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抒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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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情感日志心情随笔 情感日志心情随笔 篇一:夏雨 喜欢雨,喜欢看雨,也喜欢听雨。 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了这场久违的雨,总算冲散了袭来的阵阵热气,逼退了这个时节那有些嚣张的气焰。虽已是傍晚时分,万物都因即将来临的夜幕而渐归平静,然而丝毫不影响这场风雨的兴致,它仍旧我行我素,并愈演愈烈,临窗听去,好似千军万马,奔腾而至。打开窗户,放眼望去,远处的路面上已经迅速的积了一层水,雨滴打在上面,泛起一圈一圈的水韵,弄得满地都是圆圈了。近处窗外的花园里就更热闹了。高一点的桂花树首先受到洗礼,大颗大颗的雨滴打在叶子上,发出细小的劈里啪啦的声响,可能由于叶子太小的缘故,被雨滴一击打,便上下晃荡几下。由于雨势还算凶猛,于是桂花树叶子便不停的上下翻飞,如同钢琴的黑白键一样,被雨滴上下摁压,弹奏出美妙绝伦的雨天序曲。 从树叶上流下的雨滴并未完成使命。树下种的是大片的麦冬,它的叶子既细又长,水珠落上之后,不会有拍打发出的响动,更多的是悄无声息的流淌,顺着细长的叶子,一直流到它的根部,直渗入到土壤之中,方才停歇。 其实还有一部分雨滴打在了一旁的万年青上。由于万年青的叶子小而坚硬,雨滴打在上面几乎对它没有什么影响,反而能让它淋漓尽致的洗个澡,冲去了连日来覆在身上的尘土,所以那两行万年青看上去似乎是小花园里最得意的主了。 夏天的雨,不会像春秋两季的雨那样连绵不绝,大多是倾盆一下,而后骤然停歇。如若雨势不够强大,淋不透厚重的土地,就能看得见从土壤中升腾起来的丝丝雾气,那是久被暴晒之后淋漓的痛快之气,更是燥热突遇冰冷的一种豪气。 夏天的雨,之所以充满了魅力,就是因为它来去匆匆,诚然一位飘逸的过客,从大地之上悄然划过,只留下些许湿润和一丝清凉在人间,之后便立刻收起乌云,把天空再次交到夕阳手中,照得万物一派金黄,煞是好看。于是,人们给夏天这种行色匆匆的雨起了个好听的名字,叫“太阳雨”,把这种一划而过的下雨叫做“过云”,真是不得不佩服我们劳动人民的生活智慧。 雨过之后的傍晚,万物都显得湿润了许多,空气中散发着潮湿的泥土气息。虫鸣鸟叫,树叶也抖擞着身上的雨水,一切又恢复了生机。 此刻的主角想必应该算轻轻掠过叶子的凉风了。经过雨水的冲涮,万年青的叶子、麦冬的叶子、园里野生出来的杂草的叶子、桂花树的叶子,还有那些叫得上叫不上名字的草和树的叶子,都在微风发协助下,抖擞着身上残留的水滴。一只麻雀扑噜着翅膀从远处飞来,落在了道路旁的刺桐树上,不时的用嘴啄一下自己的翅膀,或者上下抖动一 番,想必这小家伙刚才是淋雨了吧。 其实,最喜欢的是雨水从房檐上滚落的场景,雨水击打着瓦片啪啪作响,然后顺着瓦片一泻而下,仔细瞧,那些不断线的雨线,似筝弦。朦胧里看到一孩童站在古筝旁,双手托在筝弦上,仿佛这落下去的声音就是他弹奏出来的。筝声刚落,马上雨水又化作一朵朵水花,花儿绽开,波纹一圈的一圈的荡漾开来,层层叠叠地隐没起来。忧愁也随着雨水流过院落,流过出水口,渐渐离我而去。 因为开着窗户,有一些雨点溅到屋内窗台上,被天空打磨得晶莹剔透,仿佛在像我阐述它们暑假快乐的场面。既然都说这是暑假,或指定这段日子被定义为假期,那就只能当暑假过了。当一段日子被某种长期以来的传统概念固定,你只能被束缚在这种习惯的模式里,然后出来进去地听习惯的话,按照习惯的要求长大。古老的时间、短暂的生命、空中的飞燕、缤纷的花朵、葱茏的树木以及这场雨都是一种习惯,日子习惯了我们,我们习惯了日子,习惯来习惯去就形成一种固定的秩序与规则。既然以我们的能力还摆脱不了形形色色的习惯,那 就活在习惯里吧!这也没有什么不可已,没有习惯的日子反而觉得不塌实,或者总是另人焦虑不安。 生命与时光,记住与遗忘,规则与习惯,清晨与黄昏,空中的飞燕,还有那雨中的啼鸣,它们都在以各自不同的方式展示着,表现着,述说着。时而出现,时而消失,时而被记住,时而被遗忘。我所能做的只是尽量让每一个细节经过我的意识流,然后留在每一片剪切的记忆中。 雨过天晴的空气,格外清新。站在窗前,迎面扑来的是外面尚且夹杂着水雾的空气,和一阵阵久违了的带有泥土芳香的气息。这个夏天,在雨天漫笔,人生在夏的季节里温情脉脉。简单的眼光,简单的心态,感受夏季雨的温情。随笔,抒情 呵呵。兀自看雨,兀自在生命困境中看诗意哲理的雨。打开雨的帘幕,>倾听雨的心音。来赴夏的约会,就是悠扬的箫笛,给这个季节一个曼妙的灵魂,于是,烟雨朦胧处,花儿芬芳时! 篇二:真实感受 又是一个寂静的夜,辗转反侧的我无法入眠,透过窗帘,看到的仅仅是星辰和那深蓝的天际,徘徊在梦想和现实之间,无奈又不安。我疑惑,迷茫:whatwillido?whatdoineed?不知不觉,泪水模糊了我的视线,我无法挣扎着开眼。小时候的一幕幕,回 荡在心头,我想起了童真时代的我,那个时候,我活泼地像一只放飞的鸽子。可是现在,我竟然徘徊在梦想和现实之间,久久不能快择??4岁时,怀着一颗憧憬的心情,我插上欲欲展开的羽翼,追寻着伊比利亚美丽的梦??5岁的时候,初入学堂的我,却也将白日的时光投入在那神奇而又美妙的知识王国??班上的同学们总说我的生活太单调,除了学习就是足球。或许,真的是这样?? 我涉世不深,不太了解世上的一些条横,或许正如同学们说,我不识人间烟火,从来就没有很开心过,时常有累的感觉,幸好有你realmadrid,带给我了短短的欢喜。可是,我也因为你,有了更多的忧愁??记得那次,输给了尤文图斯,原本就一点也不坚强的我这次哭的更伤心了,我没吃饭,哭了1个小时——还有有你 --thediffirentsubjects??你用你魔幻的力量,抚慰了我那已憔悴不堪的心,我感激??我的兴趣并不很广泛,现在的青年所喜欢的我几乎没有,娱乐,交友,游玩??常常我上课发言的胆量都没有,甚至于其他同学不会的题目我会?? 我闷的慌,我越来越受不了每天6个小时的睡觉时间??于是,趁没有事情的7天里,我选择了上网,无尽的撒野?? 我依旧徘徊在梦想和现实的分界线,我也曾经一度迷失过方向,不知道自己何去何从,虽然在老师的眼中,我似乎很乖,可是有谁知道我默默承受的压力和躲在被子里面的抽泣??现在的我已经不是那个会飞翔的我,我没有天使的光环,取而代之的是神圣的使命,我知道自己将要什么了——我不会再徘徊在梦想和现实的分水岭,我追求梦想,那是我心中唯一的激情;我也不会放弃现实,因为这是我神圣的使命。 我会坚强,不再哭泣?? 篇三:离去 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你,你会在我后面慢慢的追我吗?你会慢慢的让我重新爱上你吗?你会反省你自己吗?你会回忆起我们的点点滴滴吗?你说,让我忘记你,你知道吗?遇到你是我这辈子遇到的最大灾难,我很想告诉你,我也想忘记你,如果可以我会选择失去有你的那段记忆,可是我越这样想我却越忘不了你。 爱情真的是毒药,只要一碰,就会有瘾,只要离开就会中毒,中毒到无药可救。我想封锁与你的记忆,我想每天都能看到我们的>故事在我眼前慢慢地回放,遇到你我变成了一个傻子,傻傻的等你回来,傻傻的幻想与你的一切,傻傻的偷偷为你担心,失落的我就每天听 歌,听到一半我就会落下属于悲伤的眼泪,这悲伤能怪谁呢?谁也不能怪,现实就是现实,当你失去了所有真心对你的人的时候,你就真的变的现实了,变得我不再认识你了,你不会再回来了?? 篇二:心情随笔日志 心情随笔日志 篇一:从容走过 这么久,这么久,几乎冰封了自己。尤其是这两天,我一直站在另一种角度审视自己,让自己的言行更加循规蹈矩,哪怕自己犯只是一点点的错误。 曾经以为已经很少有人能够再让我掉眼泪,可当泪水在夜里悄然潸下时,我才知道我依然很在乎。好几次有一股想反驳的冲动,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也许潜意识当中,一切依然在困扰着自己吧,那是连自己都难以察觉的角落里的真实反应,在一定的周期中或沉默、或爆发,只是会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吧! 有时候太苛求完美,明明知道世界上根本不可能有完美的事情,却依然压抑不住内心的渴望。想想人生是如此匆匆的流逝,总是有一份怅然,甚至是一份凄凉的感觉,人其实真的是很渺小很渺小的,渺小得如一粒微尘,自己无法真正地把握更无力去改变不了什么,很多事情其实不能往深处想,否则远离了快乐不说,自己还要深纠其中难以自拔。难得糊涂也许是人生的另一种至高境界吧! 凌晨两点,老公刚加完班打来电话,每每听到这么晚他为工作还没有休息时,心疼的感觉已远远胜过之前心里所有的责备与委屈,当得知我还未睡时,他要坐计程车赶回来,我怕他跑得太辛苦而拒绝了。当在电话里他告诉我是一个好女人、好老婆后,我终于欣然地睡去,因为我已经知道该怎么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了。 看着那些为自己未来拼命寻找捷径的女孩们,是世界变了还是我老得跟不上现代人的思想了?奔驰宝马是每个人的梦想,可以满足每一个女人的虚荣,可世上的男人不是傻瓜,所以这个世界受骗的女人多了,受伤的女人也多了!我不再年青,不再光鲜靓丽,我只是一个平凡得放不出任何光彩的女人,但我从不会拿所谓的筹码去博得一个男人的回归,从而获得更美好的生活。也许这样显得很傻气,并不会被人说成高尚,可我具有独立的人格与完整的尊严,我活得很坦然。我不会再为爱情放低自己,更不会因为权势而卑微自己! “别把头低,别把泪滴??叶子黄的时候,你该记起绿”汪国真的语言虽然浅显,但一样鼓舞人心。日子就这样静静地流淌,思索着、感悟着生活带来的笑与痛,心静如水地>倾听着音乐,在自己心仪的文字中心情遨游,笑看庭前花开花落,从容走过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人生的境界。 篇二:留一份清纯给自己 每天的闲暇时间,都基本用来游弋在各种各样的文字里,唯美的,抒情的,古韵的,励志的,情感的,感悟的,一篇篇文章在眼前划过,欣赏,感动,感叹,感激,不同的心情也随着不同的文章起起伏伏,沉淀于心的,是文字里散发出的那种难以忘怀的书香和品质,文字于心,有时候真的没有距离。 有一段时间,特别迷恋那种很唯美的古韵文字,还特意在空间里收藏了一些。读着那些优美的诗句,恍若看到那风度翩翩的蓝衫书生摇着青扇飘然而至;幽怨痴情的素衣女子在朦胧的月夜里独自抚着古琴,等待梦中的情人来赴一场风华绝代的誓约。赞叹之余,不由对作者产生深深的好奇,是什么样的人,才能写出这样唯美的文字,又是什么样的情,让人读起来感同身受,潸然泪下?或许,这就是文字能够深入到人心的原因吧。 也曾尝试着去写一些古韵的美文,可每次都是写一两段就再也写不下去,一是因为能力有限,根本就写不出那个意境,二是没那么多唯美的词句,反而弄得脑子里一片乱,理不出头绪来,只好停笔搁置在一旁。所以,至今也没有写出过那样一篇文章。看来,龙即是龙,凤即使凤, 我这种小云雀,还是比较适宜在田野里生活。 一直喜欢看《华豫之门》,那是一个鉴宝节目,各处的藏宝人把自己的藏品拿去节目组,一是鉴别真伪,二是看宝物的价值。那些登上珍宝台的藏品,固然令人羡慕,不但收藏者自己庆幸高兴,也赢得大家的喝彩。但每次鉴宝,也总有一些玩家因收藏赝品而失望而回,不但损失了自己的钱财,还破坏了对宝物钟爱的那一份心情。嗟叹之余,也为自己没那种雅兴而庆幸,身外之物,何必又看的那么重呢。 话说回来,在文学界,那种所谓的赝品又何其少也,有时候读一些文章,总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那样的文字,已经读了很多遍。其实,大家写作,雷同之处在所难免,但如果是刻意模仿或者抄袭,反而觉得俗不可耐。就像一幅名画,它之所以名贵,不但是因为画家本人水平高超,更是因为它是原创,独一无二,每一幅名画都有成千上万的仿品出现,有的甚至可以以假乱真,但再好的仿品也逃不过一个假字,又何必为了那点区区的虚荣而丧失了自己的本真。 读书有时候就像赏花一样,有些人钟爱那种大富大贵的牡丹;有些人喜欢热情奔放的玫瑰;有些人喜欢洁白芬芳的百合,也有些人喜欢清新典雅的玉兰,我只能属于后者。我既无牡丹那样雍容华贵的气质,也没有玫瑰那样娇媚动人的情怀。其实,我也没有百合那样的超凡脱俗,玉兰那样温婉典雅,我更愿意做旷野里的一朵野花,静静地挺立在风中,不怨不争,不羡不恨,不为装点春色而彰显自己,不为被人冷落忽视而卑微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走自己喜欢的路,就好。 我其实更喜欢诗歌,闲暇之余,涂涂抹抹,也写下不少,虽然没几首像样的,可每一行,每一字,都是我用心去写的。都说文如其人,你若用心去品读,每一篇文章里,都能看到作者的影子。那些灵性而聪慧的女子,写出来的文字一定是优美清爽,那种淡淡的墨香,飘散在字里行间,仿佛一个温婉的女子,在向你展开一幅舒心的画卷。而一个成熟而睿智的男子的文章,则向你剖析人生的一点一滴,生动的语言,透彻的道理,详细的解读,淳淳的引导,都让你觉得茅塞顿开,受益匪浅。 读书,要选择适合自己和自己喜欢的来读,虽不能让你立刻有多大收益,但至少丰随笔,抒情 盈了内心,充实了精神。写文,就按照自己能够驾驭的方法和方式来写,虽不能让你成名获利,但至少陶冶了情操,锻炼了兴趣。在这繁华而又充满诱惑的尘世,能够守着一份安逸和淡然,不仰慕浮华,不漠视生命,静静地走在自己的心路上,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的人生。 岁月匆匆,时光不再,人活一辈子,开心最重要,在快乐的心境中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无关乎成败,无关乎得失,努力了,珍惜了,就是人生的价值。浮华遍地,诱惑重重,留一份清纯给自己,淡然于心,不刻意,不痴迷,用一颗阳光般的心,去>温暖他人,也温暖自己。自己的人生,自己走;自己的流年,自己写,如此,甚好。 篇三:等一季花开 终于在高考的钟声越来越近的时刻我们面临分别,你说毕业季分手季;你说以痴人的方式看待爱情,你说你是水仙,只有在冬天才能看见你的笑脸,你说你喜欢安静,你说你喜欢五月天的我不愿让你一个人??那时候的午后你经常在夜店课桌上睡觉,安静的像一个童话,你不知道我看着你的睡相感到温馨。 我喜欢你,从清晨到日幕,从开始到现在,我会等你,等你,等很久很久??(不 知道你会不会看到我的这篇日志,如果看到了就算我幸运,如果没有看到我也想告诉你我还是喜欢你) 篇三:情感日志 很久了,一直都不敢奢求幸福. 很多時候,總覺得我離幸福很近,卻又很遠.随笔,抒情 突然有一天,有一個人對我說要給我幸福,我哭了... 從開始到現在,243天,很感激,也很感動 心情不好時,他會靜靜陪著。不會死死追問到底是什麽事,會等莪主動告訴他;走在路上,他會讓莪走在里面,雖然身體不是很強壯,卻讓莪覺得很安全;逛街時,看到好東西,他會不停問莪“這個喜不喜欢,那個要不要?”;他從來不會覺得莪胖,老覺得莪吃不飽,吃不好;他總說愛是不需要語言的,雖然莪會罵他神經,但是莪明白他的芯. 每次莪從家來學校,他總是一路上不停發短信問莪到哪了,要來接莪,莪知道,他想莪了`從放假到現在,每天晚上都會收到他的短信,雖然話不多,但是我清楚,他心里有莪,莪很满足! 假如人生不曾相遇,莪還是莪,他依然是他,只是錯過了人生最絢麗的奇遇。。。 我的家乡是一个好地方,正如它的名字:温州一样,令人感到温暖与舒适。我是个平凡人,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我也只是温州千万人中那渺小的一个。我喜欢这个城市,有我熟悉的面孔,和那亲切的方言。走在大街上,人和高楼将我团团包围,我有股莫名的安全感。 我是个多变的人,很奇怪。热闹的时候我想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坐在旁边,将眼前的喧闹尽收眼底。而正如我所愿,一切都仿佛在沉睡的时候呢,我又想和大伙儿围在一起,玩玩游戏牌,唱唱歌什么的。 坐在公交车上,广播在叽叽喳喳个不停,大家玩手机的玩手机,睡觉的睡觉,习惯了公交车上的安静。某次,我发现我喜欢坐夜晚的公交,和往常一样静悄悄的可怕。我坐在最后一排,靠着窗,看着窗外略过的夜景。温州的大街小巷即使在夜晚,却依旧热闹。我可以清楚听见自己的心跳,强而有力,一种不知名的感觉从身后蔓延开。可我就是喜欢这种感觉。 黑暗似双宽厚的大手掌,遮盖了那照射在渺小的我们身上的那丝阳光。天是蓝的,每时每刻都是蓝的,我喜欢黑暗,不像白天那样,把人心照的通透发亮。也许只有在黑暗中才能麻痹双眼。 我回想从前,那些当初认为理所当然的事,现在我都觉得令人发笑。一件事情,比起好好解决,我走的是极端路线,未来生活中,也许会因为这种性格“碰壁”吧? 有一堆苹果摊在我跟前,我的潜意识总是然我去拿又红又大,看起来完美无缺的那个。学期末,老师分发奖品,我从来不会拿最上面的或是最下面的。发试卷的时候,也是一样。也许我真的是一个自私的人,应该改变的吧。 在我那屁点儿大的房间里,该有的万事俱备,不该有的也掺和的一脚:一张两米左右的单人床,两米左右高的衣柜和书柜,一架黑色钢琴,两张木桌,就这么简单。我躺在床上,带上我换了N次的耳机,静静的听着歌,你以为我是在听那种抒情的?错。我耳边是很热情活泼的歌。带上耳机好似进入另一个世界,我会反复听我喜爱的歌曲,五遍……十遍……二十遍……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我说到世界,你或许第一个想到的字是:“大”。相反,我想到的世界只有房间这么大。而钢琴也就是:音乐,它像是调色板,给我带来不一样的惊喜。它可以是暖色调,也可是冷色调,而掌控者竟然是我,我一想到这个,内心就会猛地蹿起一束束火花。 生活中,父母和老师会讲很多大道理,我并不想听,因为不是我不知道,反而我都懂,我不笨,他们想告诉我什么我也都知道。有时候妈妈会说我跟她顶嘴,说实话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回她一句,也许是我这个年纪都想保持的仅有的骄傲吧?而这种幼稚的想法什么时候会变呢?随笔,抒情 学校里,并没有我想象的自由。所谓的自由并不是说我可以在课堂上吃零食,在校园里玩手机,在班级里欺负别人,在上课时睡觉……我想象中的学校很美好,大家不会吵架打架,学习上互帮互助,大家友好,但是呢?也许就是所谓的“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的校园生活并不是这样。老师每天会在我们耳边说着:”别人都在往前冲刺,我们怎能原地踏步?“这话我听了应该不下20遍,老师天天念叨的那些我们倒背如流,都快背得比自己的出生日期还熟了。开学初我并不喜欢这个老师,她说话很直接,不给人留一丝余地,我们都在背后说她坏话。现在我并没有这样了,或许是我明白了老师的良苦用心,偶尔想起老师说的那些话,其实挺在理的,渐渐的,我和老师之间的关系,也许就不再是师生了,更像是朋友? 旧城里看不见阳光,你和我的一个梦长得好像回忆不过是孟婆素手熬制的一碗汤,那穿肠而过的新痕旧伤,可曾痛断了谁人的肝肠! 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颦蛾眉一作:蹙) 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高悦岚相识又相失,相知又相痴外出游历的男人总是牵挂着家里的女人,别给他戴帽子,只要你还觉得他会回来你该学会相信自己,再学会欣赏自己,试着把自己最亮丽的一面找出来,并呈现在阳光下 我把余生扔进了风里我没犹豫你也别找寻 继续我的独角,不在踏入你的世界。 住在了心里的房牢你不曾象我一样付出,就早早想着结束淹没所有的理想,但是千万个不愿意 毁了我清白,毁了我未来,你的离开真的好精彩 你要记得,那年那月,垂柳紫陌洛城东。享受孤独其实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我走在家后面的那条岭上,下雨,停雨,好像一会就,然后满天的星…… 我却还留在这里碎碎念但愿你喜欢我,这样我也不会太难过 哭或者笑都是真情的流露只为你转身的一个凝视,我就 成了你的影子 醉了才知酒浓,爱了才知情重,伤了才知心痛,别了才知缘浅。 才会发现它已深深在记忆中你需要讨好的,仅仅是你自己。 橙子也想要这样的礼物躺着哼着小曲哼着哼着你就会发现…………天亮了 其实每次说讨厌的时候,都是在喜欢…不要以为把爱你的人推给更好的人,他们就会幸福,他们想要的是你。 我希望躺在向日葵上,即使沮丧,也能朝着阳光。陪着你看日出,说不离。伴着你看日落,说不弃。礼貌是一种陌生 适合无声无息的忘记老是有人说寂寞 要是哪个女人晚上不想回家,呵呵,她已经离社会给她的幸福越来越远就把棱角交给时间来消磨我们就在此荒废了我们的青春我羡慕的不是风华正茂的情侣而是搀扶到老的夫妻 如果我们换个心脏,你就会明白,我就会懂你。当我最想说些什么的时候 往往也是我最沉默的时候 龙源期刊网. 史铁生抒情散文随笔《病隙碎笔》琐议作者:陈素琳 来源:《新课程学习·中》2014年第12期 摘要: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凝聚了太多关于人生的终极思考:生与死、残疾与爱情、灵魂与肉身、苦难与信仰、写作与艺术等等,并用生动而通俗易懂的哲理语言一一作了诠释,让人眼前豁然一亮,在审美阅读中了悟人生。 关键词:史铁生;抒情散文;随笔;琐议 消费主义波浪汹涌的时代,很多人为追随金钱物质以添贪欲,心灵粗疏思想堕落,即使被认为最圣洁的文坛,也渗透着令人窒息的沉闷。然而,也有那么一些作家,身在淤泥却洁身不染,把写作看成是人生的一大快事,史铁生便是其中的一位,也是最特殊的一位。 《病隙碎笔》,更是充满着智慧和安详。这是一本极具艺术感染力的抒情散文随笔,语言生动而通俗甚至是优美,思辨缜密,充溢着生命体验,文本重新寻找出了人生的真谛。 一、生与死 这是一个困扰人类的古老问题,无数人穷尽一生都在竭力探寻,史铁生是病人,他压根儿就没有充足的生命去享受物质的安逸,时间是他的奢侈品,他只是以平常人的身份参与其中,用文学去阐释“生与死”,思考个人价值怎样去融入社会价值。 史铁生认为:“人生最根本的两种,无非生与死。对于生,我从基督精神中受益;对于死,我也相信佛说。经历过重大灾难的人,多半已能透彻地想通了生与死不过是转眼间的事,生死没什么可惧怕的,但人应该与命运抗争的,不能只为活着而活着。活着,即是存在,即肉身的存在,是人类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先决条件,存在,并不单指有形之物,无形思绪也是,甚至更是。”所以,活着并不是生命的唯一,最重要的是想方设法使生命获得意义。史铁生当初徘徊在生与死之间,最终生的意志战胜了死的念头,便活了下来,直到花甲前的几天突发脑溢血,猝然离世,留给人们深深的遗憾,但他的精神永远扎根人世间。 二、残疾与爱情 残疾与爱情,这两种概念,在史铁生的《病隙碎笔》特别得到强调,“我想,上帝为人性写下的最本质的两条密码:残疾与爱情。”史铁生从罹难的知青到著名的作家,历经炼狱,其间的多少辛酸与苦难,人们无法想象,因为他文章里精神向上、进取。所以,丝毫看不出他失落和忧伤。很难想象这是出自一个残疾人的书写,残疾是他的特点,也是他一生的跌宕。
《情感日志心情随笔》
《随笔》
《抒情警句》
《史铁生抒情散文随笔《病隙碎笔》琐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