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某家具厂的消防给水设计探讨(一)
详细内容
摘要:高大空间建筑如何设防,一直是消防界颇有争议的问题。本着既要执行消防规范的精神,又要考虑控火及灭火的安全性,同时兼顾投资的合理性的原则,从消防水源及水质的保证、涂饰车间上灾危险等级的确定、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成品仓库消火栓系统的设置、高大空间喷头及防火分隔水幕设置以及消防水泵的操作与控制等在设计中遇到的几个问题提出见解。
关键词:家具 消防设计 响应喷头
上海某家具厂位于上海市南汇县东海农场,东临军民河,东西长约400 m,南北宽约 200 m,占地面积约9×104m2,建筑面积约5×104m2。全厂主要有机加工车间、脱色车间、涂饰车间、成品仓库等建筑物。由于该家具厂各建筑物单体面积大、体积大,火灾危险等级高,为确保所有系统安全正常使用,在设计过程中遇到不少难点问题,现将笔者的设计过程及体会叙述如下:
1 消防水源及水质的保证
由于该厂东临军民河,河水水位保持常年平稳状态,所以厂区消防用水取自军民河。根据《设计规范》(GB 50084-2001)(以下简称《喷规》)第10.1.1“系统用水应无污染、无腐蚀、无悬浮物”的规定,本次设计采取以下措施:在厂区东侧有一池塘与军民河相通,从池塘边建一引水渠,与引水渠平行方向建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从引水渠取水。池塘相当于初沉池,可以沉淀从军民河带来的泥沙,在引水渠上设置粗细两道格栅,可去除池塘中的悬浮物。同时在消防水泵出水口处设有,进一步去除水中的杂质。在消防水泵房屋顶上设置消防水箱,稳压水泵从消防水箱取水,可以保证平时管网的水为市政自来水。在设计交底时,向业主提出每隔一段时间向池塘投加除藻剂,以防藻类堵塞格栅。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以下简称《建规》)第8.3.4条4款规定:“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 150 m”。该厂区由军民河作为消防水源,显然超过规范规定的要求,如再建室外消防水池,至少设置2个消防水池方能满足要求。考虑到军民河水源充沛,安全可靠,因此,与消防局协商,在室外消火栓系统靠近军民河附近设置3套水泵接合器,供消防车在发生火灾时加压供水,不另外设室外消防水池。为方便消防车取水,在军民河边上设置消防车回车场。
2 涂饰车间火灾危险等级的确定
在生产家具的上艺流程中,喷涂、上漆、烘干在涂饰车间完成。涂饰车问属防爆车间,因此如何确定涂饰车间火灾危险等级,将影响自动喷淋系统的设计参数。
该厂主要工艺由外方引进,外方提供的喷涂装置中,是一个封闭的装置,该装置带有设备喷淋,并且在车间中设置了可燃气体浓度检测自动报警系统,因此该车间构不成轰燃。与消防局协商,确定该车间为丙类车间。除在调漆间设置雨淋系统外,其他地方按严重危险级1级设置自动喷淋系统。
3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
根据《建规》第8.6.3条和《喷规》第10.3.1条的规定,需设高位消防水箱。而该厂区所有建筑物屋顶均为轻钢屋架、压型钢板斜屋面,其中成品仓库最高处为 18 m,不适宜设置高位消防水箱。考虑到该厂区有双电源保证,而且当今自动控制技术的成熟性和控制元件的可靠性,与消防局协商确定,在消防水泵房上设置屋顶水箱,采用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分设稳压泵和气压罐保压措施,以保证该厂区消防网的压力要求。
4 成品仓库消火栓系统的设置
成品仓库建筑面积约1.2×104m2,最高处为18m,建筑防火区为7个防火分区。货架高度为14.5m,长度为60m。此成品仓库为高架仓库,如满足消火栓布置均使室内任何地方有2股水柱同时到达,则每行货架必须布置2个以上的消火栓,这必占用了货架的空间,给使用者带来困难。且货架之间的间距仅为2m,高度高,一旦发生火灾,在货架之间的消火栓也无法使用。在设计中不仅在成品仓库钢屋架下设置了喷头,而且在货架内设置了分层喷头,整个成品仓库由喷头全保护,因此与消防局协商,确定该成品仓库只沿仓库四周设置消火栓。