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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农村建设中的人力资源开发制度创新探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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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人力资源;开发;制度创新
  
  论文摘要: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相关制度创新的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深层次问题,严重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效果。要正视新农村建设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相关制度的需求,不断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用制度保障农村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

  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内生变量,制度变迁会导致效率的变化。正视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实践对相关制度的强烈需求,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促进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不仅是增强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活力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民全面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关键环节。
  
  1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制度供给不足严重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效果
  
  我国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大多数,丰富的人力资源是我国农村所有资源中第一资源.新农村建设所依靠的最大优势资源不是物力资源和自然资源,而是人力资源。农村人力资源是唯一可以激活其它资源活力的具有动力性质的资源,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
  当前,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现状明显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对劳动力素质的要求,具体表现为:农村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科学素质水平大大低于城市居民,也低于世界同等经济发展水平国家;绝大多数农民仍然属于传统经验型的低收入体力劳动者,外出务工人员整体素质偏低,严重影响着他们的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这说明当前农村人力资源开发不足所造成的农民素质较低已经成为制约新农村建设进程和效果的关键因素,同时也说明仅仅依靠几项政策调整和规范难以取得激活农村人力资源优势的整体效果。
  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上述问题,不难发现,虽然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面临着一系列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但制度建设与创新滞后,是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相应的制度建设与创新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制度比政策更具有长期性和系统性,可以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提供一套稳定的规则系统。根据我国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制度需求,克服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政策优先而制度建设滞后的局面,着力整合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相关的制度,加强与农村人力资源相关的制度建设与创新,使现有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制度化,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提供全面、系统的制度供给,是有效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的重要途径。
  
  2新农村建设中人力资源开发的制度需求
  
  2.1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宏观制度创新的需求
  从世界上许多国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成功经验看,对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宏观制度进行创新,用法律制度来规范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是一个根本性措施。如何将我国巨大的农村人力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直接关系着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通过创新,用法律制度来规范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活动,有利于使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目标、原则、内容等相关规定更加规范和具体,保证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活动在明确的制度框架之内开展,使开发活动系统化、整体化与规范化运作,减少开发的随意性、盲目性及无序性。当前,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进程中,对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就业培训制度、农民工与城市职工同工不同酬薪制度、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创新与完善等有着强烈的需求。只有突破这些制约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制度性壁垒,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培养新型农民面临的深层次问题。
  2.2对农村义务教育制度的创新与完善有新期待
  农村人力资源开发过程离不开完备的农村基础教育制度的保障和支撑。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制度得以基本落实。当前的主要问题是:老、少、边、穷、山等特殊地区的义务教育落实尚待有更加具体化的措施;农村各地及与城市义务教育的质量差距拉的较大;农村教师培训、校舍、教学设施等投入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尚未得到机制上的根本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就学仍然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方面。广大农村劳动者对农村义务教育制度的继续创新与完善有着强烈的新期待。
  2.3对农村劳动者培训制度的需求
  完备的农村劳动者培训制度是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依靠。现行农村劳动者培训制度不完善造成的主要问题是培训类别单一,培训机构层次低,培训成本较高,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突出表现在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培训类型少,特别是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滞后,教育培训的内容针对性不强,普通化、离农化、离职化现象突出,没有体现出农村特色,无法满足农村人力资源提高知识和技能水平的需要,不能适应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更不适应农民工外出务工的需要。培训制度的不完善已经成为制约农村人力资源多层次开发的严重障碍,完善农村劳动者培训制度是把农村人力资源从整体上转化为人力资本优势的迫切需要。
  2.4对公共财政转移支持制度的需求
  自新农村建设战略实施以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倾斜,财政明显加大了对农村的支持力度,但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总体上比较落后,因而农村自身的财力比较薄弱,使用于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资金十分有限。经费短缺直接制约着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活动的系统性、整体性和有效性。在现行财政制度框架内,单纯依靠农村自身的财力,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经费短缺的局面。因此,必须构建起一种以国家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和个人投资相结合的多元化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经费筹措制度,同时应在税收、财政转移支付、农业技术推广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持续向农村倾斜,推动农村经济较快发展,提升自身积累能力,从而为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提供持续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