果影响不同。
    (二)商品交换
  商品交换的原本概念,是以货币为媒介而进行的商品所有权与使用权,或者价值与使用价值由卖者向买者的位移活动,或称交易活动,故多俗称为商品买卖活动。而现代商品交换的内容、形式、类型则大大引深与广延化了。
  交换的主体,即买者与卖者,或交付方与接受方。作为买者与卖者不仅有个人、集体或集团、群体、家庭,还有参与其活动的中介者、代理者,诸如经纪人、购销代理人、商务谈判代理人等。
  交换的客体,即交换的对象。不仅有主体商品,还有要素商品,几乎一切有用之物与劳务服务都是可供交换的商品。
  交换的形式,即商品交换的形态与方式。有以货币计价的物物直接交换或劳务服务直接交换,有以货币为手段实行货币与实物及劳务服务的交换;有以现金换取商品及劳务服务的现实交换,有以预付一定的定购金而隔期的期货交换;有买卖双方当事人面对面的交换,有以代理中介人介入所进行的代理交换;有批量交换,也有零星交换等。
  交换的范围,即交换的空间领域。有省区内的交换、国内的交换,有国际间的交换;有城市内的交换,有农村内的交换;有东部地区内的交换,也有中、西部地区内的交换等。
  交换的时间,即交换的时限。有固定季节、假日、营业时间内的交换,也有随时的、经常性的交换;有白昼时间的交换,也有夜晚时间的交换等。
  交换的地点,即交换的地理位置。有固定营业场所的交换,如在商店、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服务部、经营所等固定场所的交换,也有在非固定营业场所的随时交换,如送货到门的送货交换、通过邮局所进行的邮购交换、通过网上成交后由第三方物流配送到指定地点的交换等。
  交换的服务方式,即卖方向买方提供售货服务的方式。有售卖人员在交换现场直接向购买者交付商品与包装商品、当场收取现金货款的交换;也有购买者到连锁超市与便民店自行挑选商品,然后到收款处统一结算、收款的交换方式;以及用电话磁卡到通讯网络上自行打电话、用存款磁卡到银行自动取款的信息自动化服务交换方式等。
  交换的模式,即交换的类型。有自由的交换,有计划控制下的交换;有处于垄断中的交换,有处于竞争中的交换等。
  交换的技术设备条件,即设施数量及现代化水平。有原始的、近代的、现代的;有手工的、机械化的、信息自动化的;有单个的、配套的、完整系统的等。
  交换的环节,即交换过程的节点。有单一环节的,也有多环节的;有横向复合型的,也有纵向复合型的;有供应链同单一买方的交换,也有单一卖方同销售集团与生产集团的交换等。
  
  (三)商品流通
  商品交换在时间与地点上的差异以及出售地与消费地之间的差异,必然引起商品在空间上的流通或移动。由于商品交换的深度与广度的引伸,使商品流通的原本概念,即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或从总体上来看的交换,在内涵与外延上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
  商品流通的要素,不单是主体商品或劳务,而且还有与之相随的资金、劳动力、信息、科技等流通要素,从而形成以商品物流为主体、以信息流为引导、以资金流为保证、以劳动力流为条件、以科技设施流为支撑的商品流通总体及其体系。
  商品流通环节,不单是批发环节与零售环节,而且形成生产环节、中介代理环节、物流环节、批发销售环节、零售环节、送货到门、消费者。
  商品流通形式,不再是单一的计划分配调拨形式,而是更多的采取产销直接联系的自由商品流通形式;并且更多的采用电子信息网络上成交,由第三方物流完成商品实体流通的形式;而且还出现先预付定购金,而后隔期进行商品实体流通的期货流通形式;从发展的趋势上看,还形成着供应链的链条流通形式。
  商品流通渠道,不单是工业品商品从城市到农村、农产品商品从农村到城市、进口商品由国外到国内、出口商品由国内到国外,并由单一专门的商品经营机构的单项渠道来完成,而发展为由综合经营机构进行双向流通的流通渠道类型;不单是国营商业的流通渠道,而是由国营、集体、个体、私营、外国资本经营企业的渠道所组成的多元、混合的商品流通渠道。
  商品流通范围,已不再是主要限于国内流通,而是大幅度的向国外范围延伸,形成商品流通国际化、全球化。
  商品流通规模,随着生产要素市场化的发展以及商品生产规模的扩大与全民进入小康社会以至大康社会,必然大大扩大起来。
  商品流通机制,不再是单一的计划调节,而是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形成的利益机制的调节。
  商品流通规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其市场商品供应必须适应商品需求规律、价值规律、商品市场竞争规律、节约商品流通时间规律、商品按自然流向进行流通规律等规律的作用,将更加重要和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